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紧,你尽管骂。」梓言微笑地应承:「我以前很骄傲,不懂得珍惜,但现在我总算懂了。」能这样被骂,原来也是一种幸福。
闻言,官老爷差点没真的中风。「好个狠毒的小伙子。」居然说出这么感人的话,是想让人感动死吗!他讪讪地说:「如果你以为这样做就能让我放过你,那你就要失望啦。告诉你,我可不吃这一套。要想得到我的谅解,除非你去把那丫头带过来这里看我。开玩笑!我已经好几天没看到她了,我不相信你真的一点都不想念她的伶牙俐齿。」
「谁说我不想念。」梓言拍拍老人的肩。「快点好起来,外公,等你完全康复,我就去找她。」
老人的嘴一张一合,好半晌才挤出话来:「要是她被人先一步追走,可别怪我这老头子拖累你。」
梓言保持平静的语调说:「不会的。如果她决定不要我,她会自己来告诉我。」
不用等太阳报出刊,也不用等别人来告诉他最新的马路消息,内心深处,他就是知道,她会是那个在确定自己的感情后,就不会隐藏的人。当中绝对不会有半点暧昧不清的灰色地带,不是爱,就是不爱。真奇怪以前他为什么看不清这一点。还是说陷入感情漩涡时,人总会有一点盲目?
七岁时的他不懂得爱情,因此从没仔细思考过,手牵着手,迫切地需要一个人的背后有着什么样的含意。当时他只自私的知道,他需要她,也仰赖着她提供的温暖驱赶他内心的黑夜。
十七岁时的他不相信爱情,以为像她说得那样轻易的爱,不可能是真正永恒的感情。为此他不满足,内心的骄傲使他拒绝接受自以为不完整的感情,甚至因为怕受伤害而选择离开。
如今他已经过了二十七岁的年纪,回到曾经两次逃离的地方,却反讽地在这块土地上找到重新面对爱情的勇气。
慢慢地,他开始了解,如果有一天当她决定不再爱他,那么他将会是第一个知道的人。而那个时候他将心碎至死。
刚回到夏日镇时,他还不知道她到底还爱不爱他。
现在他知道了。或者在更早以前他就知道了,只是他一直都很盲目,也很笨。
她总是要他问自己的心;因为他的心中一直都有着答案,只是等待他亲自挖掘,找寻真相。
他不知道他是怎么看清楚的,只知道,在某天早晨醒来,当他回想着
过往所发生的一切,生命中的许多细节被片段地打散后又重组起来。
也许是因为外公突然病倒的关系,也或许是历经了一段逐渐领悟的过程,而豁然开朗的时候终于到了。
当他再度睁开双眼时,只看见一个再明显不过的答案。
那就是,他深深地爱着当年那个曾经多次说过爱他的女孩。
从以前到现在,都是如此。
原来他一直都不曾改变,一直都只爱她。那份爱,他曾经不完全地接受过,更抗拒过,但都没有改变他爱她的初衷。
事隔多年,他离开了,又回来了,结果证明官梓言仍然爱着方心语。
而娃娃曾说,她永远不会改变。
她是那种说话算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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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现在,依然摆脱不了当红绯闻人物排行榜第一名身分的方警官在做些什么事呢?嗯,她正带着新报到的男警官在逛大街、压马路。
她在向她传说中的「第一任男友」介绍自己的夏日小镇。
每个看见她的人,都说她看起来眉飞色舞,一副很开心的样子,似乎很高兴过去的男友千里迢迢来到自己所在的故乡。
「看来梓言现在很危险。」晚餐过后,一票正在酒馆里喝啤酒的男人颇有共识地评论道。
戴西冷冷地说出自己的观察:「我看我们镇上的全体男人都很危险。那外地来的家伙简直就是东方基努李维的翻版,连我家那个很少注意男人外貌的珍珍都破天荒地大力夸奖他『英俊挺拔』。我想不出这世上还有哪个男人比他更有资格成为我们的『全民公敌』。」
众人齐声附和,纷纷说自己的老婆也跟珍珍一样,认为新来的外地警官很英俊。在一连串唏嘘声中,老巴忍不住天外插了句话进来。「费兹威廉·达西?」
「什么?」众人有听没有懂。
自以为幽默的老巴咧嘴道:「没看过2006年版的『傲慢与偏见』哦?」
戴西很不给面子的翻了翻白眼。「啧,如果你是说那个只靠装酷与沉默寡言就能让全世界女人都为他疯狂的十八世纪英国人,那我真的得说一句,老巴,盲目地崇拜一个不真正存在的人物,是女人才会做的事。」
「喔,可是现在最大的问题就出在女人身上,不是吗?」老巴眨眨眼。
「啧。」戴西一口干掉杯中的啤酒,觉得心情真的是糟透了。
如果珍珍能偶尔称赞一下她「英俊」的老公,他可能就不会那样嫉妒了吧?难道女人都是如此善变的生物吗?还是已经夹在碗里的菜就没了味道呢?
想他戴西身为堂堂镇长之子,却对自己强悍好胜的妻子完全没有办法,真是令人呕到了极点。
当年珍珍就告诉过他,她是那种与其娶回家里供养,不如一辈子捧在手心里好好呵护的女人。
可是他不仅想把她捧在手心里,更想将她娶回家里,以宣示自己的所有权。
百般努力下,他终于做到了,靠着奉子成婚。
在小镇上,未婚生子可是件不得了的大事,即使是像夏维珍这样强悍的女人也不得不屈服在广大的舆论压力之下。
他如愿娶她为妻,但他们的婚姻却从一开始就前景黯淡,十分凄凉。
他真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让珍珍原谅他……
后悔?不,他不会说娶夏维珍为妻令人后悔。
就是时光倒流,让他们重来一次,他也还是会那么做。
男人会做他认为该做的事。
第五章
不能轻易原谅以为怀孕就能使女人屈服的男人。
——妇女权利运动联盟协会会长之就任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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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镇上唯一的一家酒馆,老板很海派,我都叫他巴大叔,不过他习惯人家喊他老巴。」
晚餐时间过后,领着这几天来沸腾了小镇的外地男子,娃娃有说有笑地充当起导游小姐,帮助这位与她有过一段不薄交情的警官快速地打入小镇封闭的社交环境。
一边说着,她一边推开酒馆颇有历史的大门。「嘿,各位,瞧我带谁来了。」
酒馆里的男人缓缓地抬起头来,对新来客热切的程度跟下午他们去拜访妇运联盟时,有十万八千里的落差。
男士们意兴阑珊地坐在原来的座位上,似乎没有半个人想挪动尊臀站起来,或至少假装感兴趣地伸出手与这位新任警官打个礼貌的招呼。
一如白天在外头街道打转时所碰到的那些较为年轻的男人,镇上的男性居民似乎都对新警官的到来产生了内部的排斥。
依珍珍的说法是,这些男人正陷入某种自以为是的空前危机当中,原因与他们对自己的魅力自信度不足有很大的关联。
果真如此的话,那么镇上男人的心眼还真不是普通的小呵。
只有酒馆老板老巴的表现还算正常。他一边用干布擦着酒杯,一边招呼娃娃和她的同伴道:「想必这位就是传说中的新警官了。」有点明知故问地说。
传说中的新警官自我介缙道:「是的,我叫杜维刚,以后请多指教。」他声音低沉浑厚,几乎跟他的外型一样完美指数百分百。
「指教应该是不用啦,倒是我这家酒馆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每个第一次来这里的客人都能免费喝一杯啤酒。杜警官应该不在值勤中吧?想趁现在来杯清凉解渴的啤酒吗?」老巴爽快地问。
「那我就先谢谢啦,请客的是老大,所以叫我阿刚就好。」杜维刚眨了眨眼,十分入境随俗地在吧台边坐了下来,还拉了把椅子,让娃娃坐在他身边。
老巴眼睛一亮,笑开。「十分欢迎。」看来这姓杜的小伙子还挺平易近人的嘛。说到这,他忍不住转头对娃娃说道:「嘿,小姑娘,你这位朋友挺上道的喔。」
「那还用说,物以类聚啊。」毫不谦虚地连自己也捧上一捧。
想到镇上某件正谣传得风风雨雨的事,老巴忍不住又问:「就不知道旧爱新欢……」
「冰啤酒一杯。」娃娃眨眨眼,很故意地想岔开话题,心里已经猜到老巴想打听什么了。
顾客至上,老巴赶紧送上两大杯还冒着泡泡的麦芽啤酒。「夏天里还是喝啤酒最好了,今天小店请客。」送上啤酒后,他又继续向娃娃打听:「小姑娘,有这么个英俊的新欢在身边,你最近还有时间理会官家那个小伙子吗?」
老巴问了个令镇上所有人都关注的问题,霎时间,原本假装各自在忙、自寻娱乐的酒客们,纷纷悄悄地放下手边的动作,竖起耳朵想听清楚女方当事人的回答。
只见娃娃扯了扯嘴角,眼神明亮,似笑非笑地道:「真那么好奇啊?」
「当然。」老巴挤眉弄眼道:「我想镇上没有人会对这件事不好奇的吧。」
瞥了一眼酒馆中假装一点都不好奇、却个个竖起耳朵在偷听他们谈话的其他人,娃娃在心中长长叹了一声。
「那想必我不能继续吊各位的胃口了。答案是——没有。」开玩笑,她最近这么忙,哪有时间谈情说爱啊。
「真的没有?」老巴瞪大眼睛追问:「晚上也没有偷偷密会?」不寻常到有些不可思议了。官家小兄弟不会这么轻易就出局了吧?
娃娃哈哈大笑。「拜托,又不是在演罗蜜欧与茱丽叶,还密会哩。我如果想见官梓言,我自然会大大方方去找他——」
此时挂在门上的铃铛很刚好的当当响起,每个人都下意识地往门口方向看去。
只见一个穿着蓝色有领棉衫、眉头结成忧郁线条的年轻男子推开酒馆木门,缓缓地走了进来。
他的表情严肃得像是刚刚失去了最珍贵的宝藏,他的神情沉重得使得每个人心上都仿佛被压了一块大石久久无法喘气,酒客们的眼神忍不住在杜维刚警官和他之间来回徘徊。
「啊,眼前不就来了个达西了吗!」老巴笑着,转过身将一只擦好的酒杯收进架子里,随后赶紧再回头招呼客人。「嘿,官家小兄弟,最近好吗?」
听见了老巴的戏谑称呼,娃娃挑起眉。「巴大叔,你刚说什么?」
老巴可不乐意再答第二次,他开始吹起口哨来,一副很自得其乐的样子。
戴西这伙人倒是都清楚地理解了。
说真的,官梓言不笑的时候,就跟电影版里那个达西一样,全身上下都笼上了一层忧郁的气质。直到他来到吧台边,看到娃娃与站在她身边的陌生男人,身上那份凝重才开始动摇崩裂。
梓言先是向众人打了声招呼,并朝娃娃点了个头,而后目光停留在娃娃身边的陌生男人身上。大约两秒后,他便向小镇的新客人伸出手。
「想必你就是最近在小镇掀起一阵风暴的杜警官吧?」刚刚走来酒馆的路上,听到最新马路消息的报导,让他得知新警官的大名。「你好,我是官梓言。」
杜维刚一听见他的名字,全身几不可察地晃了一下,但是梓言察觉了。
「原来,你就是官梓言啊。」杜维刚伸出右手。「真的是久仰了。」握住梓言的手。
两个男人的手都很大,紧紧握了一下,又迅速放开。
在那短暂的瞬间,两个男人眼中不约而同地流露出些许的了解与兴味来。
「听起来,杜警官像是很早以前就听过我的名字?」梓言问。
「是啊。」杜警官说:「早在十年前,我就听说过你。」
「啊,十年前。」梓言偏过头,看了娃娃一眼,而后朝杜维刚略略点了个头。
酒馆里突然沉静了下来。除了还在自动播放的唱盘以外,唯一还在动的就只有一只不小心闯进来的小虫子。
偌大酒馆里,没有人费心假装他没有在听这两个男人的谈话。
那只小虫子被老巴用电蚊拍网住,短暂的生命消失在电光石火间,一命呜呼。
空气中闪过一瞬即逝的电流。
娃娃眨也不眨眼地瞪着眼前这两个男人,还难得局促得像是有些坐立不安,连老巴在她面前将空啤酒杯收走,改放下一杯果汁都没发现。
「可以告诉我,你是怎么听说过我的吗?」梓言十分具有求知精神地询问。
杜警官似乎也不觉得有必要隐藏,仿佛丝毫没有察觉到周遭气氛的古怪,他爽朗地摸摸剪得短短的头发,笑说:「就十年前啊,我刚认识娃娃的时候。」他偏过头,看着足足矮他一个头的娇小女子,继续笑说:「那时我正想追她,却被她一口回绝了。什么原因呢?她只给我三个字,那是一个人名——」
一直坐在一旁保持沉默的娃娃终于开口打岔道:「够了,学长,提起这种陈年往事不觉得满没意思的吗?」
杜维刚搔搔下巴道:「不会啊,反正我又不是唯一一个被你拒绝的男人。一个男人一辈子当中如果没有被狠狠拒绝过几次,怎能体会得到女性的温柔与美好呢。」
他的大而化之为他赢来满堂喝采,原本还视他为「公敌」的小镇众男性纷纷离开座位朝他举杯道:「说得好,杜警官。」
第一个发难的不是别人,正是戴西。他赞同地说:「男人要经历过情伤,才会有深度。」就像他的自尊常常被珍珍刺伤一样。想当然尔,他也是个很有深度的男人。
梓言愣了一愣,转头看向坐在一旁正极力维持笑容的心上人,突然间他松开眉头笑道:「我没有想到会是这样。」尽管怀疑过传言的真实性,但他仍然对杜维刚与娃娃的关系有点担忧。
「是啊。」阿邦满嘴啤酒泡地说:「镇上每个人都说杜警官你……」
「叫我阿刚就好啦。」杜警官咧嘴笑着打岔说。
众人立即从善如流,阿刚兄、阿刚弟、阿刚兄弟地喊来喊去。
就这样,一杯酒、共同的话题与立场,很快地使男人们打成一片。而前一刻他们还是很不熟悉的陌生人呢。
不知不觉被劝下几杯酒,杜维刚酒兴方酣地说:「……那时,我就在想,总有一天我一定要会会那个名字有三个字的男人——」突然转过头来,对着娃娃叫道:「丫头,你没告诉我,你心上人就是达西先生。」
「他不是。」娃娃很无奈地说。先前应该制止学长喝酒的,这人一喝酒就乱说话。瞧,把她陈年的往事都当众说出来了,这叫她怎么继续保持神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