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凌波噗嗤笑出来,一个光头大和尚在婚宴上招待客人,有够让人发噱的,不过由此看得出来,人生许多关头,肯挺身出来的那个人才是真正的朋友。
这新房听不见前头的灯火和笑语,宁静得宛如另外一个世界,只有悬挂无数红色灯笼的后院才显露出那么几分喜气来,但是房里的人不在乎。
「我们更衣歇下了吧?」
两人各自唤来伺候的人,阿奴和阿紫把新娘脸上厚重的脂粉给洗了,露出象牙般滋润的颜色,眉不扫而乌,唇不点而红,在烛火下映照出宜嗔宜喜的盈盈微光。
天十三让人伺候着去屏风后面洗了脸面,换上崭新的家常服,柔软绸裤,趿着履鞋,一派家居的看着也已然卸下繁重的衣衫首饰,换了一身轻便绸服的姜凌波,只觉得满心欢喜。
「你今天真美。」
姜凌波脸上一红。「你今天也很帅,五官俊朗,岳峙渊淳。」
虽然天十三不是很明白什么叫做帅,但是后面称赞的字句他可是都懂的,当然不客气的收下了。
服侍的人非常有眼色的退了出去,拢上门,离院子远远的。
天十三伸出手与她交握,看着这令他心动不已的女子,在她诱人的红唇上轻轻的吻了下去,但是干柴烈火,哪里是一个吻能解决的。
年轻的男女相偎相依的滚上了床,肌肤相贴,气息交缠,让彼此最真实的一面袒露在彼此面前,透着无比的亲昵。
帐帷被放了下来,层层迭迭遮去了男女真实的交迭影子,隐约只见男人的身子沉了下去,女子嘤嘤呻吟,火热的缠绵,令人窒息的狂潮,在阵阵颤栗中把两人逼到了欢喜的绝境,继而攀升到幸福的巅峰高潮。
玺王离京去封地的时间并没有拖太久。
玺王大婚后的第十天,在一队禁军和仪仗的簇拥下,玺王的车驾从朱雀门直奔城门而过,车队人马很快远去化成黑点,路上指指点点、叽叽喳喳的人一拨拨的逐渐散去。
车队走的还是官道,出了城门十里,天十三就让人把仪仗的牌匾旗帜全收了起来,再往前十里,遣回了皇城的禁军,便让自己的府兵引导前锋,既然剩下的都是自己人,路也不赶了。
自家王爷下令,天黑前能到宿头驿站就可以。
带头骑着马匹的大雁和大鹏相觑一瞥,这还不就是怕颠了马车里的新王妃吗。
新婚燕尔,在所难免,他俩是这么想的,只是一路行去,好像不是那回事。
射水县属于临淮郡,距离京城千里远,皇帝并没有勒令限时他们要在什么时间抵达,夫妻俩更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游山玩水的兴趣浓郁,倘若遇到好山好水就令车队多租人家民宅逗留几日,要是无趣就紧着点赶路。
有时错过宿头,不得不露宿荒郊野外时,新王妃就着他们去打猎,猎来的獐子野鹿兔子烤肉吃,也不知王妃哪来那么多佐料的,大小茴香、丁香、花椒、粗盐、孜然……
不仅如此,烤青菜、烤地瓜、烤生蒜、烤蚱蜢,总之,什么都能烤来吃,最奇怪的是还真的什么都好吃。
吃烤肉不马虎,改日又或者买了人家的猪羊牛肉片成片,涮了锅子吃,种类更是繁多,还有真要上不着村下不着店的时候,兄弟们埋锅造饭,几锅干饭能顶啥呢,王妃让兄弟们把各自的头盔洗了,底层放着干饭,铺上牛肉或者是排骨,或者火腿香肠鸡腿菜卤,每人抱着自己的头盔饭,吃得那又香又激动呐。
吃完,头盔洗洗,还能继续再用。
有些亲兵是不太认识王妃的,就算看着听着也不比大雁几个实打实和她相处过,知道她的个性如何,不过在见识了她完全亲民的作风和料理之后,很快就和她打成一片。
新婚夫妻就像雀鸟般,总有说不完的话,有时天十三陪她坐马车,那时阿奴阿紫会很自动的退出来,坐到后面的马车和别人挤在一起,有时天十三会顺着姜凌波的要求载她在马背上驰骋一番。
春末从京里出的门,他们直到夏末始抵达射水县。
要大雁说,只能怪王爷和王妃太过恩爱了!
第二十章 夫妻同心建家园(2)
天十三没有惊动谁,低调的住进了县令的宅子。
其实姜凌波也有些惊讶,这射水县的县令很穷,他们借住的宅子比她在宜康坊的屋子还不如。
何况,这一县的父母官压根不以为一位亲王殿下会到他们这穷乡僻壤来,即便他一月前就收到京畿下来的文书。
这皇室,阳奉阴违的事可多着,他不是没见过,直到亲眼看见车队,见着天十三本人,又确信他不是只有来走个过场,是要定居下来,这才相信上头下来的公文不是假的。
他让出了正屋,带着妻儿住到偏房,天十三也不跟他客气,安顿下来的头一天便让县令带着他去把射水县逛了一圈。
第一天他回来的晚,第二天与接下来的好几天都是早出晚归,每天回来,鞋子满是泥泞,衣衫少有一块是干净的。
每日陪着他出门的黄县令回家也是倒头便睡,黄夫人看着心疼,问他究竟是怎么回事。
因为民生经济困顿,无法可施,脸上少见笑容的黄县令在拥被闭眼的时候,飘飘的应了一句,「咱们射水县怕是来了个真正想做事的人,你有空多过去帮衬着王妃。」
黄夫人知道如何整顿这穷困贫乏的地方一直是丈夫的心头大事,见他这几日带着主簿和典史们上山下海的,还为他心疼着呢,想不到那位爷是动真格的。
是夜,天十三一如往常的晚回,却见新婚妻子还没歇下,正手把手的教小包子读书认字,见他回来,让嬷嬷把陆善带下去,转身给丈夫倒了杯温水。
「用饭了没,灶上还温着菜,我让人去端上来让你填填肚子?」
「我和黄大人在外面用过了。」
姜凌波从黄铜盆子拧了温热的巾子给天十三擦脸,有关他的事,能自己来的,她从不会假下人们的手。
丈夫可是自己的,在外奔波一天不容易,为人妻的替他做些简单的事情也没什么不可以。
擦了脸,小妻子忙着给他换上舒适的家居服,把他紧了一天的金冠放下来,把发梳顺后,按他坐下,然后亲自给他换了舒适的鞋履。
「你在这里住的习惯吗?」自从来到射水县便有些顾不上她,天十三的心里不是没有歉疚的。
「黄夫人很亲切,好相处。」
初来乍到,可说她在射水县一个朋友都没有,黄夫人为人爽利,嘴巴甜,又爱笑,一天都绕着她转,见她忙着指使小丫头归置东西,直说有事就喊她一声,这才不好意思的回去。
第一印象算是好的,识趣,不死缠烂打,看见她从京里带来的物什也不见什么羡慕垂涎的眼光,是个能相处的人。
「等王府盖好,我们就有自己的宅子了,到时候你搬过去,会自在许多。」
「不急,人总要相处过才知道好不好,在这里我也有个伴,倒是你今儿个和黄大人又跑了一天,可看到了什么?」
天十三苦笑了声。「本王虽然还没能走遍整个射水县,你一定不会相信,一个县会穷成这样。」
一个小县统共只有两条十字大街,二十四个大小村落,按地理位置、气候环境来看,这个小地方上通汴水可直出黄河,下通西州,是一个天然的转运枢纽,若能善加利用发展起来,前程不可限量。
然而据黄县令所言,因为山道难行,缺乏舟楫之便,这里的居民多靠山种茶,或靠少许藏边茶马贸易维生,生活并不容易。
黄县令有心无力,发展一个地方繁荣谈何容易,要钱、要人力还要有人能带头,他一个小小县官,能做的实在有限,有苦难言。
「茶叶吗?那伍直就是个懂茶的,我那几百亩茶园要不是靠他打理,哪可能这么快就上轨道,他还替我找到几个可靠的管事。茶圜出息不高,也许是种植不得法,你明儿个不如带着他和齐国去瞧瞧,一个识茶,一个懂地,也许能想出法子,替那些茶农增加产息,提高收入。」
天十三眼睛一亮,这两个亲卫去替王妃管农地的事他是听过的,如今能派上用场,当然是再好也不过了。
「至于水利……」她沉吟了下,「既然能上通汴水下至西州,为什么不造船?」
天十三莞尔,把姜凌波一把抱过来,蹭着她的锁骨,鼻端嗅着属于她的清香。「这可不容易,修码头,造船坞,这个用银子都能解决,但是困难在我们连个懂造船的工匠都没有。」
天昊皇朝沿海多得是重要的港口,倘若能在射水县设下通商贸易的口岸,要帮百姓脱贫致富,造福这一方人,有什么困难?
姜凌波笑得狡猾。「我会。」
「什么?」天十三张目结舌。
姜凌波把他有些阖不拢的嘴唇阖上。「你忘记陆敬是怎么坐上翰林侍读学士位置的?不就是拿了我家传的航海船设计图献给皇上才得来的。」
「你会的事情那么多,本王实在不应该再感到惊讶了。」他揉脸,感叹自己到底娶了什么老婆?他这是捡到宝贝了!
姜凌波从他的大腿上滑下来,轻声叫阿紫拿来纸笔墨,天十三很狗腿的替她添水研墨。
姜凌波冲着他一笑,然后在纸上面落笔。「山多了树会少吗,先出钱买树苗让老百姓种树,桐树漆树都好,当然,初期要造船还是得花钱去买木料和桐油漆料,这是一件。至于船,我们应该依据不同需要来造船。」
「愿闻其详。」天十三这会倒成了求知欲盛的学子。
「要知道长江、汴水、黄河的水流流速都不相同,如果能依据不同需要去造船,又在每段河道的衔接口造粮仓,采取分段运输,你瞧,江船、汴船、河船,这样运输效率大增,对未来必有好处。」
她侃侃而谈,天十三竖耳聆听,两夫妻竟然终夜未眠。
天甫亮,天十三洗漱更衣,带着姜凌波熬夜画出来的图纸,兴致勃勃的去找县令了。
接下来就是忙着设通商港口、造船厂,招聘专业人才船工。
姜凌波开出建造每艘船都给工匠千缉钱。一缉为贯钱,千缯钱,当然,天十三是偏厚自家地方的百姓,若是射水县找不到专业人才,这才考虑接纳别处的人才。
这价钱太诱人了,消息传出去,多少祖辈曾经传下手艺的工匠最先得到了工作,一传十、十传百,原来少壮年外出求生存,只留老弱妇孺的射水县人口快速的回流了。
此后第三年,射水县的第一艘大船造出来了,这艘大船的特点是船身大、容积广、负载力强,船只上下不用铁钉,而是用桄榔须缚船板,用橄榄油涂抹,干后船极坚实,底如涂漆,更方便于快速行进。
船只的下水典礼惊动了临淮郡郡守,四处各州刺史,这消息自然也传进了自从天十三离京后便懊悔难当的皇帝耳里。
姜凌波来射水县的第五年,监督着造船厂的工匠建造了五十二艘航海的大船,其中最大的长五十五丈五尺,宽十九丈,几乎是这时代最大的海船了。
全国订单蜂涌而至,那年,造船厂已经增至十二家。
一个小县能有十二家造船厂,那是何等规模,人口之多,许多外地人更是拖家带口的往这里迁移,此地的富庶可是叫人看了眼红不已,谁不想搬来这里住,不怕没活干,就怕你不想干。
养家活口不成问题,那离小康还会远吗?
之后姜凌波陆续生下儿女,同时造出了五层大楼船,这是战船,可载万人,悬帆十二桅,将之献给了崇德帝。
崇德帝那个后悔啊,只是三番两次示好,下诏召天十三和姜凌波回京,天十三总是上书推辞,说他只要守着这一方水土和百姓就知足了。
天十三在射水县四十五年,期间,他的封地因为人口爆增,处处富饶,扩充为六郡八十一州,他也遵守自己的承诺,只有崇德三十二年太后薨逝,他携家带眷回过一次京城后,之后终生都未曾再离封地。
番外篇一:少年天善
陆善,哦,不,十四岁的少年陆善自从母亲改嫁给天十三以后,改了姓氏,叫天善。
更改姓氏是件大事,五岁那年,母亲征求过他的意见并且解释了其中的利害关系,还说他年纪小,判断力不是那么好,所以让他慢慢考虑,并不勉强。
那是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和干爹、如今的继父关系是不一样的。
他这一考虑,考虑了很长一段时间,并且多了个心眼。
只是,他这心眼好像一点用也没有,继父以前怎么待他,往后的那些年,态度仍然没有变过,娘亲也说他改不改姓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很重要的关系,无论他姓什么,都是她第一个孩子。
后来他用时间去印证,也的确,他被独宠的时间最久,来到射水县之后,娘亲只要出门,不论是去造船厂还是去山上看茶园、树林、田地,都会带着他,甚至到后来,弟弟妹妹们陆续出生,到他自认长大,不太需要时时关注的母爱,母亲才分出心力去照顾弟弟和妹妹。
说起来有点小丢脸……
后来不知是不是继父看穿了他那点小心思,打了他后脑杓一巴掌,这是继父头一遭对他动手,也是最后一回。
「臭小子,当我天至尊的儿子有那么丢脸吗?考虑了那么久还举棋不定,以后怎么做大事?」说毕,摸着他的头又说:「你是咱们家的长子,肩上担子重,要好好学习,不必胡思乱想,往后才能护住弟弟'妹妹们,还有,你记住了,你是天家的长子,一辈子都不会变。」
这一巴掌打懵了他,也打醒了他。
后来,他进了爹爹创办的鹿鸣书院,他刻苦学习,心中再无杂念。
因为从小跟着母亲到处跑,母亲就算与人谈生意也从来不避讳他,父亲亦然,自从心结解开后,自己只要下学,又适逢父亲要出门,也会有意无意的捎上他,教他要冷静观察,教他与人应对。
父亲告诉他,「你要结交一些勋贵子弟,将来便可以互相帮衬,这些人脉,有可能会是你的左右臂膀。」
十一岁他开始帮父亲打理自家船厂的庶务,学习如何圆融处事,主持大局,母亲也把官府造船厂和农地的帐目交给他管理,他忙得不可开交。
同年,他考上了秀才,又以经义和策论,获得书院山长举荐,又受山长师尊福郡国公推举。
推举后,他更加发愤苦读,由明经出仕,通过了射策甲科为郎官,出身等同进士。
十二岁的他不只能在商场上独当一面,同年奉召入宫,崇德帝问他以他的出身大可通过门荫入仕,为何要辛苦的通过贡举和一些寒门士子争那名额?他是亲王之子,世袭为世子,若没有过错,可以完全坐享王爷等级的福祉,家族的庇荫往往会让人失去那股拚劲,何必寒窗苦读,这般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