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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我好怕 page 1 作者:安祖缇

  序 安祖缇

  这是一个能看到鬼的女孩的故事……等等,先别跑啊,不用怕不用怕,这里头没有什么恐怖或吓人的恶鬼,小缇仔是写言情小说,不是写恐怖小说,所以小缇仔绝对不会让鬼出来吓人的,当然如果有读友想看会吓人的也可以跟小缇仔说就是了,哈哈。

  写这个故事时,是在农历七月,够让人背脊发毛了吧,而且小缇仔都在三更半夜写稿,倒也不觉得怎样。如果小缇仔早个两个月想到这个故事,说不定就可以应景了呢。

  本来这个故事想开一个系列,专写灵异的,但又想到万一读友不接受呢,搞不好有的人跟男主角一样,听到个“鬼”字就头皮发麻、面色苍白,恨不得把书丢进焚化炉里头烧掉,所以还是偷渡在“宅女不急婚”系列试一下水温罗,若是觉得开个灵异系列也不错呀,请务必告诉小缇仔!

  话说,小缇仔好像一年多前就说要开个?

  但是呢,因为懒虫盘据不去,所以迟迟未开。终于……终于终于,在咱们国家国庆日的这天,小缇仔设了一个粉丝专页啦,登登登,请来宾撒小花!

  若是还真的找不到,那就写信来给小缇仔,小缇仔会直接回上连结,让您一点就进入小缇仔的世界滴,然后,请别忘了点赞唷,小缇仔爱你唷。

  至于小缇仔会在粉丝页写啥呢,小缇仔也不知道,哈哈哈(这么不负责任就是)。可能会写些生活琐事、新书资讯、不定时举办赠奖活动吧,呵呵。

  有空就来找找小缇仔呗。

  想跟小缇仔说说话的,欢迎写信到小缇仔的mail或寄信到……

  11083台北市信义区忠孝东路五段508号4楼之1,安祖缇收。

  等你喔,啾咪…….……

  第1章(1)

  她在看他。

  她一直在看他。

  几乎每次只要一个不经意的抬头,就会发现她的注视。当四目相对,她会迅速将眼神移走,改落在他的肩上,或是他的背后,有时则是在脚边。

  于是,每每来至自家工厂附近,唯一一家私人便利商店买东西,总是结完帐就走,不多做停留,也不像母亲会和里头店员聊天的他,实在无法不多注意一下这位日班工读生。

  那是一名外貌眉清目秀的女孩,眼睛大大的,挺可爱的,目测年纪应该超过二十五岁了,个子娇小,大概只有一五五、一五六左右,体型纤细,露在短袖外的两条臂膀细得跟竹竿没两样,彷佛一折就断。

  她的皮肤十分白皙,微血管几乎要从皮肤内透出来了,青白青白的,没有任何红润之色,眼下有淡淡的黑眼圈,似乎很少好好睡个安稳的觉。

  他相信,如果她在三更半夜突然出现在他背后,他极有可能会被吓到。

  她几乎都是在后脑杓绑个马尾,气质特别,有种一般女孩少有的灵气(可能就是脸色青白的关系)。当她沉默的伫立在柜台后面时,他毫不意外她随时会突然消失不见。

  她很安静,从不跟他交谈,偶尔刚好遇到她收银时,只有惯例的──

  请问要购买袋子吗?这样一共××元,收您××元,找您××元,这是您的发票……

  除此以外,她不会跟他多说半句与业务无关的话。

  虽说他的感情已经空窗两年,人长得不至于破坏市容,但也不会自我感觉良好的笃定这女孩是因为害羞怕生,所以只敢偷偷看着他,不敢多跟他说上两句话。

  他总觉得她的眼神透着一种古怪,偶尔会露出欲言又止的神态──一种让人要是细想就忍不住要全身发寒的诡异。

  每次去便利商店,他总要把那眼神担在心上自问自答,如此过了好一阵子,他觉得他已经无法忍耐了,一定要问个清楚明白,否则他连晚上睡觉都梦到那个女孩一直看着他,一直一直一直看着,脸部还持续放大特写,占满了所有视线……

  妈呀,这根本是梦魇吧!

  他都要跟她一样有黑眼圈了!

  于是,这一日,他决定主动把心中盘据许久的疑问说出来。

  不过如果直接问人家:“你为什么一直看着我?”

  万一人家不爽的反呛他想太多、自作多情,那他不就糗大了吗?

  就算他跟客户拉业务也不会一开始就说“你要不要买我家产品”咩,还是先来个温和安全的开场白再导入正题吧。

  “你也住在这附近吗?”结完帐时,他如是问道。

  听到他的问题,女孩神色带讶的抬起头来,然后他发现到了一个诡异点──她紧接着又望向他的肩,然后停着不动约莫一秒,才又移开。

  通常人们不小心对视到对方时,第一个反应会是将视线移走,以免被注意到其实正瞧着对方,他也曾经这样猜想过。但当两个人的距离不过三十公分,他直接迎向她的脸面时,他才发现她移开视线后的表情清清冷冷的,带着一种疏离,想跟他撇清关系的疏离。

  靠……

  他的后脑杓在瞬间一阵麻。

  女孩没有回应他,转过身去整理香烟。

  那一直不敢在心中去肯定的疑问,浮起了正确的答案。

  他迅速甩头,甩掉那可怕的影子,假装他什么都没发现,并转开身去,面色苍白的,几乎可说是狼狈的冲出便利商店。

  从此,只要在白日踏入这间便利商店,一不小心眼神对上她的,他就忍不住要打个寒颤。

  他不想去深思她眼神的意义,尤其现在还是农历七月,几乎每日都可以看到住宅、公司工厂大门口前有人普渡拜拜,一堆鬼门开的禁忌在网路流传,更添遐想──一点都不浪漫的遐想。

  叶凯邦坐在办公桌前,回覆外国客户订单的email,敲打键盘的手指,不知不觉停下。

  他觉得……肩膀有点重。

  他扭了扭肩膀,绕了绕脖子,告诉自己只是因为坐在椅上太久,所以肩头发紧,绝对不是什么让人背脊发寒的答案。

  都是那该死的女人,害他连晚上睡觉都会无缘无故张眼,视线投落在房间角落,或者天花板,怀疑是否有什么属于黑暗的物品藏匿。

  直到确定他的房间非常的“干净”,才又阖眼安睡。

  “凯邦!”在外头拜拜的叶母忽然朝办公室喊了声。

  叶凯邦彷佛受到极大惊吓般的打翻桌上装盛红茶的马克杯。

  “靠!”他连忙抽出面纸擦拭漫流的黄汤。

  “你干嘛?”叶母蹙着不解的眉,“我喊你一下而已,胆子这么小?”

  “没有啦!”他下意识揉揉肩膀。“什么事?”

  “我忘了买米酒,你去便利商店帮我买一下。拜拜要用的。”

  “呃……”在肩膀仍旧发紧的当头,他实在不太想去有那个怪女人的便利商店。

  他有次瞄了下她左胸口的名牌,晓得她叫吴朗晨,一个非常阳光的名字,表情却总是冷冷淡淡的。

  啊,不,他想错了,她叫“吴”朗晨,谐音就是无开朗的早晨,难怪她横看竖看就像活在黑夜里。

  “快点去啊,没有酒不能拜拜。”叶母催促。

  “好啦。”叶凯邦无可奈何答应。

  唉,他还真是不能不去,谁教这附近就那么一家便利商店呢。

  他又不能告诉母亲,因为便利商店的店员看他的眼神很奇怪,所以他不想过去。

  他妈一定会赏他两颗卫生丸,将他踹出大门。

  叶家是开工厂的,专门制作五金用品,工厂坐落在台南乡下的一个小型工业区。

  工业区离镇中心有一段距离,他如果不去步行一分钟可到的便利商店买东西,就得开车花上十分钟时间去镇中心,来回通常要超过半小时。

  为了贪图便利,首选当然是那家私人开设,非连锁店的便利商店罗。

  叶家一家有四口,除了在台中读研究所的叶家小妹以外,都住在办公室的楼上。

  叶父当初扩大办公室为四十坪时,特地加盖了二楼做为居住处,规划成三房两厅,每间房都是套房,一家人从镇中心搬到此处,图的就是上班方便,至于镇中心的透天厝就租人开了家茶饮专卖店。

  叶凯邦其实并不喜欢这种工作跟住家摆在一起的感觉,好像一整天都没下班似的──而且这样的话他上那家便利商店的机会就更多──不过因为父亲坚持,而他也因为负责业务工作,出差机率高,被绑缚在住家与办公室合而为一的房子的时间比较少,也只好默默接受了。

  虽然叶父觉得住在办公室楼上很方便(还可以多睡半小时,中午老婆会煮饭,不用吃菜色千篇一律的便当),但叶凯邦亦有自己的计划,他打算盖间属于自己的别墅。地是找着了,但理想的房子设计图还在讨论中,尚未动工。

  拿起抽屉内的钱包塞入后口袋内,他以不甘不愿的脚步走出工厂,极尽所能的拖长时间,但还是在三分钟内抵达便利商店。

  便利商店大门的“叮咚”声响起,在柜台后面拿烟的吴朗晨转过身来,“欢迎光临。”

  她先是视线与他一对,接着溜到他肩上,然后逃避似的别开眼去。

  谁被这种眼神看上不背脊发毛的啦!

  叶凯邦真想冲过去大喊:“你说啊!你到底在我肩上看到什么?你说啊!”还要用力摇晃数下,增添戏剧效果。

  不过现实是,他很孬的假装无视她的奇怪眼神,走到后面的货架底层,拿出一瓶玻璃装米酒,来到柜台前结帐。

  不得不说,当鸵鸟有鸵鸟的幸福啊……

  前头买烟的人走了,吴朗晨接过他手上的米酒,刷条码。

  “您好,一共五十元。”她的视线下垂,看着桌面,好像那有什么引起她的注意似的。

  叶凯邦暗吸了口气,稳定心神,拿出钱包,抽出一张红色钞票,还特地闪过她视线落处,搁到壹周刊上面。

  这时,他看到吴朗晨摇了摇头。

  又没人在跟她讲话,她又没看着任何人,是在摇什么头啦?

  叶凯邦此时此刻只想速速拿着米酒离开。

  “一百,不用找了。”强调他有付钱的在纸钞点了下,叶凯邦迅速转身闪人。

  “先生!”吴朗晨追了出来。

  不要叫我!

  叶凯邦在心中大喊。

  她一定是要告诉他会让夏天变得“凉爽”,甚至是寒如冬天的“真相”,他宁愿当只缩头乌龟,也不要知道真相。

  “林杯”天不怕地不怕,当兵时为了帮好友乔事情,被黑道大哥用枪抵着头,冷汗也没流下半颗,但就是怕那看不见的鬼魂啦啦啦……

  他加快脚步。

  第1章(2)

  “先生!”

  喊他的声音越来越近。

  他干脆抬起膝盖,以凌厉手刀式奋力狂奔。

  工厂离便利商店近,他很快的就回到办公室,站在大门口,直喘气。

  叶母看到他,劈头就问,“米酒呢?”

  “米酒……”他抬手,瞧见空空的两手,眼瞪直。

  米酒呢?

  “先生!”吴朗晨终于追上,手上就抱着他忘了拿的米酒,“您买的东西没拿。”

  “年纪轻轻,胡里胡涂的。”叶母白了儿子一眼,转脸笑对吴朗晨,“不好意思让你跑一趟。”

  “这是找的五十元。”吴朗晨将硬币拿给叶母。

  “谢谢喔。”

  “不客气。”吴朗晨转身离开。

  “你刚是被狗追吗?跑得那么快,东西也没拿,钱也没拿?”吴朗晨转身还没离开工厂大门,叶母就忍不住叨念起来了。

  “不是啦,啊就忘了嘛!”踏入办公室前,他鬼使神差回过头,这时,已走到伸缩大门的吴朗晨恰恰也回过头来,两人的视线就在空中相对。

  叶凯邦暗吃了一惊,迅速回头。

  “先生。”吴朗晨忽然又喊。

  没听见。

  叶凯邦本想再装鸵鸟无视,没想到母亲竟然“出卖”他。

  “那小姐叫你,过去问问是怎么了。”叶母下巴朝外努了努。

  阿母啊,你竟这么狠心推儿子入“火坑”?

  见儿子动也不动,叶母不耐烦推了他肩头,“快去啊。”

  什么叫作“心事无人知”的悲哀,他可是彻底体验到了。

  他几乎可说是提着心吊着胆的走近吴朗晨。

  吴朗晨面露犹豫,嘴角紧抿了一会,才道,“那个……”

  “嗯?”他浑身紧绷,紧握的拳头颤抖。

  “你最近……”

  “怎样?”要就爽快给一刀,不然就放他走,不要故意拖延时间制造紧张效果好吗?

  电影拖戏也不是这样的。

  “最好别开车。”吴朗晨说完就走了。

  叶凯邦傻愣在原地。

  最近最好别开车?

  这怎么可能!

  家中业务八成外销,两成内销,他常得国内国外四处跑不说,他们住在工业区,也就是小镇郊外,民生用品可不是在便利商店就可全包,常得开车出外采买,怎可能不开车?

  可不想理她又想起她那诡异的眼神,因而心里更毛了。

  他这下可是完完全全不知该怎么拿捏决定了。

  叶凯邦的Lexus在高速公路上畅快奔驰。

  吴朗晨的“警告”在当天晚上曾让他困扰,但他后来想开了,他只要开车小心点不就没事了?

  他如茅塞顿开,心情也跟着开朗起来。

  他在开车上的确比较毛躁些,爱开快车,讨厌有车子挡在他前方,说不定吴朗晨就是看过他开快车,所以故意装神弄鬼提点他。

  真是多管闲事。

  不过她的话还是在他心中起了涟漪,从那天起,他出门开车比往常更为小心谨慎,不随意按喇叭,也不随意超车,安全车距更是能遵守就尽量遵守。

  然而,人算,永远敌不过天算。

  当他估量着这旅途顺畅,应该可以在一小时内就抵达桃园国际机场时,后头忽然传来砰然撞击声。

  他诧异抬眼望向后照镜,一辆载满钢筋的大货车因旁车超车不慎,卷入大货车底下,大货车因而打滑,先是撞击中央分隔岛,再以极快的速度往前方冲来。

  叶凯邦大吃一惊,迅速转动方向盘想避开险境,然而不过只是一瞬间,大货车的尾部撞上他的车屁股,将他推撞上前方的房车,他的额头即将狠狠撞上方向盘时,安全气囊弹了出来,挡住了冲势,就在此时,他忽然感觉到好像有什么朝他的头狠狠踹了一下,害得他人不得不往旁歪,接着肩膀强烈疼痛,就不省人事了。

  “凯邦……凯邦?”

  叶凯邦迷迷糊糊张眼,才刚瞧见母亲担忧的神色时,自肩膀与腿上传来的剧烈疼痛感让他呻-吟了声。

  “他醒了!”叶母开心的眼泪夺眶而出,“他真的醒了。”

  一旁的叶父欣喜的眼眶含泪,嘴角上扬。

  “啊……”他全身都好痛啊。“妈……我好痛……”

  他不仅觉得全身疼痛,还僵硬不太能动,连脖子都被制约了,只能看着上方的景物──一盏孤寂的日光灯、白色的墙壁,眼角隐约可看到点滴架,再来就是父母晃来晃去的脸了。

  “他很痛!我叫医生来。”叶母立刻按下叫人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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