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你听完绝对不可以笑。”他警告她。
她连忙拿出自己最诚恳的样子,“我绝对不会笑。”
“我原本想要慢慢对你好,慢慢感动你,不过,星期五晚上,有人告诉我一件事情……”他用著一种非常非常不想提,但又不得不说的表情说:“她说你可能有其他来往密切的异性,所以……”
“慢著,”她打断他,“我有来往密切的异性?”
她怎么不知道这件事?
“你确定他说的是我吗?”
“是你。”
奇怪,她每天不是上课就是上班,不然就是上完课去上班,哪来来往密切的异性啊。
“那个人骗你的吧。”
“她……应该不会骗我。”
“我有来往的异性,但没有来往密切的异性……你那朋友什么时候看到的?”
“她是看到照片,你皮包里的。”
“我皮包里的……”天啊,不会吧,居然是因为那两张照片?“所以你的意思是,因为一个认识我也认识你的人说,我的皮夹里暗藏跟男生的合照,两人看起来亲密,你才决定快点跟我告白?”
贺以捷很严肃的点了点头。
夏若晴真的忍不住想笑──早知道她就把照片洗十吋大放在办公室的桌子上,这样说不定他们老早就在一起了,真是。
“高兴了吗?”
她点点头。
“可以回答我的问题了?”
她再度点点头。
“要不要跟我交往?”
她的嘴角微微向上弯起,“嗯。”
他的脸上总算出现满意的神情,“所以我们现在是男女朋友了?”
夏若晴脸一红,轻轻的点了一下头。
“皮包拿出来。”
“嗯?”
“我说,皮包拿出来。”
虽然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她还是乖乖的从大包中拿出皮包递了过去。
只见贺以捷翻了一下,很快的抽出她当宝贝般放在夹层的合照,“没收。”
她一怔,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原来你在吃醋啊。”
“既然你是我女朋友了,皮夹就不能放其他男人的照片。”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你要不要先看看照片?”
贺以捷没好气的翻过照片一看,瞬间怔住。
她对他甜蜜一笑,“你要没收就没收吧,我只是想告诉你,我跟照片上的男人只讲过一句话,‘可以跟你合照吗’。”
照片上的人是唐禹哲──原本是小堂妹在迷,后来在小堂妹的强力洗脑下,渐渐的她也变成粉丝,因为参加了几次活动,所以得到合照的机会。
“虽然本席目前判定你跟照片上的人不熟,不过还是维持原判,没收!”
“只是照片而已……”
“照片也不行。”贺以捷很快又补充,“以后你的皮包里只能放我的照片。”
夏若晴看著他一脸没得商量的模样,漂亮的嘴角慢慢溢出一抹狐狸般的微笑──这不是喜欢上我了吗?
这一场经过一年多的爱情布局,终于开出她最想要的结果,她的一切计算与辛苦,总算有了代价。
大部份的人都喜欢眼见为凭,于是所有的人从她表情判定,她是小鹿斑比,但其实她只有斑比的眼神,斑比的无辜,事实上,她是小狐狸。
有著一双无辜眼睛的小狐狸。
甩她?没门!
与其费心费力去抓住这个心不甘情不愿的爱情逃兵,她选择挖个陷阱让他心甘情愿的跳。好一劳永逸。
***
上野赏樱那天,当他迅速吃完便当然后表示要送她去车站时,她就已经知道,这男人脑袋装满了兄弟仁义的水泥。
因为齐藤喜欢她,所以他不能喜欢她──简直莫名其妙,她对齐藤一点意思都没有啊。
赏樱是看谁铺上野餐布,那就是谁的位置,但感情不是,为什么齐藤先喜欢她,他就不能喜欢她?
何况,他明明就心动了。
那天的月色非常明亮,他看著她的眼神,替她把掉在头发上的花瓣拿下来的动作好温柔,那不是喜欢是什么?
既然他对齐藤有种兄弟仁义要顾及,那她约他总行了吧,而她也小心翼翼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叫切入简讯,“小桃想问你,昨天外套哪买的,她想去找同款的送她男朋友”,只是纯粹的要知道他回不回,有没有空回。
第二阶段叫做缓冲简讯,“你有看超级星光大道吗?我真爱林宥嘉”,有问到一些些个人喜好,但属于安全好回答的范围。
第三阶段叫做重点简讯,“你明天早上有没有空,我们再去一次上野好不好?”这才是她真正要问的问题。
没想到他不但回给她乱七八糟的简讯,还不说一声,咻的就跑回台湾。
夏若晴还记得当时从齐藤那里知道他回台湾的消息时,那种哭笑不得的感觉,放弃嘛,又明明白白知道他对自己有感觉,自己也越来越想他,她只花了一个晚上考虑,就决定继续努力。
反正她知道他在玫瑰出版集团工作,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送他出国进修一定有工作年约,等她回台湾,除非他换工作,不然她一定要把他揪出来。
终于,她在日本的课程结束。
终于,她在闷热的七月回到台湾。
当时其实恒星并没有在征人,是她主动投递履历,后来很幸运美妆部的主编让她过去面谈,当场要她明天就来上班。
接下来,就是漫长的作战。
能够在同一栋大楼进出半年都没遇到,当然是缘于她非常小心,虽然他们也曾经有过两次搭同一部电梯,不过还好人多,她很成功的把自己藏起来不让他发现,她不急,她不要他们这么快相遇,拉长时间,拉长空间,很自然的就能够拉长想念。
果然,在他们相遇之后,他惊讶得什么都说不出来。
她继续躲他,躲到他不得不在中庭等她。
约她去吃饭?当然没问题,她一直都在看“美食四方”杂志,知道他们刚出了火锅专刊,也知道其中一家猪肉锅名店的气氛彷造居酒屋,在里面难免喝上两杯,于是她说,想吃猪肉锅。
她喝酒只会脸红,但不会醉,她只是想去他家,然后顺便闹闹他。
木头不解风情是吗?就假装打电话透露心事,好给他一点刺激,最后最后,再来个偷亲。
当然他有在改变,但不知道为什么,却有点绑手绑脚的感觉,她一直在等待他开窍的那天。
接到这个告白电话的时候,她真的很高兴,但为了让他更想念,更喜欢,所以她告诉他说,小堂妹还没睡,不能见面,明天?爷爷生日要回去,而且,不能开机──事实上,她只是跟小堂妹去台中玩了一趟。
原本以为还要等很久,没想到他居然被两张照片给刺激了……
虽然最后一件事情不在她预测范围内,但这个结果她很喜欢。
非常非常的喜欢。
第九章
“美食四方”的编辑部一早弥漫著一股奇怪的气氛,而归咎其来源,就是角落贺以捷的桌子。
他,笑咪咪的。
他,偶尔吹口哨。
他,哼著歌。
这明显的怪异行为让整个编辑部的人忍不住拉了视窗,在主管的眼皮子底下开起了秘密讨论会,后来嫌打字麻烦,有的借口去楼上买咖啡,有的借口去洗手间,有的说去印刷部看片子,然后通通在茶水间集合。
雅丽左看右看,确定前后左右无其他部门的人后,关上门,“我认识他超过三年了,从来没看他这样子过。”
大刘从鼻子发出一个音,“我认识他五年了。”
勤勤眯起眼,“他是我大学同系学弟,我们认识八年。”
结论就是,有人看过他笑,有人看过他吹口哨,有人看过他唱歌,但没人看到他又笑又吹口哨又唱歌。
真的很奇怪。
每期必买乐透的小刘说,一定中了乐透彩,而且看这模样,至少也是个好几百万的奖。
勤勤则觉得,中乐透机率太渺茫,路上捡到值钱物品的机率大一些,例如,捡到某位亿万富翁身上具有纪念意义的东西,富翁为了感谢他,于是致赠一百万聊表心意。
雅丽则凭著女性的直觉铁口直断,恋爱了。
众人齐声大呼,“恋爱?”
“嘘,嘘,小声点啦。”
恋爱啊──他的样子的确很符合恋爱的形象,整个青春飞扬的,闪亮到快要反光。
面对这个可能性,很快有人附议──
“可能。”
“什么可能,是非常有可能。”
“可是我听说他跟傅名兰在谈姊弟恋。”
“只是听说,又没证据,何况,你不觉得傅名兰真的很MAN吗?虽然长得很漂亮,但撇除她的漂亮跟裙子,她根本就是个男人啊,他们部门的人还说她曾经当著一个骚扰女员工的董事面前,徒手捏碎苹果,你敢跟一个可以徒手捏碎苹果的女人恋爱吗?”
“如果她跟傅名兰一样那么美,可以考虑。”
“色。”
一阵乱七八糟的讨论,后来雅丽似乎是不好意思似的,问了一直缩在墙角的人影,“若晴,你觉得呢?”
由于夏若晴一直以来做事机灵又不争功劳,因此他们都颇喜欢这个工读小妹,有什么团体活动,总不会忘了她。
雅丽以为,他们跟贺以捷熟,可以这样肆无忌惮的猜测,夏若晴可能不太敢,所以始终没吭声,为了让她知道,他们通通是一伙的,于是主动开口问了她。
突然听到自己的名字,夏若晴一惊,“我,我没什么想法。”
“你脸怎么这么红?”
“感冒了,有点发烧。”
“哎,你脸色真的不太好,怎么会一阵红一阵白的啊,要不要跟贺老大说一声,今天早点回去?”
“不用了,没关系的。”
何况,贺老大就是造成她脸色一阵红一阵白的原因啊──
真不知道是不是男人都这么野兽。
昨天他开车来捷运站接她时,她还以为他要帮她把那些名产载回家,没想到车子咻的一声是往他家去,一关上门就把她按在沙发上亲,接著就是一夜床单滚来滚去,害她整个睡眠不足又无比酸痛,早上起来时,觉得全身骨头快散架。
真不公平,为什么明明是一样的事情,他气色好到大家偷偷讨论,她却看起来像是生病?
他们的感情进展原本跟脚踏车一样慢,这几日变成破表保时捷,连约会都没有过就突然告白,告白完毕立刻在她身上种记号。
早上回到住处淋浴兼换衣服时,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夏若晴简直是傻眼,到底是吻痕还是纹身哪。
但老实说,她没生气,反而,还满高兴的。
自从她上次“不小心”让他听到,她觉得他住处有点乱,窗帘该换,粗到有点磨皮的床被单该换成纯棉制造的比较舒服──这次去他家,发现真的整齐很多,颜色怪怪的窗帘也变成柔和鹅黄,至于上次睡得很不舒服的行军寝具,也换成绵绵软软的材质。
当然,比起寝具,最舒服的还是他的怀抱。
他真的超好睡。
原本两人还在说一些情人笨话,说著说著,他居然就睡著了。
夏若晴看著他睡得心满意足的样子,觉得好气又好笑,伸手戳了戳他的脸,他没醒来,却伸手把她往怀里带了一下──于是,她没用的又心软了。
小堂妹曾经问说,干么对他这么执著啊?
小桃跟小光也这样问过她。
老实说,她自己也不知道,虽然他人才小有,钱财也小有,但那毕竟都只是小有,如果对照她为了让他爱上她所花的心思,诱因明显不太足。
只能说,命运。
她就是喜欢他,就是忘不了他,就是想要他──其实也就这么简单而已。
夏若晴有一个大她十岁的堂姊很喜欢一首歌,叫做“爱情有什么道理”,怎么唱她其实不太记得了,但却一直记得大堂姊每次唱完后,总是一副感慨万千的表情,然后跟她说,小晴,如果将来遇到喜欢的人,只要你们之间有任何一丝可能性,都不要放弃。
其实她没有想过可能什么,放弃什么,只知道,先努力再说。
如果最后最后,他已经有了别的女朋友,或者终究没爱上她,那么也没关系,努力过,她就不会“如果当初尝试一下,也许今天……”这种感慨,如果他爱上她,那么,就是个很棒的……
很棒的结局,或者,很棒的开始。
暧昧期的结局,现实期的开始。
虽然他已经爱上她了,可是这样还不够,她要他更爱她,一天比一天爱,明天比今天爱,然后变成习惯,然后变成本能,最后,是狐狸晴要的最高境界,变成信仰。
一旦变成信仰,他们之间就不存在著问题这两个字。
因为信仰是无条件的。
所以即使两情相悦,也还是有好长的路要走。
扶著酸痛的腰走回编辑部,她对自己说,夏若晴,Fighting~Fighting~
***
这几日,夏若晴跟贺以捷俨然过著半同居生活,当然,由于不想成为办公室话题,所以两人会尽力避免曝光。
一同出门,他在公司前一个捷运站放她下来,然后他开车进入地下停车场,她则再搭乘一站捷运,或者走过去,塑造十五至二十分钟的时间差,回去也是依照相同方法。
不过一个多星期,他那个一房一厅的地方已经绵延了不少她的物品。
夏若晴很满意这样的结果。
她不可能每天住这里──这几天是以“小堂妹趁著春假跟同学出国玩”的理由天天在这,但春假再长,也不过就一个星期,下星期一她就得滚回去。
说来说去,也都是自作孽。
谁叫她以前塑造出一种“只要晚归,小堂妹就会跟爷爷奶奶告状”的假象,当时只是用见不到面来刺激感情加倍,计划成功是成功,但也有后遗症,那就是,她得继续维持这块牛皮直到毕业。
她其实很想告诉他,其实小堂妹有男朋友,常常不回来,她呢也是,只要一群同学约,半夜两点来接她也可以,夏家家训:“毕业前不准谈恋爱,晚上不能超过十一点回家”是真的,但她跟小堂妹都互相掩护。
事实上来说,就算她把全部家当搬到这里来,小堂妹也不会有意见,但她之前哀怨的说因为小堂妹会告状,所以这不行,那不行,如果现在跟他说,这些规则不遵守也可以,好像给他庄孝为,所以,忍吧。
为了让他在她滚回跟小堂妹的住处后,也常常想著她,她只能东搬搬,西搬搬,让他的房子个个角落充满她的小物,让他不想她都不行。
接著,就是电脑了。
她要在他的电脑里加上一些她的“我的最爱”,只要他一使用他自己的我的最爱,自然就会看到她的我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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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对欸,又是樱花季节了。
嗯?奇怪,她怎么觉得好像有什么事情没做?
樱花季?樱花季!到底是什么事情啊?啊,那个──夏若晴突然想起来了,她的樱花杯,杂货小铺今年的樱花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