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般烧了吃,吃了烧,足足折腾了一个时辰,叶莲才算吃得饱足,末了想起逃跑一事又犹豫起来,人总是在困境里才有一搏的勇气,一旦安逸下来,退缩又成了本能。
可惜,布袋里的红薯很少,叶兰省了又省,第三日黄昏之时,还是只剩下最后四个。
叶兰拨弄着火堆,无奈念叨着,“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斗地主,分田地,均贫富。民以食为天,红薯为父母……”
“噗哧!”
叶兰正念叨得欢快,不想旁边却突然传来一声喷笑。她本以为是黑衣人再次光临,结果却是一个身穿月白锦缎长衫、头插玉簪的年轻公子,容貌俊朗阳刚,身形颀长,走在街上,绝对是让女孩子尖叫的美男一枚。
不过,叶兰两顿没吃饭,这会儿满心只有火堆里的红薯,什么美男美女对她都没有吸引力。
她眼见男子走过来,立时张开双臂护住火堆,开口喝问道:“你是什么人,光天化日居然跑进王府抢红薯?你就不怕我喊护卫吗?”
那年轻公子显见没想到她开口就是这样的话,愣了那么一瞬之后就笑得前仰后合,抹着眼角应道:“本殿……不,我还是第一次听说王府里护卫如此清闲,居然要因为几个烤红薯就出动的?”
“哼,你不知道的事多了。总之,我正饿着,这红薯你就不要打主意了。”
叶兰懒得猜测这不速之客的身分,抄起一根欢枝拨出一个红薯就掰了开来,黑漆漆的外皮下,红薯肉已是烤得金灿灿,甚至隐隐带着一些暗红之色。
夜风吹得丝丝缕缕的甜香飘散开来,惹得那年轻公子不禁咽了咽口水。
他忍不住暗自纳罕,本来不过是闲极无聊,出宫走走,想着在六皇叔这里留宿一晚,走过院外之时嗅得烟火气,一时好奇就进来看看,没想到居然碰见个这么古怪的的女子在偷吃烤红薯。
不知她是犯了什么错被关了进来,身上连件外衫都没有,只穿了件月白的夹袄,沾了一层黑灰,很是狼狈。不过仔细打量一番,她的容貌倒是很不错,柳叶眉,挺直的鼻梁,小巧的嘴巴,特别是一双杏核眼,一边大口吃着烤红薯一边满是戒备的望着他,好似护食的小兽一般,越发让人觉得可爱逗趣。
他难得的也起了玩笑之意,低声威胁道:“江湖规矩,见面分一半!你这个时候烤红薯吃,想必也是背了人吧,若是不分我尝尝,那不如我也喊护卫来转转?”
叶兰皱着眉头扫了一眼他腰上悬挂的美玉,心里暗自腹诽:这么个有钱人不去酒楼吃大餐,跑这里同她争几个红薯,真是没天理了。
不过,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她已是打定主意要同黑衣人逃出去,这会儿还是要多低调就多低调的好,护卫之类当然是不能招惹的角色。
这般想着,她就不甘不愿的挑了两个最小的烤红薯拨了出来。
年轻公子笑得更欢实,也不管衣衫会不会弄脏,一屁股坐到火堆另一侧的木墩上,捡起红薯就边吹边吃了起来。
快乐总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许是见到叶兰眼里浓浓的不舍,年轻公子只觉手里的红薯是这辈子吃过最香甜的。
两人风卷残云,各自吞下自己的红薯,待得有空闲抬头看看对方,又忍不住齐齐笑了开来。
别管是不是美女俊男,嘴巴上糊了黑黑的一层,谁也潇洒不起来。
年轻公子掏出帕子,想了想又扔给叶兰,笑道:“擦擦吧,一起分赃,咱们也算朋友了。你叫什么名字,我是左天谕。”
不想叶兰却是直接把帕子又扔了回去,扯起袖子胡乱抹了抹嘴巴,不屑道:“你一个大男人还随身带着帕子?女气!还有你搭讪的方法太老套了,直接问名字就好,扯什么朋友不朋友的,我叫叶兰。”
左天谕好脾气的把帕子塞回去,同样扯了袖子抹嘴。
叶兰反倒有些不好意思,小声抱怨道:“我不过是随口说说,可惜你那好衣衫了。”
“叶姑娘,我刚才进来的时候,听你说什么“民以食为天”,听着很有道理,左右闲着无事,咱们闲话几句,可好?”左天谕眼见叶兰并没有因为听到自己的名字而惊奇,猜她并不知自己身分,于是越发随兴,舒坦的斜依在木墩上,笑嘻嘻地问道。
叶兰抬头望了望刚刚露出半边脸的月牙,猜想黑衣人应该没那么早过来,于是也不排斥有人陪着聊天打发时间,顺手打开憋闷多日的话匣子。
“好啊,这句“民以食为天”是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的,还有一句叫作“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更喜欢。”
“咦,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这词更新鲜,我从未听过。”
“你当然没听过了,除非你跑去二十一世纪。”叶兰小声嘀咕了一句,不等左天谕发问又说道:“这句话说白了就是,人们首先要吃饱了肚子,脑子才会想着名利和富贵。”
“这句话倒是同“仓廪实而知礼仪”有些异曲同工。”
“聪明,大约都是一个意思了。”叶兰添了几根枯枝,让火堆烧得更旺,初春的夜还是有些寒凉。
第三章 姨娘不见了(2)
左天谕好奇她所知甚多,又问道:“你同谁学的识字,读过很多书吗?”
“当然,我不只读过好多书,还去过很多地方呢。”叶兰想着很快要离开王府,人海茫茫的,以后许是同这年轻公子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难得的卸下戒备,彻底打开了话匣子。
两人从山川大河说到人间百态,又说到吃喝玩乐,直到月上中天才停了口,却有些意犹未尽。
左天谕舔了舔有些干燥的嘴唇,笑道:“今日太晚了,以后咱们再闲话吧。”
“好啊,一定。”叶兰这会儿突然想起那个黑衣人,心虚的赶紧应了下来。
两人各自随意行了一礼,左天谕翻墙跳出院子,留下叶兰装作若无其事回屋,等了好半晌听得院子里再无动静,她这才重新跑了出来,一边四处张望一边小声呼喊着,“黑衣大侠,你来了吗?黑衣大侠,你在哪里?”
等在暗处的黑衣人狠狠冲着天空翻了个白眼,心里一再说服自己,只要把这女人送回碎石城,他就彻底“自由”了。忍耐,一定要忍耐!
叶兰眼见黑衣人从墙角走出来,赶紧小跑过去,抱怨道:“黑衣大侠,你怎么才来啊,我都等了半晚了。”
黑衣人深深吸了一口气,冷冷说道:“走吧。”
不想叶兰却是阻拦道:“别啊,大侠,你们行走江湖,难道没有行侠仗义、劫富济贫的好习惯吗?你看这王府多富贵啊,一定藏了很多金银。我先前伤了头,差点儿没命呢,拜托你去趟主院取些金银珠宝,咱们带着一起上路,当是我的营养费了,你看如何?”
黑衣人双眼死死瞪着她,神情说不上是惊讶还是惊喜,叶兰果断把这当成是赞同的信号,兴奋的指了主院方向,还要再指点一二的时候,那黑衣人却是一个手刀砍在她脑后上。
世界终于清静了!
黑衣人长长舒了一口气,顺手捞起软倒的叶兰,几个纵跃便消失在夜色里。
王府景致和陈设都是最好的一座客院正房里,灌了一大壶茶水,换了干净中衣躺在床上的左天谕半梦半醒间吩咐贴身伺候之人,“记得明早提醒我问问洪公公,那个丫头到底犯了什么错,若是没什么大事就把她送进宫去,真是个有趣的!”
“是,殿下。”
小太监轻手轻脚放下金丝帐子,心里好奇至极,到底是哪个丫鬟运气如此之好,入了太子殿下的眼,以后飞上枝头做贵人是指日可待,他一定要好好巴结才成。
可惜,世事难料,老天爷并不因为一个人的身分地位高低决定其运气好坏,不管是当朝太子还是小小的太监内侍,齐齐失望了。
第二日一早,洪公公亲自带了丫鬟仆役伺候太子殿下用餐,当太子提起关在柴院里的女子时,他一时还有些发懵。
按理说,一个大总管对王府所有之事恨不得了如指掌才算称职,可是,六王爷因为被丞相“逼迫”纳妾,一怒之下带着王妃远走边关巡查,王府里大大小小的事情甩了一摊子,加上几家皇亲赶在一处婚丧嫁娶,忙得洪公公都想长八只手、四个脑袋了。
好在,他想了没一会儿终于记起那个“烫手山芋”,也是让他不知如何对待的“新夫人”。
他偷偷扫了一眼太子殿下好似很愉悦的神色,心里越发古怪,试探问道:“殿下,怎会问起柴院里的人,难道她冲撞殿下了?”
左天谕摇摇头,吞下一口荠菜鸡肉馄饨,含糊应道:“没有,赶紧把她唤来一起用饭,一会儿同我回宫。”
洪公公脸色苦得好似黄连,想要把事情说一说,又不知怎么张口,难道要说,殿下啊,你叔叔新婚之夜睡错了女人,如今除了王妃还纳了一妾,她不是丫鬟,是你的小婶婶?
他就算是个太监总管,也没这么厚的脸皮啊,更何况这事还涉及到自家王爷的丑事,万一传扬出去,王爷发怒,他的老命就保不住了。
都说情急生智,洪公公眼珠子转了无数圈儿,还真想出个主意,那就是把皮球踢出去,不如就依照太子的吩咐,把人请过来,以那位“新夫人”对自家王爷的情有独钟,别说进宫,就是升天成仙都不会去的。到时候太子从新夫人嘴里听说原委,王爷回来也不会责罚他的。
洪公公心里的小算盘拨得劈啪作响,痛快地唤了两个丫鬟去请人。
不想,众人左等不见人来,右等也没有影子,就连两个丫鬟都是肉包子打狗不见回转,洪公公隐隐察觉有些不对劲,示意两个小太监仔细伺候太子,然后打算亲自走一趟。
结果,还没等他退出屋门,先前派去的两个丫鬟已是一脸惊慌的跑了回来。
“总管,总管,叶姨娘不见了,柴院里根本没有人!”
“什么?”洪公公吓得双膝一软,差点儿跪倒在地。“你们可是仔细找过了,是不是人躲到哪里了?”
“总管,”两个丫鬟跑得额头见汗,脸色通红,赶紧解释道:“柴院真的没人,我们连左右几个院落也都找过了。”
“出了什么事?”左天谕听到动静,高声问道。
洪公公心里叫苦,无奈之下,只得把屋里的丫鬟仆役撵了下去寻人,之后才低声把这场闹剧讲了一遍,当然,他一个奴才不好说主子闲话,言语间很是含糊。
但太子是什么人啊,整日同朝堂里那些老狐狸打交道,早练就了一颗七巧玲珑心,听到一半就猜着了事情大致经过。
他这心里的滋味,实在有些复杂,霞丞相家的大小姐,刁蛮霸道又贞节有损的流言他自然听过,记得当初在酒桌上还同兄弟们说,六皇叔娶了她一定会闹得整个王府不得安宁。后来六皇叔换了王妃,他还庆幸不已。
但他怎么也没想到,昨晚那个坐在月色下,笑得爽朗、无所不知的清灵女子就是叶家大小姐,果然是传言不可全信吗?
左天谕皱起眉头,疑惑过后,心里又涌出那么一点点淡淡的遗憾。老天爷真是不公平,他自打出生就只碰到这么一个交心又赏识的女子,却阴错阳差的竟是六皇叔的女人。
如今更是逃得无影无踪,让他想要再当面问询几句的机会都没有……
“既然她是六皇叔的侍妾,又贵为丞相之女,为何关在柴院里,连饭食都没有?”左天谕勉强收拾了七零八落的心事,淡淡问道:“昨日我遇到她正烧火烤红薯,据说已是饿了两日。”
洪公公闻言脸色大变,这次再也没能坚持住,膝盖彻底软了下来。即便叶兰被王爷嫌弃,身分也只是亲王的侍妾,但无论如何都是王府的半个主子,他一个奴才绝对承担不起苛待主子的罪名啊!
“殿下,王妃走之前曾吩咐老奴要仔细修缮新院子,所以叶姨娘才暂留在柴院没有搬离,但老奴已是安排丫鬟照料汤药和饮食,实在不敢慢待主子。”洪公公巧妙点出了新王妃的存在,又道:“老奴这就唤那丫鬟前来问询。”
左天谕不置可否的点点头,早有眼尖的小太监跑出去找了脸色刷白的丫鬟珍珠过来。
珍珠这会儿也知道自己闯了大祸,身体哆嗦得如同筛糠一般,跪在屋子中间半晌说不出话来。
洪公公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上前狠狠给了她一巴掌,骂道:“我吩咐你照料叶姨娘,你把人看到哪里去了?快说!”
珍珠捂着脸,哭着求饶道:“总管,奴婢……奴婢家里老母病了,就去后门外住了两晚。叶姨娘……叶姨娘就在院子里没出去过啊,奴婢也不知道她怎么就不见了……”
洪公公闻言恨不得掐死珍珠,当奴才的不听吩咐,擅离职守,这是大罪,足够拖出去杖毙了。
但如今人已经不见了,就是打死珍珠也无济于事啊。
左天谕却是不耐烦听他们扯皮,起身扔下一句,“给你们王爷送信吧,丞相府那边也不要瞒着。”说完,他就抬步离了王府。
洪公公殷勤送了太子出门上马,再回身时脸色铁青,高声吩咐两个管事,“珍珠擅离职守,杖责四十,撵出府去!另外派人去丞相府送信,我这就修书一封禀告给王爷知晓。”
“是,总管。”
没过片刻,王府的偏院里就响起珍珠的痛叫声,洪公公听了,勉强算是出了一口闷气,之后低头执笔写信,想起过会儿叶丞相就要上门要人,他的太阳穴就忍不住一跳一跳,疼得厉害。
他是招谁惹谁了,不曾偷懒也不曾耍滑,怎么就祸事不断。待得事情了了,一定要找个空闲去庙里拜拜,去去霉运。
第四章 怎么比,随你开!(1)
不提洪公公如何抱怨,只说左天谕一路回了皇宫,略犹豫了那么一瞬,还是去了乾坤宫。
皇帝刚刚批阅完奏折,正一边喝着茶水吃着点心,一边同最信重的太监总管洪涛说着闲话儿。
洪涛昨日刚得了后宫一位新晋贵人的打赏,琢磨着是不是趁着皇上心情好,引他去御花园转转,那位贵人必定在路上等着巧遇皇上呢,可惜,他还没等开口,太子已在门外请见。
皇上待自己这位长子不错,每三日的早朝都必定让太子列坐,学习朝政处置。这会儿听得儿子来了,自然要喊进来说说闲话。
太子也是聪慧的,又自小同六皇叔一起得父皇亲自教导,比之其余兄弟,对皇帝更是多了三分亲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