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冷眼一瞥。“我去哪里找药来?你给我吗?神经!”才骂完时,她却突生一念,随即轻声道:“可如果真的有药可以解决这一切就好了……”
只是她不确定自己想要的,究竟是让陆谅则爱上她的灵丹,还是让她别再追逐这场爱情的妙药……
“好了。”余朗佑忽地站起身来,动手收拾餐桌上的杯盘狼藉。“我送你回家吧。”
“你不是喝了酒吗?”
“没喝多少。”他吐舌,不屑地挥挥手,“刚才那只是装醉罢了,本大爷酒量哪有那么差。”
“你干嘛装醉?这是哪里学来的烂招?”这死家伙!勾搭女人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呀!连装醉这种招式都使出来了,还有什么不会的!
“你觉得我是那样的人吗?”他亲密搭住她的肩膀,俯身看著她问。
实在靠得太近,她有些不适应地想往后退,却被他拦腰搂住。“我像是那种人吗?”他又问了一遍,灼热气息仿佛吹过她耳旁,让她为之一颤,忘了挣扎。
“哈哈哈!”
见她呆子一样任他捉弄,余朗佑忍不住大笑,松开围著她的双手,轻浮的桃花眼中,只剩下散漫与戏谑。
“如果我要出手,根本不需要那么费功夫了,是不是呀小曼曼——”执起她鬓边的一绺发丝,他慵懒朝她一笑。
这家伙居然敢嘲笑她!“喂,你——”想到自己方才竟被他……那样……她就气得发抖。
“我只是想快点逃离那种无聊的聚会,所以才撒了点小谎。”余朗佑眨眼,十分无辜的模样,“谁知道有人要主动载我回来,我也不想呀。”最后,他小声嘟囔:“明天还得去把车开回来……”
“你个性真的很差耶。”
趁他不注意,林曼如用力往他头上一捶!
“唉呦!”余朗佑惨叫,“痛耶,暴力女。”
要是别的女人,早就被他迷得晕头转向,只有她会这么粗鲁地对待他;天生怪力还爱动手,名副其实的暴力女。
林曼如扳回一城,也不去管他怎么说,只顾著转回自己关心的话题。“所以刚才那女人不是你新欢?”
虽然天色暗黑,又是在车里,不过方才她确实看清楚了,那女子和上次、还有上上次出现在他身边的女子都不一样。朗佑从小就是这样,异性缘极佳。长得好又风趣随和,受欢迎也是很正常的事。只是这几年她眼看著,都觉得他实在太不像话了。身边女人的流动率比换衣服还快,有时她才记住其中一个名字,可下次看到的却又是另一个了。
后来她干脆不记,统称女人,省得麻烦。
“只是同事而已。”他举起双手表示清白,坏坏地露出大白牙笑道:“至于她怎么想,我就不知道了。”又托著下巴故作深思状,很明显地就是来者不拒。
林曼如啧一声,狠狠往他手臂拧去。
最恨他这样的玩乐心态,明明从小一起长大,偏偏一个傻到固执单恋八年,另一个却花心处处留情。
在她看来,朗佑这样到处留情是不对的。虽然她没有立场说自己的感情观有多正确啦。
“拜托你对感情认真一点。”她说。
原先抚著手臂嘶嘶怪叫的余朗佑忽然停下,半眯著眼望著她道:“要像你一样吗?”
知道他是故意这样激她,林曼如偏不生气,“没有要你跟我一样惨,只是希望你能找到对的人,好好的交往过日子。”
花花公子的生活看似快活,其实哪里有人真的爱他懂他;而他也不爱谁、疼谁,和她一样都是一个人,一样可怜。
但至少她心里还有个挂念的对象,这算不算比他好些呢?
“世界上根本没有对的人……”
他说得太小声,她根本没听清,追问了几次仍没得到答案,正待发作,就见他皱眉,“你到底回不回家啊?”
“你没车怎么送我回家?”
“谁说要开车了。”他食指不知何时套了一把钥匙,甩呀甩的发出淡淡光圈。
“对喔,都忘了你还有台小折。”她扫了眼墙上的时钟,犹豫不决,“可是现在都这么晚了,好麻烦喔!今天就住这吧,我还真没住过你家。”说来也妙,朗佑的家她很常来,却一次都没有住过,今天就当作初体验吧。
他们可以聊到天亮再睡,反正明天是周休,或许还能一起做些事打发时间,就像小时候那样……
“你有换洗的衣物吗?清洁用品可以用男性的?保养的东西呢?你打算什么都不搽?”他的一连串问题打断了她美好的幻想。
“呃……”睡衣可以穿朗佑的衣服,清洁用品偶尔用一次男性的应该没差,至于内裤和保养品都可以在楼下的24小时超商买齐吧……
“就算你都不care,我也不会让你住的。”早一步摸清了她的想法,他斩钉截铁否决了她的妄想,“你睡相差又爱说梦话,这就算了,自己醒著也不让人睡,我可没体力陪你混一整晚。所以,你还是回家吧。”
“回去就回去!谁稀罕住这破地方。”她鄙夷地左看右看,仿佛这屋里有多肮脏不堪。
忽地,她感觉脸颊被拍了拍,一抬头,就望进朗佑的凝视中;那双眼,褪去了平日里的轻佻慵懒后,竟化为那偌大夜空里的灼灼星辰。
可惜的是,那种美丽只是瞬间,华灿夺目的美眸很快就变成了不怀好意的眼神。
“我这里的房价不知是你家的几倍,哪里破了?”不满她的胡乱批评,伸手掐住她的脸。
“认不认错?”
“呜……我错了。”
这家伙,长了一张倾倒众生的脸,却是一肚子坏水,每次都欺负她。默默脱离魔爪后,她轻轻抚抹红肿脸颊,心底不甘地想著。
但,许是这种吵闹的气氛使然,她自然而然地就不再去回想关于那个人的伤痛记忆了。
所以,幸好有朗佑。
“走吧。”
从柜里找出一双拖鞋,他弯下身来替她套上,动作轻柔。
“回家了。”他说。
第2章(1)
当你身边有个青梅竹马,就极容易跟他牵扯不清;尤其他同时是邻居、同班同学和家族世交时。
不管是学校朝会、同学会、亲友聚会,甚至到里民大会,他们都被命运的线牵绑在一起;所以基本上朗佑根本占据了她生命中的所有篇幅。
而这样坚固的情谊造就了什么呢?那就是她孤零零的寂寞人生。因为,朗佑实在太过于优秀了。聪明英挺、运动全能也就罢了,品格更是与气质一致,清和明朗,不管是谁与他相处,都有如沐春风之感。
然而,这一切与她林曼如有何相关呢?
关系可大着!余朗佑成天在她身边出没,很容易就会被人误认他们是一对,或硬是要送作堆。
从小,余朗佑不管在同性、异性群体中都十分吃得开。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人们总是欣赏爱慕美好的个体。可是她不同,她当然也是优秀的,可是人们似乎都看不到她,而只看见那个“余朗佑的青梅竹马”。
于是乎,同侪间默契形成,男孩一致不接近林曼如,尽管她是绝对美丽的,但那又怎样呢?她已经有了匹配的青梅竹马;女孩呢,则是分为两派,一派友善,因为接近她等于有了接近余朗佑的机会,说不定哪天就可以反客为主;另一派则是极度厌恶她——余朗佑对谁都一样好,但凭什么她就是特别的那一个呢。
所以,她朋友很少,更别说男朋友了——连一个都没交过。
更别说长辈的撮合了。双方家长看他们郎才女貌,越看越满意,私底下早已私定为亲家。父母总是抱怨,这么多年了,两人怎么始终没走到一起。
通常像他们这样的关系多少会有点那个……不纯洁。也就是说,可能会偷偷来个暗恋多年、默默守候这一出。不过很可惜的是,他们之间什么化学反应都没产生。
女的呢,认认真真单恋多年:男的则是尽情逍遥花丛中。两人都挺好的,各自有各自的感情世界,从来没有谁越雷池半步。
她其实也感到奇怪,朗佑这么好,自己怎么就没和他看对眼的时候?
可能爱情这东西并不能顺其自然吧!
正当她开始思索放弃真爱,按着众人的期待,试着把最好的朋友当成异性看待时,她的爱情就出现了。
高大、斯文、一身黑衣,是她对他的第一印象。
“这是我的室友,陆谅则。”还记得朗佑笑嘻嘻地介绍了他。
和朗佑不同类型,甚至可以说是完全相反;如果硬要说的话,一个是灿烂耀眼的天光,一个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他低调、沉默,可是在朗佑那只花蝴蝶身边,却没被那炫亮的光环所掩盖,反而是平分秋色。
本来嘛,光与暗虽不同,本质却是一样的。
谁也掩不住谁。
“她就是你说的青梅竹马?”他伸出手,五指修长而整洁,定格在她面前。“你好,我陆谅则。”简短的自我介绍,声线里的磁性却霸道地停伫在她的耳廓里,不肯散去。
一瞬间的交握、分离,掌心的热度却依然存在。说不出是哪里不同,只知道这个人很不同——连时间都因贪看他的容颜而刻意放慢了速度,甚至,清晰到连尘埃的颗粒她都能正确地指出位置。
“怎么样,很正吧?跟我配不配?”朗佑不正经地勾着她的肩,神情无比炫耀。
那是第一次她对于他的亲热反感。她不自在地推开了朗佑,只因为不想被那个人误会。
“我们只是青梅竹马。”她快速而肯定地说出口,像是要撇清什么。
余朗佑无所谓地笑了,优雅地摆了摆手,“是啊是呀!青梅竹马,thafsall,we are nothing crctfriends。”
她想不起后来朗佑还说了些什么,只记得再看向陆谅则时,在他得体的粗框眼镜后,那双眼漆黑无光,如被迷雾笼罩的黑夜,勾魂摄魄。
就像个无底洞,陷落之后,她的世界就再也没有光亮,只余无尽黑暗;那成为了她后来八年的所有追寻。
不再多看其它闪亮的星辰,只为投入未知神秘的黑洞,即使知道会满身伤痕、粉身碎骨也不怕。
她是那样义无反顾的为了一眼瞬间的信仰而坚持着——人们总说fallinginlove,坠入爱河。
她想,指的就是这样吧?
林曼如伸手滑掉手机设的闹钟。
她揉揉睡到蓬乱的发,不情愿地走向浴室。昨晚她并没有睡好,因为又梦见了过去的事。梦见自己的人生如何悲惨,又如何遇见他、如何一见钟情,如何一步步地变成现在这副窝囊样——没谈过恋爱,还倒追男人八年。
不就是为了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才开始的吗?结果呢?结果是,什么都没有。如果今天是世界末日,那她真是庸庸碌碌白忙一场了。
可喜的是,今天只是个普通上班日,她还可以为了那个遥不可及的完美结局努力奋斗一下。
张着嘴把睫毛刷得根根分明后,她对着镜子里艳光四射的自己抛了个媚眼,感到满意后,才蹬上新买的名牌铆钉高跟鞋,仪态万千地出门上班。
尽管她里子面子早输得透彻,但那也仅限于少数人面前;至少,在多数外人眼里,她还是希望保有一点自尊。
“Mandy姐,中午跟我们一起去吃饭啊。”
午休时间,公司里的助理小妹走到她的办公桌旁邀请。
“Mandy。”
林曼如强调了自己的英文名字,“叫姐太老了。”
“可是不叫你姐感觉太不尊敬了。”
助理小妹眨眨眼,露出甜美微笑,颊上酒窝灵动刺眼,“我们先去化妆间补妆,等等电梯那里集合。”
林曼如无奈地叹口气;实在不想被叫姐,感觉越叫越老。她这个年龄,可是敏感得很。
把归类好的档案存进文件夹后,顺手启动休眠模式;公司中午休息时间将近两个小时,一直开机的话太浪费电。临走之前,她还不忘关掉办公室的日光灯,之前这些动作都是由大哥大姐们来做的,可是自从她调到了网路行销部后,就成为了这里的老大姐。
岁月逼人啊,想想也不过几年前,她也曾被人小妹、小妹的叫呀。
只是小妹如今混成了小主管,明明是该高兴的事,为何想来都还是有种淡淡辛酸呢?
“你们看!”
吃饭的时候,年轻的行销助理将手伸到众人面前,幸福洋溢道:“这是我男朋友昨天送我的。”
纤纤素手上套着一颗光泽闪烁的椭圆晶石,晶莹色泽使得她的手看上去更加透白玉润。
只要是女人,都知道那代表着什么。
林曼如盯着那戒指,忽然觉得嘴里的排骨不再美味了。
“我男朋友,不,是我老公啦……”行销助理神情间满是掩不住的兴奋,“他昨天吃饭吃到一半居然就对着我下跪,超突然的!我都吓傻了……等他拿出戒指的时候,我眼泪就忍不住的一直流欸……”她边说,眼眶也跟着泛红,可见心中有多激动。
“恭喜你耶!到时候一定要请我们喝喜酒啊。”
“戒指好漂亮,是C牌的吧?”
在场的几个女同事大多受到震撼与感动,纷纷握紧她的手给予祝福。只有林曼如默默在一旁,怎么样都说不出话。
她记得这个行销助理才从大学毕业,进入公司不到半年,也许连二十四岁都不到,竟已经被求婚了。
反观自己,年底就要满二十八岁了,事业上算是小有所成,不过跟别人比起来其实也算不上什么;感情上,更是连说出来都觉丢脸。
是呀,多丢脸。
苦苦追求的人根本对她不屑一顾。爱情这种东西,不是你要,就可以得到的。
“Mandy姐,你上次带来的男伴应该就是男友吧?”一个女同事见她一句不吭,想起这位小主管一直单身的传言,原有些不好意思,后来又记起这件事,所以特地为她插入一个新话题。“郎才女貌的,平常也没听你提起过,没想到竟藏了那么好的一个人啊。”
此话一出,几个女人不约而同地转向她,眼神里满是好奇。
看她们的反应,似乎还不知道那天她和他的不欢而散;而这女同事素来就是个厚道人,必定不是故意挖苦。也是,那么难得的宴会,谁又有闲工夫去管别人的感情事?
林曼如笑了笑,继续聆听行销助理的求婚轶事——她没有勇气去否认陆谅则不是自己的男朋友,他们甚至连朋友都算不上。
这一顿饭她吃得食不知味,结帐时,将八十五元排骨饭硬生生付成了九十五元的鸡腿饭。
她没发现,老板也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