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男子自从抓了那条鱼,博得了巫主庭的欢心之后,充满胸臆的成就感,让他自动自发的把每天的外出散步变成名为散步,实为进行普通妖怪没能力做到的狩猎活动,顺便显示高人一等的实力。
抓了好几天的鱼之后,他今天换跑去大草原抓马,千寻万觅的终于找到很多很多年以前,曾经经过一次的万马之谷,黑衣男子东瞧西看了一会儿,不知该挑哪两匹马下手,马儿长得差不多膘壮,真让人搞不清楚哪匹比较好,海里的大鱼和小鱼就差很多,这些马儿,他实在分不出哪只的肉比较多,后来干脆就抓了跑在马群最前面的两只马离开。
幸好这两匹马儿极有灵性,除了刚被抓时,有稍微惊吓的反抗,之后就乖乖的任黑衣男子把它们“运”到另一个山谷。
那两匹神骏之极的马中之王,绝对不知道它们被抓的原因,只是因为它们离黑衣男子比较近,而非他是识马的伯乐,如果马儿知道他原先抓它们,是打算下锅煮了吃,恐怕会呜叫得比伯乐当年那匹拉车的千里马还要悲伤。
巫主庭崇拜的看着他,“天哪,你实在太厉害了,我正在烦恼是要买一匹马回来,还是把家中这匹马卖掉,没想到你居然把马儿繁衍的问题解决了。”
战争年代,马儿是比耕牛还要高价许多的牲畜。
“呵呵。”黑衣男子朗笑数声,心安理得的接受她的一连串称赞,虽然他没有想到什么繁衍不繁衍的问题,纯粹是因为万马之谷离这边够远,普通妖怪到不了,才去抓马的。
巫主庭表达完滔滔不绝的赞美词之后,关注起这两匹千里挑一的宝马,她痴迷的目光望着那一匹赤身黑鬃、一匹通体纯黑的马儿,“这马儿好俊好壮,是野马吗?不知道驯服需要多久的时间?”
“你放心,我交代过它们要很乖。”黑衣男子在带着马儿飞行时,就告诉它们不乖的下场是怎样,因此野性甚重的两匹马儿,在威武的神兽面前,也绝对是俯首听命的。
“可以骑骑看吗?”巫主庭一脸兴奋,感觉上这马儿能跑得比风还要快。
“看你是要先骑,还是先煮都可以。”
“煮?”闻言,她双眼瞬间瞪大,这马儿如此高壮神骏,气势非凡,即使不懂得相马,她也看得出这是能够日行千里的神驹,他居然说要煮?!
“对呀,这马儿……嗯,一只就够吃十天,另一只先养着好了。”黑衣男子搓搓下巴审视。
“马儿不行吃!”巫主庭挡在马儿前方,伸手拦住他打量的目光。“你要吃羊肉猪肉鸡肉鹅肉鸭肉都可以,甚至是鱼肉也没问题,绝对不能吃马肉。”
天啊,这随便一匹马拿去大城里卖,至少可以卖得三百两银子,他居然说要吃掉价值三百两银子的马匹!绝对不行!十天吃掉三百两,一天就吃掉三十两,等同吃掉一年分的银钱用度。天啊,光用想的她就快要昏倒了,如果吃了马儿,她肯定会成为巫家的千古第一罪人!
“哦,你要先养着,等它们生六只吗?幸好这是一只公的,一只母的,可是又不知道它们何时才会生六匹小马?也对,先养着,养着可以吃比较多次。”反正最近不缺食物吃,他倒是不介意先养着马儿。
“啊?”巫主庭愕然,他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幸好他对马肉没什么强烈的兴趣,否则巫主庭真的考虑晚上要睡在马殿里,守着那六百两银子,免得一觉醒来,发现马儿已经变成盘中餐,到时,她就算用罡气轰他六下,照样会心痛难当。
之后,黑衣男子陆续从万马之谷又抓回了六匹马。经过巫主庭的精明算盘计算,决定只留下一开始的小红(赤身黑鬃的母马,小宇取的名字),以及晚上(通体纯黑的公马,小二子取的名字),其余六匹马带去城里卖掉,换成现银与物资,省了饲料钱,又能帮新迁来的村民盖房子,买杂物,一举两得啊!
接下来的两个月,山谷里的居民生活变得多彩多姿,男人们一种完田,就跑到各个施工现场,扛扛抬抬敲敲打打的盖房子钉家具筑水池,女人们忙着剪布裁衣,照顾蔬菜果树,喂养有缘客栈的众多家禽家畜,吃饭时间一到,就赶紧给一家老小做饭。
至于小孩子呢,十岁以上的跟在父母亲身边帮忙出力气,十岁以上的则待在有缘客栈,三人一组的在客栈与山谷里来回跑着,负责当传话筒,帮忙转述分身乏术的巫主庭传达给村长、耆老、村民的话。
不过,无论男女老幼的村民们最喜欢的还是每日的午膳,晚膳前,有缘客栈的新鲜事物消息,有堆成小山似的野果,美味滋补的湖鱼,温驯的野鹿,壮硕的山猪,能剪毛来织布的羊只,整棵桑树……许多穷其一生都没听过见过的东西,出现于村民的眼前,对乡土性极强的百姓们而言,如果不是战争的缘故导致举村迁徙,通常他们一辈子就是生长在那里,老死在那里,几乎不会离开自己的故乡,所知所见非常有限。
因此,村民对客栈日日变化的“猎物”极有兴趣,同时大大的丰富了他们贫乏的娱乐生活,那些活生生的东西比说书人的故事,更具吸引力。
整个山谷的居民动员准备封谷事宜,孩子们有正当理由滞留在客栈,随时接收第一手消息,遇到特别的事情,孩子们口沫横飞的诉述,有时还会把大人们吸引到客栈前。接口问问自家的孩子有无勤快,客栈缺不缺茶水柴薪,偷懒的逛一下,满足了好奇心再回去忙碌。
大家每天都忙碌得非常起劲。
巫主庭清点着今天的猎物,一一登记在册,分配它们的用途,“满儿,去告诉你爹,拉推车过来,把这十几条鱼运去水池养,香桂,把这几颗果子拿去给你娘,她想怎样种都行,记得把种的位置和方法说回来给我知道,我要记下,招财,你……”
领头的孩子一听完自己的吩咐,跟同组的伙伴确认过内容之后,三人嘴中喃喃有词的反复念着那些话,迈开双腿,领命而去。
不多时,客栈的前院只剩下巫主庭与五岁以下的小孩子。
而下午工作结束的胡劲与越莹则回房去休息,以前他们是折腰与黑衣男子的敌意眼光,现在则是害怕与孩子们的好奇眼光。孩子们总是会生出一堆又一堆的问题来问他们,令人烦不胜烦,偏偏姑娘在附近忙着,他们不敢不答,后来,他们干脆猎物往前院一放,立即用最快的速度回房躲灾。
反正,如果是姑娘有事要问他们,会派孩子来敲房门。
“呼,剩他了。”巫主庭抬手槌了槌疲倦的肩膀。
自从黑衣男子发现胡劲不懂药草,越莹只认识一些常见药草,于是他的目标变成收集少见药材,果然活了六七千年就是不一样,再加上喜欢东奔西走,他的药草知识之渊博,是她望尘莫及的,恐怕连宫廷御医也未必懂得比他多。
最近她的药柜增加了许多珍贵药材,同时新写了一本药材书,记录那些少见的药材外形、颜色、气味、效用,以及可能的产地。
“好了,你们别调皮了,进客栈里去吧。”这两个月,客栈大堂是由刘三娘与少妇管的,负责看顾这八九个小孩子,免得他们在什么都不懂的情况下,制造什么麻烦事要人收拾。
“小宇,把大家带进去。”
“是,姑姑。”小宇俨然是个孩子王,众家娃娃以他马首以瞻,很快地走得一干二净。
巫主庭把大堂的门轻轻合上,隔开里边喧闹的声音,然后整理起一些晒在前院的药材。
“不知道他今天会带什么回来?”才分开几个时辰,她就再思念他了。
“其实不用跑去那么远的东北找人参,你就算只带回来一株常见的甘草,我一样是很开心的。”
产人参的东北与山谷所在的位置,正好处再神州大陆的两端,即使是黑衣男子神兽般的脚力,这一来一回的时间,仍需耗掉两个时辰。
“我宁愿你早些回来,像以前那样,陪我在晚膳前说说几句话。”她轻轻的把药材翻面晒,“其实,我知道你找药材的另一层涵义,人的是要靠人自己解决,这些药材在未来可能是村民的救命希望。就像那时我的手受伤了,你明明能用法术治好我,却选择采药材来给我,你不吝啬的教胡劲和越莹法术,要他们带活的猎物回来,方便村民畜养,要他们继续修炼,以便日后保护村子,不受其他妖怪侵扰,这些事情你没直接做,而是绕着弯做,也许你身为天意的一部分,有我这种凡人无法理解的顾虑,不过,你已经为了我,为了这个村子,做了很多很多事,我非常的感谢你。我不知道该如何的报答你,如果有什么我能为你做的事,请你一定要告诉我。”
一道身影缓缓现身,“今晚让我多舔一些地方就好了。”黑衣男子朗声的笑道。
“好。”
“你何时察觉我回来了?”他挑眉问道。
“叫孩子们进去之前,我闻到一股不是药材的淡香味。”
“原来是这些花露馅,我还以为是我不小心发出什么声音了。”他把怀里那些连根带泥的花儿递给她。
“这是什么花?”她微笑地接过那些含苞待放的花朵。
“菡萏。”
“汉淡?”她只听懂发音,一时不知是什么字。
“就是芙蓉。”
“哦,你是说荷花呀,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荷花呢。”芙蓉就是荷花,也就是莲花,她以前住的村子与山谷附近都没有湖泊和池塘,因此她没见过荷叶田田,荷花盛开的景色。不过,她最开心的是他摘花送她。
“你在山谷里辟了个大水池,刚好可以种一些芙蓉,我记得汉人很喜欢特地挖一座大池塘,种了满满一堆的芙蓉花,是因为它能吃能入药又能欣赏吗?就像你煮的一鱼三吃,这叫一花三吃?”
闻言,巫主庭噗嗤一声的笑了出来,读书人爱莲花的出淤泥而不染,却被他形容成一花三吃,真是焚琴煮鹤般的煞风景。
虽然如此,她仍是脸带淡笑的问他:“你要吃吗?我把它拿去煮汤,能别有风味的增加一股香气哟。”
“我不吃,这是要送你的,你拿去种。”他摇头。
巫主庭微怔,他不吃?只是要送她花?
她漾开一抹柔美的笑容,“好,我拿去种,陪我走一段路,走到山谷里的结界边缘时,你就在那边等我,我交代一下,很快就好了。”
“好呀。”
黑衣男子和巫主庭就这样抱着花,边聊边走的散步进去山谷。
浑然不觉在他们离开的短短一刻钟内,有缘客栈将会遭遇到什么事情。
第十章
所有的事情就像天意安排似的,一环扣着一环。
二百多年前,黑衣男子被巫家祖先镇压在巨石之下。破石而出之后,他选择以牙还牙的跑到山谷来找碴。遇到了发光的小巫师,以及美食的诱惑,于是在客栈住下。散步时,闻到了血的香味,愤怒之下,烧了那只袭击巫主庭的妖怪,日后引来群妖。收伏了胡劲与越莹,却引发他的嫉妒心,于是他四处寻找稀奇猎物想赢过他们。那些猎物中,唯一运往山谷外的活物就是马匹。
在这种战争的年代,那六匹马儿卖得很好的价钱。那些难得一见的好马,其中有三匹辗转了几位买家,最后被横扫四方的蒙古人买走。
迅疾如风的蒙古骑兵之攻击力,不只令南宋朝廷头疼,连许多中亚、欧洲国家也闻之胆寒。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蒙古人,最注重马战,一位识马的蒙古小将下令:找出卖马的人家,带回所有的马匹!
卖掉马匹的两个多月后,有一支三十人小队朝着有缘客栈前来,只是他们不是收购货物的商队,而是一支掠夺的军队。
等到黑衣男子听到远处那一声长长的马嘶声,觉得不对劲,抱起巫主庭飞身回到客栈之后,巫主庭只看见大嫂抱着小宇,撕心裂肺般的号哭着;她那才四岁多的小侄子,活泼爱笑又贪吃的小宇,浑身是血,气若游丝的躺在母亲怀中,一道深长的刀伤划过他的胸腹。
刘三娘脸色苍白,双眼空洞的坐倒在地。
任谁都看得出,即使华陀再世,也救不回这个受伤过重的孩子。
死亡,只是时间的问题。
“谁准你们来这撒野!”黑衣男子狂怒。
一名蒙古兵砍了马厩外边的小男孩一刀,随即见猎心喜的想抓走那两匹千里宝马;极具灵性的马儿见到小主人被杀,左蹬右踢的冲出马厩,把蒙古兵引走,同时高声的嘶鸣着,想引起主人的注意。
蒙古兵追在骏马后边,甩着绳圈,又扑又抓的就是套不住灵活的马儿;而他们也没有机会带马儿回军营领功了。在他们对一个无辜的小孩砍下一刀之后,他们踏进黄泉的时间比那个孩儿更早。
眨眼间,三十个大火球平空出现,在蒙古士兵发出哀嚎之前,他们已经被火烧得连灰都不剩了。
胡劲与越莹从房里出来,瞧见小宇的伤,暗自皱眉。这伤势,回天乏术了。
“小宇,跟姑姑说几句话啊。”仿佛没有听见大嫂那震耳的哭声,巫主庭有些失神的说道:“姑姑知道你最喜欢吃肉了,今晚烤獐子肉给你吃好不好?”
“庭儿……小宇……你能救活他吗?”少妇双眼红肿的望向她的最后一丝希望。
巫主庭张了张嘴,却说不出一个字来。
能?她也希望自己能救小宇呀!
不能?小定进她的侄子,小宇是巫家唯一的男丁,日后巫家血脉的流传,就只剩下小宇了……
“小红……”小宇向来圆溜溜的眼睛,此时半垂掩着。“姑……有人要偷……小红……”濒死的他好像感受不到娘亲紧紧的拥抱,只记得最后的那个印象。
赤身黑鬃的马儿发出一声长鸣,仿佛知道小主人的这声小红是在叫它。马儿还没发出第二声长鸣之前,就被一只大掌推开。
“走开,别碍路。”黑衣男子不耐烦的推开马儿。
听到黑衣男子的声音,巫主庭猛然一个惊醒。“你快看看小宇,救救他!”
黑衣男子看了下小宇的情况,微皱眉头。“这个劫他过不去,将要重入轮回了。”
“不!”巫主庭冲上前,用力摇着他的肩膀。“你一定有办法的!你是神!你是天意啊!天意要小宇活下来,他就能活下来!你是天意你一定可以让小宇活下来的!不管要我付出什么代价都可以,你要吃掉我也没关系!我愿意拿我的命换小宇的命,我求求你救救小宇!”她泪流满面的大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