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还是和LEE他们在一起比较适合,那个圈子才是我该呆的地方。大家都是一路货色,糟糕得谁也没资格看不起谁。林竟在那里是星星是月亮,谁都得宠著都眼巴巴看著。
想起小时侯看的人鱼公主的故事,那条愚蠢的鱼痴心妄想要做人类的新娘,吃了一大堆苦头最後还不是没有得到王子的爱情,变成堆无聊的泡沫。
如果乖乖在海底的王宫里做她的公主,她该是多麽幸福;在遇到那个王子之前,她本来是多麽幸福。
我想回到那个安静的海底去。
我开始喝很多的酒,想很少的事。发现不去思考卓文扬这个人我的生活就会很轻松很愉快,离开他那几天我一次眼泪也没有掉过,总是喝得醉醺醺的笑个不停。
原来只要忘了这个人就可以永远不伤心了。
快乐是这麽简单容易就能做到的事情,奇怪我以前怎麽一直没有发现呢。
等著红灯过去的时候,风突然变得有点大,我眯起眼睛。
今晚又灌了不少酒,头发晕,脚底虚浮的,好象踩在棉花上。开始後悔刚才不让LEE陪我硬是要一个人出来跌跌撞撞地瞎逛。
“小竟!”
我惊跳了一下。
“小竟!!”我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惊恐得几乎连回头的勇气也没有。
很害怕,不要再见到他了不能再看他了,我好不容易要忘掉的,我好不容易想逃掉的。
我看见他朝我急切地跑过来。
惊叫了一声我仓皇失措地飞奔著逃开。
你不要再过来了,求你离我远一点。
我要回到我的海底去……
不要逼我变成泡沫。
我只是……想在海底安静地生活……
刺眼的灯光打在脸上,我停了一下,想看看他有没有追上来。
突然意识到自己正站在马路中间。
被黑暗吞没是瞬间的事情,晕眩中听到刺耳的刹车声惊叫声人群混乱的脚步声,杂乱无章的各种声响里有个非常非常清晰的,尖锐得几乎要刺穿我耳膜的声音,“小竟!!!”
血液从身体里潺潺流出去已经不觉得痛了。短短的几秒锺里模糊的意识急促地过滤著一张一张图象,从第一天在吧台後面站著微笑的他一直到最後一刻朝著我冷笑的他,模糊了,远去了,最後完全消失。
想起人鱼公主那堆悲哀的泡沫。
过去终於还是渐渐消融。
第九章
“文扬。”
他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朝我微笑,有点痞痞的无赖的表情,“我回来了,你高不高兴?”
明明伸手就可以碰到他清瘦得让人心疼的脸,我却怔怔站著动弹不得。
“文扬……”他说话的时候清澈的眼睛微微眯起来,“说话啊,文扬……”
很熟悉的撒娇的表情,我穷其一生也无法忘怀。那样乌黑温润的眼睛,带著小松鼠一样柔和的湿漉漉的眼神。
以前在这样的注视下我总是面红耳赤著语无伦次。
现在也不例外。
我努力动著嘴唇,却发不出半点声音。喉咙里梗著什麽东西,连呼吸都困难。
“又是这样。”他失望地叹著气,“再不理我……我就要走了哦。”
眼睁睁看著他站起来,委屈似地望了我一眼,然後推开门。
我仓皇失措地伸出手去,而他的胳膊蛇一样从我手掌中滑出,连温热的感觉都没有留下来,一片冰凉。
再看的时候,屋子里空荡荡的,他已经不在了。
我声嘶力竭地,终於喊了出来:“小竟!!”
一片寂静中我的声音显得如此突兀,以至於把自己都吵醒了。
捂著嘴从床上坐起来,为眼角残余的湿润而恼怒。
都三年多了,居然还是不能习惯这样的梦。
拧开床头的灯,看时间,离天亮大约还有两个小时,我跳起来在卧室里烦躁地走动,想念那个人,想念得无法自制。
可是他离开了,不会再回来。
一开始我还不大相信不大甘心,在他离开了以後,我翻箱倒柜地想找出一些可以证明我们的过去的东西,可是却徒劳。
那个人,他只是从我生命里经过,水一样流过,一点痕迹也没有留下。
除了…………
我的手指停留在一张残破的CD上,封套上淡蓝色的天空,男人冷漠细长的眼睛。我轻轻抚摩著,假想那是他的脸。但他的脸并不是这样的,最後一次看到的时候他已经消瘦得不成样子,原来弧度很优美的脸颊深深陷了下去,形成的线条是憔悴的无奈的,只有透明的眼神还是那麽无辜的,带点受过伤的天真。
而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
在南高新生入学典礼上的我16岁,禁欲式的立领制服盔甲似地套在身上,领口的扣子由我妈妈亲手给我扣到最上面一个,我呼吸困难地摸摸脖子。
典礼隆重而且冗长,维持同一个姿势我已经坐了快两个锺头了,挺得笔直的脊背隐隐作痛,脖子也开始发酸。抬头,挺胸,沈肩,两腿并拢,双手交叉叠放於膝盖上,我的姿势是最标准的,无疑也是最辛苦的,但我受的教育告诉我要坚忍。
旁边的人倒在我身上的时候我一个摇晃差点就从椅子上栽下去。
“同学…………”
“嘘…………借**一下……好困……”那人小声嘟哝著,理所当然地把我高高的肩膀往下压了压,“低一点……对了,这样刚好。”然後在我肩膀上寻找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安心地把头枕在上面睡了过去。
我全身僵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幸好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演讲台上,没有人注意到我们俩怪异的姿势。
居然有人敢在入学典礼上呼呼大睡!
与其说是嫌恶更不如说是佩服。我多麽羡慕这个无知地睡得无比香甜的家夥,那单调枯燥的致辞早就让我昏昏欲睡可我连呵欠都忍著不敢打。
等例行公事的掌声响起来的时候,靠在我身上的那个躯体受了惊吓般地抖了一下。“完了吗?”声音还是含糊不清,浓浓的鼻音听起来说不出的可爱。
“还没,下面是新生代表致辞。”我终於得以活动一下僵硬的脖子,转过头去打量这个让我肩膀酸痛的罪魁祸首。
看到头发张扬的显然违反校规的金黄色,我微微吃了一惊,而从那柔软的头发底下露出来的脸让我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言语难以描述的精致和媚气,皮肤是光洁的象牙色,五官线条分明,精巧得连细部都没有忽略掉,令人联想起琉璃制品。那双即使还是睡意朦胧在昏暗的礼堂里也闪亮异常的眼睛转向我的时候,我紧张得不知所措。
此刻我无比庆幸盖住自己大半张脸的黑框眼镜。
“***有完没完!”他低声怨恨地,又重新把头挨到我肩上,“我再睡会儿。”
“我叫林竟。”
他把书包当成垃圾似地塞进抽屉里,然後朝我打招呼。第一天穿的新制服就皱巴巴的,领口敞开著,里面白色衬衫的扣子也没扣紧,露出白皙的脖颈,秀气的锁骨隐约可见。
这种邋里邋遢的打扮在他身上居然有种秀色撩人的感觉。
在我报出自己名字之前老师进来了,他拉出课本竖在桌上,小声冲我:“替我挡著点”,就又趴下去。五分锺以後看他,呼吸均匀得让人嫉妒,嘴角还有点口水。
真是幸福的家夥。
“喂,借我本书。”
我虽然已经习以为常,但还是条件反射地皱了皱眉头:“又要睡觉?”
其实他在数学课上用化学书挡在脸前面睡觉,根本是此地无银,还不如开诚布公地趴下来睡给老师看比较有诚意。
而这个幸福王子上课常常做屏障用的书都没带,总是要我无偿支援,然後还给我一本皱巴巴的沾著些可疑水迹的东西。
“你书包里到底装的都是些什麽东西啊。”
“想看?”他给了个“你确定”的眼神,然後大大咧咧把东西一样一样往外掏,CD机,PC盘,皱巴巴的色情杂志,零食,还有…………
我瞪了那个粉红色的东西半天,直到自己的脸慢慢变成猪肝色。
“带这种东西来学校,你想做什麽!”我几乎是咬牙切齿。
“吹气球啊~”他哈哈大笑,真把那个避孕套掏出来作出要吹的样子。
我差点没晕过去。
第一次年级测验,一片考试前的恐慌中他在我身边神情自若,悠闲得不得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稳操胜券,只有我清楚这个白痴的脑子和脸上表情一样是一片空白。
卷子发下来,我答得正流畅,却听到安静的教室里除了笔尖刷刷声和细微的询问答案的声音以外,还有种很均匀的,很幸福的,很安稳的呼吸声……
我望了他一眼就觉得眼前发黑,这个人,这个人居然又睡著了!还,还香得几乎要打呼噜!我腾出左手粗暴地扯了扯他,没反应,用力掐他的胳膊,掐了半天他才低低惨叫了一声抬头哀怨地瞪著我。
“瞪什麽,快做题目啊!”我尽量压低嗓子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
“我困。”他可怜兮兮望了我一眼,转个头又安详地睡了过去。
我气得一直大喘气。
“你为什麽不做题目?!”考试结束我凶他。就算一题也做不出来,你好歹作弊啊,难道连作弊也要我教你?!全班第一就坐在你身边离你不到5公分,这麽好的资源你都不会利用?!
“我不会。”他倒是坦然。
“为什麽不会?”
“……上课没听。”
“为什麽不听?”
“……听不懂。”
“怎麽会听不懂?”
“……上课没听。”
“为什麽不听?”
“……听不懂。”
我和一脸困惑的他对视了五分锺,终於知道是没什麽好交流下去的了。
他就是那个幸福王子,外面包了层金叶子,里面全是废铜烂铁。
经常我是一边嫌弃地把他睡著时无意中搭在我腿上的胳膊挪开,一边又忍不住羡慕那一脸完全不知道人间疾苦的幸福睡相。
仅有的那麽几次看到他不是以那副睡眠不足精神不济的样子出现,是在球场上。
我自从初中时代被篮球命中鼻梁上的眼镜以後就留下心理阴影,发誓至死不碰那个狠狠砸在我脸上造成我终生耻辱的东西。而篮球在他手里会变得那麽富有生命力而且驯服,是我始料未及的。
当时我站在2楼的广播室门口,低头望著在篮球场上青春飞扬的男生们,他个子并不高,在其中却是异常醒目,投出最後一个漂亮的三分球时他闪闪发亮地抖动起来的金发,和手掌优美的姿势,连同观赛女生们充斥了耳朵的尖叫,还有冬日午後淡淡的洒落了他一身的阳光,在空气中完全定格。
即使离得有点远,他露出的笑容却是那麽清晰地在我眼前绽放,我呆滞地捏著手里的广播稿,一时间忘了讲辞,只听到自己砰然的心跳声。
这些是我在高中前两年里关於他的所有片段。
这个人一直都只从我身边擦肩而过。当时我和所有人一样只拥有在远处观望他的权利。
距离产生的好奇是很力量强大的,关於他的传言种类之繁多内容之离奇绝对超乎想象。
关於他是同性恋的说法相当盛行,“GAY”对於那时的我们来说还是一个禁忌性的名词,等同於变态,从嘴里说出来总要带点轻蔑的意味。的确他常常流露出来那种娇的神态和一般男生完全不同,连唇色都丽得异常。同样是男孩子,站在他身边总是容易有心跳的感觉。
我讨厌,甚至是憎恶听见林竟经常和不同的中年男人进出宾馆之类的谣言。那个在背後很鄙夷地说“林竟那个贱货”的男生在上体育课的时候被我“不小心”用篮球狠狠砸中了脑袋。
“文扬,你做班长的,去联系一下林竟。”
我拿著那片写上他手机号码的纸片被班导欧阳差遣著去找林竟,旁边的肖玄愤愤不平:“不公平,为什麽你联系的是林竟,我就是张大伟!”
林竟和张大伟是高三第一次年级统考仅有的两个挂满红灯的败类(除了语文以外几乎全拿了满分的我实在很难想象得出来智商要低到什麽程度才有办法每门都考不及格),但显然张大伟比林竟要表里如一的多,一眼望过去就看得出来是白痴,对美色非常执著的肖玄无论如何不能忍受那个痴肥的行动比反应还迟缓的男生。
周末的晚上我会去NARCISSISM调酒打工。说实话家里不缺钱,我只是找个安全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长大成人。当同龄的男孩子对女人好奇的时候,我对GAY好奇。天啊这什麽嗜好= =但我就是那麽兴致勃勃地想知道同性之间是怎麽回事。
第一次看到两个男人在我面前接吻的时候我是脸色发绿,使劲抓著台面才没让自己晕过去。这种东西,想象是一回事,真正视觉效果又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尤其是那俩男人都不具备可看性,离英俊潇洒有著无比遥远的距离。我努力在脑子里回想了一下班里女生那里看到的耽美漫画那唯美的画面,再次深刻认识到现实是多麽残酷。
时间一长就慢慢习惯了。我在打工的时候应老板要求拿掉那黑框大眼镜,据说算得上帅气,所以经常被客人搭讪。在这之前我倒是从来不知道我对男人也能有这麽大的吸引力,在南高两年多都没见哪个女生冲我尖叫过,公认的白马王子是肖玄,我连匹马也算不上。
那晚我头一回被人明目张胆地调戏,而那家夥就是几个锺头前自称摔断了腿正在打石膏的林竟。
清楚听到那笑得贼兮兮的家夥咽口水的声音,我鸡皮疙瘩都站起来了,吧台那麽高那麽宽亏他还能爬上去然後挣扎著把脸凑过来。我的原则是要在任何一个占我便宜的男人头上敲一个酒瓶,而他的嘴唇贴上我脸颊的时候,那种柔软温热的触感让我哆嗦了一下,一时间热血上涌呆若木鸡,不仅没有出手,脸还很不争气地变成了很没节操的红色。
下一秒他就被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从吧台上拉下来,占有性地死死吻住。
我低头免得去看他们纯熟的表演。顿时为自己刚才那几分锺的心跳失速而不值。
像我这种凡事认真得几近古板的人,根本玩不来他们那些游戏。
连後来那个意外的,浅得算不上亲吻的接触,仅仅是擦过他的嘴唇,而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心脏那里瞬间爆裂的感觉。我不明白为什麽他会有那样一双眼睛,明明是漆黑的温柔的无害的,对视的时候却总让我觉得微微的恐惧。
我怕下一秒我就沈沦,无法呼吸。
而这需要的不过是他一个淡淡的眼神。
他和男人赤裸相拥著做爱的画面光是想象会让我胃部抽搐得几乎要呕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