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爹已经过世,应该是让她一心想寻死的原因,为了救我自己却掉进湖里,若不是我救了她,她真的去见阎王了。”她不要的命是他捡回来的,所以现在归属于他。
“其他呢?”
“没了。”他们交谈不过才一盏茶不到的时间,哪有时间探听清楚人家底细,这些还是从她对他生气的话中探得一二。
腾曜宇没再追问,瞧他的模样,十成十打定主意将她留在身边,既然改变不了他的决定,他会密切注意她的举动。
“她的烧退了,真是多亏有你。”白初意将她的手放回被中。
“不用夸奖我,我替她吸了不少热气。”凤蔚夜一脸得意洋洋。
白初意轻敲他后脑杓一下,若不是他是主子,他真想用力打下去。
“为什么打我?”就只有白初意敢对他动手,瞧他这个主子有多么宽大为怀,不与他计较。
“自己身子还没养好还敢帮她吸热气,你到底有没有好好反省?”如果可以,白初意超想用脚踹他的脑袋,说了这么多,他有没有听进去?
“是,我会养好自己的身子,让两位担心是我不好。”这个时候,最好还是当个俊杰,他们俩可是将他的性命看得比自己还重。
身为人家的主子,该让步还是得让步,天底下去哪里找像他这么贴心的主子,他们跟到他,果然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当然,他们一定不会在他面前承认,彼此心照不宣就好了,他懂的。
“我会再开新的药方,现在烧退了,她应该很快就会清醒,到时喂她喝新的药,让她早点恢复元气。”
白初意走到外厅,坐在桌前写了张新药方,另外两人也跟着出来。
原来,他真的又救了她。
听他们三人的对话,昨夜他不合礼教的举动,一切都是为了帮她。风莳萝猜想,凤蔚夜可能是武林高手之类,否则怎能将她身上的热气吸走,也难怪她觉得自己病痛减轻不少,尤其是灼热感。
等她痊愈后,她欠他的,只会越来越多吧!
被风莳萝骂了两次登徒子,此刻凤蔚夜真成了名副其实的登徒子,但是……苍天为证,这全是意外呀!
为何他们遇到一起,最后总是落得他想占尽她便宜的下场呢?明明这一切都不是他的错。
第3章(2)
话说一盏茶前──
静养七日的风莳萝身子已恢复八成元气,大清早天色未亮她就醒过来,略显红润的脸颊不若前些日子苍白得吓人,重要的是,她发现自己已经可以不用再被当成病人看待,除了床以外哪儿也不准去。
生来就非千金小姐之躯,可是近几日却被当成千金小姐般伺候着,令风莳萝浑身不自在,伺候她的丫鬟燕燕拒绝她的拒绝,因为她只是“奉命行事”──她奉凤蔚夜的命令,行的事就是伺候她,让她将病养好。
自从那夜凤蔚夜替她吸了一夜的热气,她的身子的确好得快,不过,她一点也不想承认被陌生男人抱着睡了一夜的事实……若说陌生,他们亲密的举动次数未免也太多;若说熟识,顶多只能算初识,认识不超过半个月。
记得前几日她醒来却不见他的踪影,燕燕说:“少爷去靳蟒城,大约半个月才会回来。”
他救了她,她却连句感谢的话都没跟他说,讲来也叫人惭愧,就连救命恩人的大名还是向燕燕打听才知道他全名的。
风莳萝推开凤夜居的门,尚未全亮的天空显得灰蒙蒙,晨曦从厚重的云层间穿透几许光,空中飘着绵绵雨丝,她独自一人漫步在屋外。
一棵老树矗立在花园一隅,张开的枝叶彷若一把大绿伞,四周围绕着各色争奇斗艳的花朵。
夜心亭前有一座小桥,桥两侧石栏上雕着外观细致、轮廓清晰的灵蛇,彷佛象是守护神,而放眼清澈的小池倒影,眼帘所及一切皆如诗如画。
构思精巧显得儒雅,简朴清幽,小桥浅亭处处精致,充满闲适情趣,令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
坐在夜心亭里的风莳萝,突然发现自己并非唯一早起的鸟儿,一抹天蓝色影子在花丛间、池畔、亭子边快速穿梭来往,手里还擎着一把白光如雪的剑,行云流水地舞动着。
他应该就是这儿的主人,凤蔚夜吧!
她是不是闯入他的练武之地?燕燕不是说他要半个月才回来吗?若她离开会不惊扰到他?
算了,是她贪看这景如诗、美如画的园子发呆赞叹,完全没发觉有人在,此刻落荒而逃似乎更加失礼,再怎么说都是他救了她,对待救命恩人这种举动,实在太不识好歹。
纵使从头到尾她都没有拜托他救她,还嫌他多管闲事,但她忘不了落水前他的表情,所以她告诉自己,若再被他救了,这命就许了他,现在她还活着就是天意,总该跟恩公道声“谢谢”吧。
眨眼间,绵绵细雨转为豆大般的雨点,那抹天蓝色身影一个弹跳纵身,人就伫立在她眼前。
身上沾着几滴雨水,脸上挂着温和笑容,早在她踏出房门时,凤蔚夜就已经察觉,本来还担心她身体的状况,见她行动自如,也就放心地继续练剑。
再不证明他的身体已经恢复健康,他就必须天天接受白初意的耳提面命,比起和尚念经功力实在不遑多让,而腾曜宇则是对他紧迫盯人,他到哪,腾曜宇就跟到哪。
就算他再好脾气,也受不了这两人,幸好他的灵气已恢复七成,身体早无大碍,他强壮得可以再解决一条大王乌鲗怪了。
见坐在夜心亭里的她显得有些不自在,他知道,她也发现了他,眼光不时追随着他的身影,还一副若有所思样,看来,他俊美的容貌也不是那么令她无动于衷嘛!
说到底,他就是非常介意她无视他的美色,年轻姑娘看到他无不神魂失据,她却一脸淡定,这怎么可能?
不可讳言,凤蔚夜生得是比美人还好看个十来倍,就连被称为美女的风莳萝也自叹弗如。
在这里,虽然她见到的人不多,但都拥有绝佳外表,医治她的白大夫,也是俊雅翩翩的美男子,就连负责照顾她起居的燕燕,生得也是俏丽照人,但是凤蔚夜的俊美简直宛若仙人了。
“怎么,你已经迷恋上我了吗?”他就连声音都如琴音般悠扬悦耳。
这男人生来是教女人自惭形秽的。
“早。”风莳萝朝他打了声招呼。
“其实我也很迷恋自己,事实上,迷恋上我不是一件很难启口的事,因为玉虺城里城外的女人都是这般迷恋我。”他的确是被人捧在手心上长大的,加上出众外表,美得赏心悦目,他所在之处就有爱慕的眼光跟随。
这男人的脸皮之厚,也教人相形见绌,虽然他有绝佳的皮相本钱。
“多谢凤公子救命之恩。”不理会他的自捧之词,风莳萝一脸云淡风轻的说出感谢。
咦?怎么突然变诚实了,那日她还嫌他多管闲事哩。
“不用谢,你也救了我一命。”
“其实公子毋须大费周章救我的,我一心想死……”她不懂,为什么他还要救她?
一听到她又将死挂在嘴边,凤蔚夜没来由地一阵烦躁,语气显得有些恼火。
“不准死,现在你的命是我的了。”
“是的,公子。”她点点头,认命了。
这么听话?风莳萝几时生了柔顺的骨头,明明从见面开始她就不屑于他的救命之恩,还一再误会他想轻薄她、对她有非分之想,怎么这会儿变得顺从了?
“我再说一次,没有我的命令,你不准死,听见了吗?”
“是,往后我会听公子的命令。”现在的她不知何去何从,听从命令或许是活着唯一的方式。“凤公子,那日那只怪物……”
“你会怕吗?初意说它应该是误食某种特殊药草才会长得那么吓人,你不必担心,它已经被我解决掉了。我的武功向来很好,你可别太迷恋我喔!”为避免妖术之事造成人心惶惶,杀掉大王乌鲗怪后,这是统一对百姓的说辞,毕竟这是前所未见。
不过说来也奇,他斩杀大王乌鲗怪时,一颗黑色珠子从它头上掉下来,据腾曜宇说,这是一种巫术,恐怕是有心人士所为。
这个男人脑袋里,难道就没有谦虚两个字吗?
突地,原本豆大般的雨势变得更大,一阵强风袭来,雨水斜打进小亭子内,跟着天空划过一道闪光。
“过来。”凤蔚夜轻声唤她,可是她却一动也不动。
“莳萝,你过来,站在那里会淋湿的。”以为她没听见,他提高音量,但她仍然不动如山。
这女人不知道自己才大病初愈吗?万一淋了雨又染了风寒,可怎么得了?
想到这,一股怒气涌上心头,她的命是他的,她不好好爱惜,是想跟他作对吗?
“莳萝!”不是才答应会听他的命令,怎么连叫了她三次还是站在原地不动?
凤蔚夜从来不知道自己有爱生气的毛病,不过才短短交谈几句话,他就又被惹恼,他可是号称脾气最好的凤少爷,可这个风莳萝却有激起他生气的本事。
轰隆一声,天际划过一道如银箭的闪光,跟着是一声迅雷巨响,雨水倾盆而下,他发现她的眼里写着惊恐,随即一个箭步过去将她纳进自己的怀抱。
她在发抖。
“你怕闪电雷鸣?”将她紧紧抱在怀里,不让滂沱大雨淋在她身上,他感觉到她的手紧紧捉着他的衣裳。
怎么她连死都不怕,却会怕雷电?但他觉得她这模样娇柔得可爱,心中有股怜惜之情。
“雷电好可怕。”以为她不会回答,没想从他怀里传来呓语。
“我送你回房,进屋后马上将湿衣裳换下来。”屋外雨大雷声大,至少屋内可以让她稍有安全感。
轰隆!震天雷声从天边打下来,风莳萝害怕得收紧捉着他的手,而他被她突然拉扯,一个重心不稳,加上雨势太大,脚底打滑,结果抱着她双双跌倒。
风莳萝在他的保护下没有受伤,只是他这一跌正好压在她身上,且他的唇不偏不倚地吻住她柔软的唇瓣,两人就这样一吻定情──
要是真一吻定情才有鬼。
这样的情况似曾相识。
“你真的是──登徒子!”一双略闪金光的眼直瞪着凤蔚夜。
他做了什么?她是不是被吻了?
“这是巧合。”离她不到一个拳头的距离,两人近得都可以看见彼此脸上的纹路。
“天底下哪有这么巧的事。”三番两次为什么总是他?
“我不是存心想占你便宜。”拜托,想被他占便宜的姑娘,都可以从他家排到城门口绕三圈也绕不完。
是不是他们碰在一块儿总没好事?风莳萝忍不住心想,什么渡灵气、吸热气,不是抱就是吻,她只是把命给他,并没有说连身子也一并给。
“你快起来。”若依世俗礼教,被人白白占了这么多便宜,恐怕她是非嫁他不可了。
每每被她指控为登徒子,凤蔚夜也满心不是滋味,明明就不是他的错,为什么总把这三个字扣在他头上,所有的一切都是误会,只是巧合,他所做逾越礼教之事全出于善意,没有私心。
正当凤蔚夜准备起身时,一记更为惊人的天雷大作,顾不得他是存心还是故意,吓得无法思考的风莳萝死命抱着他的脖子,闭着眼害怕地与他紧密贴在一起,连唇也紧紧贴在一块儿。
柔软的碰触使得凤蔚夜心猿意马,她身上又飘来那股叫人想吃下肚的香气。
在来得及思考前,他的唇已经有了动作,吻住她的柔软,有一种他从没体会过的情感,像涟漪逐渐在他心中扩大,他只知道他喜欢她唇瓣的柔软,以及和她贴在一起的感觉。
彷佛光是唇的碰触还不能满足他似的,他伸出舌头舔着泛着甜美香气的唇,风莳萝回过神,想出声抗议,张开小嘴成了最致命的错误,他的舌趁机长驱直入她口中,轻巧地绕着她的舌尖温柔抚慰,一种前所未有的悸动感令风莳萝感到害怕,她的身子开始发热,这才惊觉她正搂着他的脖子。
察觉到她的挣扎,他一点也不想结束这个吻,她实在好美味,美味得可以将她一口吞掉。
凤蔚夜抱起她,凌空跃过池子与走廊,落在凤夜居门前,正巧遇上准备给风莳萝打水梳洗的燕燕,将人交给她之后,他便转身离去。
唉!这下他真成了名副其实的登徒子了。
抱也抱过了,吻也吻过了,他发觉自己对她恋恋不舍,还有想再一亲芳泽的渴望。
他绝对会被当成采花贼、色胚的。
令他不解的是,对于吻她之事,他一点也没有后悔之意。
他一定是病了,看来该找个时间,去找白初意诊视一下他的病情。
第4章(1)
白家书房宽敞明亮,花梨木书案质朴浑厚,靠背椅浮雕着清梅几朵,后方一架架的书格与亮格柜简洁工整,隽秀文雅,尤其书格上藏书惊人,在端重沉稳之中,透露出主人儒雅高洁的品味。
主人白初意,正用那张尔雅俊秀的脸孔凝视她许久,久到近乎沉思,一双漂亮的眼睛却令人猜不透心思。
她是不是抢了别人的生意?
他是她的大夫,近日来,她却成为玉虺城炙手可热的大夫。
这事就要从服侍她的燕燕说起。
那日风莳萝发现燕燕脸色发白四肢发冷,不时捧着肚子弯腰皱眉,一问之下原来是月事困扰着她,有时甚至严重到躺在床上无法动弹。
“燕燕,你躺下。”风莳萝将她带到床边,打算替她诊治。
躺在少爷的床上?
就算她肖想已久也不敢躺上去,没经过少爷的允许,就算她有一百个胆子也不能这样做,身分悬殊啊,不像小姐是少爷亲自抱上去的,她算哪根葱?
“小姐,您就别折煞燕燕了,那是少爷的床。”她只差点没跪下来求她了。
全城未出阁的姑娘哪一个不想躺在上头,但想归想,就算疼死了也不能从呀!
“那带我去你住的地方。”
“小姐,您要做什么?”燕燕的眉头皱得更紧。
“帮你治病,放心,我是大夫。”身为大夫的风莳萝,无法看到病人在眼前而不救助。
“没关系的,小姐,我忍得住,过了就没事。”燕燕两手抱着肚子,声音越来越小。
“你的脸色白得比鬼还吓人,我命令你带我去。”说到底她不过是凤蔚夜的客人,从来就不是千金小姐,但燕燕坚持这么叫就由她,现在正好拿“小姐”来压这个“丫鬟”。
“是。”屈服在风莳萝的淫威,不是,是命令之下,燕燕带她来到仆役居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