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玩贩卖机,她常常买一堆喝不完的饮料,然后从走廊那端一路跑回教室,把饮料摆在他桌上,笑得满脸谄媚,说:「叶子,你是我最好的朋友,饮料请你喝。」
他是她最好的朋友?不,那是艾筱枫的认定,他没这么想过。
他不爱当她最好的朋友,主要原因有两个,次要原因有……两百多个。
第一:就算他穿着男性、说话男性、动作举止都很男性,她只肯相信他是女的。(他曾考虑把她拉进厕所里面秀秀小鸟,后来觉得太变态而作罢)。
第二:她很矮、年纪比他小,却老是对他说:「叶子,你不要害怕,我会照顾你。」(记住,是女字旁的你,不是人字旁的)他一个堂堂大男生,还欠她照顾?
他还讨厌她成天到晚跟在他背后,叶子、叶子的乱喊。他讨厌她一头热的说:
「我是枫、你是叶,枫叶、枫叶,瞧,我们注定要当好朋友。」
他讨厌她一天到晚追在他背后,吵着要和他交换日记。讨厌她一大早就跑到爷爷家门口,扯着喉咙大喊,「叶新恒,我来接你了。」
见鬼了,谁要跟她当一辈子的好朋友?
他只是人生初逢不幸,爷爷身体不舒服,孝顺的爸妈和阿姨、姨丈讨论过后,决定回台湾设立分公司,顺便照顾住在台湾的老人家。
爸妈在台北开公司,每个礼拜只能回乡下一趟,基于公司草创,工作比较忙,他们理所当然把儿子留下,让祖孙彼此照顾、作伴。
乡下地方哪来的美国学校,中文不够强的他,只好和一群比自己小两三岁的小毛头上同一个班级,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他被派坐到艾筱枫身边,被她错认为女生,被她精神洗脑,也被她缠上。
他们的相遇缘于倒楣乘以倒楣的倒楣次方,在诸多倒楣围绕之下,他打死都不想和她当一辈子的好朋友。
终于,台湾的分公司找到可以接手的经理人才;终于,他们说服爷爷奶奶,一起到美国生活;也终于,他从小学毕业,拿到一张台湾的毕业证书。
他人生当中,最烂的十个月就此结束,他再也不必和脏兮兮的野小孩一起上课下课,再不必和他们玩无聊幼稚的打架游戏,更不必看他们骂脏话、吐西瓜子、比谁的尿尿射得又远又长。
他和艾筱枫已经过去,而那段可怕记忆淹没在光阴岁月里,他怎么可能让自己重蹈覆辙?
认她?门儿都没有。
「表哥,你在想什么?」双手握住方向盘的乔以励转头问。
「没有。」
以励是他的表弟,他们的母亲是双胞胎,两个人眉宇间有几分相似,但个性大不同。
他个性冷淡,以励性格温暖;他严以律人律己、力求完美,以励宽以待人待己,什么事,看得过去就可以;他让人难亲近,而以励亲切热情;他对女人不感兴趣,而以励是排行榜前五名的大众情人。
虽然他们都长得很美……呃,这种形容词很伤人,应该说,他们都是花美男比较正确,尤其在喉结未跳上喉咙的青春期之前,常有人错认他们是女生。
差别在于,被错认时,以励非但不以为意,还会绽放灿烂笑容,以电昏他人为娱乐,而他会把人抓到暗巷里面痛揍一顿,至于为什么要把人抓到暗巷?呃,知道的嘛,北极熊的攻击画面有点凌厉。
什么?他不是北极熊?对啊,他不是北极熊,但他是北极冰人,记住哦,除非是夏天,否则千万别靠他太近,如果被冻掉耳朵鼻子,或被冻成人棍,不要怪说他没先提醒。
当然,世事都有例外,错认他是女生的蠢蛋中,唯一没被揍过的那个,叫做艾筱枫。那是因为……
「表哥,你又分神了,你到底在想什么?」
他又分神了吗?该死的艾筱枫!
「我在想陆客观光团,我不想只和别家旅行社抢食平价团的大饼,我想试着走高价位路线,现在大陆经济起飞,可以做高消费的人不少。」叶新恒摇头,把艾筱枫从脑袋中央摇开,随口找话唬弄表弟。
「又是工作,烦不烦啊。」
乔以励翻白眼。他们才从工作里面抽身,表哥又满脑子想着工作,无趣。
照理说,他的工作能力不算强,没道理和表哥回台湾来整顿被前经理搞到没赚头的旅行社,但他有很好的沟通能力,要说服前经理和一票尸位素餐的「头头」们和平转离原位,而不会把公司搞得鸡飞狗跳,再要向别的公司挖墙角,而不被打趴……这种事非他出马不可。
「再烦也要做,这是公事。」
他们表兄弟俩去游乐园不是闲闲找刺激,而是为了挖角,这游乐园的行销经理很棒,可惜待在这里不受重视。
从年初回国到现在,他们到处寻找优秀人才,而这些新加入的生力军,的确帮他们缔造许多佳绩。
相信吗?在股市节节落的今天,他们的股票一枝独秀,连连翻涨,连商业杂志都找上他们,说要做个特别专访。
初生之犊啊,不害怕冲撞。
「对,公事最大。」乔以励无奈挥手。他这个表哥啊,什么都好,就是不懂得享受人生。「要直接回公司吗?」
「不回去,回家。」
晚上品桦要去他那里。品桦是父亲好友的女儿,也是他的未婚妻,她是个国中老师,认识三个月,见面三次,一次是相亲,一次是开诚布公决定两个人要继续走下去,一次是订婚礼上。
晶桦的脾气温和,不太会做家事,但对于教育很有一套,她进新学校不久,就成为首席英文老师,许多家长捧着钞票要请她当家教。
他有管家,不需要会做家事的老婆,但他需要能替自己训练出接班人的妻子,所以她对他而言,很适合。
「哇,机器人要罢工耶,是不是大嫂要去你那里?」
「我不是机器人。」
他只是对于事业成就有相当大的迷恋,婚姻,是为了生小孩,生小孩是为了有人将他的成就往下延伸,他的偶像是比尔盖兹,他期待自己成为未来、许多人的偶像。
乔以励耸肩。他不赞成,但也不会笨到去和他讨论机器人事件,反正,机器人特质早就深入表哥的基因里。
「表哥,你真的喜欢罗品桦吗?你们这么匆促就决定在一起,实在很冒险,你和她连认识都还称不上。」
「我认识她。」
他知道她念哪个幼稚园、国小、国中,知道她念完北一女就直接到英国剑桥大学读书,她没交过男朋友,是因为她对周遭的男人都不满意,知道成功是她人生中唯一的信念。
他和她,是很相像的两个人。创立事业要找志同道合的夥伴,同样的,经营婚姻也要找信念相同的女生。
他不喜欢错了再重来,他喜欢一出手便是成功在望。他相信品桦是那个可以和他站在胜利高峰的女人。
「光靠徵信社给你的那些资料?」乔以励嗤之以鼻。「你至少要和她出去吃吃饭、聊聊天,说说彼此的想法观念……」
他话没说完,就被叶新恒截下。「我很忙。」
「忙着赚钱?表哥,你的钱够多了,今朝有酒今朝醉,赚那么多钱,却不懂得享受,不是太笨?」
他和表哥不一样,他需要美酒加美女,需要名车以及名家珍馊,钱,是用来买开心的,不是用来让银行开心。
「这是价值观问题。」
叶新恒不和他讨论这个。以励是个好兄弟,但他从来就不认同他。
以励无法理解他为什么对工作战战兢兢,就像他无法理解,以励为什么老要让不同的女人在他的床上躺平?那种浪费体力和精神的事情,他不做。
「咦?你看!」乔以励突然放慢车速,指着窗外。
他们的车子从停车场开出来没多久,游乐园盖在偏僻地区,附近只有几班公车经过,少有行人,下着滂沱大雨的下午,一个不带伞的女生愣愣地站在马路旁边,很引人注目。
她的衣服湿透,长发湿漉漉地黏在背上,狼狈的模样触动乔以励的同情。她的手不停揉着双眼,也不知道是雨水模糊了视线,还是在擦拭泪水。
他叹气,大众情人特质发作。「我见不得美女落难。」
话说完,不等叶新恒表示同意或反对,就把车子停在路边,用西装外套当伞,冲出车外。
她是楣女,她是衰仔人,她是天不疼、地不爱的渺渺众生,男人骗她、朋友诈她、贩卖机欺负她,现在连老天爷都来补一脚……她真的好倒楣……
以后怎么办,回乡下老家?
不要,一回去,爸妈肯定要她去相亲,而且目标绝对是里长伯家的笨阿标,阿标不笨,只是长得笨,他在国小当老师,听说去年还考上主任,正在等待分派。
她不喜欢阿标,但爸妈很喜欢:她爱叶子,爸妈却说叶子将来要当大老板,轮不到她来爱;她是视觉系女性,专挑帅哥爱,偏偏爸妈说,忠厚老实才是最好的择偶条件。
她不晓得爸妈为什么特爱和她唱反调?只知道,人人都说孩子是用来气死爸妈的,但她却觉得,爸妈是上帝专门派来惩罚她的。
所以不熬到最后一分钟,她绝不回去。
雨越下越大,她看不清前方,只能走着,一步接一步,像瞎子摸象。
「小姐,需要我载你一程吗?」
一个好听的男音响起,她转头,发现乔以励。
雨水模糊了两个人的视线,但她还是看见他晶亮的眼睛上方,有着漂亮的双眼皮,看见他的鼻子很挺,和西方名模有得拚,看见他的嘴型很适合接吻,看见雨水湿了他的衬衫,描绘出他完美的身材。
最重要的是,他的眼睛正在对她放电。
她是视觉系女性,无法对帅哥视而不见,虽然,她刚刚失恋。
「小姐,雨很大,你要不要先上车?」
他的声音也会放电,电力和双眼一样强。
「上车?」
「对,你现在叫不到计程车的。」
「我哪有钱叫计程车?」苦笑,她的钱全让那个该死的男人偷光了。
「那么,我送你一程吧。」他的手搭上她的肩,两百二十伏特的电流,电得她心跳加速。
艾筱枫点头,她想,霉运已经走到尽头,还能再更倒楣?
如果他要劫色……对于自己没有的东西,还怕别人动手?至于劫财,看着对方手上的名表,和盖在他头上的昂贵西装。她轻笑,赤脚的哪怕穿鞋的?
「好。」她跟在他背后上车。
关上车门,乔以励抽出几张面纸擦脸,再把面纸盒递给坐进后座的她。
「雨好大。」这句话,他是对表哥说的。
叶新恒不太有什么同情心的,但车内冷气开得很凉,而后座的女人从一上车就开始打喷嚏,他怕染上新流感、怕被抓去隔离,所以再不爽,还是把身上的西装外套脱下,转头递出去。
当目光交错那刻,他知道自己错了,同情心犯滥可是会造成大灾难的!许多画面闪过,贩卖机、橡皮圈、饮料、巧克力……最后的那幕,是无尾熊紧紧巴着尤加利树。
心跳加速中、眼皮乱跳一通,他的血压在短短几分钟内飙到一百八。
「你……」
望住他,艾筱枫的嘴唇发抖,抓住西装外套的双手也在发抖,两颗眼睛看得一瞬也不瞬,才擦乾的脸庞上泪水哗啦哗啦。「你是……」
「我不是。」他直觉否认。
「你就是。」
她用力点头,忘不了的,他的眼睛还是大大亮亮,他的头发同样是密密卷卷,他的皮肤一样粉粉嫩嫩,他没变,和小时候一样漂亮动人,而且,他左眉梢的黑痣还在老地方。
伸手,她直觉伸手去碰,他一把抓住她,连动作……都和小时候一模一样。
「我不是。」
叶新恒郑重否认,动手把自己的外套抢回来,可是外套袖子被她抓个死牢。
她不放、不放,想了好多年的男生又回到眼前,她不要放……
「你是叶子,是我最好的朋友啦,呜~~你忘记我了……我是艾筱枫啊,枫叶、枫叶,我们说好要一辈子的,你答应我永远不分开。」
一辈子?乔以励猛地煞车,不敢置信的眼光转到表哥身上。
哇,惦惦吃三碗公,表哥什么时候和人家约定了一辈子?了不起,今天真是大日子,半路居然让他碰到前表嫂。
「我不是什么鬼叶子!」
叶新恒火大。流年不利,居然还是让艾筱枫碰上。
「你得失忆症吗?你把我忘记了吗?叶子……你再认真想想,说不定就会想起我。」
「我不记得了!」违心之论。
「你说你很喜欢我,你说我很可爱,会永远记得我。」
「我没说过!」他大声反驳。
毕业典礼那天,她跟在他屁股后面一起回家,他不想让她跟,却也不想转头和她说话。
但走到爷爷家门口时,她突然发疯似的冲过来、一把抱住他,连珠炮似的问:「你喜欢我吗?我很可爱对不对?你会永远记得我对不对?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对不对?」
她问了十几个问题,他怕麻烦,连半句话都不回,他没有说好、没有说对,从头到尾都是她当他默认……见鬼、见鬼、见鬼!他干么记得那么清楚?
「有,你说过,不可以反悔。」
「你对人家始乱终弃呴?」乔以励指着表哥,一脸的看好戏。
他对艾筱枫「始乱终弃」?胡扯,他又没被鬼附身。
艾筱枫又打了个喷嚏,不偏不倚,恰恰好喷在他的外套上,他连忙松开手。
外套,他不要了。
他的动作再次给了她误解机会,她猛地抓住他的手,连迭的问:「叶子,你想起我了对不对?一定是,不然你不会舍不得我感冒,不会像以前,对我那么好,谢谢、谢谢,我就知道我们是一辈子的交情。」
舍不得她感冒?并没有这回事,纯粹是她在幻想。
艾筱枫把外套披在自己身上。嗯~陶醉啊……她记得,这是他的味道……他连身上味道都没改变,她怎么会认错人?
叶新恒从后照镜里看见她的笑脸,他知道完了,多年前的恶梦将要再度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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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的长沙发上,坐着一男一女,另外一个男的坐在右边的单人沙发,他们都洗过澡了,外头,雨还在下,但屋里乾燥得让人舒服。
「他叫我枫子,我叫他叶子,我们合起来就是枫叶。」
说着,艾筱枫拿起桌上的原子笔,勾画一片枫叶,然后把两个人的名字写在里面。
她没说错,只不过,他叫的是「疯子」而不是她自以为的「枫子」,要不是疯了,谁会对北极冰人一头热?谁爱用热脸去贴别人的冷屁股?
她爱,所以她是疯子。
叶新恒再看一眼穿着自己睡衣的艾筱枫,长长地叹一口气。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