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曙天有点不知该如何回答她的话。每一句都像是证美,骨子里却是轻视与不以为然。「我总算明白你何以会落到登报徵友的地步了。像你这种女人,出口毫不留情,除了付钱之外,大概没有一个男人受得了你。」
「这样很公平。你收了钱,就只好忍受了,不论我把你说得多难听。你最好先弄清楚,你能拿到手的就只是每个月那份你大概不大可能满意的薪水,如果还打算耍手段让我对你动心,那是不可能的,用不着白费心思。」
「真的?你是在下战书吗?你不晓得男人的劣根性吗?愈是不可能的事,愈想去试一试?」
方为若有点不耐烦的口气。「我当然知道男人的劣根性是没完没了的,不过我可没有兴趣去研究。事实上我怀疑你熬不熬得过三个月的试用期。以现在的状况来看,显然你我之间找不到什么共同的嗜好,说话也不怎么投机,我应该多和几个人面谈的……」
「喂!」黎曙天不等她说完,立即抗议道:「我们只不过是头一次约会,你别太快下结论好不好?还有,什么叫话不投机?是要我从头到尾说是是是,才算投机吗?那你根本就不需要去登报纸了,花钱又费事,干脆到流浪动物之家去领养一只流浪狗好了。当然,要领养一打也成,汪汪汪,听起来也满悦耳的。」
「没有你说话悦耳吧?不用太谦虚,十打狗儿加起来都没你会耍嘴皮。」
「唉!」他叹着气喃喃道:「女人真是难讨好……」天晓得他干嘛浪费时间找罪受!
「没有人把刀架在你脖子上,非要你来应徵吧?所以我们的立足点应该是一样的,谁都清楚对方想要的是什么。」
你要是清楚我想要什么才怪呢。他在心中回答。连我自己都搞不清楚了。「好吧,我猜你现在最想做的是打道回府,我送你回家吧。」他心里打着如意算盘,只要知道了她的住处,以后就不需再照着她的方式走。
方为若立刻戳破他的美梦。「用不着,我自己搭计程车回去。我看到你骑的重型机车了,很拉风,但不适合我的衣着,也不大适合用来跟踪,太显眼了。」她显然看穿了他的心思。
「那至少给我你的电话吧。别说你还没把电话线接回去,我不信你之前跟我联络还跑到街上去打公用电话。」
「该给你电话时,我会给的。放心好了,你的薪水是预付的。回去查查你的银行帐户,我已经把试用期间的头一个月薪水汇进去了,包括我们约会时可能会有的开销。」
黎曙天忍耐的听着,两只耳朵自动将她的话过滤,只留下顺耳又略微清冷的旋律,不怎么顺耳的话就当没听到。他向来不是会对女孩子太殷勤的男人——一直以来都是女孩子对他殷勤的时候多得多——几曾受过这样的……数落?她真把他当作应召男了?索性往椅背一靠,双手环胸,两眼一眨不眨的直盯着她那张不施脂粉的容颜,只见那两只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冷淡、毫不回避的迎视着他的——就差没吐出两句:卿本佳人,奈何作贼。没法子呀,她选的偏偏是个贼,还能怎么办?真让她去找个真正的采花大盗上门吗?这女人!
「……总之,不会让你吃亏的。喂,黎曙天,你有在听我说话吗?」她皱眉瞪他,心想:他连最表面的专注都做不到,不知道她还能指望他什么。
「阿黎,我的朋友都叫我阿黎。」好歹是男女朋友,连名带姓的喊,也太不像话了吧。
「哦,你的花名叫阿黎啊,满适合的。」总比什么杰克彼得的强吧。
黎曙天几乎又要对她翻白眼了。满适合的?适合什么?午夜牛郎吗?「我现在才知道为什么你让我喊你小方,你真的是名副其实的要命的小方,最大的嗜好是赏人吃一顿毒舌派。」
「我又没让服务生在你饮料里加曼陀罗或毛地黄什么的,要不了你的命的。」
「天啊!果然是女人。你好像对这些连名字都美得要命的毒花很有研究?」
「曼陀罗吗?我家花园里就种了一棵。一年四季都开着花,比百合花还美。别担心了,我是绝对舍不得把花摘下来给你吃的,更别提毒死你对我没一点好处了,说不定还得付一笔丧葬补助金。我虽然从小到大对数学不大灵光,但这一点简单的算数还难不倒我。」
「你家花园里该不会还种了其它模样不那么好看、一样有毒的花花草草吧?那我真的要开始考虑要不要为了那么一点薪水冒生命危险了。要是我哪天哪一句话惹得你不高兴,当真在我的饮料里加些有的没有的,那我岂不惨了。」
方为若很认真的想了一下,「真的没有别的了。本来还种了一棵紫杉,前两年被雷打到,枯死了。好可惜,那棵紫杉年纪差不多跟我一样老了。」
「你有多老?顶多二十。」
方为若噗哧一笑。「这一定是你的样板台词对不对?就算面对一个五十岁的女人,那句话你照样说得出口。有没有新鲜一点的?」
「你知不知道你真的很难讨好?」
「所以我付薪水啊。」
「你还是一个很糟糕的老板。一天到晚提醒员工他是你花钱请来的,那样是很难留住人的。」
「是这样吗?以前我没当过老板,也没当过人家的伙计,不大清楚。」
「为什么不去找个事做?既然你那么无聊。」
「我有工作的,替出版社翻译一些稿子。你不用担心我付不出薪水。」
「你是外文系毕业的?」
「不是,我念历史系,而且没毕业。」
黎曙天实在搞不懂为什么会有人想念历史系,光是背那些条约就会让人作恶梦。「念历史,还能毕得了业的,我想不是天才,就是个怪物。幸好你两者都不是。」真的不是吗?似乎还有待观察。「你怎么会想到去念历史系?我觉得你比较像是捧着一本厚厚的莎士比亚,长发披肩,坐在荷花池畔吟诗的那种校园美女。」
「这是什么时代了,还会有人坐在荷花池畔吟诗?我以为只有幼稚园的学童才会做这种事。还有,告诉你一件事,莎士比亚的历史剧全是胡说八道。没有邪恶的理查三世,他也没有拿王位去换一匹马。」
「没有?那他是拿王位去换了一匹骡子吗?」他开玩笑的应道。
「不管是骡子还是驴子,我想莎士比亚都不在乎。他们那时代的男人最关心的只有一件事:他们的妻子生下的孩子,究竟是不是自己的骨肉。」
「这是每个时代的男人都会关心的吧?」
「DNA的发现终结了男人的恶梦。」
「是实现了许多男人的恶梦吧?」
「喂,你有没有曾经不小心的实现了别的男人的恶梦?」
「你,才是所有男人的恶梦吧?」
「这句话应该不适合出现在你专业字典当中吧?」
「很别出心裁,太有创意了吗?让你有意外的惊喜?」
「算你通过第一关好了。」
「所以我有这个荣幸送你回家了?」他满怀期待的问。
「通过第一关只表示你口才伶俐,并不表示我能信任你;一旦让你知道我的住处,说不准你不会伙同三五好友趁着夜黑风高上门打劫。」
「原来你还算有点常识。我本来以为你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他故作惊讶的说道。
「如果你还打算继续在这件事上绕圈圈,我照样可以改变主意,把你挡在第一关外的。」
「好吧好吧,我不再提。反正你录用的是我,不是别人。那我们什么时候再约会?明天好不好?只要是周末我都休假,平常日的晚上我也都有空,你随时可以打电话给我。」
「你还满敬业的嘛。我心情不好,想找人吵架的时候,会打电话给你的。」
「心情好的时候也可以打电话给我啊,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好了,你够尽职了。待会儿到百货公司买完东西,我就要回家了,你也可以下班了。」
「至少让我帮你叫计程车吧,女孩子单独搭车不安全。」
「好吧,你的顾虑很周到。等一下就麻烦你记下车牌号码。不过如果你打算从司机那里打探我的住处,劝你别费事了,我不会让他送我到家门口的。」
第三章
第二天还是假日,她的心情很好,所以她又打了电话约他出来。天气其实不大好,一大早就细雨纷纷,没有片刻放晴的时候。
黎曙天把他心爱的一五○重型机车丢在家里,改开吉普车出门。心里盘算着,下雨天很难叫到计程车,说不定就有机会送她回家了。老是处于这种被动状态,什么都不知道,实在太没安全感了。
方为若比他还早到。他们约定的地点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地方,只是社区公园中一座小小的凉亭,旁边植着一丛丛灌木,满开着浓紫色的花朵,在细雨中格外有一种楚楚可怜的味道。
她坐在石制长椅上,脚边搁着一把滴着水的大黑伞,照旧一袭简单的洋装,再加上一件黑色的七分袖短外套,乌亮的秀发用一条黑色的发带松松的束着。乍看之下,像是一张三十年前的黑白照片,没有色彩,没有温度。
「天气很好。」她没开口打招呼,冷不防的冒出一句。
黎曙天把伞收了起来,和她的雨伞并排。「没有一个机车骑士喜欢下雨天,只有女生才会这么不食人间烟火。」
「你撑伞骑机车?表演特技吗?」
「我今天开车来的。你想上哪儿去都可以。」
「我哪儿也不打算去,就坐在这里——赏雨。」
黎曙天转头看了一眼亭外的雨幕,心想:雨水的分子式和自来水应该没什么不同吧?「你晓得吧,这是酸雨,绝对喝不得也淋不得。」
「放心吧,我带了饮料,绝对不会要你陪着我一起喝雨水。」她边说着,边从随身的手提袋中拿出一只保温瓶和一个粉绿的保鲜盒。
「太好了,我还没吃早餐呢。是你自己做的吗?」
「嗯。」方为若点点头,「是我自己煮的豆浆和刚烤好的苹果派。反正我一个人也吃不完,当成厨余回收又很麻烦。」
「下一回,请你省略后半句话可以吗?」他无奈的道。「你确定盒子里只有苹果派,没有别的?」
「真的没有毒舌派。你这么念念不忘的话,等我找到配方,再做给你吃。」她打趣的回道,一边帮他倒了杯豆浆,又切了块苹果派。
黎曙天喝了一口甜淡适中又浓又热的豆浆,再咬了一口热热的派咽下,才开口道:「小方,你真的满贤慧的。」
「当然啦,我是整天闲闲在家,除了张罗吃的,什么都不会。」
「你知道,现在的女孩子能够搞得清楚水烧开了没,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一大早就甜言蜜语,是不是豆浆里头加了太多糖了?」
「绝对不会。我发誓。」
「为了这么一点小事你就发誓?男人的誓言真像是一日三餐一样。」
「好吧,这样说你不信,那难道要我说你煮的豆浆喝起来像马尿你才信?」
「我才不信你真喝过那种东西。」
「唉,真被你打败了。你不相信我的话,总该相信你自己的味觉吧?」
她所能相信自己的,大概也只有味觉了。她恍惚的想着,她曾经一厢情愿的相信过一个男人,相信他……一直到他挽着他的新嫁娘出现在她面前……
可是眼前这个男人,她无须相信他的真情实意。就像一只包装精美的礼物,她既然不打算拆下包装纸,又何必在乎内容物是什么?就算空无一物,或是塞满过期的旧报纸也无所谓……「豆浆和苹果派的确是我满拿手的点心,希望它们足以弥补你接下来这一天的无聊。」
黎曙天很有兴趣的追问:「你已经安排好整天的活动?想去哪儿玩?我今天开的是越野吉普车,上山下海,哪里都去得。」
「我们哪儿也不去,刚刚不说过了吗?就坐在这儿赏雨。」
「啊?!你之前都住在撒哈拉沙漠吗?一年到头难得看到一场雨?」
「早想过你会觉得很无聊……」
和程宇明分手——或者该说被他抛弃之后,她足足有五年的时间仔细去思索:谈了四年的恋爱,何以竟会落到那样一个结局?唯一的结论是:在所有的男人眼中,她是一个极端无趣又毫无风情的女人。光是一张好看的脸孔是留不住男人的心的。她从来不喜欢人多的地方,连去看电影都坚持要坐在前面第五排的位置,见不到黑色的人头晃动她才甘心。
程宇明对她提过几次,坐在前面离大萤幕太近很不舒服。她告诉他他可以去坐后面的位置,而他总是很体贴的继续坐在她身边。
然后有一天,他找到了一个女子,愿意陪着他坐在后面的位置。
昨天和黎曙天一起看电影,她还是坐在第五排的位置,仍旧受不了视线中有人影,更受不了旁边坐了个陌生人。她一点也不想政变,而黎曙天看在钱的份上,或许不以为然,却仍是一声不吭。她知道他很委屈;但既然收了钱,受点委屈也不算什么了。
陪着她无聊终日也是应该的。
「也不见得会无聊。」他瞄了一眼并排立着的两把尺寸几乎一模一样的五百万级大黑伞。「早知道要出来赏雨,我一定会准备一把小得多的美浓纸伞,漂亮又有情调,在雨中散步也很不错。你知道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咱两人,作阵撑着一支小雨伞,雨愈大,我来照顾你,你来照顾我……」
「嘴巴说说很不错。但伤风感冒、红红的鼻子和打不完的喷嚏实在谈不上什么情调,只会让你成了办公室里头的万人嫌。」
「我身强体壮,就算淋一场暴风雨也不怕。倒是你看起来弱不禁风,虽然是夏天,在这边坐太久真的不要紧吗?」
「你不要被我的外表骗了,我从小到大难得生病。」也已经生不起病。孑然一身,病倒了,除非雇用职业看护,否则根本找不到人来照顾她。
「你不觉得自己的脸色太苍白了吗?」
「真的?早上洗脸时没仔细照镜子。下次我会记得上点粉底的,让你对着一张死人脸,像是从太平间跑出来的,的确太为难你了。」从小到大,她一直都被称赞是漂亮的女孩,走在街上常常有男孩子回头看她。那是五年前的事了。原来她已经脱离现实太久,所以没发现自己唯一的长处也失去了。
「喂,你不要随便曲解我的话好吗?我的意思是,你平常一定很少晒太阳又缺乏运动。下个周末,如果没有下雨,我带你去慢跑,好不好?我会选一条幽静的路线,让你见不到闲杂人等。你一定没有慢跑鞋,对不对?今天我就陪你去买一双。一开始跑不动,用走的也行,一定不会让你太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