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戴克任岂敢不从?双手搭上母亲的肩膀,开始尽心尽力按摩。
「哎呀呀~~打从你出生以来,这还真是第一次呢!」谢雨真原本只是说说,没想到儿子当真力行,感动得她快掉泪了。
「妈您辛苦了,陪伴老爸这么多年,真是不简单。」戴克任光想到这点,就觉自己应该更孝顺。
一旁,戴邦旭假装若无其事问:「石小姐,听说妳在纽约大学念设计?」
「是。」石宛琪轻声回答。
「毕业后妳有什么打算?」戴邦旭又问。
「我希望靠自己的能力,找到一份工作,也找到成就感。」她不想说谎,刘世裕已教过她,诚实是最佳护身符,尤其在重要的人面前。
「所以妳不会是乖乖在家相夫教子的好媳妇?」
石宛琪听出对方的讥讽之意,但她并不想因此妥协,她必须先尊重自己,别人才知道如何尊重她。
「我会重视我未来的家庭,但我也想兼顾工作,证明自己有能力生存。」
「阿任,看来你找了一个不安于室的女人。」戴邦旭故意对儿子呛声。
石宛琪内心一怔,原来伯父是这么传统型的想法,他认为女人婚后应该守在家里,不能往外发展吗?
尽管如此,她仍镇定道:「伯父您所说的不安于室,应该是指红杏出墙吧?但我不会背叛阿任,我只想同时拥有家庭和工作,希望您能谅解。」
戴克任正想帮腔,母亲谢雨真却先开口了。「老头子你昏头啦?什么叫不安于室?说得这么难听!我当专职主妇一辈子,最羡慕职业妇女了,活得精采,走路都有风。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的想法已经落伍了,不管男人女人都该有自己的事业,我们若是有女儿,我也不会要她做家庭主妇的。」
局势发展出乎意料,戴克任和石宛琪互看一眼,而后她羞怯一笑说:「多谢伯母的肯定。」
戴邦旭想都没想过,自己竟会被妻子呛声,结婚三十多年来,这可是头一遭。
谁知谢雨真还有话要说,对石宛琪发表「过来人」宣言。「还有我告诉妳,结婚不一定好,如果遇到那种大男人主义又不解风情的老公,妳这辈子就别想翻身了!他就像大爷要人伺候,又像小孩子要人哄,万一妳碰到这种人,根本自己给自己找罪受,还不如做个快乐的单身女郎,在事业上开辟一片天,活得自由又有意义,多好啊!」
「妈!」戴克任当然不能让母亲向他女友洗脑,但他才喊了一声又被打断话,而且居然是他的父亲来插嘴──
「老太婆妳在胡说什么?我们阿任是有点大男人主义,也有点不解风情没错,但是他会改的啊,妳没看他今天帮忙下厨,还追到纽约去陪读,这种好老公要去哪儿找?妳别害我们阿任一辈子打光棍,我看他从来没这么认真过,要是媳妇跑了妳要给我负责!」
「媳妇?」谢雨真悠悠看了丈夫一眼。「你承认宛琪是我们媳妇啦?」
原来是场陷阱,这下尴尬了,戴邦旭进退两难。「咳!暂时可以列入观察,等她念完书了,两个人真有心的话,再来谈结婚也不迟。」
「有你这种脾气的公公,你以为人家敢嫁给阿任吗?谁晓得你会不会有一大堆规矩,叫人家要乖乖待在家,不准去上班,门禁是晚上八点,那多可怕!」
「我又不是那种老顽固,妳把我当成军阀还是土皇帝啊?」
两人继续吵吵闹闹,戴克任和石宛琪被冷落在一旁,相视而笑,看来敌方因为内斗,已不攻自破,他们所该做的就是坐享其成喽!
*
一年后,纽约,圣派翠克教堂。
雪刚融,枝头冒出新芽,在这早春时分,戴克任和石宛琪即将成婚,她已顺利毕业,两人先在纽约办一场婚礼,回台后再宴请宾客。
婚礼小巧而温馨,他们只邀请了至亲好友,包括戴邦旭和谢雨真、邓芷萱和乔怡,以及石宛琪的师长、同学,皮耶当然也来了,还带着他的韩国女友。
当~~当~~
幸福的钟声响起,美丽的新娘由父亲牵进礼堂。
去年,在戴克任的鼓励和支持下,石宛琪开始寻找多年毫无音讯的家人,因此得知石宏道已经去世,而继母带着三个孩子辛苦生活,于是她提供了一笔信托基金,让弟弟妹妹至少都可念到大学。
逝者已逝,她对家人的遗憾已然平复,因为她拥有了更完整的爱。
今天谁扮演她父亲的角色呢?不是别人,正是把她当女儿照顾的刘世裕。
「克任,我把宛琪交给你了。」刘世裕对戴克任说。
「爸,谢谢您。」戴克任满心感激他的秘书兼岳父,当时若没有刘世裕代为沟通,这场婚礼还不知要拖到何年何月?
看石宛琪泪眼蒙眬,刘世裕替她擦去泪水。「妳是我看过最漂亮的新娘,别哭坏了妆。」
「是,我知道……」石宛琪点点头。「谢谢爸。」
「希望你们永远珍惜这份幸福。」刘世裕把她的手交到戴克任手中,而后转身走到座位上,和众人一起为他们祝福。
「诸位,今天我们聚在这里,是为了……」牧师开始念祝祷词,为这对新人证婚。
阳光透过雕花玻璃而洒下,映照出彩虹般瑰丽,唯有经过风雨的爱情,方能拥有那璀璨光芒。
【全书完】
后记
昨日今日明日 凯琍
常觉得我自己是个「怪咖」,明明就是个写爱情小说的人,编织美丽梦幻,应该浪漫到不行,却是个货真价实的小气阿婆。
逛遍大小店家,各种商品除非有「特价」、「出清」、「抛售」等字眼,实在引不起我的注意力,甚至我还会买下其实也不怎么想要的东西,然后对自己说:「好便宜喔~~好好吃喔~~」
只要便宜就是好吃、好看、好爽,好一个自我催眠的家伙,彻头彻尾都是沾沾自喜。
常听说有人着迷网拍,买了一大堆无用物品,我也曾有过这种日子,不知哪根神经错乱,上网买了一大堆包包,最后自己留几个,或转送朋友,或捐给义工朋友去摆摊。
但其实……我买的包包最便宜的一块钱,最贵的两百九十元,那阵子前后花了两、三千块,连「败家症头」都这么小规模,根本比不上人家的大器度啊~~
没错,各位亲爱的读者,常写男女主角住在五星级饭店,包下整间餐厅烛光晚餐的我,就是这么一个放不开又小家子气的阿婆。
*
蔡阿婆,于三十三岁的夏末,终于买了第一瓶粉底露。
前男友曾说我该搽点粉,但老娘就是不想搽,不然你要怎样?结果分手后,我反而想来试试看。
从我开始有点爱美的意识以来,就觉得化妆是件诡异的事,涂一大堆色彩到脸上,回家后就努力卸妆,若弄不干净会很惨,这种用了又要擦掉的怪事,多浪费!
而且我又懒又抠门,不想花钱花力气去学化妆,反正没兴趣的就通通不管。
二十五岁以前,我只有一根口红,二十五岁以后,开始画上眼影,三十岁左右才搽睫毛膏,三十三岁终于愿意抹粉了。
其实我距离全妆还远得很,什么蜜粉、腮红、眉笔、遮瑕膏等,我都毫无概念,尚未进化到那境界。
没错,我举手投降,承认我老了,需要一些外力借助,因为皮肤不怎么样,素颜实在很憔悴,所以偶尔就来上个妆吧!
人生是没有一定怎样、一定不怎样的事,转个弯,承认自己有弱点、有需要,也OK啦!
*
我有汽车驾照,以前也曾开车上路,但有一次发呆,差点撞上对面车道来车,幸好对方闪得快,否则我已经肇事。那次之后渐渐不敢开车,于是开车的能力也渐渐失去。
我向来没耐心,懒得等公车,懒得陪它绕一大圈,所以大多骑机车出门,不管晴天或风雨天。
刮风下雨时,其实骑车也挺有趣的,在安全帽、口罩和雨衣之内,我自成一个小世界,通常我都在想事情,或者乱哼一些歌,甚至想着唱着就掉下泪,不过都不会有人发现,很自在、很安全。
没人知道我,我与世界隔绝,就让我哭笑自得,悲喜随心。
*
微凉的初秋,又到老人家怀念往事的季节。
想当初他不肯去上班,在家缠着我,呵呵,后来都不给我回信,连我提分手也不挽回,呜呜。
人生啊~~欲语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不管怎样,在冷冷的天气里,我有很多回忆取暖,这辈子已经不枉此生了。
*
他给了我一场梦,让我以为今生不用再找,可以就此依赖,可以靠岸了。
可惜梦很美,却也很短,醒来时我还迷迷糊糊的,不知道梦已经离远,现实就在前方等着。
年纪虽大却还有小孩子倔脾气的我,不想听到他先说再见,所以决定由我来说,请让我有这特权,在他放手之前,我会先走开。
*
今晚,我要删掉他的讯息,这是一项重大仪式。
首先打开手机,找出那些他传给我的讯息,从第一封看起,看完后删除,绝不能手软。
「待会儿我上去!」
「现在全家都在吃妳买的栗子……又大又香说……」
「明早十点去找妳!好吗?」
「勉强同意喽!哈哈」
「我刚到家了。」
「昨晚当面向妳说后,感觉很好耶!妳呢?我知道吓不着妳的啦!总之,妳是我梦寐以求想交往的对象喽。好吧,希望妳今天很顺利,才可以分一些些时间给我……^^」
「我妈刚刚说妳很好看!」
「我是那……昨整天又缠又腻着妳的那位啦……^^试着跟他交往好吗?嗯?!」
「当然好啊!那就这么说定喽……」
「好啦,我会力行减重去的,早点回家吧!」
「感恩啦!我正在往机场路上……」
好,就这样,把十一封简讯都杀了,也把过去甜蜜梦幻都丢了,从今天起,我不爱他了。
空间不再拥挤,才会有新的简讯进来,心底没有人了,才会有新感情,不是吗?就算没有,也有个新生活等着我啊。
随时都可以重新出发,这就是百折不挠阿婆的志气,也许等同稚气,但没关系,一切都会很好的,会的。
*
分手了,仍替在国外的他买了些东西。
他有时会肠胃痛,所以买肠胃药,他被蚊子咬没药膏,所以买小护士药膏,他喜欢吃豆干、干果、铁蛋、辣椒酱等,也都一一买齐了。
在超市一边逛一边想,这心情将是最后一次了,虽然仍是爱着他的,只是不适合、不能够在一起,所以才会如此心痛而心酸。
就让我最后一次尽女友的权利,过去他对我照顾太多,这是我该还的,却也是我再无法为他做的。
他常把东西放到过期,忘了要及时吃完、用完,因此我用贴纸写上保存期限,贴在商品上明显的地方,希望他不会忘了把握时效。
慢慢收拾,整理包裹,写封短信,希望在异乡的他能保重,虽然爱情行不通,友情仍是存在的吧。
缘尽仍留慈悲,我是这么以为的,也许很天真,但在我心中,仍愿意多想想那些可爱片段,虽然已无法回头,仍可微笑告别,彼此祝福。
我会记得我被疼爱过,以为他就是对的那个人,以为我不必再寻寻觅觅,那场梦,真的很美。
终于装箱完毕,明天就要寄出,也把这许多的感慨,许多的伤痛,许多的不舍,通通寄出去吧!
随飞机飞到南美,都不属于我了,昂贵的空运费很值得,我还给你,全部的疼爱都随风而逝,再见,再见,我的爱情,掰掰。
*
「昨天听你叫我好几声笨蛋,心中真的很高兴,彷佛又回到了以前,你有权可以骂我、打我、扁我一顿,但请你千万千万不要对我不理不睬。 笨蛋上1993.6.19」
这是一封十四年前的情书,当时的男友L君写给我的,妈的,有没有这么青春甜美啊?现在都没人这样跟我说话了,放眼望去,有谁要让我骂、让我打、让我扁啊?
近来觉得自己很苍老,拿一些老东西出来看,然后忽悲忽喜,感慨不已,真是靠腰。
话说当年,L君曾在女生宿舍前喊我的名字:「Carrie!Carrie!」我窝在床上不肯出面,隔壁寝室的人受不了,来敲门说:「拜托妳处理一下,已经很晚了。」
我只好走到阳台边,跟他谈判,说我要分手。
谁知他激动道:「妳去拿把刀来,我把我的心挖出来给妳看!」
哇哩咧~~我也忘了到底是怎么收场?只记得,过了一个暑假,他和他班上的女生在一起了,我也和我班上的男生交往了,有时在校园中看到,就当彼此不存在。
那是怎样的年代?我们才十九、二十岁,任性地伤害彼此、磨灭爱情,而今想起来,只觉得好傻。
更惨的是,这十几年来我都没啥长进,还在原地打圈圈,唯一学会的是如何转移注意力,让自己的心不要那么痛,就这么点伎俩,打混到如今,泣。
*
是的,当初应该爱你,可是为何我匆匆放弃?
每次听到这首歌,我总会想起F君。
我不曾与他交往,却曾被他爱过,手机里仍有他的号码,但我一直没打出去过。
偶尔涌上万分的怀念,很想见见他、听听他的声音,从背后抱住他的腰,深深呼吸,虽然我还是不可能跟他在一起,只是偶尔想想而已。
如果我们能一起去散散步,最好是堤防或海边,听他说最近过得如何,并不想改变他的生活,也不敢介入他和他的女友之间。
只是想告诉他说:「谢谢你当初爱过我」,很高兴,这辈子有过这样一个他。
此刻回忆是感伤甜美的,其实当时我曾多么伤过他、拒绝他,也有一些不想回忆的片段,但在时光发酵中,都成了酸酸甜甜的怀念。
当初,胆小鬼的我、想太多的我,没有勇气去爱他,而今可能也没成熟多少,至少懂得感谢和珍惜了。
F君,你好吗?希望你很好,有人爱你,和你在一起,愿你们永远快乐。
*
再次踏进前男友B君的住处,是为了替出远门的他来喂猫。
(当初送猫的时候,我无论如何都没想到会跟领养人交往啊~~我发誓,我再也不干这种蠢事了,搞到分手后还要来帮忙喂猫,我可是千百个不愿意呀~~)
昨天他拿钥匙来给我,还说要请我吃饭,但我婉拒了,万一他又帮我盛汤、倒果汁、挟好冬粉调好酱料,我可承担不起。
这天晚上,我爬上公寓顶楼,摸黑开了门,猫已在喵喵叫,才一天没人在就这么寂寞呀。
猫在室内,可来回于客厅和厨房,而卧室和书房都关着门,显然是不想让猫到处趴趴走,若是以前好奇的我,可能会打开这两扇门,但今天,没感觉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