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从前穿着布鞋抱着我来送豆腐,到今天他坐着私人喷射机从香港迎接爸爸出狱,十个小时以后又乘机飞回香港开会。
只剩下我跟爸爸两人,本该血浓如水的,可看彼此的眼神都像看笼子里的老虎,爸爸厌恶地拍拍我的脑袋,说:「小兔崽子,我被这种眼神看了十二年,到今天你还这么看我。」
我才陌生地发现,我跟爸爸之间,没有那层铁栅栏隔着了。
爸爸先带我回老家清得镇,这些年因为有爷爷的大力投资,清得镇已经建设的焕然一新,这里山清水秀旅游资源丰富,小镇本也古静清幽,可因为街面商铺林立,已经失去我小时候踏在青石板上玩耍的意趣。
妈妈的坟因为土地重整被扒了,爸爸四处打听一户姓陈的人家,十几年的他们是镇上公立小学的两名教师,可现在没人知道他们往哪里。爸爸怀着悲愤莫名的心情离开小镇,直到回香港认祖归宗以后,在爷爷身边,看到了找寻已久的身影。
舅舅是全家最漂亮气质最高雅的人,他在英国人公校接受高等教育,一举手一投足都是贵族风范,这时候他虽然只有十二岁,却活脱脱仙子出世的样子。
爸爸在监狱里啃了十二年的馊馒头,满身都是过期食品的味道,这么个家伙穿着意大利名牌男装,突然窜到跟前作势要拥抱自己,舅舅即使风度再好也吓得不轻,喊保安让他们把爸爸抓出去。
爸爸叫了一声:「嫣儿。」
舅舅愣住了,他被带到爷爷身边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的身世,跟我一样,我们虽然都是清清白白出生,可是这其中总有着令人难以启齿的暧昧与古怪,让人想起来就不好意思。
我跟舅舅相处得非常融洽,打从他一出现我就喜欢这个神仙般美丽的舅舅,就像突然从喂猪的张老汉升官到后宫总管,有一步登天的喜悦。俗话说跟好人学好人跟坏人成坏人跟着湿婆子跳大神,跟美丽的舅舅接近多了,我们俩长得越来越像一个窝里生下来的小猪蛙,粉粉嫩嫩秀色可餐。
爸爸在监狱里待了十二年,无女色可近,他搞了十二年的同性恋,没有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当我发现他望向舅舅的目光总是垂涎着情色的口水时,我毅然挺身而出,担负起了保护舅舅清白跟打击爸爸邪恶欲念的责任。
爸爸总是三更半夜悄悄溜到舅舅房间里,我总是在舅舅房间门口悬挂—桶冰冷的水,浇他个透心凉,将他所有火热的欲念冲得干干净净。
爸爸在舅舅的电话机里放窃听器,日夜监听他房间里的动静,我在窃听器旁边摆上录音机,循环播放带有小岛啼叫和流水声的口哨音乐,他比吃了泻药进厕所还要频繁。
舅舅每天一早上学前,爸爸就在旁厅守候着,这边舅舅一出门。爸爸就分奔向门口跟上。
我往他的皮鞋里塞图钉,钉尖朝上,每天清晨爸爸的惨叫成了我们家的起床闹铃。
……
周而复始,爸爸在铁窗下磨练出的钢铁一般的意志在命运的面前——不,是在我比他更加坚定的意志下软下了腰,虽然他每每看着舅舅还是欲求不满,可他也知道,舅舅是烧红的烙铁,看着让人热血沸腾,碰了让你受尽极刑,若想吞下肚子,肯定要肠穿肚烂。
我的少年时代,就是在与爸爸的周旋与地对空战斗中度过了,错失掉这个年纪最青涩的乐趣,直到进了大学校门,看着身边转来转去的—对一对,蓦然惊觉,失去了舅舅的自己那么孤独,是该找个伴了。
我的目标锁定了本校二年级的校花宁雨晨,这个女人其实在我看来并无出色之处,只是她在学校实在太红了,秀丽的一张脸冰冷的一颗心,所有向她献上的鲜花,都被打入冷宫,所有向她表示过好感的异性,都会划入黑名册,从此不再相见。
人都是贱的,越是不让碰得东西越是想去沾沾,我对宁雨晨就是这种感觉,一个两百多个男人都未能征服的女人,如果找把她搞定,岂不是等同于征服两百多个男人?
抱着雄心壮志我向她发动了攻势,送花唱情歌那些上得掉渣的方式怎能打动得了她那颗冷漠的心,于是我另辟途径,为了实现我的计划我做了很长时间的准备工作,搜集许久可靠情报。
我们是文科院校,全校的男生除却被拒绝的两百零八人,只剩下三个人。
学生会的阮温明,篮球社的成浩司,一个温义似水,一个强悍似刚。他们是全校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但对校花发动攻势我恐怕无以对敌,我想啊想啊想,吃饭时想睡觉时想听课时想,一天洗头的时候发现掉了半盆的头发,连忙跑到树林里去呼吸氧气补充大脑营养。
我每天都坚持到树林里去做有氧操,终于有一天上帝赐我一个雷劈下来,这是精神上的夸张说法,事实上当时我看到极其令我震撼的景象,有一对小情侣在树林里偷偷摸摸地接吻,上下其手不亦乐乎。
他们俩都是男生,我当时灵机一动,想到一个好方法,兴奋得朝天大吼一声,把那一对吓得魂飞魄散,插到裤裆里的一只手生生的拔了出来,像是从蝎子尾巴上拔下毒针那样难舍难分。
阮温明跟成浩司两人是好友,关系亲密无间,大学里形影不离的男生多得不得了,可我对他们俩定点监视随机跟踪,拿着我的长枪照相机,等待捕捉精彩镜头。终于有一天,一张他们在洗手间里打闹嬉笑互相偷袭对方重要部位的照片被我选中,我把照片打印数张,放大几倍,兴高采烈地拿去给宁雨晨看。
照片里面两个人动作猥亵表情淫贱,我相信校花失望之下便会大惊失色心生厌恶,从此视他们如洪水猛兽,连走路都要绕道而行,哪知校花一望之下神情冷漠,不屑地对我挑挑眉毛:「这算什么!大惊小怪!本姑娘六岁看《红楼》,九岁研读《品花宝鉴》,十二岁翻烂了《绝爱》,十四岁把《北京故事》当枕头抱,十八岁当上了『露S费』的会长!这等小儿科也敢拿来让我过目?」
我当即晕倒在地,久唤不醒,直到校花一个个解开我的扣子,用手在我胸前摸来摸去,口中啧啧出奇道:「多么粉嫩的皮肤!多么性感的锁骨!多么诱人的颈项!多么挺立的红樱桃!这等尤物,谁不想尝一口,不像吞进肚子里?我决定了!从今天起,把你培养成一名倾倒众生的超级小受!」
我从地上一跃而起,惊恐万状地倒车倒车,连滚带爬地消失,从此再不敢出现在校花周围五百米范围内,她的气味非常容易识别,有她在的地方,所有雄性生物寸草不生,再健康的苗也在她贪婪的灌溉下溺死过去。
在校花无处不在的高压统治之下,我孤独地度过了我的大学生活,直到拿到毕业证书那天,我像脱了笼的小鸟一样飞奔出教学大楼,踏上早已经备好的马车卓绝尘而去,发誓再也不要进这听地狱般的魔女城堡。
回到家我抱着我爸爸一亲再亲,他这些年来始终郁郁不得志,颓废无比,终日借饭局浇愁,到处胡吃海喝,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酒囊饭袋,可是我抱着他圆滚滚的肚子爱抚再三,深情款款道:「爸爸,今天我终于体会到,你这十二年来是多么不容易了……」
爸爸一个饱嗝打上来,喷了我满脸酒气,色眯眯地抱着我,叫道:「嫣儿……嫣儿……」
爸爸是很可怜的,可是我更可怜,我回到家后还未冼完一个澡,客厅就传来电话声。我知道醉鬼老爸肯定抓不稳电话,把脑袋上的泡沫随便抹抹,裹上浴巾就出去了。
电话是学校打来的,事情是教务主任的,可声音却是恶魔校花的。
「宝贝,你那么急着离开干什么呢!我们的事情还未有个结果……」
哼,既然我已经离了十万八千里,量你这魔女骑扫帚也不上,哪里还会怕你。
「宁同学,我已经毕业,跟学校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你还来找我干什么?」
「哦?是吗?你跟学校真的没有关系了吗?那为什么我看到你的学位证明还留在档案室里呢?」
我砸下电话:「我不要啦!」
—低头,咦,我的浴巾呢?
爸爸色眯眯地贴过来,口水垂了三尺长:「宝贝,你真性感……」
我靠!
可我进入公司任职的时候,舅舅满脸黑线:「炅儿哪,我们同一年入校,你读了八年才毕业,怎么到现在连个学位证明都没有?你让我怎么录用你呢?难道作为总裁要假公济私不成?」
我手忙脚乱地关上房间的门,捂住舅舅的嘴,压低声音道:「舅舅!你怎么……怎么可以把我的秘密到处声张!」
对了,我忘了说,出于魔女对我精神的严重摧残,我每日生活在惶惶不安之中,可怕的魔女毕业以后留校任教,每次考试的时候她都跟众考官一起坐往前排,目光炯炯地瞪着我,以至于我发挥总是失常,每次考试都被PASS OUT。直到今年,学饺看我的年纪,再混下去实在不像话,勉强将我的一路红灯关闭,踢出学校。
舅舅得知原因以后想了想,笑道:「没关系,你怕的话,我代替你去取好了,我到要看看什么女人那么厉害,害得我外甥八年来都水深火热!」
我连连点头,有我聪明英勇无人可敌的舅舅出马,千年老怪都挡不得,惧她小小一个魔女!
事实证明我错了,舅舅也错了,可偏偏他错了还不承认,乐得颠颠的。一个月以后,跟那鬼学校教英语的外籍教授私奔到澳洲放羊去也。
我被彻底遗弃,求天无路求地无门。作为家里最后一个大学生,接下了豆腐家族总裁的职务,开始又一段痛苦的人生。
我一直都那么倒霉,我肯定这是因为我爸爸跟妈妈干那事的时候没选好时辰,无天时地利,在人和这方面更是犯了大冲,我这种倒霉持续到一个礼拜之前,算是到了顶端。
该死的同学会又将我与可怕的大学生活联系在一起,可是我们豆腐家族德高望重,作为它的门面,我要热心于公益事业,所以在母校校庆百年的盛大典礼上,我被邀为嘉宾。
校长见到我的时候紧紧握住我的双手,热泪盈眶:「同学!我为本校能够哺育出你这种成功的商业人才感到欣喜万分!你是我们全体师生的骄傲!来吧,我们坐坐……你看到你当年曾经生活过的宿舍了吗?它已经经历了几十年风雨,破旧不堪,现在却还有你几百名学弟住在里而受苦,我们打算今年把它翻新一遍,作为对你的纪念!我们打算把这幢楼命名为『豆腐楼』!你看如何?」
那边主任拉过我来,让我看,面前站着四个小孩,满脸喜悦之色,像是已经看到了崭新的宿舍楼,他们撑起一幅横幅,上面题:热烈欢迎校友柯炅返校参观!
我被他们呼哟得头晕脑胀,一时糊涂洒下了百万重资,一想起回头怎么去对爷爷交代,简直令我毛骨悚然,脖子冷得缩在衬衣里,有人在后面拍了我一把,吓得我从椅子上跌落下来。
一阵爽朗的笑声,我迷惑地望向对方。
那人扶起我来,顺手拍了我屁股一下,道:「大财主!不认得我啦?」
「你是……」面前的小伙子年轻俊朗,十分眼熟,可却真的想不起来是谁了。
小伙子拿起放在桌子上面主任的黑框眼镜,架在自己鼻子上。
「阮温明!」
他摘掉眼镜,哈哈大笑:「你的表情……好有趣!」
我真的呆了,没几年不见,他实在好好好——好有男人味!
那个马桶头黑眼镜,一脸苍白病态,总跟在活力四射的成浩司身边的像只阴魂不散的鬼。变成现在剑眉星目,意气风发,一身休闲装套在他笔挺的身材上,说不出的挺拔。再想想我这一脸菜色、裹在总裁头衔重重茧丝下的可怜虫,到底什么时候能够变成蝴蝶飞出去。
即使不变成蝴蝶,变成个蛾子飞虫什么的,只要能飞起来便好吧!
「对了,三月初再来趟S城吧。」阮温明把探照灯扳到一旁去。
「为什么?」我将牙床在嘴里活动几周,支支吾吾地问。真没想到,这个当年入大学校门时牙都没长齐的书生阮温明,今天居然成了牙医。见面没多久,就被他拉到诊所来。
「为了你的牙呀!到时候你一定得再来一趟,否则你的满嘴牙齿都会掉光光!」
我嘿地一笑:「开什么玩笑!你以为全中国只有你一个牙医!」
他自信十足,笑得好开心:「牙医是很多,可是我在你身上施了魔法,只有我才能够破解……」
二月份我真的在魔法召唤下鬼使神差来到S城时,阮温明的牙医诊所却已经人去楼空,桌上留了一封信:
我有急事先走一步了,三天后有一位友人的婚礼即将举行,我本答应做他伴郎,可事务缠身,临时落跑,这位友人你也认识,就是成浩司,都是校友,你不介意代我参加他的婚礼吧?我已经这么对他保证过——他的脾气恨坏,如果伴郎在婚礼上放他鸽子,他一定会发疯到杀人的。所以切记,切记,否则你就不仅仅是掉满嘴牙齿。
请柬在下面,已经改成你的名字。还有,买套漂亮的礼服穿上吧。你会喜欢这场开心的婚礼的。
我好奇成浩司会娶到什么样的太太,他那种体格,恐怕只有神农族的女野人站在他身边,才不会显得他在欺负弱小。
翻开请柬,香水味扑面而来,这是种古怪的自制香水,创作者一次次信誓旦旦的说它有催情效果,不到一分钟就可以让两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缠绵到一张床上,前提是这两个人必须是男人。
大学期间她就天天带着这种自制香水在校园里走来走去,谋害花花草草,这个可怕的女人,只有可能是请柬上这个名字:宁雨晨。
这世界上最灾难的事情,莫过于让两只魔鬼睡在一张床上,他们诞生的只有恶之花。
这恶之花会开满漫山遍野,而我将要踏上这座山。
后记
我希望这是篇能够带给人开心的文,仅此而已。
刚刚开始写的时候,回眸只是一篇小短文,不到万字,可是我写得非常开心尽兴,自己先捧着笑得前仰后合,可是写到后来,发现只是开始,而不是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