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了,陆清菀至今还没有想清楚,为何一觉醒来,天摇地动,她就换了一个新身分?然后她发现自个儿从“热爱单身的新时代女性”变成“弃妇”,有两颗包子需要抚养……不对,还有三个奴仆,换言之,经济压力好大啊。
她好想再一次天摇地动,然后发现眼前的一切不过是短暂的一场梦,她还是逍遥快活的黄金单身贵族,不用担心吃顿大餐荷包就会变得又干又扁,更不必为了省钱与别人分食……
“娘亲先吃。”陆云骥和陆云蓉是双胞胎,快四岁了却骨瘦如柴,看起来跟两岁的孩子差不多。
回过神,陆清菀看了一眼陆云骥小心翼翼用荷叶捧在手上的红薯饼,再看着两个小包子强忍口水泛滥的表情,心顿时一软,忍不住伸手摸了摸两个孩子的头,“乖,你们吃,娘亲不饿,真的不饿。”
两个孩子在娘亲再三保证下,终于放心的带着红薯饼坐在一旁分食。
陆清菀看他们心满意足得眼睛都眯起来了,心又酸又疼。
其实四五年前离开京城时,原主身上也是有点银子的,可是一个姑娘从京城长途跋涉来到北燕州上河县的桃花村,弄坏了身子从此成了病娇娘,不时得喝药,后来又发现有孕,虽然补品不断,娇弱的原主仍九死一生才生下龙凤胎,几年间几度生死徘徊,最后熬不过去,由她取而代之。可想而知,原主手上就是有再多银子也留不住,除非有生财之道。
总之她接手后,他们已经一贫如洗,除了原主最钟爱的金镯子——生母兰姨娘留给她的纪念,能当的都换成银子花了。
她为何在此不重要了,但日子要过下去,想要有饭吃就要有银子,想要有银子就要找到生财之道。
靠山吃山,桃花村背靠苍茫山,山里有无数宝藏,可惜她什么都是半调子,譬如,她认识药材,但不懂炮制,想靠药材累积财富是不可能的事;她只懂得挖陷阱,但不会狩猎,偶尔能得一只山鸡或野兔打牙祭已是上天眷顾;她是个吃货,认识山上的食材,但食谱可以倒背如流,却不曾身体力行。
有句千古名言——靠山山倒,靠人人跑,靠自己最好,所以她还是回归自己的专长。
陆清菀四下看了一眼,见坐在不远处的丫鬟春儿正专注的绣荷包,两眼一亮,站起身走过去。
“春儿,这个荷包多少钱一个?”她知道不久之前春儿从县城的绣坊接了活计。没办法,眼见能当的都当了,再不寻找生计,他们只能靠山里的野菜度日。
无论她还是原主,自幼皆习画,她更是学服装设计的,针线活的功力可以说是吓吓叫,可惜如今的她是千金之躯,即便落魄了,身分还在,丫鬟的绣品能卖,她的却卖不得。
“……十二文钱一个。”春儿吓了一跳,小姐原本就是闷葫芦,最近更像个哑巴似的,成日坐着发呆,若不唤她吃饭,她可以不说一句话,他们见了很担心,可是小姐至少有好好吃饭,他们只能由着她。
“这么廉价!”
“若不是奴婢绣工好,还没这个价呢,素面没有绣花的荷包只值四文钱。”
“这么说,若是花样更新颖更精致,价格是不是更高?”
“是,若是大件的绣品,甚至可以卖上上百两。”
“络子呢?”
“络子基本上一根一文,复杂的花样两文或三文,当然,还是要掌柜的看过活计再做定夺,说不定能卖更高的价钱。”
陆清菀明白的点了点头,“从今以后,无论是荷包、络子,甚至是盘扣,花样全部由我提供。”
“嗄?”春儿显然没有反应过来。
陆清菀直接回房画了一张桃花图,枝头上半绽的桃花在树叶映衬下透着欲语还休的娇媚,教春儿见了就挪不开眼睛。
“这个花样会不会让荷包的价格高于十二文?”陆清菀好想叹气,以前从来不知金钱的可贵,如今连一文钱都要斤斤计较。
春儿用力的点点头,“奴婢从来没看过这么漂亮的花样子。”
“这不算什么,我还能画出更复杂别致的花样子,不过,不适合荷包,可以做成炕屏。”荷包不同于手提包,太小了,能够发挥的有限……说到手提包,她就想到编织手提包,上一世她可花了不少心思学习,这也是一门生意。
闻言,春儿两眼闪闪发亮,用双手比出两个巴掌大的尺寸,“我在锦绣坊见过这么大的一个炕屏,绣的是牡丹,寥寥几枝牡丹,就要八十两。”
略微一顿,陆清菀觉得还是亲自走一趟绣坊,“你何时进城?”
春儿怔愣了下,迟疑的问:“小姐要跟奴婢进城?”
“我们来这儿四年多了,我还不曾进县城瞧瞧。”春儿毕竟是个丫鬟,谈判能力肯定不及她,而且她想看看还有没有其他生计,能多几条挣钱的路子总是好事。
小姐终于愿意走出去了,春儿觉得这是好事,“小姐早该进县城瞧瞧了。”
“你先跟我说说县城有什么。”
“上河县虽然远不及京城,但为北燕州唯一的大县,热闹繁华不输北燕州州城宁安,这儿的明书斋甚至是整个北方最大的书铺,而且跟京城的文华斋一样,每年春秋两季都会举办书画拍卖,整个北方的文人商贾都会齐聚在此……”
春儿仔细将所知所见交代得一清二楚,这让陆清菀又找到一条生计——卖画。
其实比起服装设计,陆清菀更喜欢画画,只是在上一世,艺术不能当饭吃,画画就成了她的兴趣,为了作画,她跋山涉水,也因此成就了她可以开画展的实力,换言之,她要画出一幅画参加拍卖倒不是难事。
面对现实后,陆清菀就在忙碌中度过,四五个月的时间,终于将“一家六口”养得可以出来见人,可是距离荷包满满还远得很,她只好继续进行下一个计划——游说锦绣坊的掌柜开拓新的生意,为人设计衣服,她们三七分帐;此外,她以春色乍现的苍茫山为景,完成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幅画作,也准备送到明书斋拍卖。
当然,这些都只是赚钱的蓝图,对于荷包有多大的助力还看不出来,不过若没有想法,连一点挣钱的机会也没有。
“杨掌柜觉得我的提议如何?”陆清菀很庆幸上河县乃北方贸易重镇,大大拓宽锦绣坊的生意与客群,大件绣品在此交易热络,她们卖给锦绣坊的炕屏皆有上百两,而锦绣坊转手就是一倍的价差,双方可谓合作愉快,锦绣坊对她的提议自然会有兴趣。
“陆夫人手上可有设计的图样?”杨掌柜确实很感兴趣,锦绣坊增加成衣销售一直是她的目标,只是以成衣为主的云裳阁太强了,两三年前锦绣坊几次推出成衣都草草收场,成衣买卖只能暂且放下。
陆清菀取出荷包,抽出其中的图纸递给杨掌柜,杨掌柜摊开图纸一看,两眼如同见到宝藏似的放光。这是一件高腰襦裙,样式不特别,但裙子下摆不知名的绣花极为别致,襦衣的领口也有相同的绣花,不过更显精巧。
“这件衣服的特色在绣花。”今日不过是投石问路,她当然不能一下子就拿出很新颖的设计。
“陆夫人的花样子总是教人眼睛一亮。”杨掌柜喜爱的摸着裙上的绣花,“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花。”
“此花名为百子莲,不过它另有一个更动人的别名——爱情花。”这是她的优势,认识的花草少说也有上百,且都是她仔细琢磨画过的,换言之,一件不讲究设计的高腰襦裙,她也能赋予令人眼睛一亮的风情。
“爱情花……这名字确实很动人。”杨掌柜已经飞快的转动脑中的生意经,“陆夫人可以单卖花样子给我吗?我手上有几个绣工不下春儿姑娘的绣娘,若能得陆夫人提供的花样子,绣品的价值就更高了。”
陆清菀早就想单卖花样子给锦绣坊了,一来银子挣得更快,二来不愿意春儿过度使用眼睛,除了一开始急着用钱,春儿再也不绣荷包这类的小东西了。可是不确定对方能否成为长久合作伙伴之前,她不想拿出太多筹码,而且人家求上门总是好过自个儿送上门。
“我可以单卖花样子给锦绣坊,不知杨掌柜要的是小东西还是大绣品?”这两种的价格可不是同一个档次的。
闻言,杨掌柜笑得更开心了,“只要陆夫人愿意卖花样子,无论多少我都收下。”
“杨掌柜是要买断,还是要提成?”
“陆夫人想要卖断,还是提成?”
陆清菀略一思忖道:“绣品销路好坏,看得是杨掌柜的本事,我若要求提成,过于厚颜,还是卖断吧。”她当然更喜欢长远的抽成,可卖量还不是人家一句话,斤斤计较有什么意思。
杨掌柜暗暗松了口气,于是爽快的道:“大件绣图一百两,小件绣图二十两,陆夫人觉得如何?”
陆清菀不清楚这样的价码是否合理,可是不必花太多心思就能挣到这么多银子,她还算满意,因此她没有多加考虑的点头同意了,接着又回到原来的主题。
“关于这个提议,杨掌柜怎么说?”陆清菀指着桌上的图纸。
“我同意这个提议,只是单做大户的生意,我觉得太可惜了。”
“太可惜了?”
“我觉得陆夫人可以提供一些简单的设计,做成成衣,直接放在店里出售。”
顿了一下,陆清菀不解的道:“锦绣坊好像不卖成衣。”锦绣坊拥有上河县最出色的绣娘,布匹绸缎也最多最丰富,若客人有需要,可以帮客人做衣服,酌收工钱,但就是不卖成衣,正因如此,她以为今日要花很多功夫说服杨掌柜拓展生意。
“有了陆夫人,锦绣坊不卖成衣就太可惜了。”杨掌柜当然不能言明自家处境。
“锦绣坊可是上河县数一数二的绣坊,不卖成衣确实可惜。”
“大户人家的生意,按陆夫人意思,三七分帐,至于成衣,一张图纸我给四十两。”虽说成衣价格高于荷包之类的小东西,但是数量差了一大截。
陆清菀明白她的想法,但她有不同的见解,“同一款式因为颜色不同,呈现的感觉也不同,一件设计制出十件成衣也不是问题。”
“话是如此,但是上河县能买得起成衣就那些人,一件设计卖上十件不容易。”
“上河县不只是北方贸易重镇,接下来明书斋的拍卖会还会聚集北方各地文人商贾,锦绣坊藉此大赚一笔并不是难事。”陆清菀对自个儿的设计可是很有信心。
“我倒忘了这件事。”
“其实,只要好好运用配件,像是盘扣、络子、荷包,甚至是手提包,相同款式的衣服看起来也会截然不同。”
杨掌柜两眼一亮,“对哦,我怎么没想到呢?”
“若杨掌柜能够换一个想法——不单单卖成衣,更是要卖品味,一件成衣带来的利益远非一件成衣的价值。”
杨掌柜细细琢磨一番,赞许的点点头,随即请求陆清菀在设计成衣时,同时提供相对应的配件。陆清菀很认同这种同系列搭配的理念,立马应了,两人接着讨论合作细节,敲定成衣设计图的价格,签订合约。
待陆清菀带着春儿离开锦绣坊,已经巳初了,两人赶紧去了明书斋,陆清菀递交画作,经由掌柜评监后收下,得了拍卖会的入场券,再留下资料,就等着拍卖会的结果。
今日来县城的两件大事都办完了,陆清菀欢快的步下明书斋前面的台阶,左看看右看看,对着身侧的春儿道:“赵叔午时在杂货铺子等我们,我们还是先去糕点铺子给两个小包子买点心,再折回杂货铺子买米面和调味料。”
春儿应声好,便转身大步往前走,这时吆喝声传来——
“让开!让开!”
春儿下意识往后一退,撞上陆清菀,还好陆清菀稳住身子,两人免于狼狈的跌落在地,此时数名男子骑马快速而过,春儿忍不住转头一瞪,目光正好触及最后一位面孔,脸色顿时惨白……楚日?
“春儿,怎么了?”陆清菀很快就发现她的异样。
“哦……没、没事,吓了一跳……”春儿试着冷静下来,她应该看错了,对,看错了……好吧,就算真的是楚日,楚日也不代表姑爷,姑爷绝不可能在这儿……即便姑爷在此,姑爷和小姐早就和离了,姑爷也不可能为了小姐而来。
“你也太不禁吓了吧。”陆清菀好笑的道,人家没有纵马奔驰,更是事先打了招呼,街上只怕没几个人会多看一眼。
“……奴婢胆子本来就小嘛。”
“你的胆子确实不大,走吧。”陆清菀转身越过她往前走。
春儿很不服气,若小姐看到楚日,反应只怕比她还大……不对,这是小姐离开病榻之前,如今小姐可厉害了,什么都不怕,身子也变好了。虽然她没搞清楚小姐怎么变了一个人似的,可是如同琴嬷嬷所言,这样的小姐令人安心,日子越来越有盼头,这就够了。
甩了甩头,春儿快步跟上去。
楚萧陵看着铜镜,易容好的脸上,丑陋的疤痕从右耳畔垂至唇角,看似狰狞,不过位于右脸颊的下方,整体看起来倒也不吓人,却也不会让人想久看。
“楚星真是妙手回春!”楚辰忍不住赞叹道。
啪一声,楚月一巴掌往他的后脑杓招呼,骂道:“肚子没墨水就少开口,没有人当你是哑巴。”
楚辰好无辜的揉着后脑杓,“不是常有人夸楚星妙手回春吗?”
“楚星三番两次将濒死的人从阎罗王手上抢回来,人家夸他妙手回春,这是对他医术的赞扬,可不是用来夸奖他有本事将好好的一张脸‘毁容’的。”楚月觉得手好痒,真想再多敲几下,不愧是四肢发达之辈,脑子简单得令人无言!
楚辰张着嘴巴半晌,还是同一个结论,“我看医术和易容术同是一家。”
楚月摇头,“我看是你的脑子跟姓‘猪’的同一家。”
“姓朱的脑子都不好吗?”楚辰倒是很有自知之明,世子爷身边的四个随从,脑子最差的是他,但武力值最高的也是他。
楚日忍俊不禁的噗哧一笑,满是怜悯的摸了摸楚辰的脑袋瓜,“此朱非彼猪。”
怔愣了下,楚辰终于反应过来了,一张脸瞬间爆红,“我有这么笨吗?”
“你不笨,只是跟姓猪的一样懒得动脑子。”楚月随即哈哈大笑。
楚辰恼怒的甩头不看他。
楚月一向知道适可而止,再逗下去这小子就要发飙了,于是赶紧转移话题,“爷又不在大理寺当差,皇上为何要爷来查明峰镇杏花庄的灭门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