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的前言后记,都是璇自己写的,这次突发奇想,想把这个任务交给朋友试试,好奇在他们眼中的我和故事,会是怎么样的面貌。于是,我想起了好友小白和杰克。
我骨子里大概有天生的流浪魂(?),所以从小到大总是不停地搬家,小小的台北,却已经住过十几个不同的地方。这次,我从靠海的淡水搬迁到接近市中心的大直,而好友小白便是我的房东。和小白的缘分其实很奇妙,我们是大学同学,但就学期间相处的机会却很少,甚至可以说是没有。原因出在我身上,因为当时的我就是个沉默寡言又不喜欢交朋友的怪人,虽然算是准时上下课、成续也还不错的好学生,但社交这块几乎是零蛋。现在想想,当时的自己实在有点好笑啊,到底在耍什么孤僻啊!
所以,和小白熟起来是我考上研究所以后的事了,由于我们每学期末都要举办读剧会,把自己创作的剧本交由演员的声音呈现,于是,当时我在脑中搜寻合适的人选时,便想起了小白,于是主动询问她是否愿意帮忙,没想到她竟爽快地答应了(我想当时她一定吓一跳吧,心想那个沉默的怪人怎么会找上她XD)。
因为这次机会,我们慢慢在FB上有了互动交流,也开始分享各自的生活近况,才真正变成好朋友。
搬到大直和小白同住,是今年暑假前的事。因为住淡水对不会开车、也不会骑车的我来说,实在太不方便了,虽然有捷运,但不管去哪里都还是很费时。于是,听闻小白家还有空房,我便决定搬家了。对我来说,小白大概是全世界最好的房东了,屋子里有吃不完的垃圾食物(喂!),也能热烈和我讨论创作,并给予具建设性的意见。同住以后,无论是肚子或是脑子,都能得到全然的满足。
至于杰克,他是小白的男朋友,是个热爱电动的大男生,虽然他每天在家里几乎都是对着电视、手里拿着榣杆,不停攻击屏幕里的敌人,感觉好像很宅,但是当有人对人生有任何疑难杂症时,他的理智分析总会让人眼睛一亮。
这两个朋友都看过《爱,一念之间》,对于故事和作者本人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于是在接到出版社的过稿通知后,我突发奇想,想让他们为我写一段序言,而两人也爽快答应了,实在让我感动万分。
收到他们写来的文字后,我其实有一点害羞啊,除了他们对我的创作都深具信心之外,唉呀,小白她……居然把我部分的隐私讲出来了啦!
不知不觉间就说了好多话,接下来我就把麦克风交给他们两人了。啊,对了,最后一件事,有空记得来璇的粉丝页和部落格坐坐喔!
璇的FB:https://www.facebook.com/hsuan.ns
璇的部落格:http://nsnsnsrain.pixnet.net/blog
戏子璇2015炎夏于大直
所谓的推荐序之一
初识戏子璇,果真人如其名,不仅其人生真如戏,在她的作品里,隐约都有她自己的影子。她就像女主角黎诗雨一样是个爱拍照爱写作、陶瓷娃娃貌,也会随身携带蓝色薄荷糖的酷女孩。她的内在充满感受力,却又带着些许的愤世嫉俗,可说是集诸多矛盾个性于一身,因而造就她在创作上具有许多突破性的衡击点。
有别于坊间作品,大多以happyending作结尾,戏子璇故事的结局却总是留给读者无限想象的空间,任读者去自由发挥,延续余韵。她的作品在不同心境下阅读,会让人有不一样的想法及各种结局构思,这无疑更突显戏子璇作品一直以来的独树一格。
勤展精测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部协理JackTseng
所谓的推荐序之二
身为戏子璇的大学同窗、房东兼室友,在看过《爱,一念之间》后,彷若天天都能见到半个黎诗雨的身影。个性特异的女主角,套用在作者本人身上,完全是不谋而合。时而像个充满少女心的女孩,看到可爱女仆及美少女战士就会兴奋不已;时而化身为喜爱复古黑胶唱片的老歌魂,沉浸在悠悠的老歌声中无法自拔。
虽说戏子璇的一切不像宇施黎这般戏剧化,但我相信有朝一日戏子璇必定能够成为文坛上的闪耀之星!从她的出道作开始,就一直拜读她所写的每个故事的我,会与大家共同注目戏子璇笔下深具浓烈情感的人生情节。
戏子璇的房东兼室友Linda Pai
楔子
人从来不是先懂得如何去爱,才爱上别人。
每一次的恋情,无论圆满或是破碎,总会让我们从那个人身上带走些什么。
那么,你知道如何爱我,就代表我们之中存在别人的影子,因为先前与你温存过的每一个人,教会你如何亲吻、触抚、关心、温柔……
及至种种爱的语汇和动作。
爱始终不是两个人的事。
如果,你爱过别人。
01、爱是太有深度的字眼。
天快亮了。
窗外色阶缓缓转灰,和窗内黑暗形成对比。
眼前烟雾缭绕,海市蜃楼般模糊了现实,他伸出手,反复拨弄着;但它就如同所有美丽诱人的幻象,昙花一现,不留一点痕迹。
他结束了,事后烟。
视线随着他烦闷的思绪滑上她腰间——季咏如躺卧在他身边,半闭双眼,似乎将要投向睡眠深渊。迷惘中,她姣好的身段无法遮掩,即使背对着他,纤细的腰肢仍不客气地弯成一道令人垂涎的曲线。
她的身体在不久前确实与他结合在一起。
那种感觉,不需要任何情绪作批注,是一条没有岔口的道路,只管走到尽头。
「风。」她问:「你睡了吗?」
「还没。」
「下礼拜五,是二十四号。」
「我记得。」
「要帮你准备什么吗?」她下意识以手拂了拂长发,一张成熟精致的脸庞从深褐色的丝线中透出光亮来。
「我会处理。」他的话像烟丝飘散,抓不着分毫情绪痕迹。「我亲自准备,她会比较高兴。」
「喔。」季咏如露出短暂的笑容,淡去时,浮现一抹无奈与复杂,接着,又回到无波的平静。
沉默。
空气里漫着香烟、香水,以及男女奋力过后的气味。
多年来从没停止过,样貌不一但同样美丽的女性脸孔、玲珑有致的躯体和圆润胸口,那些诱人的费洛蒙,一直能够唤醒他的欲望,他从不孤单,但是……
但是?
他深吸一口气,以指尖敲着胸口,犹如敲打在空心木材的空洞响音,从深处回荡开来。
他将视线转回季咏如身上。
她不好吗?
容貌万中选一,个性独立,有高超的交际手腕和工作能力,在外精锐如鹰;在床上,肢体柔软、技巧纯熟,从不来「欲拒还迎」那套,如饥渴的狼。况且,她的温柔总是在合适的时机出现,从不和他有多余的拉扯。
但,这样的女人好吗?
他理所当然接受她的好,然后呢?「接受」不一定和「获得」有必然关联。
空洞的声响持续着,甚至越发激烈,几乎就要使他耳鸣。
他呼出一口气,说出结论般的一句话:「你,离开吧。」
「对,我忘了。」她睁开眼,望向窗外的天色,同时和自己打赌,打赌他的话就只是字面上的意思。「你早上有工作,等天一亮我就走。」
「不,我是说,」他一阵不耐,「我们分开吧。」
她没答腔,坐起身,慢条斯理地往他靠过去。她的上半身越过他,拿起他放在床头柜上的烟盒。
她饱满的乳房密密贴上他胸口。
噢……
一股暖流又聚集在他全身最缺乏理智的角落,在这要命的时刻。
他对她就只剩下这样的反应,是不是很可悲?
她坐回原本的位置,动作熟练却依旧缓慢地点燃烟,以食指和中指夹着,那弯曲的角度使她的手指更显修长。
如此成熟妖艳的诱人气质,有多少男人抗拒得了,而她却毫不保留地任他宰割,他为什么不要?
深吸了一口,红大卫的浓度使她晕眩,接近窒息的无奈。
「你的意思是,要我从此消失?」
「停止这样的关系吧。」
「什么关系?」她对着他呼出一口呛浓的烟。
是啊,什么关系?
感情关系?太虚伪。
肉体?太肤浅。
「你爱过我吗?」她问。
他顿了顿。爱?
他从来不缺成对成双的机会,但是,爱?起初他认定的本质意义如何诠释?
算了,不重要了。
在乱七八糟的生活里,就该秉持任意而为的态度,讲「爱」此类太有深度的字眼,就像工作时和女客谈论相机构造一般,仅能以一声尴尬的干笑作结。
「这段时间,我一直待你如同女友般,我拥抱你、让你睡在家里,或是——」
「或是同情。」她打断他。
他语塞,脑里浮现另一个与她极为神似的女人,许久之前也曾对他说过同样的话,然后笑着从他面前坠落三十公尺下的地面。
当时,他望着地面上逐渐扩大的暗红,内心掠过强烈愧疚,却从来没有想过,为什么他从不正视她心里所想的?如果能,一切悲剧就不会发生。
但是,事实上,短暂在他身边出现过的每一个她,她们所要的,他都给不起。
季咏如很了解他,猜透了他的心事,也顺着他的思绪,咬着牙问:「你就不怕我跟她一样往下跳吗?」
「不要把我最后的耐性消耗殆尽。」他闭上眼,「否则,后果自负。」
他锐刺般的话语,她早就见识过,但当它真正刺上心头时,还是让她痛得喘不过气。
「林靖风!」她俯身,将手穿过他后颈,一把勾起,「你有没有良心?」
「你一开始就知道了,不是吗?」他摔开她,不费吹灰之力。「我只承诺你三个月。」
三个月。
烧烫的烟掉落她腹部,烙下泛红的痕,她倒抽了一口气。伤人,只要多么短暂的一瞬间?
时间提醒了她,即使已超过三个月,她仍是个乞讨爱情的乞丐。当一个人连基本尊严都没有的时候,相知相惜终究成为不切实际的笑话。
「我对你不好吗?」
「你对我很好。」他叹了一口气,冷笑,「好到我不知道该怎么对你。」
「所以,你就把我……」她狠狠拍向床垫,用尽全身力气,像在对付仇人,「把我,或是曾睡在这的每一个女人,都当作试纸,测试你对那个女人是否还忠贞,还是测试我们身上有没有和她相同的质地?」
听到「那个女人」,林靖风倒抽了一口气,面色瞬间暗沉,如夜行出击的吸血鬼,没有一点血色,森冷的目光,直逼她的瞳仁,「够了。」
既然一贯的温柔留不住他,向来识相的季咏如再无法控制理智。不顾他的阻止,她的委屈在瞬间爆发:「从头到尾,你心里就只有萧忆真这个女人!」
萧忆真。
那三个字冷不防刺进他心头。
已经许多年,没有人敢在他面前提起这个名字。
无法克制地,他伸手扫倒床头的酒杯。
刺耳的响音如绚烂的烟花,一瞬即逝。
一阵热辣,顺着她的听觉,延烧至内心。如果此刻她眼里流下的不是泪而是火焰,她多希望能被灼伤至瞎,至少,她不会看见自己的不堪。
「滚!」他的怒喝在她耳边响起。
她眼中绕着一层薄雾,瞳仁却清楚倒映:他毫不容情地将洋装扔向她,冷血般下了逐客令,眼里没有一丝不舍。
「你会有报应的。」她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眼泪不可遏止地流。
穿上洋装后,她发现,除了手提包之外,居然没有其它东西需要带走。
她在这屋里并无一丝一毫的生活痕迹,对他来说,她不过是他不再需要认真的感情里,一个可有可无的配角。
她太了解他了。
但,人就是贱。
明明知道转眼成空是这故事唯一的结局,男人始终有别于女人,他们可以爱你的身,却未必能爱你这个人,她却还是以身试爱。说穿了,她并不是受害者,而是自愿者。
掩上门,她按下电梯键。他没有挽留她。
理所当然的。
等待的时间里,她走向一旁的窗口,望向高楼下的人间烟火。
长长一声叹息。她始终无法像另外一个女人,从这里一跃而下。虽然,要是这么做了,所有的痛苦、挫折、绝望,都再与她无关,也无需承受了。
她没有那种勇气。
叮。
不一会,电梯到达她所在的楼层,她调适呼吸,走入小小的空间,眼睁睁看着只有在梦里才会成为天堂的地方,转成一片黑暗。
他作了恶梦。
那个女人从远方一路奔向他,越过风暴,涉过险滩,眼看朝阳灿烂,而她也即将投入他张开的臂弯,此时却有一双看不见主人的手,冷不防从她身后袭来,将她往后拉去,且毫不客气地掐住她胸部,另一只手更肆无忌惮地往她幽暗花丛游移。
他失控大喊,越想将她抓回身边,哪双手就益发紧缠着她,直到无边的黑暗吞噬了她们。
一声巨响。
他睁开了眼,却分不清究竟是闹铃声,还是自己的嘶吼声。
02、薄荷糖诱惑。
林靖风比排定的时间更早到达摄影公司「PR」。
吩咐摄影助理准备器材后,他端了一杯咖啡到休息区坐下,随意翻动桌上的杂志。
「靠,有没有搞错,你今天这么准时?」另一名与他年龄相仿的男人推门进来,打破了这份宁静。
「死杜维伦,不准时你不爽,准时了你又要嫌,有病。」他抬头白了杜维伦一眼,目光回到杂志上。
「昨天没在『FISH』看到你。」杜维伦在他身旁坐下,「一定是带女人回家了?」
「吹了。」他淡淡地说。
「吹了?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杜维伦不以为意,「有哪个女人能待在你身边超过两个月?这次能这么久,已经很不错了。」
「你少在那讲风凉话。」他冷哼一声,「好像我他妈的是个用情不专的混蛋。」
杜维伦双手交叉胸前,不客气地回呛:「你这样还不算混蛋的话,那专情的男人就都是孙子!」
以世俗标准来说,林靖风的外型是颇吸引人的,如同他身上的淡烟草味,漫着放浪不羁的气息;但当他展露笑颜,又纯真得像涉世未深的大男孩一般。这种男人,却总是能一举攻破女人的防心。
女人的感情往往以永恒为时间轴,但林靖风要的,却是昙花一现的火光。如若不是天生风流成性,就是曾经受过很大的伤害。
杜维伦没问过林靖风的过去,但这几年观察下来,他发现在林靖风身边出现过的女人,就像他拍过的照片一样,风格多变,难以计数,唯一的相似点,就是那些女人都很正,与他十分登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