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姓花?」
「是的。我叫花灵。」
「真的姓花?花朵的花?」
「我叫花灵。就姓花朵的那个花。有什么问题吗?」要问几次啊!这人。
「很好。这个姓很好。」他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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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她来说,生活在哪里并没有什么不同。
她还是继续过她的日子,只要这种慵懒自我的生活没有被强迫改变,她都能适应良好。她自知脑筋不好,所以也就不常费事去做那些伤脑筋的辛——干嘛呢?横竖事情也不会因为伤脑筋而有所转变,就别烦了吧!
反正——
她从来就不是个胸怀大志的女人。
她从来就能随遇而安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她从来就不觉得自己这样生活有什么错。
好逸恶劳、喜甘厌苦,加上在这里又没本事给自己找活计营生。所以,她没有挣扎太久的,就同意了他这个「邪恶」的要求。
说是邪恶,当真是不为过的,不能因为她没有表现出如丧考妣的神情,就认为这个合约很圣洁正直是吧?
总而言之,一个有钱得要命、且刚好想干坏事的男人,与一个美丽得要命、同时又孤苦无依的女人,面对面坐在一起谈的交易,当然不会是「妳的皮肤怎么保养」或「你如何成为大富翁」这一类五四三又没营养的话题。
事实上,这个男人是相当开门见山的,他就直说了——
「一处宅子,配置十名佣仆,每月一百莲银月例。如何?」
老实说,她不知道一百莲银换算成台币是怎样的兑法,所以她想了一下,补了一个但书:
「如果不够用,还可以再向你要吧?」
男子眼中似乎闪过些什么,但脸色没有变动半点,点头。
「允妳。」
「那还等什么?」她马上拿出一枝笔,对着他手上的合约书虎视眈眈。
男子顿了一下,带着些许疑惑问:
「妳不问我打算留妳多久吗?」
「多久?」她不以为会很久。搞不好不用等到她又老又丑就会被赶出去了,三五年吧,她猜。
「……时间到了,我自会告诉妳。」像是被她的吊儿啷当给激怒,所以回答得不客气。
既是如此,还问?!
接过他递过来的合约,大笔一挥,画押,成交。
他收回合约,交易完成。
从今天起,她,花灵,被这个男人包养,归属于他的私产,直到他不再要她为止。
「合作愉快。」她笑了笑,伸出右掌,打算与他握手。
「合作愉快?」男子脸上没有快意,看了眼她的右掌,没有表示友好也就算了,居然「哼」一声后,转身走开,好像吃了大亏的人是他似的。
是,这是一份超堕落的合约,但说起来堕落的人是她好不好?他身为一个财大气粗的买方,有必要表现得像个苦主吗?这样会不会太搞不清楚状况了点?
第一章 欢迎光临盛莲
天好蓝、风好柔、人好困……
呵……
好慵懒的再次打了个呵欠,纤纤素手为时已晚的掩上已经大张完的樱桃小口,没关系,意思意思做个样子就好,表示她至少尽力了。
「花主,要让人传午膳过来了吗?」一个相貌清秀的青衣男仆无声走过来,躬身低问着。
被称做花主的女子,抬头看了下天色,看了好一会,实在是看不出所以然,于是问道:
「已经中午了吗?」
「是。差一刻即是正午了。」
快中午了啊?都没有炎热的感觉呢,真好。花灵伸了伸懒腰,觉得自己快被「盛莲国」的好天气给宠坏了。她讨厌冬天是出了名的,而这里的冬天只有一个月,真是太好了。再者,虽然对夏天没有太大的意见,然而如果气温太高的话,她还是常常会直接中暑热晕过去以示对天气的抗议。而这里的夏天非常的舒服,平均温度不过二十五、六度左右,简直是人间天堂!
以前在台湾,夏天一到,老天爷动不动就甩下个三十七、八度的高温,像是好奇的想知道人体瀑布汗可以壮观到什么程度。简直是欺负人嘛,就算是想吃人肉BBQ不必这样是吧?
幸好,那种被烈日煎烤的日子对她来说已经像前辈子的记忆那么遥远了……虽然,其实,以她目前的处境来说,已经算是上辈子了没错,唉。
不过,还是要轻叹一下,活着真好。
对于花灵老是不理会别人,动不动就去神游外太空的恶劣行为,随侍在一旁的男仆已经无奈的习惯了。谁教她是他的主子呢?更别说她是个女人了!盛莲国是个阶级制度执行得极之严苛彻底的国家,主子是天,仆人只是主子的私有财,就算被主人任意打骂,他也是只能认了的。更何况现下主子只是忘了他的存在,径自在发呆而已,自己只是辛苦的弯腰等吩咐,又算得了什么事呢?
虽然说,他已经有点撑不住了,汗水开始大滴小滴的冒出来……
「这是在做什么?」冷冷淡淡的声音从园子的入口处传来。
园子里正在一个发呆一个弯腰的两人同时回神,俱看向那个表情跟声音一样冷淡的男人。花灵捕捉到男子眼中闪过的一丝怒意,好奇的扬扬眉。怒意?从何而来?是谁惹他的?应该不是她吧?不过他直直看着她是什么意思?莫非她今天看起来特别的美丽可爱?
「去倒茶过来。」男子大步走过来,经过青衣男仆时,丢下这一句,便把弯腰弯到快断掉的男仆给打发了。然后坐进花灵对面的椅子里。
花灵的目光跟着青衣男仆的背影而去,看了好一会,才有丝疑惑的看回男子身上,道:
「这儿就有茶了,干嘛驱策他去跑腿?」她到现在仍然不适应有随身佣仆侍候,常常忘了仆人的存在就随便神游太空去也,所以对别人摆老爷派头的颐指气使行为不免有点意见。
可不是吗?茶几上不止摆了一大壶清凉解渴的冰莲茶,更有十来道以各式鲜花入味的甜点,份量多到可以吃到明天去了,何必叫人去奔走不是?说完,拿叉子抆了一块红莲晶冻吃进嘴里。嗯,不错吃。
盛莲国是个繁花盛开的国度,而花的本身,更是这个国家重要的经济作物。盛莲国的人一日只吃早、晚两餐,且菜色永远跟花脱离不了关系。不过煮法就没有中国人那么多变化,总不脱水煮、清蒸两种,调味料也不过盐与糖两样,贫乏得紧。虽然说这样对养生而言还不错,难怪盛莲人人长命百岁——不,不止百岁,他们的平均寿命有两百年,而如果能活到两百五十岁才叫长寿。哇!
可是,人活那么久要干嘛?
初来乍到时,无意中听闻这个令她惊讶的消息,总不免要怀疑一下这里真的是地球吗?或许她是到了外太空里的某个长得像地球的地方吧?中国人有一句老话是「人生七十古来稀」,这句话放诸四海皆准。虽然步人二十一世纪之后,因为生物科技的昌盛,人类寿命确实有所延长,但若能活过一百岁,仍是一种奢侈。可是这里的人随随便便就可以活到两百岁,实在太不可思议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尤其是这里的人也是二十岁就算成年,但不同的是,他们的青年期有一百年左右。在二十岁到一百二十岁之间,他们健康的身体都可以孕育出强壮的子女,而且过了一百五十岁才开始显老呢,真幸福。不过说到子女嘛……盛莲国的人口似乎并不太多,即使他们生育年龄拉得很长,却也不见子孙满堂的情况。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缘由?
长寿是很好,可一旦真的长寿了,长长的两百年,要怎么挨啊?花灵无聊时常常会想起这个问题——虽然这似乎与她无关。
她又不由自主的陷入发呆神游的状态,但眼前的男子可不会因为她的闪神而消失或坐视她的目中无人。就见他说道:
「怎么,妳的人我驱策不得?」冷淡的声音中加入了嘲讽。
对喔,这个人还在,刚才是在谈什么呢?啊,对了,是在谈派遣小俊去跑腿的事。
「怎么会是我的人?是你的人才对吧?」不知道这家伙在阴阳怪气些什么,虽然不太想理他,但这会儿终于不情愿的想起他可是她的金主,不理他的话,太损职业道德,这样是不行的。所以她换了个话题问他道:「我正要吃午餐呢,你既然来了,要不要一同吃?」
「午餐?」疑惑的扬起那双过于浓密的剑眉。
「嗯。午餐。」点头。其实不是很期望有他这个饭友,不过既然人家都来了,而来到时正巧她要吃饭,要是没有客气的招呼他一下,不就显得她这个屋主太小气了吗?何况……他是金主,他是她的金主,他是她唯一的金主!无论如何都不能忘记这一点。所以她决定对他谄媚一点:「是这样的,我认为人一天应该吃三餐,才能维持所需要的体力。」
「维持所需要的体力?」他缓缓问道。
这人是鹦鹉吗?干嘛只会重复她的话?不愧是一天只吃两餐的人,脑细胞迟钝到有剩。
当花灵正在偷偷腹诽金主时,她伟大的金主终于决定不再当一只鹦鹉。开口道:「即使有的人一天需要多吃一食才能维持体力,我并不认为那人该是妳。」
「哦?」看了他一眼,表示愿闻其详,径自又叉了块甜莲糕吃。
「妳整天都呆坐在树下花前,也不见妳做什么耗费体力的事,我看需要一日三食的人反倒是妳的贴身侍仆青俊吧?」
「所以小俊当然也是跟着我一日三食啊。」不理会这个阴阳怪气男人口气中的不善,花灵眼睛一亮望着青俊端茶往这边过来,他后头跟着两个侍仆,想是送午餐过来了。看到好吃的心情就很好,笑笑的扫了眼金主道:「今天我让人做了披萨,你也一同吃吧,就当是吃点心,就不会觉得中午吃饭是件怪事了。」
「披萨?那是什么?」没听过。
「我家乡的美食,来,吃吃看。」侍仆已摆好食物等她享用了。花灵深深吸了一口食物的香气——噢!久违了的乳酪香、肉香、面皮香,经过火烤之后,融合成教人难以抗拒的绝妙美味!她快手快脚的拿水果刀将披萨切好、分盘,端了一盘放在金主面前,然后就专心祭起自己的五脏庙,啥也不管了。
花灵的金主本来还想再说些什么讥讽她一下,可是见她完全没空理会自己,又吃得那样专注,仿佛在吃什么绝顶美味似的,看起来不就是一块奶酪制成的糕吗?还油得紧。一时不察,竟也学她用手将盘子里那切成一小片的披萨给放进嘴里了。
这是……什么味道?
全然陌生的口感让金主的浓眉霎时微蹙了下。对习惯了清淡无油口味的盛莲人而言,这种过于香浓、油中带酥脆的食物,一时教他不适的想吐出来,但不知怎么却只能是想想而已,嘴巴自有其意识的嚼啊嚼的,当油腻在嘴里化为甘甜,引诱他一口接一口的将手中食物吃完时,金主仍然不明白为什么这般味道浓重的东西,会让其实并不感到饿的肚子,发出强烈的进食欲。进食对他、对所有盛莲人来说,从来就只是活下去的必要动作之一。他们当然也会对美食动心,一般殷富的人家更是不借重金请名厨入府,在食物上头下工夫,专图美味上的享受。而富裕如他,这些年四处奔走经商,可说是吃遍各国美食的了。然而生平第一次,被从未见过的怪食物引诱得口水连连、吃得欲罢不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在暗暗苦思之余,没发现手里被塞进了一杯不知是何物煮成的饮料,不知不觉的喝了一口后,被那奇异的味道吓得猛然回神——
「这是什么?!」
花灵对这位金主不善的目光已经渐渐习惯,快要免疫了,所以也不是很在乎他威力强大的狠瞪。想了一下,道:
「这个叫玉米浓汤。还不错吧?」她吃披萨时最爱配玉米浓汤了。碍于煮食的工具有限,所以目前只能向厨房点些简单的食物,这道浓汤可是她盯着厨师做了好几次才终于做出一点样子出来的呢!算金主运气好,今天喝到的是成功的作品,要是昨天过来的话,就只能喝到怪味蛋花汤了。
怪异的食物一天吃到一种已然太足够,所以金主将玉米浓汤放在一旁,再也不看桌上的披萨一眼,即使口欲没有被满足,但强悍自制力向来是他引以为傲的,所以任由花灵吃得津津有味,就是不肯再动手了。
而花灵也真是够胆气,在男子犀利的目光压力下,仍然好好的饱食了一顿。而小俊——也就是青俊,不愧是超优的贴身侍仆,见她吃饱了,立即递上一条湿毛巾,让她擦手擦嘴,完全不必她动嘴吩咐。
「谢啦,小俊。」她顺口道谢。不理眼前一主一仆脸上闪过的怪异表情,虽然说在这个尊卑分明的国度,对下人道谢是不合时宜的,但她又不是这里的人,她有她的做人原则与习惯,只要没妨碍到别人,别人也管不得她合不合宜的问题了。
「吃饱了?」金主问。
「是的,我吃饱了。」她点点头,站起来动了动,不想吃下去的高热量食物在日后成为腰部的游泳圈。「对了,你来不会只是为了陪我吃一顿饭吧?」
像是没预料到她会突然想问起他的来意,金主——也就是李格非,不免又被她不按牌理出牌的说话方式给弄怔了会,顿了顿才带着讽刺的语调回她:
「谢谢妳不会以为我来这儿就只为了陪妳吃顿午餐。」
有人道谢是这样怪腔怪调的吗?花灵在肚子里撇撇嘴,不过既然人家都开金口说谢谢了,她无论如何也该回应一下:
「小事一桩,不必客气。」
金主的脸色好像有点青,不知道是不是青莲茶喝多了的关系?如果是的话,花灵还真想建议他改喝红莲茶调和一下气色。家乡有句老话叫「红配绿,最美丽」,不知道他听了会不会感激她的好意?这人超别扭的说。
李格非很快的将情绪压下,第一百零八次佩服自己的克制力,没有当场把这个厚脸皮的女人抬起来往前方的莲花池丢下去!他吸了口气,以冷淡的声音说出他今天的来意。不理会一旁青俊诧异的眼神,以命令的口气要求花灵跟他出门,他的船已经等在外头了。
李格非以为花灵会激烈拒绝他的要求,所有站在一旁的佣人似乎也作如是想,然而,出乎他们意料之外的是花灵同意了,非常兴高采烈的同意了!
「那还等什么?我们快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