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雪霺在花店里选了一枝玫瑰花。
不是一束,是一枝。
毕竟,这样适合孤芳自赏的花,实在不适合包装成束。
或是,成对成双。
艳红花瓣层层包裹,像烧得炽盛的火球;夺人目光的美丽张狂着,是绝对而专一的存在。
玫瑰是很自私的。
既然她的气质足以傲视群芳,那么,只要拥有她一个,就够了。
从此以后,身里、心里、梦里、眼里……甚至,连灵魂里,都只能有她存在,再不需要其他野花杂草。
因为,那对她来说,是冒犯,也是轻视。
玫瑰的花语,应当是:独一无二。
她伸手自花篮中将相中的一枝玫瑰取出。
花茎上的刺并未除去,她一握,根根尖锐随即刺入细致的皮肤里。她没有收手,依旧优雅地将花递到花店老板面前。
「老板,我要这一枝。」她的声音沉静而略带疏离。
「你的手……」惊见她手指渗血,老板连忙接过玫瑰花,递了一张纸巾给她。「真是不好意思,我居然忘记处理这一批玫瑰的刺……你还好吗?」
「没关系。」她轻轻擦去指上的血迹,「既然我选择了玫瑰,就不能害怕被刺伤。」
说完,她笑了。
笑里有些无奈,但,更多的是,自嘲。
这句话在多久之前,也有人对她这么说过。
但最终,在他抚慰过玫瑰的娇艳,也领受过美丽背后带着伤的尖锐后……仍是选择放手。
他要不起。
他们太过于相似,如果她是带刺的玫瑰,他就是只充满防备的刺蝟……当他们亲密拥抱,下场只会是遍体鳞伤……
太过相似的人,注定无法成为恋人。
伤口癒合以后,他们看似和平地告别,他也做了他觉得对的选择,然而,在午夜梦回时,他能保证从没有想起过她?
以她对他的了解,在鲜血淋漓的伤口里狂放地痛过,他还能找到另一个比她更贴近他的灵魂?
她骄傲地扬起了唇。
伤口不再流血,两人不再见面,但指尖上的玫瑰余香、自玫瑰茎刺而来的痕,并不是那么容易淡去的。
她在他的心里,永远都是独一无二的。
第1章(1)
欧凯恩 赵晓爱
佳偶天成 结婚喜宴
醒目的标示摆放在会场入口,在任雪霺眼中却显得特别刺眼,且她并不是受邀的宾客之一。
捧着精心挑选的单枝玫瑰,她身着正式礼服,一身华贵之气,默默地看着热闹的眼前。
与她无关的,这一切。
婚礼总是极尽所能地铺张、奢华,高调宣示当下的幸福与璀璨,完全不会被多说些什么。
毕竟,如果幸运的话,这种喜宴一辈子只一次就够了。
一次,就能到永远。
让她选的话,她甚至会要得更多,场面更盛大,因为她的幸福人生,必须举世无双,独一无二。
可惜,没有人说过,每一对佳偶,都是彼此生命里的最爱。
况且,组成一个家,其实不需要太多爱。
因为,爱的反面,就是恨;恨能砥砺人心,却也能毁灭一切。于是,越平淡的,就越能走得长久。
他很爱她,但不要她。
站在新人的大幅合照前,她闭上了眼,幻想耳边流过的喧闹声是为了她而狂欢。
不切实际的画面中,她手里捧着粉色玫瑰,拖曳着耀眼如星的白纱,缓缓走过红毯。
在宣示台前等着她的,是从十七岁那年就认定的幸福;没有人能够取代在彼此生命中的地位,甚至,也没有人能够比美她,能够拥有这样灵魂相契彷若量身订做一般的,另一半。
男人对她伸出了手,她在同时间睁开眼。
眼前的新人合照,成为一幅荒谬讽刺的画面。
画面中,穿着白纱的女孩,可爱脱俗,却完全比不过任雪霺的高雅气质,但她才是真正的新娘。
在感情的世界里,到底什么样的人才算是第三者?
是得不到名分的那个?还是夺走他人幸福的那个?或是什么都不在乎、任人夺走幸福的那个?
她冷冷一笑。
想了这么多,纯粹是为了确认,她真的不是宴会的女主角。
她下意识抬起手,手指上淡粉色的细小伤口传来阵阵刺痛,她能清楚感受到每一寸毛孔所发出的呼救。
很痛,却不会致命,所以她只能忍受。
失去所爱的人,也是这样的感觉吧?
但是,以她的自尊和高傲,实在不应该出现在这里,更不该有想再看他一眼的念头……她该收起赤裸的脆弱,回到孤独的生活中。
爱情,无论结局如何,她已成功在他心中留下刻痕,这是那个即将成为他妻子的女人,永远做不到的。
到底,她还是赢家。
正打算唤来会场的服务生,希望能够替她将玫瑰送至新郎休息室,岂料,才伸出手,竟被另一只突然闯入的手牢牢握住。她力道不及对方,迅速被拖离现场。
也许只是过了短短一、两分钟,但是,够了,这短暂的瞬间,已足够让她回味──被他带着走,无论终点是何处都无所谓的感觉。
他拉着她走向安全梯,来到地下停车场。他将她推上座车,两人在后座对峙许久。
「任雪霺,你来这里做什么?」是他先开口,语气与其说是气愤,不如说是不安。
「这车是载新娘的,你确定要让一个毫不相关的女人坐在这里吗?」她幽幽地开口,没有正面回应他的话。
「为什么?」他瞪着她,「你为什么要出现在这里?」
「在这样的场合,我不过是个路人,你该对我视而不见,并立刻回到会场,与那个你许诺会陪她一生的女人一起,接受众人的祝福。你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在我身上,也不必问我目的,如果我根本不重要。」她笑得讽刺,「但是,欧凯恩,你却没有那么做。」
是,他没有那样做。
在一片祝贺的人海中,他唯一看见的是她的身影,狂卷而起的情绪啃噬了理智,以致让他忘记自己应该身在会场等待婚礼开始,并且笑脸迎接他所选择的未来。
心事如此轻易就被揭穿,而且是被她揭穿。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眉头紧皱,「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没有想怎么样。」她穿透他的目光,「反倒是你,在结婚这天拉着前女友上车,到底想怎么样?」
「你够了!」
他瞥见仍被她握在手里的玫瑰,一把抢了过来。
几经拉扯,玫瑰花苞依然完好无缺。
包装纸内,一张黏合的便利贴置放其中,他一扯,一片鲜红花瓣因而飞坠落地。
没有刺的爱,还是爱吗?
藏在便利贴里的一句话,没有署名,也没有任何注解,但那飘逸的字迹,他一看就知道出自谁手。
然而,转眼之间,便利贴在她眼前被撕成碎片,他用了非常沉重的语气,好遮掩心里荡开的涟漪,「算了吧,爱不能养活我们。」
「你的妻子也同意这个说法吗?」她一声冷哼,「你们可以在一起,从现在到永远,但是并没有爱,她可以吗?」
「你就这么肯定,我这辈子没本事忘得了你?」
「我太了解你了。」她嘲讽的笑里多了一丝怜悯,「你可以用一场奢华的婚礼欺骗全世界,但你骗不了我。」
「任雪霺,你未免把自己想得太完美了!」他狠狠捏住手里的玫瑰,花刺因为挤压的关系,戳破包装纸而穿出,她刻意交代不去除的尖刺刺入他的皮肉中。「我们之间的爱是会把彼此毁掉的毒药,包括你现在口口声声说的,都可能把我推向险境。但是晓爱不像你,她善体人意,她的爱不是自焚的野火……和她在一起,我才能好好度过我往后的人生。」
「是吗?」她自傲的眼眸蓦地多了一层雾。「你就那么肯定她给你的,都是你要的?」
他顿了顿。
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要的到底是什么。
他想要任雪霺,因为只有她能带给他烈爱的疯狂,无论是精神上或肉体上的;他想要赵晓爱,因为她的平静温柔能让他清醒,回到冷静的生活中,不再玩火自焚。
顺心,他应该选择任雪霺;顺理,他应该选择赵晓爱……但此时此刻,他却不知道怎样选择才是对的。
要命!都已在婚礼会场,他居然仍在迟疑!
于是,他只能用更沉重的语气,以及更严苛的叙述来反驳,好压下仍在摆荡的心。「任雪霺,你能给的,都是我已经拥有的。记得吗?我们太像了,爱情里需要的不是两个同类……」
是啊,他们太像了,刺蝟和玫瑰是无法相爱的。
这些话,即便他们在挣扎与煎熬的过去已提过无数次,眼前听在她耳里仍觉格外刺耳。
「你不后悔?」她看着他,抑住自尊发出最后一声呼救。
「既然做了选择,就绝对不会后悔。」他咬着牙。
「很好。」她好不容易显露的脆弱从随之而来的笑中淡去,「欧凯恩,你够狠。你最好记住你今天说过的话,从今以后,最好不要让我出现在你梦中;当你抱着那个可以带给你平静温柔的女人时,你最好不要想起我的脸。」
「任雪霺,你要是一直这么偏激……」他不甘示弱地回击:「你再看看有哪个男人敢爱你。」
她与他四目相对,非常深刻地将他的形影刻印入眼眸,以她向来的高傲姿态从容地推开车门,离开他的世界。
他面对着倏然死寂的空气,觉得连心都在嘲笑着自己。
任雪霺,你再看看有哪个男人敢爱你。
如果这是剧本里的台词,那么潜台词就是:没有任何男人敢爱你,只有我最懂得爱你……
但是,他已经不能回头,也无法回头了。
他颓丧地走下车,戴上个幸福洋溢的面具,回到婚宴现场。
第1章(2)
顶着盛装,任雪霺登上电梯,来到更高楼层的酒吧,点了一杯酒。
独处是很可怕的。
因为这时候,人们什么也没有,除了藏在心里的回忆,以及对自己的种种观感,会像喷泉一般涌现。
她确定没有用错字眼,它们,的确是用「喷」的。
回忆,向来是人逢脆弱时最大的敌人,越怕,就越代表拥有许多不堪回首的往事。
于是,她只能用酒精来稀释记忆的杀伤力。
一片天旋地转之中,许多画面在脑海里重叠,她甚至分不清楚,什么是确实存在过的,哪些又是她内心的幻想……但是,飞速的模糊之中,唯一清楚的,是一个年轻女孩的脸孔。
乌黑的秀发直顺而飘长,随风飘散薄荷洗发精的淡淡气味;五官细致精雕,洋溢年轻女孩当有的纯真与灵秀,身着熨烫得笔挺的白色高中衬衫……
十七岁的,任雪霺。
他们相识在无所顾忌的十七岁,分别于必须成长的二十七岁。
从一开始,他们就有着太过相似的灵魂。
凭人类高超的科技智慧,世界上大多数的物品,都能制造出几可乱真的复制品,但是,人,很难。
明明是人人都有的一副五官,总难找到一模一样的;个性就更是了,每一种情绪、喜好、处世态度,都是不同的色块,即使经过调和,也无法找到完全相同的色调。
然而,有一种数学概念称之为机率,万中选一的机缘在理论上出现的机会微乎其微,但并不代表没有。
所以,茫茫人海中,她和欧凯恩突破难以计算的或然率,在灵魂的那一面,几乎可说是用同一模具印压出来的。
在个性上,他们总是率性而为、随心所欲,为了喜欢的人、事,可以投入所有狂热,只求当下的疯狂。
记得高中的时候,他们每学期末收到的成绩单上,总会有这么一句评语:心欠沉静。
心欠沉静吗?
某次被班导师训话时,他们竟异口同声地解释:「沉静,不是老人才会有的状态吗?」
实在不知道还能在哪里找到和自己这么相像的人。
当他们讶异地看着对方,不解这默契是从何而来时,心里是这样想着的。
也因为如此,他们对彼此产生了兴趣,从而发现两人相像的地方竟然越来越多:对Avril Lavigne的摇滚乐有着高度狂热、喜欢九○年代的香港喜剧电影、嗜吃道地日式风味章鱼烧……
除此之外,他们在班上拥有各自的朋友圈,平常交集的机会并不多,但每次班级集会,他们根本不需要事先沟通和商量,就会提出相同的意见;甚至,下课时间她戴着耳机经过他的座位时,也会惊讶地发现,同样戴着耳机的他,和她哼唱的居然是同一首曲子……
惊喜的小插曲越来越多,对彼此的好感也益发加深。
然而,他们之间唯一不一样的地方,在那时候,或许只有一个:她像所有女孩一样非常不擅长数学,而他却非常有天分,不需认真上课,就能拿到相当好的成绩。
这一点点的不同,却是两人感情燃发的火种。
那一天的情形是这样的——
对数学实在没兴趣的她,忍不住在课堂上睡着,被数学老师念了一顿,心情大受影响。
他看在眼里,没多说什么,却在接下来的小考结束、准备收卷时,偷偷把考卷和她的调包。
结果成绩一出来,她考了九十一分,他却只有十九分。
两人的表现都不同于以往,老师看到分数后,马上发现不对劲,将他们叫到办公室问话。
他坦承考卷是他调包的,与她无关;但她却说,因为不想考不及格,所以偷了他的考卷。双方僵持不下,数学老师也失去耐心,最后以一人记一支警告收场。
从办公室回教室的路上,她一记眼神,他看懂了。
他们跷掉了下一堂的体育课,翻墙到校外的便利商店买了好几罐啤酒,躲到冬日里根本不会有人的游泳池大喝特喝。
她不胜酒力,一罐啤酒才喝不到几口,脸颊已染上一片霞红,醉眼迷离地笑着。
他心一动,迷恋地说了一句:「你的脸怎么比嘴唇还红?」
没给她机会反应,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吻上了她的唇。
那滋味,像他早上放在她口袋里的薄荷糖,甜甜的;又像轻拂面颊的微风那般舒适。
在波光闪烁、透着漂白水气味的游泳池水面上,他们看不到世界的倒影,在那个可以大肆挥霍青春的年纪,只有她,和他。
他们因相似的灵魂而展开交往,也为那得来不易的默契而感动。
但是,如他所说,相爱不是只需要相似就够了,毕竟,两个人在一起,并不都是平顺而没有磨擦的,有所争执的时候,那相似的灵魂还能成为彼此的润滑剂吗?
慢慢的,他们发现了困难点。
太过于直来直往、不懂得退让,是让争执越演越烈的关键。强烈的自尊让两人谁也不愿意退一步,伤痕也因此越拉越大;加上,两人都太过于随心,行事缺乏理智,面对冲动,皆无法约束住对方;因此,交往的一路上,总是危机重重,成长空间也十分狭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