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政抬起脸,以破碎的声音问道:“仲父!回答我,我到底是谁的儿子?”
他凝视著自己的独子,宁死不改其志。
“你是先皇的儿子,是赢氏子孙!这一点,你毋庸置疑!”他斩钉截铁地说。
赢政不相信。
“但是……我听见……”
他不理会他,迳自以食指沾著舞姬的鲜血,用绝望的深情以吻立誓:“舞姬,今生,我负了你。来世,我必偿还!”
他拿起那把染了血的绝世名剑,毫不犹豫地横过自己的颈项——
殷蔷尖叫地抱住了头,耳边充满赢政凄厉的吼叫——
“不要!仲父!”
殷蔷埋在膝上痛哭著,说不出来为了什么而哭,也许是为舞姬,也许是为吕不韦,也或者……是为那不幸的命运而哭。
不知道过了多久,吼叫声听不见了,她颤抖地抬起头来……
舞姬不见了。
吕不韦与赢政不见了。
朝阳宫也不知所踪。
就连北斗都消失了。
眼前,是她原先所在的库房。
布满铜锈的天地剑,冰冷地躺在她跟前。
然后,她看见了她前世与今生唯一所爱的男人——
严灏。
第十章
“……殷蔷。”严灏轻唤。
她没有回答,只是直直地瞪视著他,那眼神好似将他当成一个陌生人。
当严灏看见她的眼神之后,他就知道什么都完了。
他拾起地上的天地剑,收回石英玻璃柜里,然后弯下身想要扶起她。但是,当他的手要碰到她的时候,她受惊般的跳了起来,远远的躲到另一个角落去,黑白分明的眼眸中充满了惧意。
她怕他!
天哪!她怕他!
当他发现这一点的时候,严灏觉得自己的心快要碎了。
他强自咽下喉中的苦涩,低哑地道:“我不会过去,不会再碰你,但是,我希望你听我说几句话。”
殷蔷别过身去,几不可见地轻轻点了下头。
“我想,天地剑已触动了你最后的记忆,引你看完了所有的梦境,同时,也知道了舞姬的死因——杀害她的人,是我。”
听见他亲口承认,她颤栗了一下。
“诚如你所见,我背弃了舞姬的爱情,在我以死相殉之后,我到了人类所谓的……阴间。”
他缥缈的眼眸穿过了空气中的某一点,幽幽的倾诉千年前的往事。
“你先我而去,但我却找不到你,北斗告诉我,你早已投入轮回转生,藉此永远的离开我,不再与我相见。我不死心,我不肯离开阴间,非要等到你,亲口向你说声抱歉……”
这些话,放在心里整整两千年,直至今日,他才能够亲口对她说。
“有好几次,我见到了你,可是你早巳不记得我。不管我对你说什么,你都没有反应,只有我还牢牢的记得那一世的种种。
我不肯投胎,就是为了记得那早已无人记得的过去……秦朝覆灭了,汉朝取而代之:汉朝亡了,唐代替之……我就这么过了两千多年。”
殷蔷捣著唇,哭了。
严灏想走过去拥抱她,但是他不敢。他害怕再度看见她恐惧的目光,那会使他崩溃。
“然后,北斗特地来找我。他问我,要继续等下去,还是要搏它一回?我很犹豫,不知道该如何选择;我害怕一旦转生,会将所有的一切都忘记,但更害怕遇不到你。
北斗告诉我,他可以赋予你与我相同的梦境,同时他会留给我们两样东西,一是白玉簪,一是是天地剑。这两件物品会辗转经由别人,到我们的手中,再加上我后来所写的著作‘战国导论’,即是三块前世记忆的拼图,它们会帮助你想起过去的一切……这就是你为什么会不断梦见前世种种的原因。”
“既然你希望我记起一切,又为什么要施法封印白玉簪?”殷蔷迎向他震惊的眼,知道自己猜中了,“是你吧?封印白玉簪的人就是你吧?”
他痛苦地道:“是的,是我做的。但那是因为——我不想让你知道残酷的真相!我害怕当你看见我杀害你的那一幕之后,你不会原谅我。
我宁可你的梦境只到中间为止,我只希望你知道我是你命中注定的男人,这样就够了!所以,我封印了白玉簪,直到……北斗施法破解。”
到此为止,所有的疑团都解开了,剩下的,是她的判决。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能祈求你的原谅……不!我甚至不敢奢望你的原谅,我想做的只是向你道歉,尽管这句抱歉……迟来了两千年。”
殷蔷没有说话,只是不停的流泪。
北斗带她穿越时空所见的一切,仍然震撼著她,她仿佛还能感受到舞姬被利刃穿心的时候,无法与恋人厮守的不甘,与被恋人背叛的怨慰,那些都不是一句抱歉所能够了结的。
经过了许久,她突然颤抖地问:“你怎么下得了手?舞姬是你最爱的女人,你怎么忍心……”
“我爱你,但我也爱我们的儿子。他是一个那么骄傲的孩子,自认为天子,我们怎么能告诉他,他真正的父亲只不过是一名卑贱的商人?你要他怎么面对赢氏祖先?怎么面对天下人?
当时我们都老了,死不足惜,但政才二十三岁而已,你要他背负著这个秘密,于心不安的度过他的余生吗?殷蔷……”他朝她走过去,她却惊叫一声,如同惊弓之鸟般,将自己缩到一只收藏瓷具的木柜子旁。
当严灏看见她的反应,他便知道一切了。
终究……他仍是无法得到她的一句原谅,但是至少他的宿愿已偿。
他极力克制著碰触她的渴望,瘩哑地道:“我想……知道这一切后,你一定没有办法忍受跟我住在一起,所以,等会儿我会收拾一些行李搬到旅馆住,搭明天上午九点的班机到北京去。”
顿了顿,他艰涩的继续往下说:“北京大学希望我能在九月开学时过去任教,我也打算那么做,也许我会在那里住下来……不过这都还是未定之数,我会再跟你联络,好让你知道……如果你想离婚,离婚协议书该寄到什么地方。
另外,我不会跟你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我该偿付的赡养费绝不会少给,我也会请律师将这幢房子与我三分之二的财产,都登记到你的名下,如果……你愿意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每年见你们两次……或是一次,我会很感激你。”
“我不需要你的赡养费!我根本就不——”
他僵了一下,但仍迅速接口:“但我坚持,养育孩子处处需要钱,我不要你辛苦的工作,我是他的爸爸,我坚持要执行每一分养育他的权利。”
听见他这么说,她只能木然地呆立著。
“殷蔷,我会在机场等待著你的判决,不管你的判决是什么,我都会全盘接受。我只要你知道……我将爱你直到我死去的那一刻,这一次,我不会再背叛我的誓言。”
说完,他转身走出库房。
在他离去的那一刻,殷蔷清楚的看见他的眼底漾满了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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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JFK机场
已经九点了。
严灏听见广播重复著他所将搭乘的那班飞机将要起飞。
他该走了。
可是他走不开。
他想要再等等,也许她正在赶来的路上。
可是他知道这只是自己的妄想。
如今他已过了海关,坐在登机门的前方,即使她想见他,也进不来,再者,经过了昨天,他认为殷蔷这辈子大概都不会想要见到他了。
“凡诺先生?你是葛罗斯·凡诺先生吗?”一名棕发空姐弯身询问著坐在长椅上的严灏。
他抬起头来。“我是。”
“飞机就要起飞了,麻烦您尽快登机。”她亲切地提醒他。
没有借口再拖延,严灏只能带著遗憾与心碎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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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除了历经明、清两朝在此定都之外,亦是现今中国的首都。在过去,它不仅承袭了五百年的文化薰陶与历史变迁:在未来,它更扮演著领导中国走向时代尖端的角色。
身为中国通史系教授,北京曾是严灏一心向往的城市。
在这里,处处是历史,看得见、听得到、摸得著。他不只千百次的想过,当他来到这里,他一定要亲自造访故宫紫禁城,他要登上长城了望群山,他要亲自走下地宫去看明代帝后十三陵……
但是,他到这儿一个月了,哪里都没去。
他唯一所做的,就是待在北京大学的宿舍里虚度晨昏。
严灏知道在开学前,他必须要写出本学期的教学计画,但是……天哪!他半点动力也没有,也根本不在乎什么该死的教学计画。
他想回美国、想回家,想念他的妻子、想念他那尚未取名字的儿子,还有那只叫雀斑的小狗……不管怎么说,它总是家里的一分子。
严灏烦躁地站了起来,从书柜下层的抽屉里拿出一封信。
那封信已贴好了邮票,收件人地址也写好了,信件的内容他更是早已背得滚瓜烂熟,他只要将封口上胶,投入邮筒,就一切OK。
然而,这么简单的动作,他却办不到。
他怕殷蔷一旦得知他的地址,她就会毫不迟疑地将离婚协议书寄到他手里,而他现在还承受不了那样的打击。
他颓唐的抱住头,不知道自己到底该怎么办。
突然,门板上传来两声礼貌的轻敲。
“严灏?”
严灏望向来者,勉为其难的露出微笑。
“什么事?唐教授?”
唐华,一个年约五十岁的老教授。从严灏来到北京大学的第一天,他就特别照顾这个远道而来的后生晚辈。
“我就猜你一定还在宿舍里。”唐华露出慈祥的笑容,“一起去吃晚饭吧!我今天在‘全聚德’订了位子。”
“噢,不了,我……”他正想婉拒,但老教授已经不由分说的拉了他就走。
北京人大剌刺的率性,严灏告诉自己必须学著习惯。
全聚德的烤鸭,名动天下,到北京来的人,没上过全聚德就等于白来了。
要吃烤鸭,世界各地都有得吃,但是创立于清同治三年的全聚德烤鸭,就是特别不一样,皮脆、肉嫩、汁多,夹著手工面饼一起吃,堪称是人生一大享受。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全聚德餐厅内的梁柱与天花板,全是镀金的景泰蓝,其镶工精细已极,金碧辉煌,令人叹为观止。
全聚德的烤鸭风味自然是没话说的,唐华一面吃一面赞不绝口,而严灏则是完全的食不知味,只是机械式的重复著咀嚼的动作而已。
“怎么样?还合你的胃口吧?”唐华问。
他扯出一抹礼貌的笑容,“嗯。”
“吃过烤鸭,接下来得尝尝大口喝酒的滋味!”唐华将燕京啤酒注满两人的杯子,道:“咱们的燕京啤酒又便宜又顺口,来,干了!”
失意的人总离不开酒,严灏自然藉酒浇愁,一仰而尽。
“好样儿的!爽快!”唐华拊掌大笑,“严灏,你有‘傍家儿’没有?”
“傍家儿?”
“就是女朋友、情妇、二太太、如夫人……嗳,随你怎么讲,反正现在年轻人流行这一套。嘿,严灏,连这都听不懂,显然你的北京话学得还不够好。”
被唐华这么一消遗,他苦笑了下,“我已经结婚了,而且有个一个月大的儿子。”
“哦?”他很意外,“怎么把她留在美国不带过来?”
严灏苦涩地道:“我们之间有些……问题。”
听见严灏这么说,唐华立刻识相的不再追问:“来,再喝点酒吧!女人啊!你是永远也搞不懂她们的。”
严灏露出今晚第一抹笑容,“唐教授,连你也不懂吗?”
“不懂,当然不懂,从来没懂过!我宁可去写十篇电力学论文,也不要去懂。”他朝他举杯,“干!”
酒酣耳热之际,两人的话匣子也开了。
“严灏,你的老婆是做什么的?”
“她是普林斯敦大学葛斯得东方图书馆管理员。”
“哦!挺好!挺好!她一定非常有气质,长长的头发,偏爱穿白色丝衬衫或套装的那种女人,对吧?”
“是长头发没错,但是其他你没一个说对的。”严灏笑道:“我的妻子乖乖坐著的时候,是很惹人怜的,不过她经常是调皮捣蛋,一刻也静不下来,而且特别喜欢跟我斗嘴。
还有,她也不穿什么丝衬衫,套装更是半件也没有。我第一次到她家吃饭时,她穿著一件浅驼色羊毛连身裙,你要不要猜她脚上穿什么?”
唐华兴味浓厚地问:“穿什么?”
“中统靴!而且磨损得乱七八糟。”
“哈哈哈……有意思!”
“她最喜欢的活动就是跳舞,尤其是佛朗明哥舞……裙子掀得半天高,两条腿在我面前踢呀晃的,每次都挑逗得我情不自禁。”
“哈哈!你那洋妞儿老婆有本事。”唐华笑著一拍桌子,“我真该叫我家那黄脸婆去学学,增加点夫妻情趣。”
“她才不是洋妞儿!”他反驳,“她可是百分之百的中国人。”
“真的?她会说中文吧?有机会介绍给我老婆认识。”
他的笑容一凝,低语:“当然……如果我还能再见到她的话。”
唐华挑眉,“你在说什么傻话?只是个小争执,何必看得那么严重?再怎么说,她总是你老婆,不管分隔多远,总会再聚首的。”
严灏淡淡一笑,没有向他解释他与殷蔷之间的情况。
唐华看了看表,道:“不早了,我得比我老婆早一点回家才行,不然等她打牌回来,又得被她唠叨一番,耳根子不得清静。”
严灏随著唐华起身,有感而发地道:“有老婆唠叨总比没有得好。”
“这是你的感触?”
“是啊!”他笑笑,“以前她跟我斗嘴时,总把我气得牙痒痒的,现在就算是要我不回嘴,静静听她骂,我都愿意。”
唐华同情地拍拍他的肩,“你真的很爱她,是吧?”
严灏慨然长叹,“是啊!除了爱,我真不知道还能怎么形容?”
“还有一种说法——”唐华老顽童似的眨眨眼,“一物克一物,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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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的月色朦胧,而他的视线也是蒙胧的。
严灏觉得自己这辈子的酒量没有上辈子好。他上辈子虽称不上千杯不醉,可也是海量,不像这辈子,才一瓶啤酒就让他醺醺然。
他独自走在寂静的校园里,四下无人,只有影子作陪。
也许这条路,他永远都得一个人走下去。
宿舍就近在眼前,他却不想进去。
进去坐什么?瞪著天花板想她到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