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见到他的那天是个特别的日子,元宵节与情人节相遇,座无虚席的高级中式餐厅里比往常多几分喧哗。
苏晨推开了女用洗手间的木门,避让着门外排队的队伍,侧着身躯往外走。
从国外回来不久,她有点不太适应国内密集的人群,但耳侧传来熟悉的语言却是让她心上一阵感动。
在那个陌生的国度里,走在大街上,人们说的都是那不带声调、尽是连音的语言;买完东西找不到回家的路,问路时听不懂别人说的话,那些无助的画面与眼前熟悉的热闹景象所产生的强烈对比,令她胸腔里涌起一股暖流,让她的心脏跳动起喜悦的节奏。
而让她心上一紧、心脏收了收的是,她无意中从服务生正在关上的包厢门门缝中,看到的那张如白玉般的面庞。
好久不见了。
苏晨心里清楚,既然已经回国了,遇见他是必然的事,毕竟他们两家交情匪浅,只是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他。
顾瑾言,这个名字几乎写满了她的青葱岁月,她从懂事开始就走在这个人的身后。
孩童时期,他们一起调皮捣蛋地玩耍;青涩年华时,她将对他羞涩的微妙情愫藏在心中,还有后来在她离国后对他满怀的思念……她似乎与他绑在了一起,她的回忆里满是他的影子。
“出国以后不要写信给我,也不要打电话给我,你知道……你麻烦死了。”
“好。”苏晨微微一笑,眼眶盛满了泪水。
他说话时一脸不自然的满不在乎,可在听到她回答以后,却迅速而凶狠地瞪了她一眼。
那是他们之间最后一次说话的画面,在她爸妈去世后的一年,她的哥哥苏黎为了避免她触景伤情,把她送去了蒙特娄,那个以法文为主要沟通语言的加拿大城市。
她知道顾瑾言送机时说的话都是反话,但是十年过去了,她没有跟他联系,没见过他,也没再跟他说过一句话。
就礼节而言,她应该去跟他打个招呼,平静而得体地跟他说句好久不见,或许还能跟他握一下手,然后再优雅大方地离开,但他其实也未必认得出自己吧?她今年已经二十六了,而她离开时只有十六岁。
这十年间,他没有见过她的样子,他不知道她已经把以前那引以为傲且黑如绸缎的长发,给剪得齐肩了,他不知道她现在已经不再喜欢吃雪糕了。
正如顾瑾言不知道她的变化一样,她也不知道他的变化,不知道他还是不是她熟悉的样子,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已经有了女朋友,又或者……已经结婚了?
心脏似乎被扯了扯,与此同时,耳边传来了悦耳的询问声。
“苏小姐,请问是要回包厢吗?”
苏晨抬眼看到服务生小姐礼貌的笑容,她略略点了点头,在服务生小姐的带领下,一步一步远离那个包厢。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过去的都过去了,苏晨微微敛眸,再睁大时,眼眸如秋水横波,再无半分纷乱。
“台湾的洗手间太久没参观了,所以流连忘返?”苏黎戏谑地说。
她的哥哥大概是最恶趣味的哥哥了,别人家的哥哥都待妹妹如珠如宝,捧在手心宠着,舍不得欺负半分,看不得妹妹瘪一下嘴,而她的哥哥却与常人相反,最喜欢调侃她,他最大的愿望怕是要把她弄得炸毛。
“哦,你说的是男洗手间吧?”她的声音故意拖长,“没参观过当然觉得新奇罗,所以流连忘返了一下下。”
苏黎默了默,垂下眼眸,拿起桌面上的杯子喝了一口,“苏晨,你该找男朋友了。”他管不来的,由男朋友管一下也好,她真是太嚣张了。
苏晨立刻无辜地睁大眼眸眨了眨,黑溜溜的眼珠看着苏黎,可怜兮兮地问:“哥,你是嫌弃我了吗?哥,你不要我了吗?”
苏黎动作有点僵硬地把杯子放回桌面上,“没……”
苏晨继续装小可怜,泫然欲泣却又装着懂事,“哥,你是不是没钱养我了?嗯,没关系,我都明白的,哥你帮我找个病殃殃的老头子富翁让我嫁了好了,等他去了,留下一大笔遗产给我,我就接济你。”
“苏晨,你去加拿大双修戏剧学位的那个毕业证书似乎没用,演技太浮夸了。”
“是吗?我觉得挺好的,很有林妹妹的楚楚可怜啊。”苏晨从包包里摸出小镜子,照着自己精致的五官,侧了侧脸,一手抚了抚脑后的头发。
苏黎斜眸盯着装模作样的妹妹,神情高深莫测,她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
他们两兄妹自小就打闹惯了,斗嘴嘲讽都是家常便饭,以前他的妹妹就像是个乖宝宝一样,天真活泼可爱,面对他的调侃揶揄,他的妹妹只会红着脸,睁大黑溜溜的大眼睛,水汪汪地望着他,鼓着双腮奶声奶气地说:“哥哥是坏人。”
跟现在这个会在他面前装模作样,眼里尽是顽皮笑意,会毫不犹豫回应自己歪言歪语的人,一点都不像。
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他的妹妹大概会天真活泼可爱一辈子吧,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戴着重重武装,让人看不透她的心思。
“回国也有一星期了,你有什么打算?是想先玩一阵子呢,还是进公司?”
苏晨“啪”地盖上了小镜子,“我在加拿大读MBA还加修戏剧,好累的……”声音拖长,灿烂的大笑容挂在脸上,说话时还冲着苏黎点一点头。
苏黎不回答,算是应了她,让她继续玩一段时间。
“后天开个party,在欢场。”
苏晨有点惊讶,“欢场?就是城中名流里很有名的那个会员制俱乐部吗?”她不断眨着大眼睛,眼底带着顽皮,话里尽是暧昧的笑意,“是哪位佳人有那么精湛的驭术呀,让我哥这么理性的人,这么夸张地奢侈了一把?”
“除了我亲爱的妹妹以外还能有谁?”苏黎也配合着她一起胡闹。
苏晨笑嘻嘻地冲着她哥傻笑。
他言归正传,“我请了部分宾客,名单回家给你看,你要是有想要邀请的朋友就补充一下。”
苏晨微微眨了眨眼睛,下意识地收了一点笑意,低了低头,很快又抬起,“我不在国内十年了,哪还能有什么朋友,我都听哥的。”带着笑意的声音从将开未开的门缝中透了出去。
刚到包厢门外的顾瑾言抬了抬手,“算了。”他转身就要离开。
正握着门把的服务生小姐有点错愕,动作还未完成,刚开始就被告知要停住,她开门也不是,关门也不是,“顾先生不是要进去打个招呼?”
“不用了,我跟她不熟。”
服务生小姐看着走远了的身影,才确定他不是说笑,她不露痕迹地把开了一点点的门关好,心里不禁有点纳闷,明明刚刚还说是很久的好朋友,明明还说有一段时间不见,很想念的啊,怎么突然就说不熟了……
第二天天气不错,或者说温暖得有点夸张,一点都不像初春的感觉。
苏晨穿了件斜肩薄长衫,露出了半个美肩,腰间系了条腰带,下身是一条齐臀小短裤,这一身简直就是盛夏的装扮。
坐在客厅里的苏黎,看见衣衫单薄的苏晨在屋子里晃了整个上午,终于忍不住说话了,“现在还是初春,把你的肩膀膝盖都盖好。”
苏晨缩着手,甩着故意空出来的袖子,走到苏黎身边,然后整个人蜷缩窝在沙发上,“国内的初春都这么热吗?突然好想念加拿大总是零度以下的气温。”
“热也要保暖。”苏黎对于自己已经升级为老妈子的事实感到十分无奈。
苏晨满不在乎地摆摆手,一手手肘支在沙发椅背上,手握成拳状撑着头,“我在加拿大零下十几二十度的气温里,过了十年还好好的,安啦!”
苏黎说不过她,转移了话题,“明天要穿的礼服都准备妥当了?都回来一星期了,找找以前的朋友叙叙旧,然后去做个发型,别整天窝在家里,无聊不无聊?”
“哥,你才刚到而立之年,怎么就罗嗦得跟老头子一样?”苏晨撇了撇嘴。
苏黎快要被她气死了,也不想想他一个镶钻级别的成功人士,在正常人都异常忙碌的星期一不去公司,反而留在家里到底是为了什么,结果还要被说罗嗦。
“好啦好啦,去就去啦,别用那么凶狠的眼神瞪着我。”她原本一脸不耐烦的小脸像是会变脸一样,瞬间转换成讨好的笑容,笑脸太过灿烂,让人感觉是故意在装模作样,“我都听哥的。”苏晨穿上毛茸茸的拖鞋往楼梯走去。
“我还没说完,你走什么走,苏晨,我说你到底知不知道而立之年的意思啊?我现在才二十九岁半,而什么立啊?”
“你说那个是实岁,过了新年就算大一岁了好不好,哎呀,大男人一个,这么计较这半年干嘛,反正都是大叔的年纪了。”
“苏晨,你的中文必须要重新学一下,还有礼仪……我还没说完,你要去哪里?”
“换衣服。”她关上了门。
大街上的行人拥挤如潮,马路上的汽车川流不息,这大概是这十年里唯一没变的景象了。
苏晨双手插在外套口袋里,没有带包包,一身轻松地走在人行道上,好奇地打量街上商铺的眼神,几乎让行人以为她是来旅游的,而非本地人。
其实她早在三十分钟以前就不知道自己是在哪里了,这些街道她觉得熟悉又陌生,她感慨,在她不在时,这个城市真的产生了很大的变化。
回国的这些天里,她都宅在家里没有出门,难怪她哥看不下去。
信用卡和手机她都是随身携带的,迷路了也不会惊慌,这大概是她独自在外求学多年,长进了许多的地方吧。
走了一段时间,苏晨逛得有些累了,看见不远处有间咖啡厅,看门面感觉气氛挺不错,她怀着好奇心推开了门。
服务生亲切,音乐柔和,甜品美味,咖啡香浓,这是个好地方,而且跟她有缘,这里是她乱逛找到的。
以前她不相信缘分这样飘渺的东西,她相信事在人为,她相信她能够创造奇迹,她觉得只要她想,没有什么是不能的,即使真的不能也只是短期内不能,最后的最后,她一定都能如愿以偿,只是人越大,经历的变故越多,话就不敢说太满了,看的东西多了,也就慢慢相信缘分了。
有缘千里能相会。
结了帐,在她将要走出门时,手肘突然被旁边一个戴着大大墨镜的长腿美女拉住了。
苏晨停住脚步,有点疑惑地看了一眼对方,“小姐,你有什么事吗?”
对方则是一脸惊喜,语气里也压不住喜悦,“苏晨、苏晨,你回来了!”看着苏晨还是一脸疑惑的样子,她干脆把墨镜往下一拉,露出了眼睛,“你不认得我了吗?是我啊,知南!”
回忆在苏晨脑海里如走马灯地绕了一圈,她想起了当年她有一个好朋友,因为前一天吃坏了肚子,不能去送机的女孩,名字好像就是叫做知南。
“知南,好久不见了。”
司马知南见苏晨叫出了她的名字,一时感慨万分,眼睛有点发红,“是啊,好久不见了,都十年了,你总算舍得回来了,你干嘛不打电话给人家?连信都不写!我多害怕你是因为我没去送机,所以生我的气,要跟我绝交了。”
苏晨没想到自己离开十年了,她以前的好朋友还记挂着她,让她心里涌起一阵温暖,“没有,我只是……你最近怎么样?”
司马知南见苏晨不想说,也没再追问下去,她交朋友不容易,所以一交就是一辈子,不会因为这些小事跟朋友生分了。
“也好,也不好……哎,一言难尽。”
第1章(2)
苏晨还想再说什么,可留意到周围的人似乎都望着她们,然后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其中有几个女生说话声音大了点,让苏晨听到了说话内容。
“是Sima吗?”
“应该是啦,你看她手腕内侧的那个纹身,是啦,肯定是Sima!”
“Sima怎么在这里?不是说要去香港作宣传吗?还有她旁边站着的那个女的是谁?”
“不管了,我要跟Sima合照拿签名,我好喜欢Sima。”
苏晨抬眼看了看司马知南,她早已把墨镜戴好,面有难色地咬着嘴唇,苏晨立刻拉着司马知南快步离开,而原本已经蠢蠢欲动的人群见她们一动作,就立刻涌上来追赶在她们身后。
苏晨在加拿大最大的乐趣就是跑步,回国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购置跑步机,所以虽然她这一星期一直宅在家里,但还是坚持每天慢跑一小时。
被人追着跑是她从来没有过的经验,她觉得刺激极了。
司马知南虽然是被人追着跑惯了,但是今天她穿着高跟鞋,基本上都是苏晨拽着她跑的,刚跑过街角,她赶忙跟苏晨说:“我的车,转弯。”
后面跟着的人在拐了个弯以后,就看不见司马知南她们的背影了,脸上都是失望的表情。
苏晨透过茶色车窗看向车外,她笑了笑,回头调侃司马知南,“都有那么多fans了,怎么会不好?给我照几张相、签几个名,让我赚点零用钱吧,我才刚回来,还是无业游民一个呢。”
司马知南恨恨地戳了她笑着的脸颊一下,“十年不跟我联系,回来了也没给我带伴手礼,还想占我便宜,我戳死你。”
苏晨跟她笑着打闹了一阵子,两人总算累了,瘫在车椅上。
“明天在欢场开party,你来吗?”
司马知南恶狠狠地说:“你敢不请我试试看!”
苏晨嘻嘻傻笑,司马知南看着她的傻样,忍不住又戳了她的脸颊一下,小声地抱怨,“也不早点通知我,没有做发型,也没有挑礼服。”
正在开车的男人在照后镜里看了看司马知南,“Sima,你明天有一整天的通告。”
司马知南不耐烦地“啧”了一声,车厢里的气氛一下子沉了下来,一时场面尴尬。
苏晨看了看脸色不善的司马知南,岔开了话题,“知南,你还没告诉我怎么会进了娱乐圈呢,你是香港人,肯定是在香港出道的吧?你在台湾都有那么多fans了,那在香港肯定是红透半边天了,恭喜啊。”
可司马知南脸上没有一点喜色,她只是摇摇头,“我是在台湾出道的,哎,别光说我了,说一说你吧,国外的求学之路如何,有趣吗?”
苏晨也没有强求,顺着她的话题而下,“哪有什么有趣不有趣的,说穿了不就是换一种语言说话而已,不过我那时候悲惨了一点,用了好长的一段时间才适应。
我有一次特别糟糕的经历,那边的公车都是按时刻表入站,精确得不得了,过了那个时间点,公车就会开走了,假如说你不好运,迟到了一分钟,那就意味着你要等上一段时间,下一班车才会进站,而那里冬天又特别冷,周围全都结冰了,风就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痛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