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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气女史 page 22 作者:卫小游

  在无预警的情况下,穆伦单子带来隐秀的死讯。

  七皇子在高原上不慎坠马,跌入深谷中,粉身碎骨。

  尽管福气怀疑这死讯的真实性,但在听见宫人转述这个由穆伦单子亲自带来的讯息时,她还是捣着胸口,「哇」地呕出一口血,当场昏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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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日后,福气清醒过来时,是深夜。彤笔阁里来了意外的访客。

  她睁开眼睛,虚弱地看着父亲、兄长——大哥、二哥、四哥……以及,许久不见的三哥,北风。连他都来了!

  他们全家人已经很久没聚在一起过了,大家都很忙。

  不论是在朝廷还是民间,总有记不完的事件、查证不完的真相。福家人一向缺少自己的时间,他们忙着为后人留下信史,却忘记多留一点时间来审视自己。

  房里挤了一堆大男人,大家以眼神无言地讨论之后,决定让南风来开口。

  南风走到榻前,坐在福气身边,犹豫片刻后才道:「小妹,考妳一个问题。」

  福气不敢相信,在她吐了血、身体如此虚弱的情况下,哥哥们竟还有心情考她!

  她理智地拒绝:「四哥,你还是有话直说吧。」

  伎俩被戳破的南风只得陪笑道:「好吧,那我就说了。小妹,妳,有娠了。」

  福气胀红了脸,似乎没料到自己的情事会让父兄知道。她又羞又好笑地瞥了站在远处的楼然一眼。

  「别开玩笑了,四哥。」如果她怀孕了,早在隐秀离开的几个月内,她就会知道了。距离他们最后一次见面已过半年,如果她怀了孕,现在早就大腹便便了。

  叹了口气,看来小妹傻归傻,可一点儿不笨哪!南风总算决定切入重点。「小妹,妳把女史的职位还给我吧。」

  福气瞪大双眼。「四哥——」

  南风打断她的话。「难道妳还不明白吗?尽管我是男儿身,但我比妳适合待在后宫里。我跟妳一样,从小就想入宫写史,我从来不觉得我当女史是一种牺牲,相反的——」

  「他乐在其中。」站在角落的楼然有些嘲讽地开口道。

  南风回以一笑。「多谢妳的补充,楼然。」

  「是、是吗?」福气无法相信,转而向父兄们以眼神征询。

  福太史首先点头。「确实是这样,女儿。」

  东风与西风也点头。「没错,老四打出生起,我们都当他是女孩。」

  福气转头看向北风。「三哥,你怎么说?」

  福北风一身褴褛,不知道刚从什么地方回来。他天香国色地微笑道:「我想我不会用『乐在其中』来形容老四对于当女史的热中。」

  「哦?」总算有人持不同的意见了。福气松了口气。

  但北风接着说:「老四的情况,比较像是如鱼得水、逍遥自在、游刃有余。」

  福气的小脸垮了下来。

  南风拥着她的肩膀,安慰道:「小妹,妳当女史十分地尽责,也十分称职,但是妳并不真的快乐。妳可以问问爹,他写国史时开不开心?妳也可以问问老大和老二,当他们捉到君上言行上的小辫子时,有没有很有成就感?再不然,你还可以问问老三,他在民间和三教九流的人混在一起街谈巷议痛不痛快?」

  福气再度以目光逐一询问。

  男人们纷纷点头如捣蒜。

  「而我,」南风说:「我确实喜欢女史的工作,特别是有楼然在一旁协助我。」

  「不用客气。」一旁的楼然忍不住插嘴道。

  当下,福气沉默地低下头看着自己沾满了朱红色墨水的手。这几年来,以彤笔记史使她的指缝中经常沾染朱砂的颜色,一时间很难洗去。

  她辛苦耕耘着自己熟悉的领域,付出青春,而今却得被迫承认,她当女史当得并不快乐。不,她不同意。

  南风看出她的不豫,他说;「小妹,人一生中有无数可能的际遇,最初决定的方向未必就是最好的选择。人会老、会成长、会改变,今日之我与明日之我,在面对同一个情况时,也许会有不同的看法,因为考量的层面不再相同。因此,尽管妳一心想在后宫里完成自己从小立定的志向,但眼下,妳却必须问自己一个问题。妳……爱他吗?那个让妳无忧无虑的眼神蒙上一层轻愁的人。」

  南风一席话像是一首古老的歌谣,道理简单,却撼动人心。

  福气闭上双眼后,又再度睁开。她不是不明白父兄们今日齐聚一堂的原因。他们关心她。可惜,她早已决定——

  「爱。」她毫不迟疑地说。与隐秀相遇、相识、相知、相爱,将近十年的岁月里,她从来不曾怀疑过自己对他的感觉;种种深厚的情谊背后,是她对他无法克制的关切、不舍与思念。能让她轻易接受了他的一切的人,这世上,唯有隐秀。

  她想她非常爱他。

  北风在这时候拍手大笑。「那问题就解决了。」

  福气好笑地说:「好精采的演说。四哥,你果然是宣讲女箴最合适的人选。可惜你们是白忙一场——」听到这里,所有人的表情都垮了下来。

  福气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先前……呃,我昏睡几天了?不管,总之,先前我一听见他死了——这一定不是真的——可当下我还是明白,我没办法继续若无其事地留在后宫里。我得去找他,亲眼看见他活得好端端的才行。」她抬起一只手臂伸向她的父亲。「爹……」

  福临门上前抱住女儿。「傻孩子,爹知道。」

  福气认真地道:「我从来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我不能放弃他。」

  见此情景,男人们纷纷松了一口气。北风笑道:「那么接下来,就是安排出宫和一趟北境之行了。小妹,我自愿当妳的车夫,这种深厚的手足之情,真教人感动吧。」

  相貌几乎一模一样的东风西风不约而同道:「你少耍点嘴皮子,会让人更感动一点。」

  福气破愁为笑。

  而楼然,站在角落的楼然看着这一幕,也不禁欣羡起来。

  南风不知何时来到她的身边。「羡慕吗?」

  楼然瞅他一眼。「我不回答这种私人的问题。」这句话使南风也随之微笑。

  终章——苍雪卷

  九月,天雪山夏季牧场已开始降霜,今年霜期稍晚,牧人们正准备迁徙牛羊群到山下过冬,羊儿马儿牛儿纷纷对这块土地上的草根报以留恋的嘶鸣。

  谷口,一匹快马飞驰而至,报信的牧人远远便高呼起来:「阿思朗!你有访客!」

  正躺在结霜的草原上看着羊群的年轻男人一跃而起,顺手拍去身上的草屑,回应道:「就来。」随即往报信人的方向走去,发现是沃萨克家的人,他的一位表兄。「咦?罕木夏,你不是在冬季牧场那里修补栅栏?怎么上山来了?」

  罕木夏道:「山下来了一个客人,说是来找你的。」

  「找我?」年轻男人笑道:「该不会又是其他部族的女财主吧。」

  这半年来,又有不少人去向穆伦提亲。笑话!穆伦哪里能代他决定终身大事。天雪山上的人们可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大事绝不能儿戏,要慎重考量才行。

  「想得美。真搞不懂那些姑娘是看上你哪一点?要胸没胸,要膀没膀的。」罕木夏摇头。「不过这回不是那些水姑娘,是个干巴巴的小丫头,说是从山那边过来的,走了一千多里才到咱高原这边。」

  山那边?年轻男人瞬间瞇起了眼。这是北夷人对天朝所在之地的称呼。两国以天雪山为界,而北夷疆界大部分都位在高原中。

  一个干巴巴的小丫头?走了一千多里?有可能吗?

  穆伦日前才启程到盛京去传达天朝珐玉皇子的「死讯」,他人也才刚刚回来而已,有可能那么快……是她吗?

  罕木夏没留意到阿思朗脸上微妙的表情变化,他开拉大嗓门说:「呼伦要我来催你下山,他说你可能会想看看那个小姑娘。」

  那么,应该就是她了。阿思朗眼中有一闪而逝的激动,他将马鞭收进腰带里,回头看向羊群。「我再个把月就会回去了,你其实不用特地跑这一趟。」

  高原地形崎岖,光是单马来回夏季与冬季牧场两地,就要花上半个月的时间,更不用说要赶着羊群下山时,时间得花上双倍。呼伦让罕木夏特地上来这一趟,有点太过焦急了。

  罕木夏终于发现阿思朗似乎没有很高兴的样子。他皱着眉问:「你不打算先下山吗?呼伦特别要我好好看一看你听到这消息时的表情,他说你会开心到在地上打滚。呃,可是我还没看到……」

  阿思朗闻言,忍不住哈哈大笑。「呼伦年纪大了,他喜欢开玩笑。」

  「我怀疑。」穆伦不知何时来到他们身边,双手插在挺拔的腰后,带着笑意的碧眼闪烁好奇的光芒,直勾勾地看着身穿北夷皮毛服装的阿思朗。「如果来的人就是『那位姑娘』,照理来说,你现在应该已经抢上了马背,冲下山去才对。」

  一定是因为血缘关系作祟,不然穆伦不会这么清楚他的想法。「听罕木夏的形容,我想是她没错。」

  话才说完,他就发现罕木夏和穆伦纷纷期待地看着他,似乎真的很想看他在地上打滚。可惜他们要失望了。

  「我不能现在就下山去。」不待询问,他自己招了。「万一她只是来看我死了没有,那看到我以后,她就会走了。」他不能让她走。

  罕木夏完全不了解这是哪一国的想法。他搔搔头,偏着脸道:「可是你不去见她的话,万一她等得不耐烦想走了,可来不及留住她。」

  穆伦赞许地瞥了罕木夏一眼。说得好。

  阿思朗沉声道:「那我就更不需要提早下山了。」他早已说过,这一次,如果她要他,那么她得自己来找他。给出全部,他才会接受,否则他宁可思念至死。

  穆伦若有领悟地告诉罕木夏说:「我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高原上的姑娘都爱他了。」

  罕木夏非常有求知意愿。「为什么?」也教教他吧,他到现在还娶不到老婆呢。

  穆伦咧嘴道:「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罕木夏可不欣赏这种方式。「可是我想被人得到。」

  阿思朗爆出一声笑声。那不再怀有幽愤的清朗笑声在秋季雪原上,响彻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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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拜访沃萨克家冬季牧场的姑娘,确实是福气。

  北风将她送到临穹后,历经多方的打听,才找到沃萨克家的营区。

  时值深秋,她单薄的身子骨很难适应这极北的高原气候,更不用说那较平地稀薄的空气使她无法上山寻找隐秀,只好与北风暂居好客的沃萨克家族的冬季牧场,等待隐秀归来。

  起初,当她表明她要寻找的人是隐秀时,所有人都一致咬定那位天朝皇子已经死亡。然而北风早已得到消息,在这高原上,有个人的形貌和特色恰如隐秀,他们猜测那就是他,一个叫做阿思朗沃萨克的年轻男人。

  北风闲不住,早早启程拜访沃萨克家族和其他雪原上的部族,做起了边境史料的搜集工作。

  福气苦于身体不够强健,坐困冰天雪地。当她听说那个阿思朗不打算提早下山时,她立即明白,她不能坐在这里光是等待。她得找些事情来做。

  比方说,她不会骑马,于是她开始学、努力地学。

  又比方说,她不会在天寒地冻的高原上生火煮饭,于是她虚心求教,努力把食物炊熟。她不能去想,万一阿思朗沃萨克不是隐秀,她下一步该怎么办?

  一个月后,她终于稍稍适应了高原的生活。北风则到了另一个部族去,仿佛非常放心她一个人待在这里,接受呼伦的指导。

  「妳得多摆几块石头在锅子里,肉才煮得熟。」呼伦是上一代的族长兼首领,虽然年事已高,须发尽白,但是身体仍然十分强健。

  福气照着他的话在大锅子里放下洗净的圆卵石,再赶紧把锅盖盖好。这里虽是地势较低的天雪山下,但还是位在高原区,食物不容易煮熟。

  「把柴火再烧旺些,就这么丁点火,东西只会煮烂,可熟不了。」

  呼伦边说,福气边添火,直到双颊被柴火给烘热,水滚了,她捞出肉块。「这样可以了吗?」

  呼伦拧着眉头看着那半生不熟的肉。「姑娘,妳以前没煮过饭吗?」

  福气倏地胀红了脸。「当然煮过啊,我当过三年的宫女耶。」呼伦的表情使她惭愧地低下头。「是说……也没有煮得很好啦。」

  「这样下去可不行喔,姑娘。」呼伦很实际地说:「沃萨克家的阿思朗在高原上很有名气,每个女人都想要他,如果妳不加把劲,恐怕只好将他拱手让人。」

  那怎么可以!绝对不行。福气坚定地说:「如果他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我不会把他让给别人的。」

  呼伦正想开口说些什么,忽地,他远远地看见一群肥壮的牛羊从山上的坡道往牧场的栅栏奔去,后头有一群驱赶着牛羊的牧人。

  「啊,羊儿都回来了。」他转过头,咧嘴笑道:「姑娘啊,快去把脸上的煤灰洗掉,沃萨克家的阿思朗回来了,妳可以去看看他是不是——」

  福气早已拔腿狂奔,但不是跑去洗脸,而是奔向羊群所在的地方。

  当男人们正协力将牛羊分别赶到不同栅栏里时,福气就在远远的一旁看着。

  等到所有的牛羊都安顿好了,马儿也喂饱了,男人们都跑进主屋里洗脸吃饭了,福气才真正走向他们。

  她没有在第一时间见到隐秀。

  因为所有的男人都穿着类似的衣着——毛皮衣领、窄袖紧腰的皮制上衣、长裤、长靴以及腰间赶牛用的马鞭,头发则隐藏在毛帽底下,看不清楚谁是谁。

  直到那群男人注意到她的存在。想必经过罕木夏的大肆宣扬,她千里寻人的事情已经传扬开来,不然这群牧人们不会用那种「原来就是妳」的眼光放肆地打量起她来。

  「你们看,我就说这姑娘干巴巴的。」瘦小得不象话。山那边的姑娘如果每个都这么娇小,那还是高原上的姑娘们比较高挑美丽。

  干巴巴?是在说她吗?福气横眉竖眼起来,正待反驳,孰料已有人见义勇为。

  「她没有干巴巴,起码,我不觉得。」

  这声音……她飞快地望去,果然在人群中找到了他。

  是隐秀没有错!她就知道他没有死!

  对上他调侃目光的那一瞬间,她突然啜泣出声,仿佛已等候千年。

  不待催促,她冲上前抱住他,没注意到他迟迟没有回应,双手也垂在身体两侧,像是在等待些什么。

  直到她说出:「隐秀,我不能没有你。你要我来,我来了!」

  之后,他脸上的冰雪开始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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