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
叶芙琳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在门牌号码和手上的纸条上来回对照,简直无法接受眼前的景象。
今天,她接受好友沈东璇的邀请,到沈家研究功课——这是好听的说词,正确的是,到她家玩,没想到事情出乎她的意料。
沈家大宅是一栋位于阳明山的豪宅,从外观看来富丽堂皇,气派非凡。
叶芙琳站在大门边,感觉自己好渺小、好平凡,就像只丑小鸭,不小心踏入天鹅的地盘,这房子四周太过华奢,让一身普通装扮的她,似乎多走一步就会亵渎了这个地方。
叶芙琳真难想象那个向来打扮随意、个性随和的沈东璇,竟然会是这种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瞧雕花铁门上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海天山庄”,写得是多么霸气豪迈,让人望而生畏。
而沈东璇在她眼里根本就是个现代侠女,热心助人、爱管闲事,整天活像个过动儿,衣服常是东一块脏、西一块破的也不在乎,有时候还戏称自己是个野人。
野人会住这种豪宅?
叶芙琳的手指迟疑地停留在门铃上,不敢有动作。
会不会是沈东璇抄错了地址?如果她能住这种豪宅,那聘请家庭老师亲自到府教学不是比较方便,何必跟她这种平民百姓一起蹲在那种名不见经传的小补习班里奋斗?
叶芙琳越想越觉得可能性很高,说实在的,沈东璇是很热情可爱没错,不过她本身有个小缺点,就是少根筋,容易忘东忘西,也许她真的是抄错了地址吧!
她连忙拿出手机,想跟好友确认地址。
就在这时,大门内忽然传出了一阵吵闹,没等她来得及多想什么,那道黑色镶金的厚重雕花铁门突然打开,吓得她反射性地闪到一旁去。
接着,就像演电影似的,铁门后,出现一对年轻的俊男美女。他们看来正在争执什么。
“走吧,少烦我。”粗犷俊酷的男子一脸烦躁地推开身边的女人。
“奎,人家对你是真心的,别赶我走嘛……”那女人虽然年轻,但是眼神柔媚、娇艳多姿,她像条水蛇般地缠着男人,纤手紧揽住他的脖子,丰厚的红唇轻嘟地央求着。
“别再让我说第三次,快走。”男子不为所动,毫不犹豫地推开她。
“不,我要留下来陪你。”她好不容易进了沈家大门,岂有空手而回的道理。“奎,让我留下来陪你嘛!拜托……”那娇软的音调,令人浑身酥麻。
女子也不管自己人在何处,拼命亲吻着那男人,小手在他身上游移,来回抚摸着他厚实的胸肌,整个人几乎是挂在他身上,希望他回心转意。
来不及闪人的叶芙琳看得小脸热红,心头乱跳,小嘴呈现大大的O字形,整个人处在震惊之中。
现在是怎么回事,这里是在拍电影吗?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情景?女人美得像明星就算了,动作还让人脸红心跳;那个男的更不得了,狂放不羁、霸气飞扬的气质,让人不自觉地被他吸引。
仔细看,他的皮肤呈现健康的小麦色,结实健美,饱满的额头下有双深黑如潭的眼眸,鼻梁高挺,紧抿的唇配上削瘦的下巴,五官立体,线条刚硬,自信中带着一丝让人胆怯的锐利,极具魅力,令人无法移开视线。
现在叶芙琳知道为什么那个女人要这样死缠着他。真的,那个男人只要看一眼,就足以让人怦然心动,连她都无法抗拒。
一个不小心,叶芙琳和他眼神交会,她差点忘了呼吸。
男子狂魅的眼神和她对上,薄唇轻轻勾起。他不留情地推开身边痴缠的女人,慢慢地走向她。
他笑了——原来他笑起来是这样动人、迷人。
叶芙琳下意识地后退。她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只觉得自己的心好难受,心口就像被巨石压着,无法呼吸。
“我的未婚妻来了——别生气,刚刚只是逢场作戏。”他拉着她的手,将傻愣愣的她带进了那栋豪宅。
豪宅的黑色金边雕花铁门再度关上,女人不甘心地被关在门外。
而叶芙琳的心也像被那扇铁门关住,再也无法逃脱——
第一章
“生日快乐——”
“耶!恭喜恭喜!”
“太好了,蛋糕快推出来,让开点,蛋糕摆中间。”
“蜜雅,来,今晚你是主角,你站中间,快点许愿,先说好,最后一个愿望你可以保留,但是前两个愿望一定要大声地说出来。”
“对对对,快许愿。”
这是一家知名的俱乐部,一群好友包下了二楼其中一间包厢,帮那名叫蜜雅的大美女庆生。
现场气氛热络,可谈笑间,似乎有某个计划正在悄悄进行。
高蜜雅在众人簇拥下,美丽的脸上始终挂着甜笑,一脸幸福。
“我……我不知道要许什么愿。”众人催促,她有些忸怩,表情却又不自觉地泄漏了心事。
那藏不住好心情的喜悦模样,让旁人都忍不住跟着起哄。
“这还不简单,就许你要跟东奎共度一生呀!”
此话一出,众人欢呼,像是之前所有的安排,就只为了这一刻。
坐在一旁和友人拚酒谈笑的沈东奎突然被点名,微醺的脑袋像是忽然被雷击中,一口酒差点没喷出来。
不会吧,关他什么事?
“哇,东奎,大美女都开口了,你真幸福。”
“太幸运啦!名模耶,你这家伙真是太让人羡慕了!”
幸福?幸运?羡慕……个屁啦!
沈东奎不以为然。他和这个叫做什么……蜜雅的女人只见过几次面、吃过几次饭而已,何况大多都是和一大堆友人一起吃吃喝喝,说真的,他若闭上眼,甚至连她的样子都想不起来,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对他有意思?
见鬼了,他不以为他们两人会有什么关系,更别提什么共度一生。
他是不婚主义者,个性爱自由、随兴惯了,人生能欢乐就尽情欢乐,他不想身边绑着一个女人,让自己到哪里都有个牵挂。
看来他又得“求助”了。
沈东奎的手摸向口袋里的手机,连看都不用看,手指悄移,飞快按下几个熟悉的键。
就在这时,身边几个酒肉朋友也不管他的意愿,将他推到女主角身边。
“来来来,男主角来了!”
沈东奎皱眉。这种场面实在有点诡异,他和高蜜雅就这样一起站在三层大蛋糕前,大家朝他们发射拉炮,每个人都笑闹着,她宛如新娘般害羞低头,笑容满面,好像两人今晚就要携手走入礼堂……
这恐怖的情景让他浑身发毛,恨不得立刻夺门而出。
他才这么想,旁边几个人像是看透了他的心事,将他围得更紧。
可恶,都怪他警觉性太低,刚刚不应该跟他们胡乱拚酒,现在脑袋昏沉沉的,连步伐都有点踉跄。他做了几个深呼吸,平复自己的情绪。
好吧,他倒要看看这些人想玩什么把戏。
“快许愿啊,要大声说出来才算数。”
“对啊!快点许愿。”
众人又开始起哄,现场气氛欢乐热闹,笑容写在每个人脸上。
除了沈东奎之外。他想,如果他只是个旁观者,他绝对会很高兴地随之起哄,甚至可能玩得比他们更疯,只是,现在他是当事人。
沈东奎承认自己不是个EQ很高的人,心情不佳时,他是绝对笑不出来的。
此时他脸色凝重,冷撇的薄唇摆明了不悦。他向来讨厌自作主张的人,也讨厌受人摆布,尤其他们还自以为是地搞了个可笑的生日派对,想在大家面前让他屈服?简直是妄想。
如果可以,他真想狂揍旁边这几个自称是他好友的混蛋。现在他才明白,刚刚他们猛灌他酒,原来目的在此。
也许是心情不好,他觉得度秒如年,一刻也待不下去。
奇怪,他的救兵怎么还没来?还没看到他的简讯吗?
站在他身边的高蜜雅似乎也感觉到了他的不悦,小心翼翼看着他,发现他脸色不对后,心里慌张起来。
“你们……别闹了,东奎会生气。”她娇软委屈的声音,惹人同情。
众人开始责怪沈东奎得了便宜还卖乖,身边的大美女这么明艳动人,他脸色这么臭真没道理。
沈东奎不动声色。很好,继续说,继续闹,拖得越久越好,这样他的“救兵”才能及时赶到。
她向来很机灵,而且从来不曾让他失望,只要他发出“求救讯号”,她一定会及时到达,他知道这次她也会如他所愿地现身“拯救”他。
一定会!
一想起她,沈东奎脸上的表情总算稍稍和缓了些。
众人也松了口气,误以为他刚刚的怒气只是错觉。
说真的,高蜜雅这么漂亮,又是喊得出名号的名模,能被她看上,还让她如此煞费苦心地安排,是三生有幸,高兴都来不及。
“好了好了,许愿吧!”
“好……第一个愿望,我希望……嗯,世界和平。”
沈东奎在心里冷笑。世界和平?我还身体健康咧,真是有够做作的愿望。
“再来,我希望……我希望我的朋友们都很快乐、很开心。”
真的假的?他就开心不起来。沈东奎再度冷嗤。
不过,他已经不是她的朋友了,他的喜怒哀乐与她无关。
当然不只是她,包括今晚看到的每一个人,以后都会被他列为拒绝往来户。
“再来这个愿望,我……”高蜜雅害羞地看了沈东奎一眼,水汪汪的大眼里漾着藏不住的浓情密意。“这个愿望我保留。”
“哈哈,一定和东奎有关!”众人再度起哄。
“好了好了,吹蜡烛、切蛋糕……东奎帮忙切啊——”
“祝两位心心相印!”
“百年好合!”
“我祝他们永浴爱河啦,哈哈!”
“咦,不对喔,程序颠倒了,应该先求婚吧!”
“对啊,求婚求婚求婚——”
沈东奎额上青筋一直冒,这群人是疯了吗?要不要今晚直接送入洞房算了?
他的忍耐程度已经到了临界点,拳头握得死紧。如果“她”再不出现,难保他不会一时冲动,让眼前所有看好戏的人都像保龄球瓶般一一倒下。
就在这个紧张时刻,突然一道白影乍现,他才吁了一口气。
终于来了,她果然没让他失望。
对沈东奎来说,她的出现犹如沙漠甘霖,而他简直在表演川剧中的变脸,原本超臭的脸色转瞬间消失,扬起了一道灿烂笑容,而那笑容就像雨后的彩虹,紧紧地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大家都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在瞬间有如此大的转变,众人怀疑地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这一看,才发现了那道小小的白色身影。
那是个个子不高,身穿白色连身洋装,腰间系了条紫白相间腰带的女子。这小女子没有让人一见惊艳的美丽脸孔,但是那张宛如白瓷般的小脸蛋充满灵气,清新娇嫩得仿佛像是朵初生的小白花,淡雅甜美,让人难以忘怀。
大家很自然地让出一条路,让她走上前。
“奎哥,这里看来很热闹。”清亮娇脆的娃娃嗓音不算太大,但足以让听者浑身酥麻。
好好听的娃娃音,好娇甜的小女子,她竟然喊沈东奎为奎哥?这……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我的老婆来了——别生气,刚刚只是逢场作戏。”
众人错愕。老……老婆?原来沈东奎结婚了
不会吧,那今晚这一切,岂不成了一场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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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来了——别生气,刚刚只是逢场作戏。”
一样的台词,十年不变,唯一不同的是,她从未婚妻“升级”成了老婆。
走出俱乐部大门,微风轻吹,沈东奎和叶芙琳都轻叹了一口气。
“唉,想不到现在的女人这么恐怖,居然找朋友乘机设计我,真是白痴一个。”沈东奎嘴里衔着烟,吞吐间,薄唇轻撇,充满男性魅力。
至少在叶芙琳的眼中,他还是和最初遇见时一样,举手投足都轻易吸引她的目光。
“她应该很喜欢你,才会这样。”每个见到他的女人,很少不被他吸引。这些年在他身边,她看得多,自己也是如此,当然能够理解。
“喜欢我?”他不需要这种虚情假意。沈东奎冷哼。
情绪激动加上酒精发酵,让他脚步有些虚浮,叶芙琳赶紧上前扶他一把。
“小心。”她轻嗔地看他一眼。“又喝酒了?喝了不少吧。”
如果不是这样,他早就能轻易脱身,根本不需要她帮忙。
“唉,盛情难却,我怎么会知道全是群酒肉朋友。”沈东奎感叹,很自然地将手放在她肩上。“还是你最好,好哥儿们,永远站在我这边,福祸同享,永远不会背叛我。”
叶芙琳轻笑,笑容中却充满复杂的情绪。
是的,她是他的好哥儿们。
认识十年,说也奇怪,沈东奎和她一刚一柔,看似八竿子打不着一块的两个人,竟然成了莫逆之交。
他将她当成最好的朋友,有什么心事都会跟她分享,包括他喜欢哪个女孩,他课业、工作上的辛苦,他的成就,甚至有时还会讲些不营养的黄色笑话逗得她满脸通红……
他们总是互相帮忙,她帮他搞定所有女友,尤其当他想分手时,她会以未婚妻或老婆的身分出现,帮他解决烂桃花纠缠;而他从前亲自指导她的课业,现在帮助她解决工作上的难题,这么多年的相处与默契,几乎只要一个眼神,他们就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
他们各自拥有一支对方专属的手机,手机里都只有一组号码,也只有彼此知道,平常用来哈啦打屁,但他们也有特殊密码,只要看到特定符号,就知道对方有难,另一个人不管在做什么,都必须在第一时间放下手边所有的事去“拯救”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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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来,他们合作愉快,是一对超级“好哥儿们”。
不过事实上,叶芙琳一开始并不能接受这样的关系。
她喜欢他,很喜欢很喜欢,几乎从第一次见面的那天起,她就无法自拔地爱上他了。她喜欢看他神采飞扬地描述自己武术上的成就,喜欢看他不高兴时冷哼不悦的模样,甚至连他诉说对其它女人的喜爱时,那炯炯发亮的黑眸,她都为之心动……
他的一切,她都喜欢。
她很害羞,不敢表白,刚开始只能先以他妹妹好友的身分出现,找寻各种机会接近他、陪伴他。但是慢慢地,她发现了一件让她心痛的事——他并不需要一个固定对象。他爱好自由,心性不定,今天喜欢冷艳美女,明天喜欢清秀佳人,没有办法为谁停留。
这个强烈的认知让她伤心,却也给了她最好的机会。
她选择成为他的哥儿们,倾听他的心事,帮助他,也接受他的帮助,两人慢慢地变成超级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