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喔!”咏晴悻悻地白了好友一眼。“我的心本来只死了一半,现在已经死掉百分之九十九了!”
“好啦,不开你玩笑了。”家姝笑嘻嘻的。“别灰心,我们还有个‘失身计’呢!你简讯传了没?”
她把手机搁在桌上。“嗯,搭计程车来的路上传了。”
宜姝的计划,就是让她传简讯告诉毅风,她今晚要在男友家过夜,只要他打电话还是传简讯阻止她,或者暗示她多考虑一下,那就表示他心里多少对她还是有些在意吧?
但是……万一连她要跟别的男人过夜他都无动于衷,那──
铃~~
桌上的手机突然响起了一阵乐声,打断了咏晴的思绪。
“是毅风传的简讯!”
咏晴拿起手机,本来还很兴奋,但是一看见简讯,突然像石雕一样僵住不动。宜姝觉得奇怪,干脆从她手中拿过来自己看──
你考虑清楚了吗──不,是你男朋友真的决定想不开了吗?哈,总之恭喜你今晚要“转大人”啦!好好享受你们的两人世界吧!我也要去约会了,彼此加油!
看完简讯,宜姝脸上一阵白一阵红,再也生不出半句安慰人的话。
哎,她真是越帮越忙啊……
***
在实施了宜姝的烂计划却受到重大打击后,咏晴发誓,再也不对任何男人搞“试探感情”这一招了。
而一晃眼,再过两天,她就要大学毕业了。
三个室友在毕业后继续留在母校攻读硕士,所以他们一女三男也仍旧住在一起。因为天天见面,她始终无法放下毅风,偏偏他依然只当她是死党、是兄弟,看来感情这门学分,她是注定挂零了──
“唉……”
“高侃言,你再对著我叹气,小心我拿你过肩摔喔!”她瞪著他认真说。
“你自己听听看,这么恰,难怪没人敢追。”侃言不怕死地继续说:“枉费我这些年来帮你介绍了不下十几个男生,竟然没一个成功,如果你真的丑得吓人也就算了,奇怪的是你明明长得还可以啊──”
“喂,你够了喔!”
咏晴忍不住拿起正在剥的洋葱砸向他,不过他大掌一张接住了。
“是你介绍的时机有问题吧?”她不服气地回他:“老是在我午觉睡到一半时叫我下楼替你拿东西,然后把头发塌、眼角挂著眼屎,还穿著蓝白拖鞋的我介绍给你朋友,天底下有这种介绍法吗?你干脆趁我挖鼻屎的时候带一票男生列队参观好了!”
“哈──”
一阵爽朗笑声从厨房门口传来,两人转头一看,毅风不晓得站在那里多久,听了多少,咏晴耳朵立刻热起来。
唉,没错,什么想忘掉一个男人最好的方法就是认识另一个男人,这招对她根本没效,她的暗恋仍旧无可救药地持续中。
只不过她掩饰的功夫实在太好,除了家姝,至今还没人知道她喜欢毅风的事。
毅风抱著肚子笑。“侃言,你帮帮忙,咏晴那些柔道奖杯就已经够吓人了,你还让人家看见她黄脸婆的那一面,这样介绍得成才有鬼!”
咏晴没好气地瞪他一眼。
拜托,她不过是做做家事、煮煮饭来代替房租,就已经惨到被归类为黄脸婆了喔?算实岁的话,她再过好几个月才满二十一耶!
“不然呢?把她打扮成林志玲再介绍出去吗?那可是严重诈欺──哎哟~~”
他话还没说完,腹部马上挨了她一拳,痛得唉唉叫。
“对啦!反正人家是美女,我就是野兽。我警告你们,谁都不准再帮我介绍男友,再鸡婆我就找他当男友!”她火大了。
毅风走过来,搂著她的肩膀笑。“反过来说,如果我们突然替你介绍男朋友,就是在暗示想要你当我们的女明友吗?这种表白方式还挺新鲜的,我记住了。”
咏晴一下子答不上来,只希望他搁在她肩上的手,千万别察觉她突然飘高的体温。
“我也记住了!”侃言跟著附和,又想起一件事。“啊,我有东西在学校忘了拿,我去去就回,要等我开饭喔!”
他说完立刻往外冲,屋里顿时只剩下厨房里的两人。
“说也奇怪……”毅风看著搅动汤汁的她说:“自从你大二那年跟你的初恋男友分手之后,再也没看你谈过恋爱,是不是受伤太大,怕了?”
什么初恋,都是假的……
“哪有,只是没遇上好对象而已。”她故作轻松地回话。“算了,反正我还年轻,现在没男朋友也不会怎样。”
“嗯,说得也是,一定会有欣赏你的好男人出现的。”他宠溺地揉揉她的发顶。“我们家咏晴可是又可爱又优秀的呢!”
唉,每次他一用这种对待宠物的语气跟她说话,她就觉得好无力啊……
比起另外两个室友,她和毅风的感情更好,毕竟当年是他把她捡回家的。
可是,比起其他两人把她当妹妹看待,她总觉得毅风好像把她当成了小狗,老是摸摸她的头、捏捏她的脸、搂搂她的肩、牵牵她的手,“逗”完就算了,只有她一个人心跳加快,真是不公平!
算了,反正毕业后她就要搬回花莲老家,距离遥远,可能跟他几年都见不到一次,这份感情就会慢慢变成她苦涩却美丽的青春回忆──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
“啊?”
肩膀突然被拍了下,她回过神来,看著他愉悦的笑脸,一阵茫然。
“你刚刚说说定什么?”
“毕业后到我爸的公司上班啊!我刚刚跟你说,你不是一边点头吗?”
“啊?”有那么一回事吗?
“啊什么啊?”他亲匿地捏捏她的鼻子。“我跟我爸提过了,上次你去我家玩时他见过你,夸你看起来聪明又懂事,不像时下一般的女孩子,大多给人轻浮、爱玩的感觉,他很喜欢你。”
“可是……”
“答应我吧!”他扬唇一笑。“我们‘元氏企业’也算小有名气,加上大老板欣赏你,我这个小老板又挺你到底,你待在那里一定是如鱼得水,虽然只是从助理秘书做起,可是等你累积足够经验──”
“等等!”她怕自己被说服了,连忙打断他的话。“呃,我老家在花莲,我想我应该回去才对。”
“你应该留在这里发展才有前途!而且──”毅风突然捉住她的手臂,一双澄澈的黑眸看进她眼里。“我舍不得跟你分开。”
天摇了,地动了,火山爆发了!
咏晴的脑袋因为他的一句话,瞬间有如核弹爆发,一片浑沌。
这、这就是她曾经以为就算等到世界末日,也不可能发生的“爱的告白”吗?!
“如果你回花莲,我要多久才能见你一面?你来我们公司就不同了,我迟早是要接班的,到时候我一定会把你调到我身边,我们就能天天见面,像现在一样。”他牵起她的双手。“答应我好不好?跟我一起开创我们的未来吧!”
我们的未来……
咏晴仿佛从他迷人的笑容中看见自己披上白纱、巧笑倩兮地倚在他身旁的幸福未来,开心得魂都快飞了。
“好,我愿意跟你在一起。”
她相信自己此刻一定笑得甜美极了,原来老天爷还是眷顾她的嘛!感恩哪~~
“那就说定了!”毅风回以一个灿烂的笑。“你一定能成为我爸的心腹,以后我出捶的时候就有你帮忙说情了,日后由你当我的秘书,帮我安排约会肯定万无一失,我最信任你了。”
她一愣。“安排约会?”
“嗯,我的女朋友太多,约会时间老记错,但是八百年没连络的前女友姓名、电话,你都比我清楚,果然是天生的秘书人才,有你在我身边,公私都不用担心了。”
在他身边……原来是这个意思……
咏晴觉得自己就像一片挂在树梢、摇摇欲坠的落叶。看来全是她自作多情,这下真是自掘坟墓。
唉,她还能不能反悔?
“呃,我好像答应得太快了,这件事我还是应该回去跟我家人商量再──”
一个火辣辣的印记落在她光洁的额头上,瞬间让咏晴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
“不管,我在你身上做记号了,为了我的幸福著想,你这个贤内助我是要定了!啊,好像有人回来了,我出去看看。”
毅风说完便离开厨房,根本不给她拒绝的机会。
“贤内助──不是这样解释的吧?!”
咏晴全身酥软地跌坐在地,抚著他的唇刚吻过的额头,狂跳的心始终无法平静。
她根本就被这男人吃定了嘛!
第三章
七年后
清爽俐落的短发、米白的无袖针织衫,搭上流沙色的丝质长裤,脚上一双三吋细跟露趾凉鞋,加上淡雅的彩妆,独坐在餐厅一角的单身女子虽然不是能让人一眼便为之惊艳的美女,却自有一股知性气质。
“唉,又迟到了。”
咏晴细致的眉微微蹙起。也不晓得毅风又在玩什么把戏,有话在公司不说,非要约在外面谈,结果把她一个人晾在这里快半小时了还不出现。
她看看表,浅叹一声,望著窗外来往于夜街上的人群。
七年,让她在“元氏企业”由副总助理一路高升到董事长秘书,月薪五万加上年终分红,很快就让她存够钱,在公司附近买了间小公寓,还有一辆性能不错的二手车,就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女人来说,应该算是事业有成了。
但说到感情……
唉,就像沙漠一样,一片荒芜。
也不是没有试著跟别人交往,奇怪的是,再优秀的男人也无法让她有怦然心动的感觉。
后来她才明白,就算毅风再花心,只要他一天不结婚,她就无法对他死心,也没办法跟其他男人顺利交往。
唉,她上辈子肯定是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年,“经验”实在太丰富了!不然这辈子她怎么会这么习惯这种漫无止境的等待呢?
“对不起,我迟到了。”
一个声音把她的神思拉回来,咏晴将视线由窗外移至在面前落坐的男人身上
嗅,无论何时看,他还是该死地那么迷人哪……
“要出门时艾丽突然在公司外面堵我,非要我陪她吃饭不可,费了我不少唇舌才哄走她,结果汀娜也打电话来凑热闹……”
跟服务生点完餐,毅风扯下领带、松开衬衫领口两颗钮扣,带著歉意解释自己迟到的原因。
艾丽是52号,公关公司经理;汀娜是56号,法国酒庄的千金。
咏晴把毅风的“芳名录”都记在脑子里编名列册了,50号以前是“过去式”,51到56是“现在进行式”,只要再加点油,他的花名册应该很快就能破百了。
唉,毅风这个人就算自己不主动追求,身边也总是“桃花”满天飞,明知自己希望渺茫,为什么还是对他深爱不移?或许她该找个时间去看看心理医生才对……
“咏晴?咏晴?”
五根修长的手指在咏晴眼前来回晃了五、六遍,她没好气地拉下他的手──干么!当她瞎了啊?
“听见了,汀娜约你两个小时后去俱乐部嘛!吃饭还赶时间,想害我得胃溃疡啊?有什么事留著明天说,你现在就去,我一个人吃还比较悠哉,去、去、去!”
“喂,你赶苍蝇啊?”他笑著捉住她挥个不停的小手。“好啦,是我不对,那三个小时够不够?我们慢慢吃。”
“懒得理你。有事快说,早早吃完我就要回家睡觉了。”
她抽回手,故意装得毫不在意,却控制不了脸上浮现的羞红,还好店里灯光晕黄,看来应该并不明显。
“那么早睡?不去看电影还是逛街的吗?”
比起那些来来去去的女友们,毅风更重视眼前的女子。
他的朋友是不少,但是能让他百分之百信任、依赖,感情好到像家人一样的,也只有咏晴了。
咏晴的存在,对他而言就像每天早上太阳一定会从东方升起,人一定要呼吸空气才能生存,那样地理所当然。
就连出国攻读博士的那段日子,已经习惯每天和咏晴见面的他,就算身在异国也不会忘了每天和她保持视讯连络。对于独生子的他来说,咏晴大概就像是他最珍爱的小妹妹吧?
应该是这样吧,所以每次只要他觉得咏晴好像有些情绪低落,总是忍不住想做些什么事宠宠她、哄她开心,因为他最喜欢看见她的笑容。
就像现在,他就觉得她的心情似乎有些闷……
“要玩,也要有伴才不会无聊嘛!”咏晴不明白他的心思,有些有气无力地回了他一句。
好友宜姝当了空姐,现在大概飞翔在欧洲某国的领空上吧?
大学时和她最要好的天才小鬼简天岚,虽然终于结束了美国的网路事业回台,可是他现在也有他自己的恋爱问题,三天两头地找他诉苦似乎也不太好。
其他人呢,结婚的结婚、恋爱的恋爱,大家都去陪另一半了,像这种星期五夜晚,落单的总是只有她……
“喂?汀娜吗?”
听见毅风的声音,胡思乱想了好一会儿的她才注意到他正在讲电话。
“对不起,我爸临时要我替他去赴一个重要客户的饭局,晚上不能陪你了……嗯,那就改明晚喽!明天见。”
“董事长要你参加几点的饭局?”毅风一结束通话,咏晴便疑惑地问:“现在都七点半了,这时间又塞车,你还不赶快──”
“哪有什么饭局。”
“可是我明明听见──”
“那是哄汀娜的。”他笑。“待会儿吃完饭我们去看电影,你不是喜欢动作片吗?听说最近有一部不错看,反正你没事,就陪我吧!”
她不笨,明白毅风是见她一个人太孤单,临时起意推掉约会陪她。
他总是这样,只要她有事向他开口,还是生病,心情不好被他看出来的时候,他一定会推掉所有约会陪她。
可是,那不是爱情,只因为她是“我们家咏晴”。
他总是爱那么说,连他爸都跟著那么叫,几次被旁人误会她真的是他妹妹,连他交的女友们就算知道有她这号人物存在,也没在意过。对她们而言,她这个“妹妹”一点也不具威胁性吧?
唉,人家是从友情变爱情,结婚久了又升华成亲情,她却是跳过了爱情的可能,莫名其妙地成了他奇怪的“亲人”。
“不要。”她嘟嘴,就是想闹一下别扭。“我才不要陪你,我吃完饭就要回家睡觉。”
他也不以为意,只是温柔地对著她笑。“吃完就睡,小心变成没人要的大肥猪。”
“无所谓,我爸妈和哥哥们要就好了。”
是啊,等到他要结婚的那一天,她就要回家吃自己,反正她早知道他不会看上她,变成大肥猪也没关系,大嫂比她重一倍,大哥不是也爱得要命──
“我也要喔。”他单手支颐斜睇著她,笑说:“我们家咏晴不管变怎样都可爱。真奇怪,那些男人眼睛都瞎了是不是?怎么没人发现你这颗珍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