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秋认真地反省着,最后做出决定:「既然是我造的孽,就由我来善后吧!」
小翎这下才真的是惊恐万分:「不不,不用了,我自己来就好了。」要是再让他插手,只怕会闹出更多人命来。
「那怎么行,男子汉大丈夫,就要敢作敢当。再怎么说,我也是在你家里打扰,做客人的当然要替主人尽点心意啊。你就别客气了。你放心,有我就搞定了!」
看到他跃跃欲试的神情,小翎决定开始写遗嘱。
***
第二天,学校正式上课。二年三班的第一堂课是物理,任课老师正是他们的导师柯老师。
上课没几分钟,班长李文豪就抢着说话了。
「老师,我前几天在麻省理工的季刊上,看到一篇光学的论文,里面有很多有用的新观念,对这学期的课程应该会有帮助,我已经把它翻成了中文,想趁着上课跟同学分享,可以吗?」
柯老师激赏地看着这位聪明的学生:「当然可以啊。」
说到这位李文豪同学,皮肤微黑,面如满月,一脸的福相。个儿并不高,由于每天抬头挺胸,看起来倒比实际高大些,只是有时下巴仰得太厉害,让人忍不住担心他脖子会不会抽筋。虽然赶流行戴隐形眼镜,众人总觉得那种专给势利眼书呆戴的金边眼镜更适合他。
在前一天自我介绍的时候,他钜细靡遗地告诉全班,他的祖父曾经担任某某军种的司令官,父亲是中央某部会的委员,他从小去过哪些国家,精通几国语言几种乐器;还「不小心」地透露出他是当年高中联招的理化和英语都是满分,又花了五分钟阐释他对本校的热爱,和未来的展望,最后再欢迎同学随时去他家的大宅院作客,总之是听得人人颈毛倒竖。之所以选他当班长,也不过是因为大家都不想接这吃力的差事。
当他站在讲台上,神气活现地念着那篇论文时,同学全都兴趣缺缺,不是盯着讲桌发呆就是东张西望,而教室角落那张空桌子,也再度成为视线焦点。
陈少翎好大的胆子,先是前一天惊人的出柜宣言,然后居然第一天上课就缺席,而且还翘到自己导师的课!不过也有人猜测,由昨天他从老师办公室回来后,就一脸龟毛的情况看来,他是因为昨天一时冲动承认性向,今天没脸来上学了。
这时,教室门口忽然传来几声古怪的「咯咯」声,打断了李文豪的朗读,然后是一声响亮的问候:「老师,各位同学,对不起我迟到了,你们一定很想我吧?」
那位举世闻名的同性恋者正站在门口,脸上挂着灿烂得可恨的笑容,但是最重要的是他手上提的东西,让大家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柯老师没看到他的手,一脸不悦地问:「陈少翎,你为什么第一天就迟到?」
「说真的,老师,我也是一百个不愿意错过您的精采课程,只是我得一大早赶到市场去买这个,所以担误了时间。」陈少翎与叶千秋的合体举起右手,让全部的人看清楚那只咯咯乱叫的大公鸡。
不用说,全场哗然,柯老师也忘了她的淑女风范,尖声说:「你带活鸡来学校干什么?」
「为了完成老师的交代呀。对不起,让一让。」千秋毫不客气地将李文豪挤开,占据了讲台正中央的位置,将公鸡按倒在讲桌上:「因为昨天我说了不该说的话,老师一番好意,要我向全班澄清。可是我觉得口说无凭,所以为了证实我的诚意,」他从书包中抽出一把明晃晃的大菜刀,高声说:「我陈少翎今天在此斩鸡头立誓,我绝对不是大家所想的那种人!」
在众人惊呼声中,他将刀高高举起,正要重重砍下,柯老师尖叫一声,冲上来抓住他手臂:「不,不用了,不用了!老师相信你,好不好?全班同学都相信你,你绝对不是同性恋,对不对?各位同学?」
「对对对。」不少人被吓到了,点头如捣蒜,深怕他忽然抓狂开始砍人。却也有眼尖的家伙,看出这小子不过是在作戏。
「真的吗?」千秋惊喜交加,放下刀子:「谢谢老师!谢谢各位同学!这只鸡终于可以活命了,真是太好了,老实说我最讨厌杀生了说。老师,那这只菜刀就送给您了,切菜很好用哦!」将刀子交给老师,随即向全场深深一鞠躬。
「鞠躬」这个动作,需要两手贴在身侧,也就是说,原本按着公鸡的手自然就放开了。结果就是,公鸡飞了。
接下来半堂课,二年三班的同学就在满屋子抓鸡中渡过,种种惊叫咆哮声四起,隔壁班还以为他们第一节就开同乐会。最后,总算在下课前五分钟抓住了公鸡。
「老师,这只鸡怎么办?」千秋压着因为憋笑而微微抽筋的肚皮,天真无邪地问。
「不是你带来的吗,怎么问我?」柯老师气喘吁吁,没好气地说。
「可是我家没地方养啊。它才刚捡回一命,如果又被杀来吃,那就太可怜了。」千秋振振有词地说:「最好是有人能带回家养。」
谁要养啊!全班同学在心里大骂着。
「啊!」千秋若有所悟,抓着鸡来到李文豪面前:「豪哥,你家院子不是很大吗?那就麻烦你来养好了。」
「我?」李文豪刚才被鸡吓得脸色如土,这回更是苍白:「不行啦!」
「好啊好啊,就给豪哥养吧!你是班长耶!」同学们一来急着摆脱烂摊子,二来原本就讨厌李文豪,开始一股脑儿起哄。
柯老师仔细思索,由小翎这两天的异常举动,再考量他之前休学一年的历史,她研判他很有可能患有躁郁症,千万不能随便刺激他。于是她下了最后裁决:「就这么办了。李文豪,这只鸡暂时先寄放在生物科实验室里,等放学你就把它带回家吧。」
「什么?我……」李文豪的脸又变成了猪肝色,许多人开始暗暗叫好。
「太好了!」千秋感动莫名:「小豪,你一定要好好照顾它哦!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它一定会给你带来幸福的。」伸手握住李文豪的手,双眼闪闪发光:「我可以常常去看它吗?」
李文豪痛苦难当,转头向柯老师求援,偏偏她不停使眼色要他答应,他只好含泪回答:「好……」
下课钟响了。
千秋带着一贯从容的笑容,有条不紊地整理着书本,没有人看得出来,在他脑子里,有另一个声音正在鬼哭神号。
「你为什么要做这种事啊!」
「你生什么气,大家不是都把同性恋的事忘光光了吗?」
「才没那么简单呢,这下他们一定都认为我是神经病了!」
「别那么挑剔好不好?再不然你选吧,要当同性恋还是神经病?」
「我都不要。」
「想得美哦!」
小翎恨恨地说:「你老实说,这就是你的目的,对不对?把我逼到自杀,然后你就可以占我的身体复活了,是不是?」
千秋不屑地说:「我干嘛要逼死你?你早就半死不活了。想开点吧,情况没有那么糟啦!」
小翎的眼泪差点飙出来:「本来,虽然交不到什么朋友,至少还会有人愿意跟我说几句话,现在,一定再也没人要理我了!」
仿佛在响应他的埋怨,邻座传来一个声音:「同学,你演得太烂了,干嘛不真的砍下去?」
说话的正是那位祈祷少年,记得他的名字叫吴毅华。
前座的林法民转过头来:「对啊,害我还好期待。」
千秋一脸委屈地说:「人家哪有在演戏?我是很认真的。」
「唛假啊!我们一直看到你在旁边偷笑。」吴毅华说:「你很可恶哦,把全班当傻瓜耍。」
「冤枉啊,我只是想说刚开学,热闹一下咩,不然上午第一节很容易睡着说。」
林法民点头:「没错,我就睡着了,还差点说梦话。那个李文豪实在是……没见过那种猪头!不过,你没有看到,你把鸡塞给他的时候,他那个表情?」
「经典。」吴毅华心满意足地说。
「好说好说。」千秋十分谦虚。
林法民拍拍他肩膀:「期待你以后的表现。」
「包在我身上!」
上课了,对物理一窍不通的千秋把身体还给小翎,却还不忘在他耳边碎碎念着邀功:「怎么样?第一天上课就赚到两个朋友,不错吧?」
「谢谢……」
说他不感激千秋是骗人的,当林法民拍他肩膀的时候,他激动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隔了这么久,饱尝冷眼之后,终于再度感受到人情的温暖。
然而在内心深处,他还是感到淡淡的失落。
交到朋友的人是千秋,不是他陈少翎。要是日后这两个人了解他的真面目,还愿意跟他接近吗?
千秋对他的感伤不屑极了:「拜托,才第一次约会,你就在担心小孩要生几个啊?想太多了吧!」
「说的也是。」小翎苦笑。
「那么,我帮你完成老师的吩咐,还帮你交到朋友,你是不是该好好感谢我一下?」
「我身体借你用,还得感谢你啊?」
「那当然,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啊。」
「那你要我做什么?」
「很简单。」千秋奸笑一声:「告诉我志恒小亲亲的事。」
第三章
那个人,真的很耀眼。
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围绕的人永远特别多,笑声特别响亮。同学们有什么争执,只要他出面协调,每一次都顺利解决。虽然功课不是最顶尖,却是每个老师最欣赏信赖的学生。
对这样的一个人,小翎原是不敢奢求能跟他靠得多近,只要远远地看着他就心满意足了。谁知蔡志恒却主动对他伸出了友谊的手,总是拉着他参加班上各种活动,帮他打入同学们的圈子里,原本闭塞的生活也多彩多姿起来。
自然而然地,小翎跟志恒成了死党。他们形影不离,连假日也腻在一起。无论是课业上的烦恼、家庭秘辛、或是对未来的期望,全都开诚布公地倾诉,无话不谈。每天早上小翎都兴奋雀跃地醒来,只因为这是有志恒的一天。
然而,进入下学期后,情况却变了。
志恒开始有意无意地疏远他,每次跟他交谈总是简短而冷淡,一副急着摆脱他的神情。清澈开朗的眼睛里,开始筑起了警戒的高墙,那眼神好象完全不认识他一样。
小翎完全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每次想找志恒问个清楚,他总是顾左右而言他,然后一走了之,只留给小翎满腹的不解和心痛。
也许是他太在意志恒的改变,而忽略了其它征兆。某一天他才惊觉,不只是志恒,所有的同学都跟他保持着距离,没有一个人愿意靠近他。他被冷冻了。
小翎在极度的惶恐和疑惑中过了几天,在同学中流传了快一个月的耳语终于传到他耳中:「陈少翎是同性恋。」
真相大白了,却比被蒙在鼓里更加残酷。
这对小翎简直是晴天霹雳。他想不通,事情是怎么泄露的?长久以来,他一直深埋在心里的秘密,连父母都不知道,为什么同学们会晓得?
是他每次碰触到志恒的身体时,脸上笑得太愉快?还是他凝视着志恒的眼里,流露出太多依恋?
他找不到理由,只知道:原来人的生活,不管他多么地努力经营,都会毫无预警地,在一瞬间灰飞烟灭。
尝过友谊的温暖后,再度被打入孤寂的黑洞,当然是十分难受,但更让他痛心的是志恒的态度。他对待小翎的方式,是「无视」再加上「戒慎恐惧」。在学校里总是能避则避,万一不幸狭路相逢,他就把头转开,看也不看小翎一眼地快步离去,仿佛光跟他擦肩而过就会得爱滋病似地。
最后,小翎选择了休学。
千秋端坐在镜子里,听着小翎的叙述,从头到尾一言不发。直到小翎说完这段伤心事,低头不语时,他才开口:「你很恨他吧?」
小翎吃了一惊:「没有啊!我……我怎么会恨他?」
遭到这种对待,当然会震惊、不解,伤心痛苦,多少会埋怨;但是,恨?这么激烈的字眼……
「我只是……很难相信,为什么他翻脸翻得这么快?前几天还跟我说,我是他最好的哥儿们,过不了两天,却好象我是什么恶心的怪物一样。」
「这就表示,他之前是真的很信任你,你应该欣慰才对。」千秋说:「因为信任越深,发现被骗后的愤怒也越强。」
小翎大叫:「我没有骗他啊!我从来没骗他任何事,除了……除了……」
除了自己对他的情意以外。
「重要的不是你做了什么事,对他而言,只要他认识的你并不是真正的你,他就会有受骗的感觉。你也不要指望他顾念旧情,在这种时候,以前的美好,全部都会变成笑话。这就叫做『往事不堪回首』。」
泪水涌上了小翎的眼睛:「就算当不成情人,难道连当朋友都不行吗?为什么要做得这么绝?」
「朋友?哈哈!」千秋捧腹狂笑起来:「你也太天真了吧?你以为什么是『朋友』?每天一起吃冰喝茶,一起打球一起冲澡,偶尔可以去他家过夜,说不定还可以抱着他睡觉,福利这么多,当然每个人都想当朋友啊!可是你不要忘了,除了福利,还有义务。他钓马子的时候你要给他出主意,还要帮他传话送情书;他结婚的时候你得当伴郎,还要笑得比新娘更灿烂。总之,就是要两肋插刀,不能有半点非份之想,这才叫朋友,你做得到吗?」
这番话就像连发手枪一样,每颗子弹都正中要害,让小翎痛得几乎不能呼吸。想到志恒身边总有一天会出现另一个比他更重要的人,想到自己永远只能做他生命的旁观者,永远不能成为他的一部分……
「朋友」,真的是好沉重的职位啊!
千秋做了结论:「我告诉你,『就算不能在一起,还是能当朋友』,这种鬼话早就连现在的国中生都不信了。你根本就是想借着『朋友』的身分,赌赌看哪天会不会擦枪走火,让你捡到便宜。好了,现在走火了,结果便宜没捡到反而炸断自己手,还想怎么样?事到如今,除非你能做到对他没有半分期待,否则就不要再见面,就算看到也当作不认识,搞不好三年后可以相逢一笑泯恩仇,到时再来当朋友。总之,不要再玩这种幼儿园的好朋友游戏了!」
小翎将嘴唇咬得要出血:「难道真的连商量的余地都没有?连暗恋都不行?」
「既然是暗恋,就不要露馅啊。留在心里就是你自己的东西,谁都抢不走。你偏要有意无意表现给他看,一旦让他知道,当然就得看他愿不愿意被你喜欢了。总之,谁叫你老是什么事都写在脸上?活该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