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吃到令人流泪。
那时的他满心只有恨意,恨对出身低贱的母妃与他和皇兄不管不顾的父皇,恨后宫那些为男人、为虚荣而手段下作的女人,要不是她们,母妃又怎么会死?他恨自己为什么要瘸了腿,要忍受太监宫女作践的奇异目光……
但她并不比他顺遂,可她却用不同的想法看老天给的磨练,她说:「承蒙老天看得起,这世间爱我的人真的不多,所以我要学会更爱自己。」
在她走之后没多久,温故带人寻来了,将他带回皇宫,从此,他再也忘不了那个梳着妇人发髻的女子和玫瑰鸡。
她点燃了他心里一盏失了温度的灯,他让人设法寻到她,因而开始心心念念,即使知晓她已经为人妻,却仍一度想过要不择手段把她抢过来温暖自己。
但他不敢赌,怕会连自己都成为老天给她的痛苦磨练,他只能选择远远看着,在他听到奚荣另有他娶的意图时,他受不住的前往奚家想带走她,但晚了……
被马车重创的她,血人似的在他怀里咽下最后一口气。
失去她,等于灭了他心底仅剩的温度,彻底变得冷漠无情的他立刻揪出错处让奚荣进了刑部大狱,等温故查明事情的缘由,他阴鸷的命令狱卒阉割了奚荣,不许止血,让他活活痛苦到死。
他也没放过麦氏,一等奚荣断气,他命人将死状凄惨的奚荣送回去,逼疯了麦氏。
至于盛府剩余的人,他一个也没放过,出嫁的,问夫家愿不愿意替一个灭门女出头,愿意,必须拿五万两白银出来,家族男丁三代不得入仕;不愿的,把人交出来。
几乎没有例外,所有的出嫁女都被夫家给抛弃。
至于男丁,即使襁褓中的婴儿,全部流放北地。
因为手段太凶残,引起朝臣震惊,纷纷递上折子,把他形容得宛如恶魔。为了此事,他与上位不久的皇兄数度争执,最后皇兄将他在江南的富庶封地收回,把他圈禁在府中,不得外出。
既然皇兄让他蛰伏,他就蛰伏,渐渐的,他不饮不食不睡不寝,最后,是活生生把自己给折腾死的。
突然,一只白玉般的胳臂勾住他的,雪白的小脸抬起,带着无限的歉意。
「我虽然不记得你说的那件事,不过我很高兴你喜欢我的玫瑰鸡。」
一双又大又黑黝黝的眼睛似会说话一般的盯着他看,闻人复因为回忆过去而陷入永夜的心被拉了回来。「你什么时候要做玫瑰鸡给我吃?」
踏雪眼珠转了转。「不是都说新妇三日入蔚下,洗手作羹汤,等我回门回来,厨房把材料备了,我弄给你和晴姨吃。」
「这回可不许再说话不算话了。」闻人复捏了把她的脸,触感真好。
某个小女子老早之前就答应要给他做玫瑰鸡,结果黄牛至今,他几次都想把她抓起来好好打一顿屁股了,现在捏她的脸当作小惩。
盛踏雪也不觉得闻人复捏痛了她,关于玫瑰鸡的事的确是她忘了,谁叫她一心忙着赚钱,就把这事给抛到脑后去了。
她扬着笑脸装可爱。「这回绝对不敢再忘了。」
闻人复颇为满意她的态度。「这会儿时间还早,会下棋吗?抑或是回房一道睡个回笼觉?」
回房睡觉?万万不可,两人才离了床多久,下人们会怎么看他们,加上昨夜 泡澡泡到睡着,被闻人复抱上床,还枕了他的胳臂睡了一晚的糗事,她不想太快面对,最好是他也忘了。
所以她选择了下棋,就算会被嫌弃是臭棋篓子,她都甘愿。
一套棋拿来了,凉亭里景致优雅,下人送上瓜果糕点,两人便在棋盘上厮杀了起来,阳光懒懒的洒在两人身上,落下斑驳的光影。
盛踏雪觉得,这样的日子如果一直过下去,也不错。
棋局终了,她输了闻人复一子。
闻人复惊讶了,他的棋艺师承本朝大儒,在棋盘上能与他势均力敌的寥寥可数,他本来还想放水输她一子半子的,没想到从一开始的漫不经心到后来全力以赴,最终他只赢了一子。
盛踏雪有些自嘲的苦笑,上辈子为了讨好奚荣,她学了不少东西,不论针线,还是琴棋书画,都是为了配得上他,驱使自己去学习的。
虽然动机不正,但她也因此成就了自己,一个出身善堂的孩子,最后她的内涵、技艺并不输一个出身大家的闺秀。
「太久没下,生疏了。」她自谦。
闻人复一股郁闷,只输他一子叫生疏,那要熟练了,岂不是要大杀四方?
「再来一盘。」这回他会认真攻防,他想看看她到底实力有多坚强。
「公子……」就在此时,不远处传来温故有些急切的声音。
温故向来沉稳,难得有事让他如此失态。
「何事?」
温故走过来,看到盛踏雪时有些为难,不知该不该开口。
「说吧。」闻人复摆手,示意无妨。
温故也不扭捏,递上一封八百里加急,上了火漆的信。「是京里燕云十三骑让军鸽送过来的信。」
燕云十三骑是闻人复的贴身暗卫,平常不出现示人,他这回出京,留了五人在京城,而十三骑的军鸽通常用在有紧急军情发生的时候。
闻人复拆开信件一看,只见里头写着一行字——皇上病危,速返!
第十四章 原来是亲王(2)
按理说,女儿出嫁三朝是要回门的,盛光耀夫妻却在隔天被请到了闻人府。
烟氏一路担心死了,不知道女儿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哪有人女儿嫁出去的隔日就把岳父母请到女婿家的?
烟氏一进门,就看见在二门处等着他们的盛踏雪,见她气色不错,似乎比两日前更红润一些,这表示她在婆家过得不错,这才放下心来。
原来是闻人复作主请他们夫妻过来的,上了茶点,闻人复先是客气的致歉,因为某些不便表明的原因,他必须赶回京城,他一走,府中的人势必是要跟着走的,小妻子的意思是,反正嫁鸡随鸡,她没多大意见,可府中的人若全数回京,再回来的机会很小,她爹娘膝下只有她一个女儿,她想把他们也带上。
宠妻的闻人复明白她的想法后,很爽快的派人把岳丈岳母请来,问他们愿不愿意随他一同进京?
这么突然,别说盛光耀夫妻一脸的错愕和不敢置信,就连始作俑者的盛踏雪也不是很敢相信自己随口一提,他居然就去做了,心里生出一股感动。
全天下应该没有嫁女儿还陪嫁爹娘这种事,可闻人复完全不以为意,既然他的小妻子担心她这一去爹娘留在这里无人照看,那就一起上京。
这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闻人复也不急着要岳父岳母给答案,毕竟人不离故土,要他们离乡背井到人生地不熟的京城,即便京城再繁华,恐怕都无法让他们心动,但是,他们同样也放不下女儿。
最后盛踏雪把她爹娘留下来吃饭,在等下人送上膳食的时间,她把她娘拉到一旁咬耳朵,至于她爹,当然就留给闻人复「招待」了,她一点都不怀疑闻人复有说动她爹的本事。
她把闻人复的身分透露给她娘知道,烟氏一下茅塞顿开,果然不一般啊,只是、只是太不真实了!她本来对闻人复的态度就有些小心翼翼,一得知他的真实身分,就好像天上砸下块馅饼,简直连呼吸都轻了许多。
她掐着自己的脸,盛踏雪啼笑皆非的将她的手掰下来。
烟氏心中挣扎了。
不去嘛,女儿要是在京里受了委屈,连个哭诉的人也没有,没有娘家的孩子苦啊,她太有体会了,去嘛,她舍不得在镇上打下的生意基础。
盛踏雪一看就知道她娘在为难什么,「娘,您别担心这个,咱们到了京城,买间临街房,前头当铺子,后院住人,咱们的鸡肉生意哪不能做?再说把生意做到京里去不是您老挂在嘴边的?」
「我只是说说,哪能作得了数。」
「咱们的鸡肉那么好吃,要是能在京里卖,娘,您想想,那有多赚钱?到时候您只要待在家里头数银子就可以了。」盛踏雪放一块超级大馅饼在她娘面前。
烟氏笑得嘴都阖不拢了,她拍着女儿的手。「你这孩子,八字都没一撇,说得好像我们已经在京里发了财似的。」
对烟氏来说,她是不知道亲王的地位有多高,在京里人的心里又是个什么样的高度,不过,她被女儿描绘的远景给勾得心动了。
「搬家也不是容易的事,家里要拾掇的东西太多了。」搬家从来都不是什么轻省活。
「娘,要我说,收拾些细软贵重的东西就行了,那些生财器具,您要是舍不得,不如连摊子一起给了小舅,你问问他的意思,如果小舅要接,你就把煮鸡的秘法告诉他,要是不想也没关系。」便宜谁当然要便宜自家人,给谁也不如给小舅啊。
「我回去就让你爹跑一趟你外祖家。」烟氏也觉得这个主意好。
母女俩商量妥当,午饭也摆好了,而男人这边,盛光耀显然也毫无疑虑的被闻人复给说服了。
京城啊,他八辈子没想过自己能往那里去,都说女儿养大了是便宜人家,他这女儿在家的时候经常把他气得心肝痛,没想到如今却是托了她的福。
他心里又激动又不知如何是好。
席间,菜肴色香味俱全,但就算席面上是满汉大餐,盛光耀夫妻也没什么心思享受,草草用过,便告辞了。
夫妻俩在路上把话一说开,盛光耀干脆不回家了,转道去烟家所在的山溪镇传话,直接让烟廉过来一趟,烟氏则是回去准备搬家事宜。
烟廉放下手边的活儿,和盛光耀一起回小切村,半路上,盛光耀就把搬家的计划给说了。
知道他们要随着盛踏雪搬到京城去,烟廉一下就懵了。
到了盛家,烟氏也不和他拐弯抹角,直接问他想不想接鸡肉摊子,烟廉怎么可能不愿意,连连点头。
「不让你姊夫当着娘的面提这事,是怕家里有人会闹腾,而让你专程来一趟,我也好把煮鸡肉的方法教给你,姊姊就一个要求,这方子只能你知我知,往后就算你娶了媳妇,也不许外传。」
烟廉自然是知道其中的重要性。姊姊这鸡肉摊子不说外人眼红,就他们家,二嫂为此整天讲话挟枪带棍,要不是有娘镇着,怕是早翻了天,这会儿他接了摊子,二嫂那张嘴还饶得了他吗?
烟氏也不否认自己偏心这小弟,烟礼如今有了养鸡事业,不受影响;烟义嘛,娶了个心大的媳妇,耳根子又是软的,媳妇说什么他听什么,不过她也不想再操这个心了,反正摊子是她的,想给谁是她的自由,至于烟义的媳妇就随便她去折腾,往后烟义真有法子出来开个木匠铺,她出银子就是了。
烟氏让烟廉白纸黑字立了切结书,又手把手的教他如何煮鸡、熏鸡,直到确定他熟练无误为止。
至于烟廉是如何摆平他二嫂的,烟氏到了京城接到烟廉的书信才知道,烟廉原本想把宰鸡、运载鸡只的活给了他二哥,可是他二嫂看不上,说没有油水的脏活才留给他们,她不干!
人家清高,烟廉也不勉强,他并没有兄弟非要团成一股不可的想法,他有的是家境不好的兄弟,谁不巴望有份正经的活可以干,至于摊子他一人顾不来,这不是还有他爹娘?
烟义是个没什么主意的人,被贾芙蓉撺掇着要求分家,杜氏虽然伤心生气,最后还是狠下心来让三兄弟分了家,她和烟老头仍旧跟着老大住,老三没有娶妻,还是跟着爹娘住。
二房得了一笔不算少的银子,觉得甩脱这累赘般的一家子,喜孜孜的分了出去。
二十几辆马车从小切村出发,往京城而去。
因为走的是官道,一路还算平顺,到了晚上便宿在驿站,闻人复身边侍候的人都不是普通人,他们这一路行来,居然一回都没有错过宿头。
天气变化得快,越接近京里,越发感觉凉冷,换上厚衣服不说,手上不捧着暖炉都不行了。
紧赶慢赶,三十天后,终是到了京城。
大威朝国都所在的京城,城墙高耸入云,犹如两条气势磅礴的巨大黑龙,伏地沿着东西蜿蜒而去,看不到尽头。
马车装饰低调朴拙,可上头有亲王府的标志,守城门的卫兵连拦也不拦一下,任马车扬长而去。
京城的繁华映入眼帘,大运河舟楫往返,可容四辆马车并行的大街上,各式各样的铺子、稀奇的玩意只多不少,行人衣着整齐,马车、软轿、行脚僧,担着担子的货郎络绎不绝。
盛踏雪看着这些似曾相识的景致人物,心底不禁还是泛起了涟漪,她以为这一世可以不用再回到京城,不用再去面对那些令她不愉快的人事物,没想到命运轮转,她还是回来了。
这一路,闻人复一直是和盛踏雪一块的,他总是拿他的腿不好,骑不了马,只能坐马车当借口,不时借机吃吃妻子的豆腐,逗逗她。
这一路上笑声不断的传出车外,令护在马车两旁的温故、知新都是一脸见鬼的表情。不过天天看见主子容光焕发、幸福无比的面容,一个月下来两人总算习惯了这样的日常,甚至暗自祈祷这样的日子长长久久,可以一直下去。
他们看得出来,能让主子变了样,不再孤绝冷得毫无人性,都是因为新进门的女主子,两人对盛踏雪的态度是越发的恭敬了。
马车经过的街区人车越发的稀少,到了后来,宽敞幽静的街道上只有亲王府的马车行进声。
亲王府位在京城绝佳的位置,没有任何鎏金雕饰的实心玉狮子矗立在王府五间大门的门口,朱漆绿瓦,气势惊人。
知新两天前早先一步回了王府打点一切,此时带领着亲王府所有下人候在中门外,等候着久未归家的主子。
闻人复扶着盛踏雪的手下了马车,这是她头一回进王府的门,她是当家主母,得从正门走,接受府中全数下人的目光洗礼。
往后看谁敢怠慢,就是拿项上的人头开玩笑了。
至于烟氏夫妻的马车则是直接进了二门。
闻人复捏了捏盛踏雪的手心。「会怕吗?」这样的阵仗。
「你在,我有什么好怕的。」这亲王府的规制实在也太吓人了,一等贵族,建筑也是最高规制,五间的门面,就连玉狮子上面的疙瘩也有十二排,只少皇帝一排。
进了门是一层层的门关,前院形制严正,没有什么景观植物,分东西中三大块,每一边都是严格的照着中轴线分布的多重四合院落,主院用绿琉璃瓦、脊吻兽,侧院用的是灰筒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