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捧起香茗轻抿一口,皇上严肃的表情看不出情绪。
等了半天不见皇上的回应,丞相继续滔滔不绝。
“臣等本以为皇上下江南是想欣赏江南美景的,后来才知道原来是来找清平王爷。皇上出京城,至少也带上几队禁军出来才是!皇上乃万金之躯,身系天下,怎么能这么轻贱自己的安危呢?臣等有负太上皇临行之前托付啊……”
“宫里的密探传消息来,说最近得到杀盟的鬼啸也下了江南的消息。看来江南实在是个凶险之地。皇上还是尽快起驾回京吧!不要让朝臣们和天下百姓担忧……”
鬼啸?眼角偷偷朝那个方向张望一眼。鬼啸不是就坐在这里吗?而且他不是皇亲国戚吗?难道……这是个超级秘密不成?
疑惑地看向老爷,得到老爷一个肯定的眼神。
原来这件事情真的没有人知道呢。
……啊!坏了!现在阿福我知道这么大一个秘密,会不会被灭口啊?
“不要说了,我跟奉龙一起回京。你们把禁卫罩留下,自己先回去。”皇上淡淡地决定。
闻言,三位大人互看一眼,很快达成某个共识,仍旧由丞相大人开口。
“这……因为皇上秘密出京,为免被有心人利用,臣等派遣万名禁卫军护送圣驾下江南出巡。现在禁卫军们,应该已经快到绍兴城了吧?”
皇上挑了挑眉,倒也没说什么。
三位大人想得还挺周到。这样一来,人家只知道皇上被禁军护送着下江南游玩,不知道其实皇上早就偷溜了。那么皇上的安全方面也有保障。看来大人们处理起这种事情,很是得心应手啊!
“那你们三人下江南,丞相、司马和太史,就这样大大咧咧的过来,不是更会让有心人怀疑?”老爷不紧不慢地问道。那语气……
啧啧啧,还真是够尖刻!
老爷跟三位大人有仇?平常可不见老爷这么没风度呢。
不提还好,一提到这三位大人的眼泪哗啦啦又开始奔流,一看就知受尽万般委屈——
“回王爷的话,臣等为了藏匿行踪,孤身一人出京,对外称病,没跟任何人提起。”
丞相大人抽噎着,”沿途中搭乘小商贩的马车,在每个镇上四处打听皇上行踪。一路上坑坑凹凹,颠得老臣骨头都酥了,颠簸来颠簸去,脑袋成天往木板上撞。没多久,脑门上就撞出来三个大包。”
突然而来的狠狠抽噎了一下,打断了叙述。
好可怜……看到皇上的嘴角抽搐了一下……
“没想到走到半个月的时候,一次打尖休息,因为贪看江南秀美的山川,不知不觉被马车拉下,迷了路,整整三天没有遇见有人烟的地方,没有地方买吃的东西。靠着干粮熬了一天,饿了两天。”
“为了捉鱼,太史大人还不小心掉进水里;想挖野菜吃吃看,可是看来看去都看不出来,哪些是能吃的哪些是不能吃的。又是冬天,想采个野果都找不到……
“幸好运气好,为了传消息,密探找到我们,才把我们从山里带了出来,陪我们到绍兴城的郊区,又因为衣服破烂,被客栈的小二赶了出来。去买衣服,还不让臣等进店……”
说起这一路上的磨难,三位大人讲到伤心处,又开始涕泪横流,说不出话来。
皇上不止嘴角,连脸皮也一起抽搐了一下。
这些“惊心动魄”的经历,简直让人目瞪口呆——当然,除了鬼啸。
这……这……这简直就是小儿离家迷路记嘛!
看起来是挺可怜的,难怪丞相的脑袋上隐隐约约好像有点薄蓝的样子,原来是撞木板车撞出来的。
可是途中迷路,这根本就是他们自己的缘故嘛!被马车拉下了,在原地等上几个时辰,总能等到搭乘的马车,怎么会一直迷路到山里去呢?
无解。
三位大人被人服侍惯了,大概是没有单独出过远门吧?
这三位大人可不是十年寒窗苦读出来的人。出身于书香世家,家境上等。从十几岁就开始在朝中任职,几乎没有出过京城。这样出门还能安安全全到达绍兴城,没有迷路到塞北,真是幸运啊!
“算了算了。既然来了,就在这里住下来吧。”皇上挥挥手,不负责任地说道。
三位大人立即抗议:“皇上,京城……”
大约是想说一些要皇上回京的话,但被皇上狠狠瞪了眼,阿福我只听到三位老大人的话,“咕哝”一声,吞回肚子里了。
说真的,第一眼看到皇上的时候,觉得这个人真是气势吓人,但自从那天以后,一点都看不出来皇上跟气质、气势有任何关联。抢菜抢得比老爷还凶,吃辣吃得一点形象都没有。出门逛街,像乡下没见过市面的富人。看到鸡鸭会饶有兴趣地盯上老半天——
有一次皇上跟老爷一起到菜市上去,从街头一直大呼小叫到街尾,害得阿福我跟老爷只能装作不认识他。
更让人头痛的是进了古玩珍品的店里,皇上大人只是淡淡地扫一眼就没兴趣了。
有时候老板客气招呼皇上,说声“请随便看看”,便会发现店里的东西被从头到脚嫌得一文不值,甚至哪个是假的哪个是以次充好,都讲得头头是道。
要是说错了还好,不幸的是,皇上见惯了那些极品,怎么会说错呢?就是说真话才糟,一下就把那些店老板全得罪完了,以至于现在出门逛街,还没进那些店就会被老板客客气气的请走!
阿福我遭池鱼之殃,想看看有没有新的古籍,居然也被请出来了。看那老板的脸色,我们三人已经成为老板眼里的瘟神了……
谁叫皇上好说不说,在人家生意快做成的时候,天外飞来一笔,说那个绿观音是仿制品呢?
看现在皇上瞪老大人们的眼神,真是龙威!从表情到动作,再到气势,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就好似练习过无数遍一样的自然,气势浑然大成!
不愧是皇上!
“走了。”冷不丁的,鬼啸突然冒出来一句。一晃眼就到了窗台外面。厨痴则是乖乖过去,再慢慢从窗台上笨拙地爬出去。
据说厨痴跟鬼啸约法三章,其中一条,就是不能在人前有过分的肢体接触。
当然,到底什么算过分,就要看鬼啸的标准了。其中割地赔款无数就不必说了,至少最后鬼啸同意了这个要求,从此甚少在人前抱着厨痴。
这一点上,阿福我比较可怜,常常大庭广众之下,被迫把老爷当作人肉沙发来坐,抗议过无数次得出一个结论——不管阿福我要抗议什么,得益的都是老爷,而可怜的是阿福我的颈子和屁股。
接下来半个时辰,默默无语。
老爷专心啃起阿福我的颈子,阿福我专心研究地上蚂蚁的数量。皇上喝茶。三位大人眼泪汪汪、含情脉脉地盯着皇上,看能不能得到皇上偶尔的注意力和同情心……就是不说话……
好无聊……以前一整天闲闲没事情做也没觉得无聊过,前阵子事情是一样接一样的来,没有时间无聊。难得现在有时间无聊了——
还真是够无聊啊……
鬼啸真是有先见之明,好像预感到没有好戏看了,屁股都不拍一下就走人。留下我们这里一堆人没事可做,连看热闹都没得看。要是一不小心说错话又惹三位大人眼泪涟涟,阿福我可罪过了……
嗯……抓过老爷不甚老实的手啃啃……
能这样子无聊,也算是幸福哦?
就要回京城了……至多到鬼啸跟厨痴成亲吧?
……鬼啸跟厨痴成亲以后,是不是应该叫厨痴——”鬼夫人”?
难听!
还是阿福我好呀!自由自在,除了自己以外,名义上不属于任何人。
能属于自己,是很幸福的事情!不必小心翼翼地看着别人的脸色,不必担心说了什么不中听的话惹得对方生气,也不必事事都先考虑到对方,把自已放在最卑微的角落。
本以为有一个王爷做情人,应该会很没有安全感才对!当这个王爷又是天下第一的情圣时,那就更没安全感了——
身分差距太大了嘛!何况那样一个头衔压下来,随随便便就可以杀人不尝命!奇怪的是,都已经这么久,阿福我居然没有感受到那种不安?
看太多情人反目,当那反目的达官贵人身分越高贵的时候,身分卑微的一方就会越可怜。现在的我跟老爷,不是其中最典型的吗?没有任何约束,连口头上的誓言都没有!
那么如果有天阿福我被抛弃了,也不需要觉得太奇怪是不是?
“唔……”讨厌,啃那么用力!会痛!
拿着老爷的手指,报复地狠狠一口咬下去!
……老爷居然连哼都不哼一声!练武有什么了不起?哼!算你恨!
狠狠瞪老爷一眼,老爷立刻装出一脸无辜的样子,眨巴眨巴眼睛。
又不是小狗,装什么可爱!
回头不理他,继续发呆。
奇怪……刚才我想到哪里了?
第二章
盯着地板拼命想,怎么也想不起来。刚才好像是在思考一件很高深莫测、很重要的事情来着难道是想着回京城的事?怎么就想不起来了呢?
继续盯着地板拼命想。
是怕见到公公跟婆婆吗?
绝对不是!
阿福我又不是丑媳妇,怎么会怕见公婆?何况准婆婆很早以前就已经在天上了,早该知道阿福我了哦?太上皇在卸下皇上大位后云游天下,立志玩遍千山万水,冷不丁的才冒出来,有什么好担心的?
那还会是什么?难道跟京城有关?
啊!脑袋里瞬间闪过一件无比严重、超级严重、没有比这更严重的大事,猛然抬头,刚好撞上老爷的嘴巴!
眨巴眨巴眼,阿福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怎么就真的撞上了呢?以老爷的身手,从来都只有老爷故意让我咬的分,像这样的意外,却从来没有发生过!
看看老爷,一脸哀怨地摸着撞肿了的唇。那模样,莫非刚才老爷是想趁我不注意来偷个香?
正要得意地大笑三声,那件严重到无与伦比的事情又在脑子里飘飘浮浮,顿时没了心情。
狠狠地咳了几声,得到全场的注意力,阿福我要开楼宣布大靠件!
“我要减肥!”一颗炸弹。
“回京之前,我要减掉一半的体重!”再一颗炸弹。
“所以从现在开始,直到回京以后,没有鱼、没有肉,没有心肝腰肺,没有鸡鸭鹅猪狗牛——只有蔬菜!想吃肉,请找别人煮!”最后一颗,炸得大家全都晕糊糊。
首先反应过来的当然是饕餮老爷,一只大手摸过来,探探脑门,咕哝着:“没发烧啊。怎么开始说胡话了呢?”
胡话?
一手打掉老爷的毛手,“谁说胡话来着?我是认真的!”
仔细盯着阿福我的脸打量半晌,恍若能透过皮肤看到里面的骨头,看得阿福我都快要脸红了,老爷好似这才发现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刻收起舒服斜靠的姿势,坐直身了,很紧张地问:“原因呢?为什么要减肥?减那么快,皮肤会变得很糟糕的!”
皮肤?!
一群人全部满脸黑线!
还以为老爷在意的是没有荤菜吃,结果却只在意阿福我的皮肤!
看到阿福我发黑的脸,老爷忙亡羊补牢:“那个,我是说,其实只要阿福你煮菜给我吃,吃什么都没关系啦!”
皇上不小心手滑了一下,香茶差点掉到地上去。连忙扑救的结果是——香茶全喂了衣服。
听到老爷的甜言蜜语,我心里一甜,决定把来龙去脉交代清楚。
“你知道,三年前我好歹还是美人一枚,京城里有个人,我很想当他不存在,但是很可惜,这是不可能的。”
人家是驸马,阿福我现在是王爷的情人。亲戚耶!以那个人的性格,既然成了驸马,怎么可能不去把皇亲国戚一个个都拜访遍呢?所以回到京城,一定会见到他!
想着自己的心事,没发觉老爷听到不可能当他不存在的时候,脸也开始色彩斑斓起来。
“其实我跟那人有些私人恩怨。本来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老死不相往来很不错,不小心碰到了,我不认识他,他不认识我,也算惬意。”
抽空给老爷一个温柔的眼光。说到那个人的时候,只感觉到淡淡地、对往昔的回忆,没有心痛的感觉——这都是老爷的功劳呢!
……咦?刚才是不是看到老爷的脸色有点奇怪?
眨眨眼,老爷抱着阿福我的腰,很温柔地看着我。是我看错了吧?
“要是我真胖得让之前认识我的人全部都认不出来,那也就罢了。可是他一定是认得出来的!”为他伤神又伤身,还差点进了阎王殿,要是我只是变胖他就认不出来,那阿福我一定会吐血身亡!
捏着拳头,恶狠狠地想像若是那个人认不出来的话,铁定一个拳头扁得他连爹娘都认不出来的地步!
径自想得血腥,没有发现老爷的脸又五彩斑斓了起来。黑、白、红、青、绿,可以开一家染布坊了。
“要是让他看到我现在这副白白胖胖跟猪一样的模样,那我还不如一头撞死来的干脆!”想到以前居然为那种人委曲求全了那么久,还差点被他谋杀了,就觉得自己跟猪一样笨。
阿福我也是有自尊心的!在他的面前,一定要表现出阿福我现在比他过得好一千倍一万倍!
如果他看到我虽然没死,却胖成这副德行!虽然胖也没什么不好——肯定会得意得不得了!
哼!阿福我宁可自己痛苦一点,也不要被他看笑话!
身后持续射来烧死人的眼光,后知后觉地转头,看到老爷又红又黑又发青的脸……
老爷怎么了?为什么直觉会告诉阿福我——危险!赶紧跑!
不知道老爷哪里出问题了,但相信直觉不会有错的!
顺从躲开危险的天性,阿福我起身就跑。这么多人面前,老爷知道该收敛一点的吧?
谁知道不跑还好,一逃跑,还没跑出三步距离,就天旋地转。好不容易晕糊糊的脑袋定下来,发现阿福我已经被老爷当成破布袋子,扛在肩膀上……
啊!死定了……
***
被老爷压在床上蹂躏了一天一夜,全身上下没有一根完整的骨头,草莓从脖颈一直蔓延到了脚底心,这才后知后觉发现,老爷原来是吃醋了。
奇怪了!我记得没跟老爷说过许久以前那人的事,而那人为了塑造柳残影超然的气质和地位,自然对外隐瞒得极好,不然他怎么能娶到公主呢?既是这样,老爷又怎知道我与那人的关系,还为了那八百年前的事醋意冲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