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作家列表 > 陈毓华 > 福妻兴家业(上) >
繁體中文 上一页  福妻兴家业(上)目录  下一页


福妻兴家业(上) page 2 作者:陈毓华

  “不好劳烦姑娘。”是人都会客气一下吧?即便他是个武人,也受过儒学教育,得按儒家规范做人。

  “你客气,就吃亏。”

  她不是朴实的东北汉子,但是她的性格里有东北汉子的耿直,你说不必,我也不罗唆,反正吃亏的人不会是我就是了。

  这姑娘讲话清清楚楚,毫不扭捏,直白又爽利。“那在下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他把药草全部投入里面,抱拳道了谢,然后“咦”了一声,捻起一根顶端蜷在一起如小拳头般的叶子,竹篓里有一堆。

  他扬扬手里的怪东西。

  “这叫蕨菜,可以用水烫,沾酱吃,可以炒鸡蛋、炒肉,都非常好吃,不用觉得奇怪,这里的人都是这么过日子的,枸杞苗、野蒜、野小葱、野韭菜、荠菜、折耳根,都能吃,夏天的时候,一棵树、一棵树摸过去,总能摸到很多知了猴,回家用盐炒,好吃极了,秋天可以逮蚂蚱和蛐蛐烧来吃,尤其蚂蚱和蛐蛐的腿。”她随手捻来。

  他没说话,把小拳头的蕨菜放了回去。

  觐国公府的泼天富贵和文官不同,文官累积资历而来,他家历经二朝,祖先五代皆是武将,凭借的是军功,从死人堆里积攒出来的富裕和名誉。

  他十二岁被祖父丢到军营去时,与京中显贵子弟并无不同,他们从不用操心米珠薪桂的问题,去了沿海后,在军营和父亲、弟兄们一起吃粗糙的大锅饭,见那些与天搏斗,与海讨食渔夫的艰辛,才知道这世上不是人人一睡醒就有饭吃的。

  几场海上战役,他累官至三品,然而,家族倾覆,他甚连补救斡旋的时间都没有,瞬间成了他人案板上的鱼肉,遭流放到这里来。

  他没吃过蚂蚱和蛐蛐,也没吃过她口中任何的一种野菜,至于知了猴嘛,往昔,只觉得这些蝉吵得人脑门生疼,巴不得下人赶紧把它们黏除,还他一片清静,没想到如今却有人告诉他,这些匪夷所思的东西能吃。

  而且,她的神色看起来还有几分欢喜,那几分欢喜看在他眼里却觉得莫名心酸。

  如今落魄的自己,比任何一个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都不如,他有武艺傍身,不怕会饿死……至于未来?现在该考虑的是如何站稳脚跟,填饱弟弟和自己的肚皮……

  他的未来还不知道在哪里。

  他阖上桀骜的双眼,阖上重重心思。

  “你背上那篓子我来背,当作答谢姑娘。”

  有人要替自己背篓子,能让自己少一分负担有何不好,她很大方的卸下竹篓,成全他的绅士风度。

  战止再度领略她的毫不踌躇,一手背起竹篓,一手拎起地上的马鹿,扛上肩,轻松至极。

  这头马鹿起码有二百斤重,屯子里也不是每户人家的汉子都能一手扛起,邬深深啧啧称奇之余,不禁心想著如果她家有这么个免费劳力就好了。

  这念头也是一晃就过去了,她两世加起来的经验告诉她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她家小弟年幼就不论了,家中勉强称得上劳力的只有她和小她两岁、今年十二的妹妹浅浅。

  为什么没把她娘算进去?

  她娘不捣乱就算阿弥陀佛了。

  不谈她娘,一谈她就会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今天收获虽然不多,但一整头的马鹿……好啦,半头,也够弟妹雀跃好一阵子了。

  他们家毕竟不是天天有肉吃的。

  鹿皮、鹿茸、鹿肉、鹿骨头,可以换多少银子回来啊?

  往细的说,鹿皮可以用来给壮哥儿做一件皮袄子,鹿骨头可以用来熬汤,冷吱吱的晚上有口热汤喝,简直是人间美事,鹿肉嘛,自然要腌起来,留著冬天不能出门的时候加菜用……

  穿越过来三年,她已经极少去想那嘴馋时只要踏出家门,或是用一根手指滑滑手机订宅配,就有鲜肉可吃的世界,腌肉、腌菜……这有得吃就该偷笑的世界,谁会考虑什么三高、钠含量会不会过多的问题。

  这里不是她记忆中上下五千年的任何一个朝代,不是。

  “走吧,一过中午气温降得快,我们得趁这时候早点下山。”就算不是自己认得的朝代,她也得活下去不是?毕竟前世的她已经不存在,就算死都不愿意阖眼——  就因为不甘愿,可是命运太过强大,而她只是一只蝼蚁。

  “我以为天色还早。”他不以为意。

  邬深深忍住黯然。“你瞧,”她伸出五指,“这风吹在人手上、脸上已经感觉得到阵阵寒意,林子里九月的天气凉得快,尤其是山上,要是多贪这两个时辰,只要是人就会冻成冰棍子了。”

  在这里她住了三年,今早下了第一场早霜,冬天不远了,更重要的是,她怕冷,很怕的那种。

  两人沉默的走在山道上,到来黄泥岔路,战止站在山脚下回头一看那密密的林子,入眼所及的老林子也才多久时间,已经蒙上一层神秘又令人敬畏的雾气,这位乡下姑娘的经验果然比他要丰富上许多。

  “竹篓还我吧,我家得往这边。”邬深深停下脚步,把头偏向左边那条路。

  “我去认个门。”战止领先往前。

  “欸?”认认认什么门?

  “晚些我把鹿肉分了,不是得往你家送?”

  对喔,她怎么忘了这么重要的事。

  于是,沿著那条泥路又往前走过一道独木桥,就看见一间木屋。白杨树、篱笆、柴门,他眼力好,就连檐廊下挂著的辣椒干、包谷棒也都看到了,这样的屋子给人一种坚实和温暖的感觉。

  “那木屋就是我家。”她可没想过要把这男人往家门口领,她家一屋子妇孺,所谓防人之心不可无,到此为止便可。

  战止把竹篓交还她,沉默的反身往自己家去了。

  邬家这间木屋是她那便宜父亲——  邬淮还在世时留下的唯一家产,外观看起来不大,篱笆在这儿叫杖子。

  这屯子素有“穷夹杖子富打墙”一说,其实,杖子和打墙的作用都是一样的,为了防止野兽出没伤人或祸害家畜,到了冬天也有屏障风雪的作用。

  如果这家院子是用墙围起来的,表示这家人家境殷实,如果这家的院子用的是杖子,不用说,家境显然就差了点。

  而她家用的是圆木杖子围起来的,据娘说,爹还未过世时本来是打算要把墙砌起来的。

  那个她未曾谋过面的爹是个猎户,据那不靠谱的娘偶尔提起,她爹在的时候,他们家的确是有存点银子的,只不过世事无常,邬淮上山被熊瞎子抓了,用光家里的存银,最后也没能把人救回来。

  这个家没了当家作主的男人,只剩下孤儿寡母。

  最要不得的是那只顾著伤春悲秋、要死要活,一心追随丈夫而去的娘亲,她这身体的原主上要防著母亲不时寻死,下要护著弟妹,张罗家中所有一切,小小年纪,心力交瘁,居然活活把自己给累死了。

  要她说,这也算解脱吧。

  第二章  邬家一家人(1)

  荒谬的是,两个看似毫无相干人的死,给了心有不甘、心愿未了的叶子雁一个重生的机会,当她意识清醒的时候发现,自己穿越到这个她想都没想过,古老到令人难以接受,一无所知的世界来。

  家世、权力、金钱、美貌……很抱歉,原主都没有,还有,她这取而代之的人,谋生技能都要从头学习——  她像是陷入一个更深的泥淖里。

  可是这世间万事哪能要求尽如人意?能再活一遍,即便这个世界没有她要的那个人,不是她想要的那种家庭和生活,可是,她回不去了,前世老迈的自己,那躯壳早已腐朽,这一世唯一庆幸的是,她拥有健康,光滑的肌肤,没有病痛的身体,正常的十指,还有无穷尽的体力,老天把上辈子她缺乏的东西还给了她。

  刚穿越过来那时,因为这副健康的身躯,她激动得几度滑下泪来。

  一个人孤独寂寞的走到终点,匪夷所思的回到起点,世间没有绝对,冥冥中,难道是老天爷怜悯她才让她走这一遭?

  这种匪夷所思的因缘际会,她跌跌撞撞的用装了个老灵魂的身体担起了原主的责任,起初是不得不,可人心是肉做的,熟悉之后,慢慢疼惜起一双真心把她当阿姊看待的弟妹。

  圈起来的院子里有口水井,一座苞米楼子,屋檐下放著大大小小的酱缸,菜地里的白菜、土豆、萝卜、胡萝卜都快可以收了,收成之后放进菜窖,冬天就不会没有蔬菜吃。

  院里,在干草堆里觅食放养的一只乳羊、一只大白鹅、三只鸡听见声响,嘎嘎、咯咯,间或咩叫了声,居然排列整齐的飞跑过来,迎接主人回家似的。

  这会儿,邬深深的眼角眉梢这才活了过来——

  邬家的屋子是全部木造的,散发著一股淡淡的原木松香味,延伸出去两间耳房,东西两间房后头是灶间,正中三间相通为堂屋,堂屋中地上有个土坑,四周砌以条石,中央有个火塘,火塘上直接支了一口锅子,正咕噜咕噜的熬著炖菜汤。

  一个扎著两条小长辫儿的小姑娘,带著尚未长开的青涩稚气,俐落的拿著长勺在搅拌锅里的汤,见著推门而入的邬深深,笑咪咪的说道:“阿姊今儿回来得忒早。”

  “因为今天运气好。”邬深深卸下肩上的竹篓,嗅嗅空气中弥漫的香气。“你煮什么好吃的?我老远就闻到了。”

  “不知道你中午会回来,就只有炖菜和昨晚剩下的黄馍馍。”

  这半年他们家境逐渐转好,吃得上用硬糜子混著软糜子,以石磨磨成糜子粉做成的黄馍馍了,而半年前,他们吃的还是会刮人喉咙,吞不下去,却为了要活命也吐不出来的糠馍馍。

  外头有羊,有鹅,有鸡,这她以前都不敢想的,这些转变都是因为她眼前的长姊。

  “得,就这么凑合著,晚上咱们就有肉吃了。”邬深深去掏腰包里本来带到山上要当午饭的馍馍,另外还摸出两颗野梨,都给了妹妹。

  “山上的野梨熟了?”邬浅浅笑道,露出浅浅两个小梨涡,可爱极了。

  “你和壮哥儿一人一个。”

  这个家如果说她主外,那么主内的就是妹妹浅浅,她能煮一手好菜,总揽家中杂务,家中几亩旱田自从邬淮过世后,两年前被叔父借口他们这一房没有成年男丁,收了回去,所以那名义上该是他们的田地也没他们什么事。

  浅浅主要是打理家务,早上起来要熬粥、喂鸡鹅,吃过早饭,要去河边洗衣服,去菜地除草抓虫,顺便摘中午要吃的菜,做完这些也该做午饭了,下午到晚上之前要是没事,虽然说可以歇口气,但要织布、纳鞋底、缝补衣裳,没一刻能停,十二岁年纪,精明干练得没半点事能难倒她。

  邬深深深深觉得往后哪个男人能娶到自家妹子,不知晓得是哪辈子修来的福气。

  邬浅浅瞄了瞄没有太多东西的竹篓,并没有看到松鼠还是兔子的影子,还欲开口,就有道像只小鸟似的影子飞奔过来,扑进邬深深怀里。

  他仰著小脸蛋,甜甜喊著,“阿姊、阿姊,我听到你说有肉……”

  明明都满五岁的孩子,身子骨却单薄细弱宛如三岁孩童。

  说起来这实在是肖氏的一把心酸泪,肖氏怀著他的时候碰上邬淮过世,伤心忧郁过度,加上来回劳累奔波,不足月就生下壮哥儿这遗腹子。

  那时的邬家别说一颗鸡蛋,丧夫加上生产,肖氏连碗汤水都吃不上,更别奢望坐上月子了。

  因为身子血亏,没有足够的母奶可以哺乳,加上早产的孩子体虚,每天因为饥饿啼哭不休,脸色胀紫的壮哥儿眼看就要夭折,要不是有陆家大娘和四周邻里接济糜子熬成稀薄的米汤,勉强养大他,她这个弟弟就真的要没了。

  可能先天亏得狠了,虽然后来邬深深想尽办法,以一头野山猪换了下奶的母羊,每天将羊奶去腥后给他喝,留下可以产蛋的野鸡,她勤奋的上山打猎,挖陷阱、做套子,为的就是希望三不五时都能让弟妹有口肉汤喝,浅浅养著养著,虽然不见身上有肉,身子倒是顺顺利利的,少有病痛,可是体弱的壮哥儿也不知道把东西都吃到哪儿去了,就算她费尽心思,他依旧瘦骨如柴。

  真要说,农村里没有儿子真说不上话,只因儿子代表劳力,没有劳力,一个家哪能撑得起来?

  而邬淮要是没有留下这么个遗腹子,冲著他们一家在旁人眼中只有女儿的“绝户”,家产就得由其他族人瓜分,更甭提现下能安稳的为他们一家人遮风避雨了。

  所以这个家缺一个都不行。

  邬深深把弟弟抱起来,看著脆嫩得如同新生幼芽,风轻吹过就会折了的壮哥儿,蹭著他软细的头发,毫不犹豫的亲了他一口。

  “原来我们家的壮哥儿是顺风耳,不用支著耳朵听就知道有肉吃了,好厉害!”

  “阿姊和二姊说的话我都听到了。”他双臂环抱著邬深深的脖子。

  他知道顺风耳是谁,阿姊曾给他讲过床边故事,祂和千里眼是妈祖娘娘的左右手,是会保佑讨海渔民的好神明。

  邬浅浅转头去灶间给邬深深打了兑好的温水,“壮哥儿,你不是喊肚子饿,让阿姊洗洗手,马上就可以用饭了。”

  至今还没有大名的壮哥儿虽然不是很情愿,还是磨蹭的下了地,但仍倚赖的用一双水汪汪的眼巴巴的瞅著自家大姊。

  这个时代一天吃两餐,邬家却是三顿饭不少。

  以前没有能力的时候,邬深深会把自己的口粮省下来给弟妹,现在她有能力了,更没有委屈自己和家人的道理。

  邬家人和别人家还有一点不一样的是,他们家都是等邬深深回来之后才开饭的。

  这规矩也不是谁定的,是弟妹一片拳拳体贴之心,邬深深从不曾这样要求自家弟妹,尤其壮哥儿体弱,没有非等她回来才能开饭的必要,哪知道邬浅浅左耳听了,右耳索性给弟弟养成吃点心习惯,好让他可以撑到大姊回来,不至于饿过头。

  家里掌中馈的是妹妹,邬深深知道胳膊扭不过大腿的道理,既然没饿到弟弟,也就随她去了。

  日子一久,等邬深深回家才能开饭,变成了自然而然的事。

  “壮哥儿去喊娘出来吃饭。”邬浅浅差遣弟弟去跑腿,不然他能就这样傻傻的瞅著大姊,直到她手上的事了了为止。“饭后有阿姊带回来的野梨。”

  老林子里的野梨个头不大,带点微酸,但是胜在汁多味美,对于阿姊带回来的食物他通常十分捧场,听说有水果吃,重重的点了下头,迈著小短腿进了肖氏的房间。

  邬深深洗了脸后,把脸盆的水往外泼去,擦过手后就去给妹妹打下手。

  “明天要没什么事,一起上山吧。”
 
 
 
言情小说作家列表: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言情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