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2)
“第一件事,其实……我会去相亲,也是因为我从来没有交过男朋友,或者应该是说,我交不到男朋友。”
“你交不到男朋友?怎么可能?”古睿尧很讶异听到她这样说。
“就像你没交过女朋友一样呀,你那么好,怎么可能没交过?一定有一些事情导致我们没有交过嘛!”为什么他可以没有交过她就不行呢?
“那你是什么原因?”
“因为、因为我很男人婆。”她回答得有些心虚,因为这代表在他面前的这个胡茵凡是刻意装出来的,虽然最近她觉得这些装出来的行为似乎已渐渐变成习惯了。
“我看不出来。”
在他眼前,她是个可爱又真性情的女人,也许偶尔会看到她有些率性的动作,但不管如何,那都是胡茵凡,都是他爱的人。
“而且……我很会吃,食量超大。”要她承认这点她实在很不好意思。
“其实我早就感觉到了。”
“啊,你知道?”胡茵凡十分讶异,她以为自己掩饰得很好。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古睿尧就觉得胡茵凡可以不停的吃,刚吃完正餐,她总可以找到许多借口再去吃下一餐,慢慢的,他开始发现她是故意在他面前吃很少,虽然他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为了健康着想,他总千方百计的让她能够多吃一点。
“所以你单纯只是因为觉得自己吃很多,怕我会对你的形象扣分,所以故意在我面前装作食量很小吗?”
胡茵凡点了点头,却惹来古睿尧的一阵骂。
“你喔,以后不许你再这样,身体健康最重要,想吃就吃,别在我面前装食量小了。”
她吐了吐舌头,感到不好意思,但想想今后终于可以大肆的吃吃喝喝,也算是一件好事吧!
“还有吗?”古睿尧继续追问。
“还有……”
“还有?你瞒得比我多耶!”他不满的抗议着,原本只是随口问问,只是没想到她真的还有事瞒着他。
“还有一件而已啦。”胡茵凡伸出食指,表示真的是最后一件事了。
“什么事,快说。”古睿尧故意板着脸,但看到胡茵凡有些紧张慌乱的反应,还是忍不住笑出来了。
“其实……我很怕猫。”
古睿尧挑起了眉,原来她自始至终都怕他的猫咪拿铁?
“你和拿铁不是一直都相处得很好吗?我看它好像很喜欢你呀?”
“那是我硬装出来的好不好?我真的很怕、很怕猫。”
“那你可要开始学习如何跟猫相处了,我可不想一天到晚处理‘婆媳’问题。”
什么婆媳问题?难道她还要跟猫争宠吗?她才是最重要的耶!
“什么嘛,如果我跟拿铁吵起来了,你要站在我这边才是呀!”
话一说完,两人对视一眼,都不禁笑出声来。
“你这小傻瓜。”他忍不住啄吻了她的唇,想到他有一度差点就会失去她了,心里还是不免一阵揪痛。
“呼,把心里的话说出来真的好轻松。”胡茵凡吐了一口气,脸上也早已挂上了久违的笑容。
“是啊,只是想不到我们两个竟然都是彼此的初恋。”这的确让古睿尧有些意外,主动的胡茵凡竟然也是第一次谈恋爱?
“你哪算,你之前就跟唐莎莎谈过恋爱了好不好,她才是你的初恋。”她吃味的说道。
“但是初夜给你了,这样你还不满是吗?”
胡茵凡愣了一下,照他这么说,那他们第一次发生关系的时候——
“所以……”她笑得若有深意,“那天晚上你还是处男喽?”
“闭嘴。”他大掌捆住她的后脑,狠狠的吻住了她。
“喂,你——”他好过分,又不让她说话了啦!
见她还能说话,古睿尧挑开了她的唇,与她的舌缠绵起来,他要让这个女人知道笑他处男的代价。
古睿尧为了不让他和胡茵凡之间的婚事再有变量,他以最快的速度筹备了婚礼,也不搞什么登记结婚再办婚礼那套了,所有该处理的他要通通一天就搞定。
婚礼会场旁的休息室内,胡茵凡在伴娘的协助下,正在做最后的整理。
“茵凡,你准备好了吗?”古睿尧一身白色西装,走入休息室内。
“差不多了,爸妈都到会场了吗?”古睿尧的父母昨晚才从美国赶来,胡茵凡殷切的关心着两老。
“他们到了,另外有个人想要见你。”古睿尧招一招手,随后便看到一个俏丽的身影走了进来。
“莎莎?”胡茵凡有些讶异看到她,自从那次风波后,她便再也没有见到唐莎莎了。
唐莎莎显得有些别扭,不自在的走到胡茵凡的旁边。“嫂嫂,上次那件事,真的很对不起……”她知道自己做错事,一直躲在美国不敢露面。
“嗯哼,你还知道自己做错呀?”胡茵凡双手抱胸,板起脸孔,该怎么说这个小女孩呢?
“我知道啦,我下次不敢了,你别生气了啦!”唐莎莎连忙双手合十的求饶,上次闹出那么大的风波,回到美国已经被她爸妈狠狠教训过一顿了。
看着唐莎莎苦苦哀求的样子,胡茵凡也不好再发作,缓下表情,“好啦,气早就过了,没事了啦,只是你要保证今天婚礼要给我乖乖的,不准搞怪,听到没?”
“一定、一定,嫂嫂最好了。”唐莎莎赶忙黏上去,一如往常拉住了胡茵凡的手,“嫂嫂你今天好漂亮。”
胡茵凡没好气的戳了她一下,“你喔,就出这张嘴。”
她知道唐莎莎就是个小女孩,偶尔耍耍心机,但是内心其实还是很单纯的,不过她很会撒娇这一招,她有空应该也来学一下。
“莎莎,你先到外面去吧,婚礼就要开始了。”古睿尧提醒道。
唐莎莎点了点头,旋即小跑步出去。
古睿尧看了看手表,似乎显得有些烦躁。
“你有朋友还没来?”胡茵凡站了起来,为出场做准备。
“我弟古睿旭,他早就该到了,不知道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来,不管了,我们先到外面去吧。”
一旁的伴娘赶忙理了理胡茵凡的裙摆,让她能顺利往前移动。
才刚走到长廊,远处便传来一阵脚步声,伴随着呼喊,“哥、哥——”
“这家伙终于来了。”一回头,古睿尧被眼前的景象给吓到,“我说……睿旭,你这头红发庞克头是怎么回事呀?”
看着打扮一向保守的弟弟忽然顶着红艳的庞克头出现,古睿尧当真不习惯他这样的改变。
“别、别问那么多,我之后再解释……”古睿旭气喘吁吁的说道,“我……”
古睿旭才一开口,忽然眼神变得像老鹰般锐利,紧锁住胡茵凡后方的伴娘程巧熏,只见她拉住胡茵凡的裙摆左闪右闪,而古睿旭也跟着左拐右拐,被夹在中间的胡茵凡,俨然和他们玩起老鹰抓小鸡了。
“喂,你们到底在干么?”古睿尧看不下去,连忙一把拉住弟弟。
只见古睿旭对着后方的伴娘质问着,“你是不是——”
“我不是、我不是……”程巧熏连忙否认。
“就是你!”古睿旭像是抓到犯人一样的兴奋。
看到行迹败露,程巧熏急忙靠到胡茵凡的耳边说道,“茵凡,抱歉,不是我不帮你,只是我的性命比较重要,所以我先逃命去了!”
“啊,什么?”胡茵凡听得一头雾水。
随后只看到自己的伴娘脱下高跟鞋,朝反方向直奔而去。
“你别跑!”古睿旭见她落跑,二话不说追了上去,留下错愕的两人。
“睿尧,我的……伴娘跑了耶!”
古睿尧看着远去的两人,无奈的摇了摇头。他们两人的结婚之路走来一波三折,就连婚礼当天都可以发生伴娘落跑这种事。
他无奈的自己捞起了新娘的裙摆,“没关系,伴娘落跑事小,只要我的新娘不要跑掉就好了。”
他将右手擦腰,胡茵凡伸手勾住他的手臂,甜甜的笑着,“放心吧,你的新娘不会落跑的。”
古睿尧看着她可爱的样子,情不自禁轻轻吻了她,并牵着她沿着长廊继续往前走去。
未来的日子,他也会像这样子牵着她的手,一直走下去。
尾声
“茵凡。”古睿尧从书房走了出来,很明显的他在背后藏了个东西,而他的表情写满了神秘。“我刚找到个好东西。”
“什么东西呀?神秘兮兮的!”坐在沙发上悠哉嗑着水果的胡茵凡被他搞得心痒难耐,很想知道他到底发现了什么。
“我小时候的相片。”古睿尧将相簿递给她,随后在她身旁坐下,并一把环住她,“一起看。”
“哇,好珍贵的东西,来看看你小时候有多可爱。”
翻看相簿,第一页就是婴儿时期的出浴露点照,让胡茵凡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笑什么?你看,那时候就知道我有多‘勇猛’。”他意有所指的开她玩笑。
“是、是、是,都你在说。”她笑着继续翻页。
看着记录古睿尧成长过程的照片,胡茵凡不禁有种也参与了他的过去的感觉。
随后,一张相片中熟识的景色吸引了她的注意。
“咦,你这是在哪里拍的呀?好眼熟喔!”胡茵凡指着那张照片,里头古睿尧大概是小学的年纪。
“那是在台湾某个国小门口拍的,其实念国小的时候,爸妈有一度分居,我妈本来已经带我回台湾,连入学手续都办好了,而且测验时学校说我课业进度跟不上,硬是让我降了两个学年,不过后来爸妈和好,我就又回美国去了,所以我好像只待了很短的时间吧……”
“感觉跟我好像是同一个小学耶!”胡茵凡肯定这照片是在她就读的小学大门口拍的。
“真的吗?其实我在那间学校只待了几天,根本忘了学校叫什么,不过我印象很深刻,我报到那天,班上有个很凶的女生和我打了一架,我竟然还打输她,你说气不气人?没看过那么像男生的女生。”
听着古睿尧的描述,胡茵凡不知为何觉得很熟悉……
“你说你和班上女生打架?”
“是呀,虽然我知道好男不跟女斗,可是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当时我还被那个女的压在地上打,她活像个大姐头。这事搞得我妈第一天就被找到校长室,吓得她让我赶快转班,不然继续在那个班级待下去,我会被那个女的打死也说不定。”
“你是不是还诅咒过她永远嫁不出去?”
古睿尧一愣,觉得胡茵凡的台词十分熟悉。
胡茵凡望着他错愕的表情继续说,“那个女生还诅咒你讨不到老婆,说全天下的男人只剩你一个也不嫁你?”
“不会吧……”古睿尧看着眼前的美人儿,她就是小时候的那个男人婆?
“古睿尧,就是你这家伙害我一直交不到男朋友!”胡茵凡大声尖叫,原来绕了一大圈,害她一直交不到男朋友的罪魁祸首就在她身边?
“你不也害我一直交不到女朋友?”他反击,“我们一个半斤、一个八两,扯平啦!”
胡茵凡看着他,觉得好气又好笑。
她万万没想道二十年前他们竟然有过一面之缘,更万万没想到当时的相互诅咒就是害彼此这些年来感情一直空白的元凶。
只是缘分就是那么奇妙,当时互看不顺眼的死对头,绕了一大圈却成了夫妻。
如果说这是巫婆的魔咒,那么他们对彼此的爱就是破解这个魔咒的唯一方法。
【全书完】
后记 好久不见
距离上一本书已经过了半年的时间,美其名是休息养精蓄锐,但其实白天我是个忙碌的上班族,尤其是成为项目经理之后更是没有自己的时间,以至于眼看距离截稿日越来越近,我的进度却是比乌龟还要慢,虽然最后还是拼了命的如期交稿,但换来的是全身腰酸背痛、近视加重,在讶异自己竟然有这种狗急跳墙能力的同时,心中却祈祷着这种经验还是不要有第二次才好。
很多人总问我为什么要把自己搞得那么累?或者问我为什么不放弃写作呢?的确我也反问过自己,但是写作就是我的兴趣,也许写作的过程很累,但当稿子完成时内心的成就是难以言喻的。况且做喜欢的事情,即使再累都觉得值得,就像我大学时代因缘际会接下了咖啡厅的店长,几乎课余时间都在咖啡厅里度过,比别人早起、比别人晚睡,很多人看我都觉得累,但我却是十分开心,内心更是充实。
记得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开心不是在于做喜欢做的事,而是在于正在做喜欢做的事。”这句话我有非常深刻的体会,尤其是当我正在做我喜欢做的事而又感到疲惫时,心中却有一种无法取代的满足与愉悦,我想这种心情,也唯有亲身体验过的人才能理解吧?
虽然写作绝非轻松之事,甚至要牺牲掉自己的休息时间,但就算创作是一条这么辛苦的路,我也不会放弃,因为这是我所喜爱的事,透过写作我可以得到做别的事得不到的开心,这样的付出便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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