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老天爷要这么折磨她?
她只不过希望自己能平静的和父亲说句话,为什么连这小小的愿望都不能实现?
陆诗文越想越伤心,哭的声音也越来越大,很快地就弄湿了林雅风胸口的衣服。
漂亮到没天理的美少年柔声细语的安慰如同洋娃娃般可爱的美少女,唯美的画面如同漫画场景,只差周围没有彩色气泡烘托气氛。
旁边看到这幅唯美画面的两个人,非但没有感受到这浪漫的气氛,反而惊讶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林怡然看到自己外表美丽,本质却粗鲁得根本不知道温柔体贴为何物的外甥,竟然柔声细语的安慰女孩,不禁连打了几个冷颤。
要知道就算林雅风在自己的威逼利诱下,偶尔在俱乐部里当活招牌吸引顾客,也总是冷着一张脸,不管那些女人是对他尖叫,还是做别的什么事,他都不为所动,连眼皮都不曾抬一下。
欧阳春突然觉得这样好像也不错,陆诗文怕男人的毛病就算一辈子都治不好,至少她也找到一个不害怕的男人可以依靠。
「这个人可靠吗?」欧阳春还是有点不放心。
「这还用问吗,他是我外甥欸!」林怡然回答得理直气壮。
「就是妳姊的小孩?」
「对呀。」
「妳不是说过他在混黑社会?!」
「那是过去的事情,青春期的小男生整天想着怎么气死老爸老妈,这两年长大了,也懂事了,跑到美国去读书,又和自己的同学创业,搞了个网路公司,最近回来探亲,不知道怎么的又和他老爸老妈吵翻了,躲到我这里来避难。」
「他不会欺负陆诗文吧?」
「妳指哪方面,如果是那个方面,我可不敢肯定,妳是心理学方面的专家,人的心理妳应该比我了解。」
「男人,我从来就没有了解过男人。」她若有所思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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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诗文哭得实在太认真、太专心、太投入,不一会儿就喘不过气来,人也因此严重缺氧,变得头昏脑胀的。
第一次靠在男人怀里,温暖结实的怀抱让她舍不得离开。
她趴在那里哭得一场胡涂,只听见欧阳医生对自己说,抱着自己的男人叫林雅风,之后的话就听不清楚了。
四周嘈杂的声音,她都自动省略,她现在只想哭,把这些年积在心里的眼泪一次哭干。
陆诗文不停的哭,哭到四肢无力,哭到身体发软,哭到睡倒在林雅风安全可靠的怀抱里……
直到林怡然担心自己的俱乐部会被水淹,才赶紧把两个人扔出俱乐部。
车子在公路上平稳行进,林雅风好像突然想起什么,片段画面从他眼前闪过--陆诗文坐在一辆超炫的BMW里,呆呆的望着自己。
回想那眼神交会的一瞬间,林雅风还能感受到心头那股奇妙的感觉。
这种被电流击中的感觉,他从未在其他人的眼神中感觉到。
「下车啦!不要再睡了,会感冒的。」陆诗文还没有清醒过来,就被他拖下车。
冷风徐徐吹来,她连着打了几个冷颤,人也稍微清醒了些,四处看看,却发现自己正站在居所的楼下。
「谢谢你送我回来。」她礼貌周到地把身体弯成九十度,眼睛望着地面。
脚边的行李袋是谁的?附近没有其他人啊!
「妳不要这么拘谨好不好?以后大家住在一起,鞠躬太多会腰肌损伤的。」
「住在一起?!」陆诗文既疑惑又震惊,她实在记不起什么时候答应和林雅风一起住。
「妳不知道?!我就知道欧阳春那个女人又耍我!」林雅风显得相当生气。
「你不要生气,可能是我没弄懂欧阳医生的意思,你可以住我家,我非常欢迎你。」至于为什么会这么说,连陆诗文自己也感到莫名其妙。
「你不介意我是一个陌生男人?!」
「我知道啊!你不需要特别提醒我!虽然你长得很漂亮,可我第一眼就看出你是男人。」
「第一眼就看出来……我是男人?」
「对呀!」她用力的点头,表示自己真的从第一眼就看出他是真正的男人。
林雅风闭上眼睛,掩饰自己眼中的激动。
因为自己这张比女人还要漂亮三分的脸,从小到大,不管他是长发还是短发,甚至剃成了光头,只要自己穿上衣服就注定被当成女人,次数多到他都已经麻木了。
常常有男人对自己毛手毛脚,更甚的是,在知道他是男人后,还是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表示如果对象是他,不介意来场同性爱。
他们不介意,但他可非常介意!
通常遇到这种不长眼的色狼过来搭讪,他向来是见一个打一个,见两个扁一双。
没想到,这胆子小得像老鼠的女人竟然一眼就看出自己是男人。睁开眼睛看看眼前这个单纯的小女人,林雅风的心感到莫名悸动。
这女人真是……他所见过最可爱的女人了。
「先进去吧。」
「好啊、好啊。」她热情地招呼,林雅风可是自她三岁后,第一个造访家里的陌生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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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时尚、好前卫的大楼啊!
不过--这是按三十年前的标准,若和周围新建的大楼比起来,这座「古董」级的大楼,实在是又破又旧,看起来还摇摇欲坠。
走进大厅,林雅风简直要昏倒了,这里的电梯竟然也是三十年前的款式,坐上去真的能安全到达吗?
万一掉下来可不是在开玩笑,会出人命的!
「妳家住几楼?」为了生命安全着想,他已经不定决心要爬楼了。
「十六楼。」陆诗文报出一个惊人的高度。
林雅风无奈的走向电梯,他晚饭还没吃,肚子里空荡荡的,实在爬不上那种高度。
「你先上去,稍等一下,我马上就到。」
「妳要去哪?」他伸手抓住她,有点不耐烦地问。
「我爬楼梯上去。」陆诗文指指一旁的安全梯。
「爬楼梯?!妳要爬上十六楼?」他不可思议的说。眼前这瘦小的女人,爬上十六楼她还有气吗?
「时间不会太久,要不然钥匙先给你,你先进去不用等我。」陆诗文笑咪咪的回答。
看到她笑容可掬,毫无戒心的样子,林雅风还真感谢她有男性恐惧症,生活封闭,要不然她怎么可能在到处都是阴谋陷阱的都市里独自生活。
「去坐电梯!」他不容反抗的决定,直接拖着她走向电梯。
「不要,会遇到……」
「走楼梯就不会遇到男人了吗?」
「邻居们知道我的毛病,见到我都会走快几步,擦肩而过我时还能忍耐,如果和男人待在同一个空间,我怕我会……」
她的话还没说完,林雅风便猛地把她搂在怀里,「别害怕,有我在。」
他语气中的肯定,让陆诗文安了心,乖乖的跟着他走进电梯。
上下班的高峰时间已过,老旧的电梯里除了他们之外,只有一位老婆婆。
陆诗文站在林雅风身边,好奇的望着电梯里的一切,在这栋大楼住了二十几年,她只有在很小的时候坐过电梯,其他时间,她都努力的爬楼梯。
毕竟如果在楼梯上遇到男人,大家最多是擦肩而过,可在电梯里就不一样了,光是想象和陌生男人共处在一个密闭的小空间里,她就紧张得不得了,要是真的和陌生男人共处密室,她一定会昏倒。
当电梯门缓缓阖上的一剎那,一只手伸进电梯门的中间……
陆诗文还来不及明白是怎么回事,林雅风已经把她的头紧紧搂在怀里,她看不见来人,只闻到他身上的柠檬香味。
刚才哭得太投入,她都没有注意到林雅风身上的味道,淡淡的柠檬香,好像是柠檬香皂的味道,还有一点很熟悉的香味,什么香味呢?这么熟悉。
她埋头在他的怀里,努力想,到底是什么香味这么熟悉,完全忘记关心刚才走进电梯的是男人还是女人。
电梯吱吱嘎嘎艰难的惨叫着爬到十六楼时,老婆婆和冲进电梯的男人,早就已经离开了。
电梯门缓缓的打开,林雅风才松开紧搂着的柔弱肩膀。
她抬起头,终于找到熟悉的香味来源,是口红的香味。
刚才她趴在林雅风怀里哭得太投入了,眼泪、鼻涕、唇膏,融成一片模糊的红色,他纯白的T恤被弄得像一幅抽象派油画。
刚刚外面天色昏暗,她没注意到,还以为这是新款的时尚T恤。
她不好意思的低下头,这么大的人还把鼻涕弄在别人身上,真是太丢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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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进。」她打开家门,只要回到家里她就是安全的。
林雅风也不客气地抬脚走进去,但只踏进一步,立刻感到令人窒息的气氛扑面而来。
三房一厅的设计,面积并不小,看起来却很狭窄,房间的布置也很奇怪,沙发突兀的放在客厅中间,正对着卧室的门。
房间里的家具大概二、三十年没有换过,窗帘虽不像家具那么老旧,但至少有十年以上的历史,而且房间里的一切布置都以黑色为基调。
昏暗的光线,阴沉的色调清楚表明,房间主人执拗的活在过去阴暗的时光里,拒绝任何光明和希望靠近。
阴暗的环境逼得人透不过气,在这种环境下长时间生活,真的会让人发疯。
林雅风转过头,迎向他的是陆诗文。纯真、无邪、不设防的模样,拥有如此干净眼神的人,怎么会是这个令人发疯的房间的主人。
「你先脱掉衣服吧!」
他后退一步,吃惊的望着她,刚才她不是还怕男人怕得要死吗?怎么这么快就变身为豪放女,他进门还不到两分钟,她就要他脱衣服!
难道又是小姨妈设计自己?
「你快脱衣服啊!不要慢吞吞的。」她瞪大眼睛说道:「这种唇膏染在衣服上很难洗掉的,我有一件衣服就是因为沾了这种唇膏没有及时洗,后来不管用什么方法也洗不掉……」
他闻言立刻爽快地脱掉上衣,把衣服递给拚命解释唇膏危害性的陆诗文。
他真的很想知道,这个不按正常人思维行事的小女人,这次会有什么奇怪的反应。
她接过衣服,淡淡的瞄了一眼,林雅风虽然精瘦,但肌肉线条依旧清晰。
没有反应?!
林雅风倚靠在洗手间门口,饶有兴致的打量正努力和衣服上唇膏奋战的陆诗文。
过了半天,林雅风缓缓开口,「妳是真的怕男人,还是假的?男人在妳面前脱掉上衣,妳竟然一点反应也没有,普通女人不惊声尖叫,更少也会表示害羞,妳好歹也应该脸红一下吧?」
「看到不穿衣服的男人有什么希奇,我天天都看。」
「天天看?!」他很难想象,像她这么清纯的女孩变身为色女的样子。
「对呀,我在学校里天天看得到,我们每天祈祷三次呢!」
裸男和祈祷有什么关系,林雅风茫然了。
看到他无法理解自己的意思,陆诗文耐心的解释,「十字架上的耶稣就没有穿衣服啊!」
自己真是败给她了!
陆诗文的想法不是一般的与众不同,简直和外星人有得拚。
不过,他还是想知道她的反应和自己家的女人会有什么不同。
「我饿了。」他摸摸肚子,等着她的反应。
根据林雅风的生活经验,在佣人休息,又没有准备好现成饭菜的时候,家里的女人只会让他吃泡面,而且要自己煮。
甚至还会叨叨絮絮的念着,男人也要学会做饭,不能大男人主义。家里那两个女人明明就是厨房白痴,还硬要装出维护女权主义的样子。
不知道,她会有什么样的反应,说不定直接告诉他泡面放在厨房的什么位置。
「我马上去做饭。」陆诗文甩着湿漉漉的双手,绕过林雅风走进厨房。
痛快地答应,出乎林雅风的意料,他还没能反应过来,厨房里的陆诗文已经开始准备。
「冰箱里没有材料了,煮碗面吃好吗?」她在厨房里大声问。
「可以。」他有气无力的回答,还以为可以摆脱泡面,没想到只是不用自己煮而已。
不过味道好香啊!
什么牌子的泡面这么香?闻了之后肚子更饿。
「你饿坏了吧?」她端着两碗面出现。
是真正的汤面,不是泡面。
他盯着自己眼前的面仔细看,有蔬菜、虾、贡丸,花枝、蛋,还有……
「这是什么东西?」
「肚片?」
「猪的胃?」家人都没有吃动物内脏的习惯,他当然也一样。
「是呀!」
冰箱里没有材料,煮碗面还能有这么多东西,难道这个女人平时吃的是满汉全席?
试着尝一口,汤鲜面QQ,真的很好吃,水准和饭店里的厨师有得比。
陆诗文盯着他的表情,等着他给这碗面一个评价。
「好吃吗?」
「好吃!」林雅风回答的时候,一碗面已经被他吃得干干净净,还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我再去盛。」在他开口之前,她已经主动接过碗,盛面去了。
林雅风愣住了,这是从他有记忆以来第一次,有人主动帮他盛饭。
小时候,家里的人不要说帮他盛饭,常常空荡荡的饭桌上只有他一个人独自面对一大堆菜。
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移民国外,父母每天忙着工作,聚在一起时就为一些无聊小事吵个不停,还把自己交给只比自己大九岁的小姨妈照顾。
他们也不想想,就算小姨妈聪明过人,人又早熟,可一个大孩子能照顾好一个小小孩吗?
等他们终于想起自己的时候,是他们发现事业后继无人,才想起他这个儿子,才拚命关心自己。
迟了,他才不会乖乖顺从他们的意呢!
这些年,联合以整人为乐趣的小姨妈,他三天两头制造问题,打个小架,就说自己去混黑社会;明明是去美国念大学,却假装离家出走;去给小姨妈的俱乐部当活招牌,偏偏告诉他们是在做牛郎。
无论如何,他就是不那么轻易回去他们身边。
那两个据说是自己父母的人,为了莫名其妙的理由闹了这么多年,他至少要让他们之间有个了断才回去。
第三章
林雅风摸摸肚子,好饱,她的厨艺真是好得没话说,一碗简简单单的汤面,也做得色香味俱全,吃过之后唇齿留香。
他真的遇到一个喜欢待在厨房做饭的女人,连洗碗都高兴得唱歌。
有得吃、有得住,和她住在一起绝对开心,相比之下,居家布置给人的阴暗感此时已显得举无轻重。
他总算下定决心住进陆诗文家,而且打算能住多久,就住多久。
在被每天只会追着自己,要他继承公司的老爸老妈找到之前,他要一直住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