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男子没兴趣说谎,那太费事了。“捡来的。我吃了人之后,从他们身上捡的。”
看了下他那身昂贵的衣料,巫主庭点点头。他吃的那个人应该很有钱。接着,她把银子收入袖中。
衣食足而后知荣辱。在这种乱世里,百姓吃不饱穿不暖,生命随时受到战争威胁的年代,她最大的心愿就是保住家人与这个村子,其它的事她不想去管,也没多余的心力去管。
虽然斩妖除魔是巫家人的天职,但是眼前这名能化为人形到几无破绽的男子,她收伏不了。连她这样的修道者都察觉不出他收敛后的妖气,可见得他的道行之高,绝对是她望尘莫及的。别说收了他,恐怕她连打伤他的能力都没有。既然如此,何必清高的去追究他吃了人,又“捡”了别人的银子。
反正银子是拿来用的,这只妖怪不用,银子也只能随着旧主死亡而埋在土里,不如,给她用。况且,住客栈付钱时天经地义的事。
巫家老祖宗可没规定斩妖除魔之余,要免费让妖怪吃住。
“你住在上房,连吃带住一整天是一两又五钱银子。三十两银子够你住二十天。二十天之后,请大爷离开吧。”巫主庭尽量语气平和的说,她巴不得立即送他离开;能够不赚这三十两银子,当然是最好的。显然,这只妖怪打算在这边赖一阵子,不急着走就是了。
“二十天?”黑衣男子没什么时间概念;对他长久的生命而言,一百年和一年的意义是差不多的,只是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想破坏就破坏,他想吃人就吃人,他想在这里住,就是在这里住。
他搓搓下巴。“我也不知道二十天够不够,这金子能让我主多久?”黑衣男子手又一甩,两锭五两黄金出现在她面前。
黄金!巫主庭拈七那两锭黄金,谨慎地连试了两次,又用更多的罡气试它,确定是真的金子。
他到底是吃了谁?那人居然随身带着黄金,这很多钱呢!不过,她对死去的那人没什么探究的兴趣。人死了就死了,在这种混乱的世道,死于战争跟死于妖怪之手,差别不大。更何况,外面的妖怪,可不是只有眼前这只。
“够你住三个月了。不过,那也要看我们客栈收不收客人住。”巫主庭手指不舍的摸了那两锭金子几下,然后反手把金子扔回隔壁桌。
“不让住?”黑衣男子轻声笑了起来。“我还没遇过什么事,是我想做,却不能做的。”他笑吟吟的瞧着她。
黑衣男子手指一弹,一道光束从他指尖射出,眨眼间变成一支黑色羽箭,迅速地射破灶房外边的三层结界,往内飞去。
灶房里边传来几声惊呼。
巫主庭面无表情的看了下钉在墙上的黑箭,衣袖中的拳头悄然握起。
“哎呀,里面有人呢。”黑衣男子淡淡一笑。
巫主庭冷冷的看着他,语气森寒的说:“如果你敢吃我的家人,就算是你,我也会想办法跟你拼个同归于尽。”
“呵呵,听起来真厉害。”黑衣男子轻松自若,丝毫不把她的威胁当一回事。
巫主庭一字一句清晰的说道:“我是认真的。我的家人,以及住在山谷里的村民,你一个都不能吃;只要你吃了,即使是死,我也要把你拖到地狱的尽头。”
“凭你?”黑衣男子哈哈大笑。“小巫师,虽然我伤不了你,但是凭你那丁点道行,想要杀我,作梦。你不如得道成仙后,再去修个几百年,也许还有可能封住我吧。”
巫主庭不语,只是冷冷的盯着他。
“你放心好了,我不会吃他们的。有你这么诱人的食物在眼前,我何必去吃那些糟糠肉呢。”普通妖怪吃了她,至少能增长五百年功力;只是,对他这样的稀世大妖来说,五百年功力只是零头,根本不放在眼里。他看上的是她那充满力量、浑身散发罡气的美味肉体,有她这种凤毛麟角般的人类存在,他是看不上普通又乏味的凡人了。
“希望你信守承诺,不会吃我的家人与山谷里的村民。”
“你是说旁边那个包着结界的山谷?”
“对。”
“不是你的家人与山谷里的村民,我就可以吃?”黑衣男子挑了挑眉的问。
“有多少力气做多少事,我只能管到这块地方。其它地方,不干我的事。”
巫主庭平静的说完,站起身,走到他那张桌子。
看见她走过来,黑衣男子挑了挑眉。“小巫师?”
巫主庭伸手。“钱拿来。天晓得你要住到什么时候,我是开客栈,不是开善堂。”
黑衣男子乐得大笑,他拿起黄金,把金子放到她手中,忍着强烈罡气太近造成的微微不适感,他笑容依旧的道:“我无肉不欢,菜弄少些。”
远去的车马队。
“快点快点,别偷懒啊!”车队的管事吆喝着,时不时策马至车马队后头,催促落后的人车。
“老李,你紧张些什么?照那位姑娘说的,我们在中午左右就能到城里了。”领头的青年轻笑。
“不能不急呀。走习惯的路,好端端的却遇到风沙,若不是迷了路,咱们早该在三天前回家了。商行还等着咱们补货呢。”管事擦了擦额头的汗。
“多绕一些路而已。若不是他指路,我还不知道离城这般近的地方,居然有一间客栈。多亏了那位姑娘,让我买到了许多少见的药材,这次的药材再运去大城里的药铺脱手,肯定能赚上一笔。有机会要谢谢那位大哥……咦……他叫什么名字,我怎么想不起来呢?”青年皱眉苦思。“可是我好想认识他的样子……为什么不记得他的名字……我怎么记性这么差呀……”
车轮的声响与马蹄的哒哒声里,夹杂着青年的疑惑低语。
这几天,山谷里的猎户每日都笑呵呵。原因无它,猎到的兽肉全都卖给有缘客栈,连制成腊肉、腌肉的功夫都不需要。这几日赚得的钱,足够给老婆孩子做件温暖的冬衣了。
现在一捕到猎物,猎户们就直接往客栈送,不用担心卖不出去,又不会被城里的人压价,喜得他们每天都充满干劲的入山打猎,检视捕兽陷阱。
而巫主庭呢?
她在磨调味料。
这几天,她忙着在山里找各式各样的调味料,有的直接研细、切片做料理,有的晒干,备用。那些调味料有的洒入肉汤,有的抹在烤肉上,有的拿来腌肉入味。这几天,灶房里煮的肉比过去四年加起来的还要多。
“嘶——”黑衣男子心满意足的吃着微泛着金黄色泽的烤獐子肉;架子上烤的一整只獐子已经被他吃了一半。抹着野蜂蜜、丁香、小茴的烤獐子肉飘散着令人垂涎三尺的肉香,尤其是半焦的蜜香味融合着鲜肉,更是勾得人馋虫直响,恨不得学黑衣男子一手抓一只獐子腿,痛快地大口吃肉。
经过黑衣男子身边的人,总是忍不住吞了吞口水,望他一眼,想起他特殊的身分,又赶紧走开。除了一个人之外——
“大爷,烤肉是不是很好吃?”小宇眨着圆亮亮的大眼睛,带着好奇的笑容,问着正大快朵颐的黑衣男子。小宇用力吸了吸空气中的肉香,满脸羡慕。
黑衣男子瞥了小宇一眼,点了点头,算是回应。他手上抓着肉,嘴巴舍不得停歇的继续吃。
“有多好吃啊,可以跟我说吗?”小宇一脸期盼。
这几日,除了睡觉沐浴,巫主庭都待在能看得到黑衣男子的地方。美其名是提供最快最有效率的服务,实际是监视他有没有做出什么逾矩的事。
小宇说的话,待在客栈大堂的巫主庭当然也听到了。
比起务农、打猎的村民,懂医、开客栈的巫家已经算是村子里最有钱的一户人家,但是也不会每天吃肉。战乱时代,他们一家子每十天能一起分享两只鸡腿,算是很丰盛的食物了,怎么可能天天吃肉呢。
瞧见小宇口水快流出来的模样,正当巫主庭心软,想去灶上舀一小碗肉汤给小侄子喝时,黑衣男子把右手吃完的腿骨往盘子一扔,左手的肉接过右手继续吃;然后,他 用空着的左手一挥,一块巴掌大的獐子肉不知是如何被他切下来的,他抓着那块肉,递给小宇。
巫主庭愣愣的看着眼前这一幕。那只大胃堪比米袋的妖怪,居然分食物给小宇,而且还是肉!
“我可以吃吗?”等着圆滚滚的眼睛,小宇有些呆呆的,接过温热的肉。这么一大块肉,够他们一家人慢慢吃两天了。
黑衣男子咬着肉,点点头。巫家人都知道他不是人,只有巫主庭和这个小娃儿敢靠近他方圆三尺以内,这块肉就当作奖赏有胆识的小娃儿。
接过肉的小宇睁大眼睛看着那块香味扑鼻的肉,仿佛那是山谷结界边缘什么少见的小妖怪。很快地,小宇忍不住长大嘴巴,咬了一口肉,嚼了嚼,眼睛陶醉得都眯了起来。齿颊留香的肉味,让他接着咬了更大一口,奋力又慢慢的细嚼。
“好好吃喔!”小宇赞叹。“姑姑,你烤的肉真好吃。”
巫主庭瞅着小侄子满嘴油光的吃相。小宇,那肉其实是你娘烤的,姑姑只是帮忙抹调味料而已。
黑衣男子一脸享受的点点头,嘴巴没有空闲的继续吃着。
等到小宇吃到第三口肉时,终于发现姑姑一直在看他的眼神。
小宇放下香喷喷的肉,低头讷讷的说:“姑姑,我可以吃肉吗?”
小宇,你已经吃了……巫主庭看了看那块肉,又看了下黑衣男子,最后视线转回到小侄子害羞又掩饰不住渴望的表情。
唉。巫主庭在心中叹了一口气。她转头,对小侄子慈爱一笑。“你吃吧。那块肉的钱,姑姑会从他的房钱里扣掉。”
小宇立即把肉塞回嘴里,兴高采烈的吃着。
瞧见小侄子迫不及待的谗样,巫主庭感到好笑的摇了摇头。算了,小孩子多吃肉,才会长得壮。
巫主庭一边磨着调味料,寻思该如何让各种飞禽走兽的肉料理得更好吃,让黑衣男子无暇、也无兴趣去吃其他的“肉”。他真的要吃人,以她的道术挡也挡不住,她能为世人做的,就是尽量别让他的嘴有空去吃人。
不过,他未免也太会吃了。巫主庭看向旁边摊开的账本,上面写着这几天耗掉的食材。他一人的食量足抵六个壮汉,而且专挑肉吃,简直是奢侈啊……
他一天吃掉八两五钱银子,那些钱足够巫家五口人吃上三个月多。他一顿饭就吃掉半只羊,如果是獐子,就要吃一只半,这还不包括拌肉的菜蔬山果调味料。唉,他不如去外边吃掉一个人,还比较省钱省事。
想是这么想,但是巫主庭仍是手不停歇的研磨调味料,绞尽脑汁想着该如何满足他的胃,顺便留住他的人。她瞅着那名吃得不亦乐乎的黑衣男子,也没见他肚子吃撑起来,到底食物都吃去哪里了?真令人疑惑。
“这位大爷。”巫主庭清了清喉咙。
黑衣男子咬着肉,半转过身,丢给她一个询问的眼神。有事?
“三十两银子已经用得差不多了。金子拿去城里兑了现银,我算过了,即使价钱算你便宜些,依你的食量,大概够你再住上半个月。现在钱是够用,但是半个月后,我会跟你结一次账的。”
黑衣男子点点头,表示知道。
半个月以后,怎么办呢?总不能让他为了省饭钱,跑去吃人;或是为了有钱住客栈,去吃掉一个人,再“捡”起那个人的钱吧。巫主庭不禁烦恼了起来。
“小宇!”一道喊声从客栈外远远传来。
“小二子。”小宇嘴里含着肉,口齿不清的喊着。他拿着那块肉,撒开双腿往外奔去。
约莫五岁大的小二子怀里揣着一个兽笼,里头关着一直大白兔。
“小宇,你在吃什么肉?”小二子惊讶的看着小宇手上的那块肉。
客栈飘出的烤肉香味,在外边数十尺处已然香浓可闻。让人口水直流的肉香总是让小二子一闻再闻,最近特别喜欢往有缘客栈跑。
肉耶!小二子知道客栈这几天住了一位豪客,因此客栈时常宰羊杀鸡烹肉,只是不知道现在正吃着什么肉罢了。
“我不知道,你吃吃看。”小宇先咬下一大口肉,然后把手上仍有半个巴掌大的肉递给他最要好的朋友,很开心很大方的分给他吃。
于是小宇先前吃肉的满足模样,在小二子身上又发生了一次。
平常老百姓平日都吃些粗粮、蔬菜,能填饱肚子就行了,有时吃颗鸡蛋就已经很享受,至于肉,则是过年过节才能沾几口的高级品。
虽说如此,比起外边时不时发生的水旱灾,甚至蝗虫过境、农作物欠收,外貌许多地方经常闹饥荒,百姓饿得狠了,树皮、草根,甚至连泥土都吃!山谷里的村民餐餐能吃饱,不会有一顿没一顿,不用忧愁下一餐的米粮,已经算是人间仙境般的生活了,谁会计较有没有肉能吃呢。百姓的要求其实很少很简单,很容易满足的。
小二子津津有味的嚼着至少半年没吃过的肉。 他把怀里的兽笼递给小宇,专心吃着香喷喷的肉。
“好大只的兔子,它好胖喔。”小宇瞪圆了眼睛,伸出油腻腻的手指,从兽笼的缝隙里探入,去摸那身柔软的兔毛。
“摸起来好舒服喔!”小宇忍不住整只小手都伸入笼子里摸摸它。
大白兔在兽笼里有限的空间,移动着肥嘟嘟的身体。虽然不知道那个小手掌要干嘛,但是频频挪动身体的大白兔知道它被关起来了。
“爹说先拿来给你们,怕客栈里的肉会不够煮。”总算小二子还没被蜜汁烤肉给迷昏了嘴巴,还记得把老爹千交代万交代的事情先说出来。
巫主庭看向门外的两个小萝卜头,问道:“小二子,你爹呢?”
“爹和哥哥都还在山里。晚一些娘会过来,她说这身兔毛很漂亮,拿去城里能卖个好价钱。”
巫主庭颔首。“麻烦你娘了。”
客栈需要的只有兽肉,因此,毛皮都会让猎户再带回去,制成皮革皮草。既然宰杀了一个生命,那就要把它做最大限度的使用,才不会浪费。百姓是很珍惜每一分物资的,不会糟蹋东西的。
“要吃掉兔子?”小宇惊叫。
“是呀,炖一锅兔肉汤。”巫主庭笑笑。“姑姑会记得留一碗汤给你。”
“不要!”小宇把兽笼往背后藏,仿佛姑姑看不到可爱的大白兔,就不会把它吃了。
“怎么了?”巫主庭讶异。
“不要吃大白兔!”小宇大声说。“它这么可爱,不行吃!”
兔子可爱就不能吃?那小宇吃的獐子就不可爱吗?呵呵,果然是小孩子童言童语的真逗趣。巫主庭放下研磨好的调味料,走去门外,利用身高优势,从小宇背后把兽笼凌空拎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