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耸耸肩,不置可否。
爱情这玩意儿最麻烦的地方就在,即便互有好感,也未必能成交,不像学生考试,只要努力的拼,就一定有相当的成绩。
要我说的话,爱情是得之我幸,不得我命,都看天意啦!
但是,处在暧昧中的女人的确很难看透。
明知男人对自己是有意思的,什么能制造的机会都制造了,还迟迟等不到对方一句坦诚的表态,这么不冷不热的,不知道要混到哪一天。
于是,女人的好姐姐献计了,把他扑倒吧!
「啥?扑倒?行吗?」
咳咳,我在小说里是写过无数回男人把女人扑倒,或女人偶尔把男人扑倒,但是现实里该如何操作,可是半点概念也没有,问我这种会写不练的人没用。
换好姐妹来指导,她侃侃而谈,当初就是把心仪许久的男人「设计」扑倒,才有今日幸福美满的一家四口。
「男人啊,不会平白无故的从天上掉下来,想要的话,得自己积极主动一点。」好姐妹自信得意的说;「要不是那天我趁着酒意,提起胆子,顺便把心一横,寻到机会便把老公硬生生扑倒……呵呵,一扑成擒。」
好姐妹一再以亲身经验,给大家晓以大义。
「时代不一样了,只会搞嗳昧、傻傻的等人追,好东西早就被别人抢光光。」
成功的案例听起来总是激励人心,我听了却觉得心惊惊。
搞暧昧比真实恋爱节省成本,说不定人家只是要那个气氛而已,万一傻傻的扑过去……哇呜,很吓人哪!
好一点或当一场误会,过去就算了,遇到没品的人,不知道下场会有多难堪。
得到幸福的姐妹很好心,以自身例子给大家激励,不过我脑海勾勒的画面都很恐怖,若真的演出来会是惊悚片,而不是绮丽浪漫的爱情片吧!
说不定人家真的有练过,我们还是冷静点,不要随便出招,免得吓人又伤己。
况且成功的感情可以经由许多不同的途径得到,别人走的那条成功之路,换人来走一遍,结果未必相同。
女人听了老半天,决定还是暧昧下去好了,比起扑倒后可能得面对的可怕后果,暧昧的确省成本又不费力。
「唉,问你也没用,下次不问你了。」
女人苦恼的抓了抓头发,显然对写爱情小说的我已经失去信心。
呵呵,谁说会写爱情小说就一定很会谈恋爱呢?
结束话题,我从现实遁回小说世界,在这片天地,任由我想扑倒谁都行,可好玩了呢!
多年书写爱情,到现在依然喜欢说故事,而这个爱说故事的女人,现在加入禾马大家族,挥洒我所知道的浪漫旖旎爱情,希望大家喜欢。
我是齐葳,请多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