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不住满心的欢欣,从出了店,她脸上便一直挂着笑,神情略似恍惚,一腔心思喜得几近在梦游。那一脸恍惚的笑,直到她回到公寓还挂在她脸上,仍在梦游般。
电梯下来,她梦游似走进去。
「啊,对不起——等等——」一名男子从外头匆匆跑进来,一边叫着,闪进电梯。
「谢谢。不好意思——」他微微喘着气。抬起眼,楞了一下,轻「啊」一声。
是她!
江明珠望他一眼,仍一脸恍惚的笑。
那一眼可能根本没看进她心里头吧。男人礼貌点个头。那眼神好似看太平洋般辽远。才注意上她。她的眼色比一般人略淡一些,深棕色,又不那么深,睫毛长而密,低垂眼轻眨时,不禁让他联想到什么「深情在睫,孤意在眉」那古古的词。他不懂诗词,记不上几句,有回看某书突地跑出这种古意盎然的字句,他便想到她。
有几天没看到她了。搬到这公寓快四个月了,他其实也没遇过她几次。上次在百货公司前那真真是巧合啊。但看,她根本不记得,也没印象。
八楼到了。他看她走出去,一直看着,有点恋恋不舍,楞楞的。电梯门合上,往上爬升,震顿了一下,他身子也猛顿一下,不防顿醒。他不禁失望,摇了摇头。
「何纪川啊何纪川……」
意会那么楞呆,真是!
他喜欢她的眼睛,有点辽远的眼神……上次,他对她说了他的名字。可她是否记得?
应该不记得吧。她对他完全没有印象似——唉唉,开口跟她说说话,不就是了?他也没那么腼腆吧。只是,不知为什么,他不想破坏那种感觉。陌生的他们,偶然的巧遇,他看她一眼,她看他一眼,似看太平洋般有点辽远的眼神……
不禁又失笑。他又不是学文搞艺术的,怎么满满的文艺腔!
一加一等于二。多简单!
那是一双美丽的眼睛,他喜欢那双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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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成?」按了门铃,没人回应,江明珠拿了放在门外垫子下的钥匙,开门进去。
「立成?」她又喊一声,顺手收拾摊开在桌几上的杂志与报纸。顺道看看时间,都快九点半了,还没回来吗?
方立成提过一两次将他公寓钥匙给她,她觉得不好意思,他便折衷放在门外踏垫下,还半开玩笑说,他工作忙,有时回家晚了,一屋子乱七八糟,连个冷饭都没有,多凄凉,希望她偶尔过来帮忙他整理,准备个汤饭,他回家后有热腾腾的饭菜,享受那温暖的家的感觉。
她也就来过几次,帮他收拾煮饭。方立成曾提过两人一起住的事,可近来他都不再提这事,提也不提,连钥匙的事也一样,她也不好多问,心里总还有着女人那小小的矜持。
「立成?」她往房间走去。
各人有各人的隐私,加上某些敏感,所以她总尽量少在方立成不在的时候过来。可那天她等了一晚上,方立成始终没出现,末了只打了一通电话,她连手机的事都来不及提起。然后,这两三天,他工作好像很忙似,每次她打电话给他,他匆匆说两句便挂断,她又不好跑到他部门去找他,匆匆遇上时,他身旁总是跟着那个新来的女同事及其他同事。可好不容易办了手机,她迫不及待想告诉他,在他手机里留了话,也不知他收到没有。想到以后可以随时随地互传简讯或说话,忍不住心中一股甜丝丝的滋味,就跑来了。
他这些天工作忙,事情多,她想帮他好好整理家务,再煮好宵夜等他回来。
「立成?」她又喊一声,边走进去卧室。
床上隐隐躺了个人,灯光暗,看不清,她走上前,边又喊着:「立——」
身体冻住,眼睛发直瞪着床上躺着的人。
方立成的房间,方立成的床,躺在床上的却是个女人。那女的穿件男衬衫,露出修长白嫩的双腿,一腿半弓着,浑圆的臀若隐若现地,底下竟似什么都没穿。那衬衫亦只是随便扣了两扣,露出大半白嫩肚腹及酥胸。神态慵懒疲累,透着一股懒洋洋的气味,隐约夹点汗水与香精混闷的味道。
听见声响,那女的懒懒的略抬起头看了一眼。
是她!江明珠僵硬住。
奇怪的是她竟没有觉得太意外。这个叫什么菁的——哦,于菁菁——瞧,这种时刻,她脑子偏偏那么冷静,运作得特别有效率——她不知撞着几回,这时躺在方立成床上,似乎好像也十分顺理成章、理所当然。
她转身匆匆出去。浴室那边咯地传出声响,方立成正由浴室出来,下身围着浴巾,头发湿漉,边擦头发边说:「菁菁,妳要不要洗——」
蓦然住口,愕然看着站在那里的江明珠。
「明……」太惊讶又意外,一脸错愕。
于菁菁已由卧室出来,倚着走道的墙,望着厅中,身上仍穿着方立成的衬衫,赤着脚露出赤裸修长的腿。
「你……你们……」江明珠哑了,想说什么,怎么就绷不出口。
方立成看于菁菁一眼,又看看江明珠。
江明珠脸色发白,嘴巴没出息的抽抖着。终于像小说连续剧演的那般捂住口转身匆匆跑出去。
「明珠!」方立成也如戏剧演的一般追叫一声,不忘回头解释什么似说:「我去看看,一下就回来。」
他追出去,在楼梯口截住江明珠,既从容又气急败坏般,急声说:「明珠,不是妳想的那样……妳别误会!」
「不是那样,那是怎么样?」嘴巴还是抽抖着,连带声音也是微微抽抖着。
可她真佩服她自己,这当口还能这么反应。她抬头,不防瞅见于菁菁竟也追站在门外,她不放心什么是吗?方立成回头,他们两人对看一眼,于菁菁转身走进去。江明珠觉得被打了一巴掌似,脸颊热辣辣。
「明珠,不是妳想的那样。」方立成不慌不忙解释,声音稳了。「本来一大群同事都在的,他们过来讨论新案子的事,下个礼拜就要比稿了,我们打算重拍一个镜头,有点急。讨论了一下午,大家刚走,菁菁身体不舒服,我就让她在我房间休息一下。就这样而已。」
「穿着你的衬衫?」没出息的不仅嘴巴抽,连手也抖了。
「唔——」方立成一时语塞,很快说:「她穿的衣服躺着不舒服,我就借她我的衣服。」
够了!够了!于菁菁那神态、那慵懒,分明是——她说不出口,空气间的气味都那么黏稠,她真蠢到底了才会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才会再傻傻相信他说的!
「随你说的吧。」够了,她不想再听了。
转身跑下楼梯,几乎用跳的,几次险些摔倒。
「明珠!」方立成追喊几声,并没有追上去。
只是很无奈似、又无限麻烦般,吐出口气。
第二章
她承认,她像破布一样被甩掉。
要承认这点,并且认清这点,虽然没有那么困难,但是非常的痛,而且下堪,每每都像把尖刀,在淌血的肉上狠狠刺上一刀,再用力剜搅。
血肉便那么模糊不堪。
更觉得自己像垃圾,废污、不值、低下。
然后,开始怀疑。
怀疑爱情,怀疑那所曾说过的一切、那所曾有的甜蜜,怀疑自己的一切,甚至怀疑自身的价值。
还必须承诺,不得不承诺,自己的愚蠢。
没有。
她没有形销骨立、呼地抢天、米水不进;也没有痛哭流涕、哀说泣诉、寻发泄或求安慰。
那都改变不了她像破布一样被甩掉的事实。
虽然他口口声声说爱她——她更像破布!
她仍然好好的吃,好好的睡,好好的工作,好好的做她该做的事。仍然有说有笑,日子一切照常。
这地球从来没有以她为中心在旋转。以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当然也不会以她为轴点而转。
管她是哭是笑,它照常日升日落,与它何千。
她仍然必须过她的日子,只是,那笑容背后,她想或许有一点憔悴。
这世界每天都有人为爱情哭、因爱情痛、为爱情伤、因爱情憔悴消瘦难过,不需要她去凑那个热闹。不是值不值的问题,而是,怎么痛、怎么伤,都改变不了那她像破布一样被甩掉的事实。
对的。她像破布一样被甩掉的事实。
Dump。英文里他们是这么说的。
真传神。像倒垃圾一样,被倒掉。
是的。她承认。
在那刻,她觉得自己就跟垃圾一样。
满是谎言、欺骗跟背叛的爱情里,她就跟垃圾一样,被倒掉。
爱情或许需要一点虎视眈眈,看顾好那战利品,否则,一不留神,有人插进来分享,就只能等着自己像破布一样被甩掉、像垃圾一样被倾倒掉。
她想,她是有一点不留神——不,是太不留神。
所以,一切,都是活该。
没有人知道她像破布一样被甩掉——没有人知道,是因为她没有交情亲近到、好到可以哭诉这种事、说这种哀怨的朋友。姚莉不算,维维也不算,她们只是她工作上的同事,没这交情,当然更没那义务听她的哀怨与不幸。所以,没有人会看她笑话,但也没有人会来安慰。
这算是幸或不幸?
更糟的是,每天、每天——即使没有每天,也是常常,周一到周五,除去周末、例假日,朝九晚六——她还得看他们卿卿我我——喝喝茶、吃吃午饭、散散步的,那样甜甜蜜蜜。
她并不想看的,或去「跟踪」、「监视」他行踪。她其实根本什么都不想知道。不听不看不见不闻。
但上天偏就故意,跟她开那样恶意的玩笑。越不想见,越偏偏是不巧就撞见。
真讽刺。同在一家公司,之前怎么想遇撞一下说个话,怎么匆匆,怎么遇不到;不想不见了,偏偏转角倒个水就撞见,出去吃个午饭也要偶然又碰一下。
所谓的「莫非定律」,原来其实只是寻倒楣人的开心。
那种「眼睁睁」,真的是不好受。让她觉得比垃圾更垃圾。
当然,没有人会为她打抱不平,也没有人会替她义愤填膺。她们反而都会用手肘碰碰她的手肘,暧昧地对她挤挤眼,朝某个方向抬抬下巴,招她去注意。
「欸,明珠,妳看!」
看什么?看他们俩——他跟她,方立成与于菁菁,或并肩、或一前一后,在过道、在电梯前、在公司外马路边;午休时间或下班时刻,那样走过。
维维跟姚莉是不知道她的事的——就是,她跟方立成曾经「存在」的事。因为她们这样的「提醒」,招她去注意,强迫她一次次去意识自己跟垃圾一样的事实。
方立成跟于菁菁这样不避讳,两相对照,想起来,方立成跟她,是那样的「偷偷摸摸」。因为同在一家公司,因为办公室恋情的不被看好,因为他说不希望闲言闲语影响工作,因为他觉得两个人之间的事不必供办公室众同事当茶余饭后的资料,因为——太多因为,越想越不堪,她怎么真的就像块破布那样,怎么真的就那么垃圾——
他说,他跟于菁菁只是同事。同事。他还刻意强调那个字眼。方立成真当她是白痴,或智商不足——谁人同事会时不时一起吃午饭喝茶喝咖啡同出同入的?还一起买菜、一起散步、一起在她的公寓煮饭烤面包的?甚至「同事」到他的床上去了?
这些,方立成都跟她一起做过。当时,她只觉得居家似的甜蜜,心里甜滋滋。
所以,方立成这么说、这么告诉她,想证明他跟于菁菁「没什么」——那都是因为她误会了。而于菁菁过意不去,觉得她害他们两人生误会,他一人生活,她怕他生活不便,所以邀请他去她住处吃饭,他不好意思不答应,又不好意思让于菁菁一个人忙碌,所以帮忙买菜煮饭……
一则则手机留言、手机简讯和电子邮件里,方立成不厌其烦一遍遍这么说。说他爱她,她误会他了。他想「证明」他跟于菁菁「没什么」,却不想「弄巧成拙」,泄露更多——她毕竟不是那么白痴,多少还知道,没有人同事是那么做的。
到现在,他还想骗她!一边说他爱她、说她误会了、说他跟于菁菁之间没什么;一边却又跟于菁菁一起出出入入、一起吃饭喝茶喝咖啡。
他打电话给她、传简讯给她、寄电子邮件给她。
她每每心软,就要相信了,每每再看到那一幕又一幕,一次次明白自己垃圾又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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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欸,明珠,快看,他们俩又在一起了。」姚莉用手肘碰碰江明珠,朝她挤挤眼,又朝门口方向挪挪下巴。小吃店外马路边,方立成与于菁菁正等着过马路。
江明珠装作没注意。不想看、不想听。
「他们俩怎么老在一起?」维维喝口面汤,抬头瞄一眼。
「妳还不知道?他们两个都走在一起了。」姚莉说。
「最近常看到他们在一起,我也想是不是,可没想到是真的。同个办公室,又同部门,要是分了,岂不是很麻烦,天天还要见。」
「人家不需咱们替他们操心。」姚莉怪腔怪调的,还故意用「咱们」,更怪声怪气。「那于菁菁也真厉害,进公司不到三个月,就掳获了公司大有价值的单身汉、广告界的明日之星、指日可待的青年才子。」一连用了几个形容词,带点酸又小小夸张。
「那是人家的本事,要不,方立成怎就没被妳姚大美人给迷去?」维维故意抬杠。
姚莉瞪她一眼。又怪声怪气说:「这年头,难得有个年轻、长得还过得去、肚子又有点料的,不受欢迎才怪。」
江明珠不想听,又不得不听,闷闷地听,闷声地吃着,一口接一口,吃了一碗牛肉饭、一碗鲁肉饭,又另外叫了一盘火腿蛋炒饭。
「明珠,妳吃这么多,不怕胖死啊?」姚莉瞪大眼。
女孩子都是那样,身上没三斤肉也要节食忌口的。江明珠「吨位」虽不算重,可也不算轻,她们向来很自觉,不敢吃太多,口里也嚷嚷着要「节食、节食」、「减肥、减肥」的。尤其江明珠,之前吃饭不过吃个小猫两三口,顶多再加个小狗四五口,体重还是那样,跟泰山压顶一般——稳稳的,动也不动,一直比所谓标准体重还多个五六公斤,所以她也嚷嚷着要节食什么的,嚷嚷得很起劲,今天却转性了,吃个不停。
「我肚子饿嘛。」江明珠扯扯嘴角,干笑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