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浩司是我的故交,他腿脚不方便,每天都由我开车送他下班。至于我们下班后去何处,你们管不着。
关于地点问题,至今为止还没有一个固定的结论。
我喜欢碧海蓝天,可赤柱海滩离中环太远,而且现在海边环境污染太厉害,会皮肤过敏。
山上吧,山上也不错,风景好,空气又清新,运动过后,就像做了几百回的有氧操,身心俱宜。
成浩司说:「你怎么净捡些幕天席地的地方野合,能不能内敛点?咱们可都是中国人哪!」
成浩司最喜欢爷爷早年开的那辆林肯加长房车,周身漆黑,连玻璃都黑乎乎,从外面绝对没人看得出来里面在杀猪还是宰羊。可我对幽闭有一点点恐惧,尤其是那房车坐起来可以横平竖直,可一旦活动起来,就处处受限。每次当我的身体因空间限制不得不扭曲成某种形状时,直想开门把成浩司这庞然大物踢出去。
没错,我们在偷情。
所谓偷,只不过是为了强调这种行为的下公开,可你应该可以理解,这很刺激,真的很刺激。
所以那么多前辈前仆后继身先士卒后,我也投身进去。
我一直以为我很胆小,很怯懦,很……
我想说「传统保守」的时候,成浩司哈哈大笑把握的话打断,他表情夸张犹如将一个巨型汉堡直接吞下,喘了几口气道:「你照照镜子吧。」
我拆掉所有的镜子,因为不用照也知道,其实我骨子里很风骚。
虽然我不想承认,也曾为此痛彻心扉,可这改变不了现实。
我埋怨成浩司:「你真不该回来!把我那么多年美好清纯的形象都破坏了!」
成浩司嘴里衔根香烟,却没点着,他把那烟在嘴边转来转去,当个棒棒糖似的耍。
「你啊……生就禀性如此,没了我,你也会去找别人,如此一来,我何必将肥肉拱手让人?」他讲话摇头晃脑,像个说书的先生,可出口的话活活把人气死,我气的脸眼泪都冒了出来,用手随便一抹,怒道:「成浩司,你以为……为什么这么多年我都一直一个人?」
成浩司的脸色倏地一变。
「你以为我真的没人要?」
成浩司的脸色有些慌乱,他忙坐起来,把我搂在怀里,轻轻拍着,款款道:「你知道我出车祸,掉下悬崖的时候,心里在想什么?」
我顿时一个机灵:「什么?」
「那时候我跟车子—起被卡在半山腰,活活等死,当时我就想……」
「……」
「我想,这会儿要是有人把我救了,让他操一辈子都行!」
第四章
成浩司这个人,一点正经都没有,跟他认真,我就俗了。
算了,反正我也不曾认真过,如果爱情是一种需要,那我们刚好符合对方的需要,部是最佳情人,没有外力阻隔前,先这么耗着吧。
他要是会山盟海誓柔情蜜语,他就不是成浩司。
我要是会清纯娇羞,犹抱琵琶半遮面,我也就不是柯炅。
我唯一偶尔会不安一下的,就是宁雨晨,成浩司是有妇之夫。不管他跟宁而晨之间是否名存实亡,妻子这名号,听起来还是理直气壮多了。
可我对这个女人一点也不感到愧疚,虽然作恶梦的时候,经常看到她拿着雷神之锤来砸我。醒来后,想到我又睡了这魔女的丈夫,心里很爽。
多行不义必自毙,终于有天我遭到了报应。
我推开家门而入,就发现狼籍一片,像七级地震后的现场,可东西一样没少,不是遭了打劫,当时我就想到,事情该不会暴露了吧?
有句话叫做贼心虚,其实我跟成浩司的奸情。即使暴露也没那么严重,谁会有那么多余的社会正义感,大老远冲过来打击我们两个败类。
我在屋里转了一圈,突然发现沙发下有个东西在动,我—脚踢上去,把沙发掀飞,就看见爸爸蜷在里面,翻来滚去,痛苦不堪。我看他没外伤,不是被人打的,赶快叫救护车把他送去医院。
爸爸食物中毒,水深火热中在家里翻来滚去折腾一番,现在精疲力竭,瘫在医院床上,瘦了一大圈,我拿热水给他擦脸,问:「你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不是不让你再去外面胡吃海喝嘛!」
「没什么……」
我看爸爸欲言叉止,有不祥的预感,问:「你吃的是宁雨晨做的菜?」
爸爸不说话。
我得到确实,顿时冷汗倒流,这个……阴险的女人,她若是恨我,直接杀来就好啦,干嘛对我爸爸下毒?
等等,她恨我?莫非她已经知道了?
我从病床边迅速坐起来,望著眼前空白的墙壁,大脑—片混乱,想着我现在应该做点什么?
再后来发现我什么也不必做,坐着就好。
爸爸感到奇怪,说:「你不要怪小晨,她是……」
我呵呵冷笑两声:心道,我哪里敢怪她,现在就等她揪着成浩司的耳朵来找我算帐啦。
宁雨晨下班以后,大厦管理员将我爸爸入院的事告知,她连忙赶过来,她的紧张让我很莫名其炒,好像那是她爸爸不是我爸爸。
「SORRY啊,我做菜的时候可能放错了东西,害得你这样。」
爸爸刚刚洗过胃,正是痛苦,可现在脸上的表情称得上笑逐颜开,一个劲说:「不是你的关系啦,是我喝多了酒才会……」
我正研究他们俩的时候,成浩司推着轮椅进来,视线在病房绕了一圈,从我身上一划而过,我也歪过头不去看他。
我们俩在外人面前,就总是这么老死不相住来的样子。其实我感觉这么伪装很没必要,有大脑的人会怀疑到我们头上吗?姑且不论我是否玉树临风,他成浩司一个半身不遂,我凭什么要看上他?
我从没吃过宁雨晨做的菜,后来才知道,那简直不是人吃的,爸爸坚持到今天才倒下,得益于他在铁窗下长久磨练出金刚不坏,百毒不侵的胃。
成浩司就从来不敢吃,他劫后余生,对生命尤其珍重。
我想起爸爸每次去宁雨晨家吃饭之前,那个兴奋的精神,又是梳洗又是打理,像是去参加金马颁奖走星光大道,哪里有一点将死的觉悟!
报应啊报应,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子债父偿。
不过看在成浩司的面子上,我还是把我半死不活的爸爸交给宁雨晨,她说以后天天下班后要来医院照顾爸爸,看那老头乐不思「胃」的样子,我更加心安理得的推着成浩司离开。
「奇柯」上市以后,股票走势良好,香港如今经济不景气,多少金融公司风里浪里飘着,我们做食品这一行还算稳定,起码香港还没有人饿死。
我后来忙得连见成浩司的时间都没有,又是新闻发布会又是宴请,累得我晕头转向。我对秘书说,给我请一个助手吧,能代替我应付刁钻记者盘问,宴会上还长袖善舞能言会道的。
后备人选第二天就到了办公室,个个如花似玉丰乳肥臀,我差点吐血,把那秘书狠狠臭骂一顿,事后想想,他想的没错。
我为什么还是单身一人呢?
分明青年才俊身体健康,若不是心里变态,怎么会到现在连个女朋友都没交过?
是不想,不愿,还是——不能?
千金名媛,白领佳丽,不是没有交际过,可关系淡如浮萍。女人们冰雪聪明,一眼就可以看穿我的冷漠,自然不愿再浪费时间。
我这个年纪,婚姻成为头等大事,人人关注。就连记者会上,他们三言二语,到最后就会绕到这个问题上,别以为他们称你为「黄金单身汉」,「钻石王老五」是在夸你,他们在琢磨着点子套你的话呢!
我现在成为公众人物,一举—动受人关注,我发现已经有镜头在瞄准,走到哪里都有人探头探脑。爷爷打电话来,说我看到你为某小姐开车门的照片被登在印尼的华人报纸上了。
爷爷看似在开玩笑,我想他大概也开始为我的终身大事操心,我没有父母可以张罗此事,爷爷一定自觉重任在肩,可他活得已经成精了,自然不会做得那么直白。
因为没有固定的女友,媒体干脆把我渲染成情场浪子鬼见愁。因为心无杂念,我跟女友交往的时候很少避讳,动作大概是洒脱过火,所以他们经常能够捕捉到我眼某位佳丽耳厮面磨款款相依的火爆镜头。
一份在狗仔界相当有名望的杂志,某一期里做了份调查,将我所有交往过的女友罗列出来,照片资料一应俱全,大幅标题为:
他将情归何处?
成浩司说:「你多少也做点表面功夫。」
我瞪他一眼,要说表面功夫,没人比他做得更巧夺天工,分明是四肢健全,偏要天天瘫在轮椅上,见人还做迎风弱柳状,真令人笑掉大牙。
不过成浩司以身体残疾为由,把自己掩护得很好,所有社交应酬都拒之门外,自然无人注视。
我对此非常好奇,可每次一问到这个问题,他就变得……特别深沉。
他「特别深沉」的时候谁也没去打扰,打扰了也没用,因为他已经睡着了。
他枕在我的肚皮上睡得呼呼的,我绞尽脑汁出想不透,这个男人安静时如婴儿一股憨态,敏捷起来像草原上的豹子意气风发,可为什么……
他赤条条躺在我面前,可他还有一面是我不知道的。
***
宁雨晨端着汤来到我家,让我跟她一起去医院看爸爸。
这女人现在从装束到举止,都很有贤妻良母的风范,越是如此我看她就越看不顺眼,你这女人,天下那么多男人你不嫁,为何偏偏要嫁给成浩司?
我们坐计程车到医院的途中,宁雨晨怀里抱着那锅汤,望着窗外,她看了一会儿,窗外就下起蒙蒙小雨,楼面招牌都模糊了。
她转过脸来,突然开口:「我的脸那么好看吗?」
我愣了愣,矢口否认。
「从上车到现在,你从后照镜里瞟我几百次,怎么回事?」
我被人道破,顿时面红耳赤。
宁雨晨窃笑:「思春啊?何必看我,漂亮的女孩子哪里都是呀!凭你的身价,一捞还不是一大把?」
我摇摇头。
「或者你不喜欢女孩,那找个男人也好嘛,高大英俊,会体贴你疼你,还不用担心私生子满街跑!」
我瞪她一眼,宁雨晨哈哈大笑起来,若不是怕汤洒了,动作恐伯更夸张。
我一撇嘴,鼓起勇气道:「你这疯女人,是不是人下男人全都是GAY你才开心?若是你家丈夫被男人拐跑,看你恨不得跳楼去!」
宁雨晨的笑嘎然而止,她表情凝重起来,我发现两人在一起生活久了,会越长越像,她这个表情,跟成浩司那个「特别深沉」同出一辙,令人触目惊心。
「你说浩司哪……」宁雨晨道,声音缓慢得让我一下接一下地咽口水。
「谁的男人都可以抢,唯独我宁雨晨的,谁要敢抢,看我剥他几层皮,下他油水来熬汤!」
宁雨晨的神情有点真,有点假,有点赖。
***
不知道是不是宁雨晨意识到了什么危机,没过两天,成浩司就请假,陪伴娇妻到马尔地夫度假。
是我最爱的蓝天碧海。
我恨的在家咬枕头。
宁雨晨临走前还将地家的「屁屁」托给我照顾,屁屁事她养的一只小乌龟。其实乌龟这东西饿它个一年半载应该死下了,可宁雨晨威胁我,若不把屁屁当亲生儿子般照顾,她回来就会像后妈那样对待我。
我用镊子夹着一条鱼虫,逗得屁屁满屋爬,它的动作真迟钝,还没玩一会儿我就嫌弃这儿子了。
起身来伸个懒腰,发现天色已经黑下来,而我今天的晚饭仍是没着落。我打算去厨房煮面,电话却打进来。秘书说,有位康小姐来预约对我的专访。我正烦躁,当即拒绝掉,可那方电话却被人抢走,,—个清脆的声音道:「柯先生,出来吃个晚饭吧。」
奇怪,我就算正饿着肚子,也未必非要跟你—同吃饭。
「柯先生,我姓康,是《华亿报》的记者。」女人伸出纤纤玉手,将一张精贵名片递给我。
「康小姐,我何等荣幸得以跟你共度晚餐。」我挂上一脸奉承的假笑。对穷追不舍的记者我向来没有好脸色,可这女人,非同一般。她的确是个记者,PS:她是传媒大王康守正的女儿,康馨平。
康馨平是香港传媒界的传奇女子,她是狗仔心中的至尊偶像,以她的身份,远远高过每个采访对象,可这位千金小姐却非常平民化,衣着朴素、素面朝天,炎炎烈日下跟同行们一起扛着照相机记事本,排队守候在小明星大富翁的别墅外,风餐露宿,敬业之极。
我见过她几面,都是在正式场合。康馨平的确出奇的漂亮,淡妆素裹却尽显清丽,举止、言谈、风度,无可挑剔,没有豪门千金的骄奢作态,却有知性女子的睿智得体。
她可算是最完美的女人,完美得都近乎不真实,这种女人上帝是不可能给她幸福的,所以她年近三十,虽然如花似玉,身边却苦无良伴。
哪里有男人能够配得上她,我有自知之明,从来没胆量在她身边逗留,可她却主动相邀,我没埋由拒绝。
康馨平白衬衫,黑牛仔裤,利落的短发,干净清爽之极,她是那种不需任何修饰,只是坐在那里就足以吸引人的女人,可你在她身边坐上不到三分钟,便会被她咄咄逼人的气势追赶得无处藏身。
我是个笨嘴笨舌的人,所以我坐下来后,客套几句,便不再说话。
康馨平选了餐厅一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坐下来,她笑着说:「柯先生,我可不想成为你万花丛中的一朵。」
我叹口气,道:「康小姐,你这是讽刺我。」
我知道她是什么意思,隐瞒已无必要,康馨平打电话来的时候,我本已经一口拒绝,可挂掉之前她的一句话落入我心尖上:成浩司反正不在,长夜漫漫孤枕难眠,您不妨陪陪我。
我吓出一身冷汗。
她不愧是传媒大王的女儿,耳眼通天,这弹丸之地的香港,每天上演的戏码,出出尽入她的眼界。
我跟成浩司,本以为小心翼翼瞒天过海,却还是逃不过她的眼睛。
不过我还是松了一口气,做错事的时候怕人知道,真的有人知道也就罢了,心里一块石头便落了地。而且,被康馨平要挟,总比被那些杂七杂八的狗仔队揭发强得多。这个女人,她的要求绝非寻常。
封口费是堵不住她的嘴的。
「康小姐,你父亲身上九牛一毛就可以压死我,我不明白我有什么值得你来要挟的?」
「我一定是来要挟你的吗?」康馨平歪着脑袋,神情俏皮。
「这么说您是请我出来吃茶的。」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