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赞美真没创意,好像八点档的连续剧。」
「我所有的赞美都是真心真意,你为什么对自己这么没信心?」他握着她的手,低头严肃的望着她的眼。
方为若被他看得有些慌乱。「你放手。」
黎曙天继续盯着她三秒钟,终于松手,不愿因自己的操之过急而把她吓跑。「累了吧,要不要休息一下?旁边有大石头可以坐。」
她点点头,其实一点也不觉得累。本来说是来慢跑的,但一路上根本没跑过半步,都是慢悠悠的走。缓缓上升的山路,没有石阶,长着短短的青草,走起来很舒服。并不是什么热门的去处,所以路上少有人烟,十分合她的心意。真是难得他可以找到这样一个好地方……
接过黎曙天递过来的矿泉水,她打开喝了一口才问道:「这儿你常来?」
「来过两三次。」这不是他通常会呼朋引伴去爬的那种山。既没有可怕的棱线、陡峭的断崖,也没什么了不得的风景,一点都不刺激,且毫无挑战性;沿路也没有任何山产店,就只是环绕小山的一条小路。考虑到她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平素又缺少运动,才决定了这个地点。
「我喜欢这里,谢谢。」
「那我们以后可以常常来。饿了吧?我们就在这里午餐好了。只有饼干和水果而已。天气热,比较不怕吃坏肚子。」
「我也不怎么挑食的。如果你先跟我提要来爬山,我会事先准备午餐的。」在这样一个好地方野餐,一定很惬意。
黎曙天只是笑了笑,没有回答,从背包掏出一包饼干拿给她。他是不想给她反对的机会。
方为若咬了一口平凡无奇的饼干,又喝了口水。「这饼干满好吃的,虽然一点都不起眼。」
「你一定是真的饿了。」黎曙天笑着说道。「晚上我请你吃饭,补偿一下。」
「唉,坐地上好像比较舒服,这石头好硬。」柔软的草地看起来像绒毯似,他随意的席地而坐,看起来舒适又自在。
「不怕脏就下来一起坐吧,草地有点湿湿的。」
方为若坐在地上,背靠着大石头,双手抱膝,深深吸了一口微带草香的新鲜空气,慵懒得几乎要睡着了。「午睡一下,再继续走好了。」她微眯着眼说道。
「这边比较宽,你可以躺下来睡一会儿。我背包里还有一件外套可以让你当被子盖。」可是地面湿气满重的,他想了想,干脆脱掉上衣,只留下一件无袖汗衫,把上衣当成睡垫,铺了一个克难的睡铺。「快过来,你早上起那么早,现在一定很困了。」
方为若打了个呵欠,有点迟疑的说道:「你穿这样会着凉的。」
黎曙天曲着手臂,做了一个卜派的动作。「看到没有?这叫二头肌。这种天气,就算光着上身我也不会有事。我还可以唱摇篮曲给你听。」
方为若噗哧一笑,「那我睡得着才怪。」
「太不给面子了。你不晓得,我家那几个小朋友,不听我的摇篮曲都不肯乖乖睡觉的。你还嫌?」
方为若又打了个呵欠,眼皮已经快要合上了。她终于在衣服睡铺上躺下,眼睛完全闭上之前,她含含糊糊的说了几句:「我要睡了喔,你不可以乘人之危,毛手毛脚……」
黎曙天有点好笑的望着她的睡颜,也跟着在她身边躺下。他真要做什么的话,又岂是她这几句话阻止得了的?
阳光被厚厚的树影挡住,并没有惊扰到她的安睡。风柔柔的吹着,几缕发丝在她颊上拂动。她无识的伸手拨着,一只食指代替了她的,轻轻将发丝拨回耳后,然后继续在她颊上流连。虽然涂了防晒油,她的双颊仍呈现淡淡的粉红色,漆黑的长睫覆着她的眼睑,胸脯微微的起伏,双腿微曲的侧躺着,面对着他的方向,双手松松的抓着他的外套,毫无防备的熟睡着。
黎曙天一点也睡不着,心中暗自咒骂着自己出的什么馊主意。这么近的躺在她身边,却什么也不能做,确实是非人的考验……
他的理智记着她不许毛手毛脚的警告,双手却是怎么也记不牢。原先在她颊上的手指慢慢移到她唇上徘徊轻抚。他低下头,唇离她的愈来愈近,愈来愈近,近得可以听见她蓦然加速的心跳,她的双眼忽然张开,将他逮个正着……
「你想做什么?」她的声音因为睡意犹存,显得有些低哑,不复平时的清亮。
做一切你不许我做的事,小呆瓜。「我好像看到一只毛毛虫……」这话也不算说谎,山里头的确到处都有毛毛虫。
「在我脸上?」难怪她觉得有些痒。
「变成蝴蝶飞走了,而且还是一只好漂亮的凤蝶。」他开玩笑的说道,生怕把她吓坏了。蝴蝶是满可爱的,不过若换成毛毛虫,大概没几个女生不害怕的。
「这只好漂亮的凤蝶一定是突变种,只有你才看得到。你不会不知道,毛毛虫要先变成蛹,才能羽化成蝶吧?」
他当然知道,他只是假设她不知道。「你不是念历史的吗?怎么连生物这门课你也这么清楚?」
「这是普通常识好不好?只有白痴才不知道。」
「看来你睡得很饱,又有精神骂人了。」
「是你自己要找骂挨。你刚刚做了什么?」本来她并不怎么怀疑他的话的,她就躺在大树底下,有毛毛虫掉下来也不算稀奇,偏偏他要胡詻什么蝴蝶飞走了的鬼话,可不就露出马脚了吗?
「真的没有。」还没有。「我发誓!只是帮你把头发拨开而已。没骗你,你看你的辫子都松掉了。」
她怀疑的看了他一眼,把发带一把扯下,随意用手指耙了几下。
「来,我帮你重新编过,坐下。」他从背包里取出一柄发梳,招呼着。开玩笑!他不晓得帮小侄女编过几次头发了,哪有道理搞不定她这个大女孩。
方为若讶异道:「你还真是训练有素哪。」他到底帮多少女人梳过头发啊?
「你知道的,我有一个七八岁的侄女,老爱缠着我。我还得陪着她玩芭比娃娃,帮娃娃梳头发的时候要敢粗手粗脚,她立刻替娃娃哭给我看。」
「听起来你们一家人感情很好呢。」原本他们方家也是一家人感情很好的,只是如今只剩她一人……
「是啊,我家是一个大家庭,两个哥哥、一个姊姊都结婚了。哥哥姊姊都满会生的,里里外外加起来总共有七个小朋友了。过年的时候,吃团圆饭,足足可以摆两桌,那可真是闹翻天了。不过,你别怕,我家的大朋友都很好相处,小朋友个个天真活泼又可爱,你一定会喜欢他们的。」
「我……我干嘛要喜欢他们啊,横竖又见不着面。」她别扭的说道。
「早晚有一天总要见面的。」
「难不成你家人都知道你……」在她这边兼差?
「他们不知道。」真要让家人知道他追女朋友追得这般狼狈,不被笑死才怪。「好了,我的手艺很不错吧?」他得意的把辫子用发带扎好,拉到她胸前要她验收。
「你有一双巧手。」她心服口服的赞美道。
「总算从你嘴里听到了一句好话。」他叹着气说道。「要喝水吗?」
「你实在很体贴,很专……」
「很专业?下次留着上半句就可以了,好吗?」
方为若点点头。那句话主要是为了提醒自己莫要忘记他的身分。她打开盖子喝了口水,再把水瓶交回他手上,放回背包中。一个付费的男朋友最大的好处是,她可以理所当然的把他当挑夫使用。「出发了吧。」
「把帽子戴上。接下来的路向阳,又没有树荫。」他从背包里掏出一顶鸭舌帽让她戴上。帽子太大,一下便遮住了她上半部的脸,只露出下巴。
「唉呀,这谁的帽子啊,好大的头!」她抓下帽子,重新露出一张清丽的脸蛋,然后干脆把帽子反戴。反戴的鸭舌帽,让她格外有一种俏皮的风情。
黎曙天把背包挂在肩上。「这样不行的,挡不住太阳。」他把帽子拿了下来,调整好松紧带,再帮她戴回去。「会不会太紧?」
方为若摇摇头,「不会。这帽子肯定是你的,对不对?这么大的头一定买不到合适的安全帽,得要用订作的。啊,顺便可以省下买雨衣的钱。」
「头大才聪明呀。」
「你的意思是我很笨喽?」她存心跟他抬杠,「我不信你的头大得过黑猩猩。喂,你没长头虱吧?」
「喂,太侮辱人了吧!我可是天天洗头的。还有,帽子是特地洗过,又在大太阳底下晒了一整天,你没闻到阳光的味道吗?」
他的帽子有阳光的味道,他的衣服有阳光的味道,他整个人都有阳光的味道。方为若忽然发现,她开始迷恋起这种味道。他的味道,像是在超市的货架上装瓶出售,她买得起……
「唉,我闻到了……」她喃喃加上一句,叫阳光牌……
「来,你走这边,走我左后方。好,开步走,一二二一,听着我口哨前进……」
阳光从右前方照过来,他的影子罩在她身上,为她挡去了半数的骄阳,口哨声是一首英文歌的旋律,阳光季节……
等他的口哨声告一段落,她才开口道:「你有两副声带吗?吹口哨和唱歌用的是不一样的声带?」
「不,是听的人用的是不一样的两对耳朵。我来找找,你的另一对耳朵长在哪儿。」他故意拉开她的辫子,左找右找,仿佛真要找出一对隐形的耳朵似的,趁机嗅着她颈间的馨香。
「喔,你肯割开喉咙让我也找找看吗?」她紧盯着他的喉结,一副跃跃欲试的口吻。「你的背包里头肯定有瑞士刀,对不对?」
「好血腥的女人,叫你要命的小方,一点也没错。下次和你出门,我一定要记得穿副盔甲。」他装出害怕的样子,一手紧紧掩住自己的喉头。
「我请到的是马戏团小丑吗?」
「才不是。我可是乐团的主唱兼贝斯手兼钢琴手兼萨克斯风手兼鼓手——」
方为若打断他的话,「还兼唯一的听众?你好忙哦,不只有两副声带,还有八只手。」
黎曙天笑道:「我又不是八爪章鱼。八只爪子好像是女人的专利吧,我可没那本事。这可是大作家易安弗莱明说的,你别不信。○○七的电影你没看过吧,我有全套的DVD,改天借你看。」
「是不是所有男人都喜欢当○○七?啊,泌尿科医生一定特别喜欢他……」也会特别喜欢你。她忽然想到,他的职业是有很大的风险的,尤其自从爱滋病出现之后。「喂,你有定期健康检查吧?」
黎曙天一时无法把○○七和健康检查联想在一起。「有哪一集○○七,庞德是乔装成医生的吗?」他疑惑问着。
方为若担忧的望着他。「我想你最好每半年做一次健康检查。」爱滋病还有什么什么花柳病之类的,好像没一样是好治的。
「关心起我的健康啦!」他高兴的说,还没想到她是小人之心。「我的身体一级棒。念书的时候还是游泳校队,从小就是健康宝宝,连伤风感冒都很少有。」他一副得意的语气。
方为若也不想把话说白了。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有什么传染病,气色好得很。他平常有份正职,大概也不至于太勤快的在晚上兼差,去做别的女人的生意。假日的时间就全由她包下好了,免得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增加风险。
想想万一他真的得了什么不治之症,她不是还得赠送个挽联花篮什么的?像他这种职业,该提些什么字才恰当?痛失英才吗?真让人为难啊。所以她一定得尽力别让他和别的女人交往。
「现任的○○七是谁?还是提摩西达顿吗?」心里有了决定之后,她又有了闲聊的心情。
「早就不是啦!现在是皮尔斯布洛斯南,他是很帅没错,不过当然还是没有我帅。」
「脸皮也没你厚。」她立刻回了一句。
「这叫做自信,小方小姐。」
「难怪你口哨吹得好,牛皮吹惯了嘛。」
「再一次提醒你,请省略后半句。」他客客气气的说道。
「你把一只耳朵遮起来不就好了?」
「那多可惜!只能听见一半你美妙的声音了。」
「我唱国歌给你听好了。你要不要把两只耳朵都遮起来?」
「你就这么爱国吗?你不晓得现在唱国歌是很危险的吗?一半的人会拍手,一半的人要打你。」
方为若可听不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人打我?」她迷惑的问。
黎曙天看她的确是不了的模样,着着实实大吃一惊。「你从来不看报纸、不看电视也不听广播的吗?有多久了?」忽然想起第一次见面,她说家里连电话线都没接上。显然她真的是像隐士一般在过日子。
为什么?
「五六年了吧。」自从她由加拿大回来的那一天起。「我本来就不爱看电视,后来电视坏了,懒得叫人来修。我也没订报纸,全都是些无聊的广告。我只要有雷射唱盘就够了,广播节目的主持人都很呱噪。」
「你这样很危险的你晓不晓得?台风刮到你家门口了,你都还以为天下太平。」
「我会上气象网站。」她理直气壮的答道。这也是她唯一光临的网站。
「还有瓦斯管线破了,你都不晓得要逃命。大地震来了,你怎么办?」
「发生大地震,不要人家通知,我也晓得。」他问得真是好笑。
「唉,你啊,怎么这么叫人不放心。我猜你也从来不去投票的,对不对?」
「这真的不是我的错啊。」方为若无奈的解释:「每次选举我都很认真的在研究选举公报,要找一个最理想的对象。可是,我用的是删去法。一出门,在电线杆上看到候选人的海报,很碍眼,他就被删掉了。走到十字路口,旗子遮住了红绿灯,妨碍交通,又被删掉了。我坐在家里头,广播车从巷子口经过,吵得要命,只好又删掉一个。到最后全都被删光了,我就没有人可以选了。我也很想当一个好公民的呀。」
「说得也满有道理的。不过国歌你真的不可以随便乱唱,搭计程车的时候尤其记得别和司机乱哈拉,特别是那种有插旗子的。好吧,你既然那么爱唱国歌,我就当你唯一的听众吧。」
「才不要咧,我怕你拍完手,又打我一拳。」
「我怎么舍得呀,我是这么不懂怜香惜玉的男人吗?」
「我只知道你这人巧言令色,每天早上拿蜂蜜当白开水喝。」她跟着随口哼了两句: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只怕全都是虚情假意……
「咦!你的歌声好听得很啊,还说什么藏拙,太谦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