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林大行财雄势大,以前,也曾收购过不少公司,出价十分之丰厚,被收购的公司可以说是一夜之间令其股东致富。
「不,这公司是由我自己一手创办的,我是绝不会出售的。」邓浩文斩钉截铁地说。
「但他会出相当高的价钱,能一下子获巨利百倍,何乐而不为?」董丽娜困惑地说。
「丽娜,蓝月时装公司是我的事业,也可以说是我的理想,我是不会将公司出售的,这并不是价钱有多高的问题。」
「浩文,你可否听一下我对这件事的意见?」
「我出来正是要听听你的意见,进我的办公室谈吧!」
她进入他的办公室,随手关上门,立即就说:「浩文,你将公司卖了给他们之后,可以另创一家新公司,这事难不倒你。」
他听了为之笑了起来,说:「丽娜,你以为林大行会是一个这样没有脑袋的人吗?若真的如此,他也不会有今日的成就。蓝月时装公司虽然也有不少资产,但这不过是公司的硬件而已,这值不了多少钱,作为时装公司,软件才是最为值钱的东西呀!」
他说到「软件」这一个名词时,他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董丽娜立即明白过来,说:「林大行要将你罗致到他旗下去?他想买蓝月时装公司,全因为你。」
邓浩文点点头。
邓浩文才是公司的灵魂,因为蓝月几乎所有的时装设计,全都是由他所创作的,公司没有了他,等如只有一个空壳,正好有如一座电脑,没有了软件程式,那么用途会有几多呢?
事实上,林大行之所以要收购蓝月时装,完全是因为看中邓浩文,认为他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时装界人材,能够将他罗致,对自己的成衣业而言,必定可以更上一层楼。
当然,他要罗致邓浩文,或许还有一个更大、更重要原因。
「你已一口拒绝了他?」丽娜问。
「没有,他约我下午到会所共进午餐。」
「唔,很好,我仍然认为你不应拒绝他,应该向他讨价还价,争取最佳条件。」
「我只想和他合作……一定要绝对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但以他独断独行的性格,恐怕我们是不容易谈得拢。」
「试试吧,浩文,林大行的资金和生意网络,是大可以利用的,对我们的生意推广很有帮助。」董丽娜向他作出建议:「即使谈不拢,也千万不可失去这一个朋友。」
邓浩文苦笑了一下说:「这老狐狸是很不容易对付的,我相信他在商场上也没有多少个真正朋友。他不向我公司打主意还好,现在他已动了念头,若然我不肯出售的话,那他必然会将我视之为敌人了。」
邓浩文的担心,不是没有理由的。
林大行是个极有谋略的商业奇材,他要收购一家公司,必定会全力以付,必定会成功的,若然不成功的话,他也有能力迫使这一家公司走上绝路。
这正是其毒辣之处,当然,他认为是值得收-一的公司,自然是对他的事业具有威胁性,所以才会出高价去收购,若然收购不成功,自然要将对手及早「消灭」,以免让其日后壮大而有后患。
林大行这一种先礼后兵的手法也是行之有效、无往而不利的。
所以当邓浩文听到林大行亲自给他电话,提出要和他合作,他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喜的是证明自己的公司已发展到一个相当不错的地步,且引起林大行的注意,惧的是假如合作不成功,则很有可能会面对林大行对他公司所施出的「杀」著,手段是会无所不用其极的。
邓浩文依约来到会昕,林大行早已在贵宾室等侯他了。
他一看见邓浩文,立即亲自起来迎接。
「邓先生,很高兴能见到你!」林大行握著邓浩文的手,半亲热半老气横秋地说。
「林先生,幸会,幸会!」一向崖岸自高的邓浩文,在这老人面前,也不禁有些感到「渺小」起来。
这个老人,高大威严,腰吱挺直,不怒而威,双目炯炯有神,两鬓有些斑白,挺直高耸的鼻子配合紧合的嘴唇,给人一股不可侵犯的模样,轮廓和眉棱骨的线条硬朗,比在电视上、书报杂志上看见的照片更为有气概,若在古代,这可真是帝王之气象。
「唔,邓浩文,你比照片还要英俊轩朗得多了。」林大行赞赏地说。
「你也要比在电视上年轻得多。」
他们以前彼此都没有碰过面,不过两人都是社会上的知名人士,报纸、杂志亦曾访问及刊登过他们的照片。
现在首次见面,双方都觉得对方见面比闻名更胜一筹,更大有识英雄重英雄之意。
「我老了,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邓浩文,你真的是后起之秀,在这行业中一定前程无可限量。」他衷心地说。
「林先生,你过奖了,在制衣、时装及纺织界中,你是一直居于领导地位,数十年如一日,将来可也没有人能够取代。」
「这因为我一直吸收新血,公司要壮大增长,亦唯有如此,这亦是我要约会和你见面的原因。」
林大行立即开门见山地说出他此行的目的。
「能够和林先生合作,这是我的光荣。」
「很好,先让我们食过午餐,这才详细倾谈吧!」
他们在这著名会所内午餐,高雅而幽静,偌大的一间贵宾厅就只有一张桌子,落地的大玻璃窗外正对著广场,阳光灿烂,一室明亮,在这样的环境下进食及谈生意,相信气氛会使人感觉舒适,更能将生意谈妥,何况林大行的助理早已安排好,吩咐厨师巧手弄一顿精美午餐。
对于美食,林大行十分讲究的。
「邓浩文,你有两点最令我欣赏的。」林大行呷著餐酒认真地说:「首先,你不但有开创时装潮流的能力,而且又有商业头脑。第二,你年轻、英俊,又置身于众香国之中,但你能洁身自爱,完全没有绯闻,这的确是十分难得,很令人欣赏。」
「人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而这一个行业竞争如此大,只是要保持市场的触觉,时刻创新而又不能远离群众,这已耗尽我不少心力了,更何况又要兼顾生意的营运、推广,我还更有多少时间可以去搞甚么绯闻呢!」邓浩文微笑地道出心里话。
「所以,我们应该合作。」林大行立即抓著了话题,并且说:「我们合作之后,你可以专心去设计、创作,至于生意及市场的拓展,则由我负责去安排好了。」
「这样的安排也是很好的,但不知道公司股份及权力是如何划分呢?」
「股份上我当然要占多……」
「那就是收购而不是合作了。」邓浩文立即打断他的话。
「如果你要将公司出售,我也乐意买下,当然,你要另外签订一份合约,继续为公司效力一段颇长的年期。」
「林先生,你是误会了我的意思。」邓浩文尽力婉转地说:「我不想将公司出售,我自己更不想替任何人工作,我只要平等地合作,我们成立一间联营公司,这间新公司,你我各占一半股权,两人是五十对五十。」
「唔,这样的安排,未必对公司有利,因为分权,权力不集中必然会令行政及决策上欠缺灵活性及效率性。邓浩文,坦白说,我喜欢控制大局,统一作战,号令严明,这才是致胜之道,不特在战场上应该如此,在竞争剧烈、瞬息万变的商场上,若非如此,是不能生存的。邓浩文,你信任我的生意头脑,我是可以给你优厚的分红条件。」林大行诚恳地说。
仿似一切都会如他所愿安排中进行的。
邓浩文摇摇头,说:「我的公司现在规模虽然仍然很小,但赚钱的能力不弱,我为何要将它出售呢?」
「但我有客路,有国际销售网络,更具备自供自给的纺织厂、制造厂,这种整体式生产,是可以立即将你的公司营业额提升增加好几倍。」他动之以利:「相信我,你和我合作是有利而无一害的。」
「但,我仍然坚持有百分之五十股权。」邓浩文绝不退让地说:「这样的股权分配,才是真正的合作。」
「但这样的分配,你未必能分到更多的红利。」
「我喜欢有参与权。」
「你要和我平起平坐?」
「是的,那只是指我们组的新公司而言。」
林大行听邓浩文这样说,为之皱了一下眉头,但随即又笑了起来。
「很好,今日我们的商谈至此为止,你可以回去仔细考虑一下,或许向我提出一个价钱。」
「我是不会将公司出售的,无论你出的价钱如何高,我也是不会考虑的,这一点我是十分坚持。」
这一次会谈,全无结果,而且气氛越谈越僵硬,这点是连邓浩文自己也是意想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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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浩文一踏进公司,董丽娜立即追问他见面商谈有何结果。
「全无结果。」邓浩文意趣索然地说:「而且闹得很不愉快,早知如此,我还是不去见他好。」
「为甚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的?」
「此人霸气十足,恃势凌人,即使真的有机会和他合作,也是难得有愉快可言。」
「这个人难以侍候是人所共知的,若非如此,他的公司也不会在短短数年内更换了七、八名总裁。」董丽娜说。
虽然,林大行十分重视人材,只要他看中某公司的首脑级或高级行政人员,他往往是不惜出高薪及优厚条件来挖角,礼聘这些高手为他属下公司服务,但却是往往工作了不多久,就愤而辞职,并不是这些人的才干不符合他的要求。主要还是彼此性格有冲突之故,他的独断和暴君式的作风,是没有多少人能够受得了的。
「所以,他除了是搜集『古钱币』著名之外,亦是以搜集公司行政总裁而称著的。」邓浩文苦笑了一下说。
「既然你也明白他的为人,又何必和他在言语上有冲突呢?」
「唉,我就是按捺不住。」邓浩文无可奈何地说:「但无可否认,这个人的确是有一股魅力的,即使他不是经商,而去搞政治的话,他一定也会成为一个很成功的政治家。」
「这一点我绝对同意,他的奇谋妙计已打垮了不少对手公司,所以他的谋略绝不比任何政治家逊色,希望他今次不会全力对付我们就好了。」董丽娜有些担忧地说。
「我也希望不会,他是大量生产中下价钱的成衣,我们走的是高级时装路线。」邓浩文自我安慰地说。
「正因为这一点已十分明显地说出,他是有必要将产品拓展至上层时装,开拓另一条路线了。我们所走的路线正是他属下公司所欠缺的。」董丽娜说出她的忧虑。
「那我们就和他一较高下好了。」邓浩文雄心又被激发起来:「我们已取得了立足点,而他则要由头开始。」
「我认为他是决不会就此罢休的,这并不是他这样性格的人会采取的行动,真叫人担心。」
「我会应付得来的。对了,你们刚才选好了泳衣的布料没有?」
「挑选好了,我让他们拿过来给你看。」董丽娜随即按下电话的按钮,通知其他同事立即将已选好了的布料送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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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八时正,林大行在他的大宅花园中食著早餐,看著他的女儿在半月形的泳池中游泳,只见她从容不迫地来来回回地游著。
一时背泳,一时又自由式,一时又来几下蛙泳,甚至有时索性十分自由地仰躺在水面中,一动也不动地,仿似正在欣赏早上晴朗的天空。
但,这个女孩子的神情却是落寞的,这正好反映出她的内心空虚,有一种无处可安顿,又或是无处可发泄的感觉,甚至乎有一丝淡淡无奈的神情掠过。
林大行见到爱女这副模样,微微感到有些内疚,但这只不过是刹那间的感觉,因为他随即又感到得意,感到这一切都是在他掌握之中,一切都是他可以控制的。
「咏淇,你不来跟爸爸食早餐吗?」他向女儿呼喊。
「我没有胃口。」她懒洋洋地回答。
「原来还在记挂著他。」他装成一副很同情的表情。
「哼,我才不会呢!」她嘴硬地说。
「对了,这才是我的女儿。」他立即加以鼓励地说:「那个姓孙的小子简直是有眼无珠,连我的宝贝女儿也不要,不知道他要找哪个女孩子才可以配得上他。」
这一点,连她也感到奇怪。
一年前,林咏淇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念艺术,半年前,学校来了一个插班生孙迪宇,他是主修雕刻研究的。
林咏淇是个性格很高傲又自负的女孩子。
事实上,这也是难怪她骄傲的,她长得美丽,身段标准动人,而且又有艺术修养,从小已接受良好教育,正是美丽与智慧并重,更重要是出身于富裕家庭,有一个富有的父亲。
所以,从小时候开始,她就一直被称赞,中学、大学中都有不少男孩子追求她,但她都不屑一顾,这除了是因为她自负和要求高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她对那些热烈的追求者存有戒心,担心他们是觊觎她家的财富而已,并不是真心真意待她。
在外国念书,她是绝口不提家里的情况,也从不说自己是林大行的女儿,尽量低调,这和不少人爱炫耀家境富有的同学大为不同,所以每次听到有人高谈阔论,夸说自己家境如何富有时,她总是一笑置之。
到她遇见了孙迪宇时,两人差不多是一见钟情,互相倾心不已,两人感情进展得飞快,她为他画了不少画像,他也为她造了好几个塑像,两人的志趣爱好也是十分相投的。
论外型,也是十分相衬。
但,这段恋情只不过维持了几个月,孙迪宇突然对她冷淡下来。
孙迪宇很快就移情别恋,闪电般与另一个女同学结婚。这转变令林咏淇感情大受打击,自尊心亦受到了前所未有过的伤害,这可以说是她的情场上的滑铁卢。
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个世上竟然会有男孩子舍她而去,将她抛弃。
她不明白。
在伤心和失望之下,她决定离开伤心地。
她不要再留在学校,而她更不能够和孙迪宇以及他的新婚妻子在同一间学校内念书。
何况,他们念的科目又是有很大关连的,在面子、自尊心上,也难叫这个高傲自负的女孩子和一个抛弃她的人同在一个屋檐下学习。
本来,她是计划转校的,以她的成绩并不是件难事,但心情实在太坏了,加上父亲不断的催促她回家,于是她便回家了。
「来吧,咏淇,你浸在水中近一个小时了,你不可能不累又不饿的,来陪爸爸食些东西吧。」他又一次恳求她:「你何苦要这样折磨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