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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王的小萌 page 18 作者:余宛宛

  “笨蛋!你活该痛死好了!天居无病无痛的日子不过,干么换来这么一具血肉之躯?”林萌抡起虚弱的拳头想打人,可马上想到他现在已是凡人身,她气得抽回手,只能哭喊着。“回去回去!你给我回去!”

  “来了就回不去了,你也知道的。”宫啸天一耸肩,却因为颈子伤势而一缩。

  “你!”林萌一看到他瑟缩的样子,她强迫自己坐起身,然后再尽可能地推他坐在床头。

  两个重病患者,虚弱地并肩坐在床头,可彼此都用最大的力气看着彼此。

  “小萌儿……”

  “不要叫我!你明知道一旦成为凡人,就回不去‘天居’了,你为什么还来?”林萌咬牙切齿,一下子抓着他的衣襟,一下子双松开,怀疑自己会脑中风。

  “我上了‘天居’之后,掌管出入境的日光神告诉我一件事。”宫啸天握住她的肩,打断她的话。“他说有一个傻瓜,上了‘天居’之后,因为执念太深,净水瀑水没能洗去记忆,她于是在‘天居’努力计算着降生人间、落于地狱的时间点,只希望能在地府再见我一面……”

  林萌倒抽一口气,眼睛愈瞪愈大,双颊也愈鼓愈大。

  “他为什么会对你说这些?他应该是不能说。就是他说了这些,才让你又动心起念吗……”

  “日光神告诉我的原因是——我根本没过净水瀑布。你走后,我直接上‘天居’提出了比你更大的要求——我要求带着同样的相貌、带着原生记忆降生在人间。”

  “你你……”林萌又气又恼又感动,眼眶刺热地瞪着他,“你”了半天也说不出话来。

  “我爱你。”他抚着她的脸庞,对她一笑。

  她瘪着嘴揪着他的衣襟,又哭又笑地把脸宠埋到他的胸前。“可你怎么会变成那个撞到我的人?”

  “撞到你的这具身躯原本该在今天早上离开人世的,我正好用千年天寿做了这样交换,包括更改认识这具身躯者的所有记忆。”他云淡风轻地说道。

  “你疯了、你真的疯了,天居一日,人间一年,你知道天寿千年是多大的尊荣吗?你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在天居过上千年,你却换来一具会伤会死的身体,你你你……”林萌紧咬牙根,否则她怕自己会忍不住咬他。

  宫啸天握住她的下颚,黑眸定定逼到她面前。

  “那你用三百的天寿,换来这张脸、换来你选择的意外昏迷,却没法子换回以前的记忆,不疯吗、不冒险吗?因为你到了地府也不一定能够见到我,可能就这么一直昏迷到死,你不疯吗?”

  林萌睁大眼,面对着他黑眸的审视,她咽了口口水,心虚地别开头。

  “那是因为……因为……我怕你因为我的离开而不甘心,又乱许愿,再花个千百年的时间在地府受苦……那我不是罪过了!”林萌懊恼极了,她抱着头,凄惨地低吟起来。“我就是太冲动,如果我忍一下,相信你会上‘天居’……”

  “小萌儿。”宫啸天打断她的话,抬起她的下颚,定定望入她的眼。“事已至此,况且,我都已经在这边了,你还要口是心非多久?”

  林萌水眸瞪得圆圆地看着他,她的双肩开始颤抖,双唇开始用力地抿着,泪水开始又在眼眶里打转。

  “想哭就哭吧。”宫啸天抚着她的发,深情款款地看着她。

  “我……她难过……可是……我也好高兴啊!”林萌哭着冲进他的怀里,牢牢地抱紧了他的腰。

  宫啸天咬牙忍痛,努力不呻吟出声。

  她把脸贴在他的胸前,还是对他的心跳感到不可思议。

  “天啊……你真的变成一个平凡人了。”她屏住呼吸说道。

  “对。”一个痛得要死的凡人。

  “‘天居’为什么会同意你的要求?为什么?他们应该是很希望你能留在那里修行的。”她紧盯着他,怀疑这一切都只是一场梦。

  也许真实的她,躺在病床上还没醒来,只是因为太想他,所以才会创造出这样的幻境。

  “因为‘天居’没有法规规定我们不能做出这样的互换,因为从来没有人这么傻,所以我们这对傻瓜感动了他们,他们决定给我一次机会,好让我没有遗憾地结束此生。”宫啸天微笑着轻掐了下她仍然不可置信的脸庞。“这一切,都是真的。”

  “你真的是个大大大傻瓜。”她瘪着嘴,强忍住再度哇哇大哭的冲动。“你这一降生人间,很快就要结束此生了,人死得很快啊!”

  “我不怕死,怕的是遗憾。”宫啸天抚着她的怎么也擦不干的泪水,带着一个心满意足的笑容看着她。“这一次,我终于可以不用担心你会突然离开了。”

  林萌感动得要命,可一看到他满身的伤,还是忍不住咕哝说:“傻子……人间的意外那么多……”

  “别担心。”他笑着说道,想用力地拥她入怀,偏偏今天的折腾已经让他全身酸痛了。“我查过了,你在地府所救脱的恶人所得的福报,以有我用天寿换来的这一生,可以让我们相守到百岁。”

  “百岁!”她的眼一亮,露出贝齿笑得傻兮兮的。

  “是的。你现在才二十岁,还是大学生,还有两万多个日子可以过。”

  “那你呢?你大我十岁,所以是上班族吗?是吗?”她“轻轻地”抱住他的手臂,想知道他现世的一切设定。

  “不,我是年轻有为的电脑业巨子。”他挑眉,淡淡地笑说道。

  “厚,阎王了不起,有电脑专长了不起,天寿了不起,可以换到有钱背景。”她故意鼓起腮帮子,揶揄着他,可一对黑白分明水眸却是笑得好甜好甜。

  “我会好好照顾你的。等我们伤势好一好,我们马上结婚。”他抚着她脸颊说道。

  她用力点头——呃,或者点得太用力了些。

  “头好晕。”她闷声说道。

  “我身上也快痛死了。”他也老实答道。

  两人相视,噗地一笑,慢慢地倒躺在病床上。

  她侧身挨在他身边,舍不得一秒不看他。

  “胡黎南……他还好吗?”她咬了下唇,闷声说道:“我……没发现他喜欢你。”

  “我也没发现,因为在我心里,他只是一只狐狸。即便他五百年前已修行为人身也一样。我只是没想到胡黎南会因为看了我太久,又把自己当成你,所以才会喜欢上我。”

  “那他现在怎么样?”她担心地揪眉问道。

  “他说他搞不懂情啊爱啊这些事,决定加速修行,好直接升上‘天居’,不要再为情所伤了。”宫啸天说道。

  “我们之间,最聪明的就是他了。”她有感而发地说道。

  “没错。”宫啸天说道,在心里感谢着胡黎南——如果没有他,自己与林萌也许再也不会有机会重逢。

  “大目鬼王一定气炸了,不知道巨雷爹爹……”

  “你这颗小脑袋,哪来这么多好担心的事?他们有他们的造化,将来个个都是‘天居’里了不起的人物。”他勉强挪身子,先把像具尸体一样地摊平床上,然后微举高右手,释放出她的床位——

  林萌小心翼翼地移动自己,把自己缩进他的怀里,环着他的腰,闭着眼低声地说道:“我知道他们都是了不起的人物,不过在我的心里,你最了不起。”

  “那是当然。”他笑着说道。

  林萌微笑地勾起唇角,没有回答。

  宫啸天听见她平稳的呼吸声,他“努力”压了压戴着护颈的脖子,低头一看——

  她蜷在他的身侧,睡了。

  模样如同千年前,他们相枕而拥的模样。

  只是,她看起来更幸福了。

  宫啸天用右掌环住她,贴在她稳定跳动的心脏上,也跟着很快沉进了睡眠。

  只不过这回——

  他再也不需要美梦。

  因为他的美梦已经成真,他的小萌儿再也不会和他分离了。

  此生,足矣。

  —全书完—

  后记——结局不是最重要的事

  写作多年,我以为这事应该很难再累倒我了。

  没想到这一、两年来,可能是因为故事情节的门槛再提高了,近来每每交稿后都有一种虚脱之感。尤其,是在写《阎王的小萌》时。

  《阎王的小萌》里有很多的设定及背景要交代,还有许多想写的旁枝情节要发展,若任我天马行空地一路写出,三本也不够我写。只好咬着牙根,努力地精选出我觉得实在是没法删除的情节,好让你们觉得故事紧凑而不冗长。

  想写这本书时,我除了每周会到去年和朋友合开的甜品工作室“卡比甜甜地”帮忙之外,多半的时候,我要不就是写稿坐到腿麻、要不就是在大量地阅读。因此,眼睛经常花花花,背后经常觉得毛毛——

  因为想让自己更加身历其境在故事氛围中,在写作过程里陆续看了《灵界的译者》1与2、《细胞记忆》、《灵魂之旅》、《薄伽梵歌》、《地藏经》、《西藏度亡经》等等书籍。愈看愈多、愈是深觉不足,因为我总是可以再找出更多相关连的书籍去阅读,感觉书本峰峰相连到天边,永远看不完。但,最可怕的是,每本我都觉得很有意思。

  东西方因为宗教之故,对于生死虽有不同的看法,但人性基本是相同的,恐及不安的部分,通常也是一样的。只不过,多数东方人因为宗教,对于轮回观念的接受度比较高。然而,根据统计,欧洲也有四成的人相信前世今生。毕竟,有些巧合是真的很难令人解释。

  话说回来,我原本是想在第十章就结束故事的。

  因为我觉得宫啸天和林萌的结尾应该属于开放性质,大家都可以想像你们最想要的结局。

  但是,如果真的在第十章结局这个故事,我想我可能会先被编辑K,然后接下来就可能会听到你们拿着书本哇哇大叫。因为——

  如果是读者,我也会呲牙咧嘴大吼:“余宛宛,你搞什么!”

  因为谁都想看男女主角的HAPPYENDING啊!

  至于我想有开放性结局的原因,则是因为我打从一开始决定要接这个企划案时,脑子里就开始在和宫啸天和林萌培养感情了。加上和这个故事相处了几个月,他们的想法我都清楚到不行,我知道他们已经走过最难放手的那一关——

  执着。

  加上我经常觉得死亡不是最伤心的事,因为人都是要离开的。最让人难受的事,其实是“遗憾”。

  因为遗憾,所以心中的不舍加剧数倍、会懊恼,会不只是伤心。

  因为不要再遗憾,我才写了这个故事。

  因为这么多的因为——

  所以,我更不能让看故事的你们有所遗憾。

  所以,我才写了十一章。

  (宫啸天满意地OS:做得好,给你一个“赞”。

  林萌气呼呼地OS: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明明可以直升天居享天寿的!)

  毕竟,他们都希望对方可以过得好,所以林萌会希望宫啸天上天居,而宫啸天原本也希望成就林萌这样的想法,因为他知道这样会让她开心。只是,他最后来因为不忍,她要独自一人带着回忆在人间过完余生,还是选择了重返人间。

  事实上,在这本书的写作过程中,编辑和我商量过,这本书有没有写下集的可能。对我来说,最刻骨铭心的部分已经都在这一本了。如果有了下集,也许整本都在闪光,我的视力不好,怕会眼花。编辑笑我,专爱挑荆棘路走,一遇到甜蜜蜜的轻松大道,老是要绕道而行。

  他们缠绵了千年,够了、够了。

  咱们也只看这一本就够了。(在纸价飙涨的现在,写了这么多字数,已经够让出版社苦笑了。谢谢包容啊!)

  总之,故事终于进行到后记部分,光是处理细节就用掉了半个月的我,简直感动到想哭。因为虽然喜欢这个故事、我也写得兴奋,但体力与脑力的透支,也是不争的事实。

  不过,我没有后悔接了这个企划案。因为这点子很意思!况且,人生就是因为这些不期然的转变,才会看到不同的风景嘛。

  就像去年我在香港吃到朋友“卡比”师傅做的重乳酪蛋糕时,大大惊艳,所以得用身为“卡比”朋友优势,连吹带捧地把这样的好味道搬到台南。(据说我属于嘴刁一族,但我自认只是吃东西比别人认真一点。)

  决定开店之后,理想便开始落到现实里。光是CREAM CHEESE的原料(台湾毕竟和香港不同,它们的进口食材种类比我们多上许多。)我们就试了十多种,几乎市面上我们能找到的品牌都已经吃过了。最后,才定案于其中评价味道最干净、定价最昂贵、却也是最古老的一个百年法国品牌。

  我想,这样寻找食材的历程和写作很相同。

  我可以在十几种灵感、十多种写法,但在下笔的当时,我必须挑出最对的味道,选择让大家最容易跟着我一块儿进入故事的方式。

  当然,我的方式是不是最适合读者、见仁见智。但,至少我一直很认真地对支持,我可能早早落路去也。(套一句我的瑜珈老师所说的话,动脑写稿是比耗体力更伤元气的事情啊!)

  最后,我想谢谢两个人。

  第一个是创造这个点子的投稿者。我相信她会有她理想的故事内容,然而不同厨师作者经营同样的题材,会炒出不同的料理。希望她会喜欢我这道菜!

  第二个是编辑,我写得投入时,总以为大家都应该跟我一样什么起承转合都知道,谢谢她总是可以脑袋清醒地提醒我这件事。

  最后的最后,谢谢你们看完了这本书,也借机谢谢和我一起创造“卡比甜甜地”梦想的“卡比”、小夜、BUBY及MIAO。你们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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