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仅仅只是这样,还是让周围的人感到空气中存在着无形的威胁。
这该怎么说呢?
应该说是他浑身所散发出来的那种冷凝,无须言语、无须行动便能寒透人的骨髓,令人不敢与之同坐。
蓦地,蓝衫男子突然望向下方,那冷漠的俊容在这一刻终于有了表情,似乎他整夜所等待的时刻终于来到……
☆
“小姐,快过来这儿看啊,您瞧那只彩凤好漂亮喔!”方芷灵的贴身丫环小霜在人群中兴奋地呼喊着。
她第一次见到这么热闹的场面,一时兴奋过了头,只知道往人群中窜去,却没有发现已经遥遥地将芷灵丢在身后了。
方芷灵今年刚满十五,方老爷子特别允准她可以出来观赏灯会,但唯一的条件就是她必须戴着面具,以及千万不可与陌生男子说话。
原因是,方老爷子认为有规矩的姑娘家是不可轻易抛头露脸的,尤其是像芷灵这样已经订了亲的姑娘,就更加不可随意出门了。
但他又想到芷灵为了这桩指腹为婚的婚约,十五年来足不出户,也着实难为了她,于心不忍之下,就答应让她在及笄之年可于元宵夜外出观赏灯会,而今晚就是芷灵生平第一次上大街了。
隔着小霜的另一头,一个蒙着面具的袅娜身形,在人群推挤中进退两难。
“小霜等会,别跑这么快,我这儿过不去啊!”细微含羞的嗓音着急地低唤着,面具下的额头早已布满了点点汗珠。
又是人群袭来,方芷灵硬是被挤退了三尺。
“小霜,等会啊,小霜……啊!”
突然不知由哪冒出来的三、四名彪形大汉,朝方芷灵身侧撞了过来,芷灵稍一个不慎便绊跌在地。
“糟了,脚扭伤了!”脚踝的疼让芷灵痛得站不起来,她揉着发红的脚踝在人群中益发着急。
来来往往的人群仍不断地推挤着,她努力地试着站起又不支的跌下,再站起又跌下……
“小霜……小霜……”方芷灵急红了眼眶,这是她第一次被允许出来看花灯,原是兴奋无比的心情,此刻却只觉得沮丧及无助。
就在同时,悦来客栈二楼突然凌空跃下一位蓝衫男子,以疾风之姿紧追着刚才的彪形大汉,就在他经过方芷灵身旁时,又将好不容易才站起的她再次撞倒──
“啊!”芷灵低呼,脚踝好疼啊!
倏地,对方以利落的身手,往芷灵的纤腰一揽,往后连退数十步。
芷灵都还会意不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人就巳经腾空。她被人这么横抱着,视线只能触及对方的一双蓝布鞋,其他的就再也瞧不见了。
羞人哪!她怎么可以让陌生男人这么抱着,阿爹要是知情了,不是准被骂惨了?
这一想,她便又急又慌地槌打着蓝衣人的大腿,并低嚷着:“快放我下来啊!”
但蓝衣人似乎无所觉,搂抱在她腰间的手也丝毫不见放松。
紧接着,距离不到三尺的地方,倏地响起一片爆炸声,芷灵惊骇地以双手捂住口,双眼圆睁,全身不住地颤抖,忘了疼痛、忘了呼喊,更忘了该有的反应,她整个人就这么怔住了。
而后,方芷灵惊骇万分地仰头看向蓝衫人,可蓝衫人冷漠的眼神全然凝聚在刚才的爆炸起点,并未注意到芷灵的存在,半晌后,他才意识到他手中有一娇小人儿。
此刻,在面具下的方芷灵仍是睁着一双大眼,直勾勾地瞅着他,眼神中有着震惊、惧怕、感激、好奇和……崇拜。
几乎是第一眼,方芷灵就不由自主地对他产生了连她也无法言喻的感觉,一颗少女芳心就这么怦怦然地跳动着。
望着她灵动的眸子,上宫骞内心竟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悸动,但很快的即被他所漠视,他放开握住纤腰的手扶正她后,又一跃腾空紧追刚才的肇事者而去。
四周依旧热闹喧哗,烟火仍漫天灿烂,周遭的一切似乎没有任何改变,仿佛没有人注意到刚才的变化,若不是方芷灵的腰间仍因那男人的紧握而隐隐作痛,或许连她都会以为这一切只不过是她的幻觉罢了!
但她知道不是这样的,他救了她,那个蓝衫男子是她的救命恩人;就在刚才,她确实看见了,看见有人遭到暗杀,若不是他及时将她搂抱起,那么她现在已经如同那人一般丧生了……
芷灵全身发抖,双膝因害怕而瘫软,她没想到第一次出门,竟然就遇上了这种事情,那么现在该怎么办?
报官吗?
但有谁会相信她?
在这人群集聚的地方,她竟成了唯一的目击者,谁会相信她?想到这儿,她又开始颤抖。
远处的小霜回身见芷灵没跟上来,这才急了,她慌乱地在人群中寻找着熟悉的身影,并不断地呼叫着:“小姐、小姐,您在哪儿啊!”
因惊吓而慌乱无措的方芷灵在人群中迷失了方向,害怕占满了她的情绪,她像只无头苍蝇似的在人群中走着,就连面具何时掉落亦毫无所觉,脑袋里仅存着刚才可怕的景象,以及那个令人难忘的俊容。
然后,再一次她又被撞跌在地,但这次所不同的是,当她看见来人时,她本能地惊声尖叫。
“啊……”
这一叫,让原本因逃命而不曾注意到她的彪形大汉倏地回头,他们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不用多想也知道,这位姑娘铁定是瞧见刚才的事了。
彪形大汉朝方芷灵步步逼近,原准备一掌送她归西,但近身一瞧,发现这姑娘生就清丽绝伦,恍若天仙转世,顿时几个大男人失了神魂,忘了取其性命。
又一阵人群推挤。
“快动手,咱们没多少时间了,上官骞就快追来了!”终于有人恢复了神志提醒着。
就在大汉出掌的同时,只见眼前蓝布衣衫一闪,一掌接下大汉的掌风,大汉立即被击出数步远。
“上官骞!”大汉惊喊。
“是他?”方芷灵睁大眼睛看着蓝衫人,原来他叫上官骞!
接着,几位大汉相视点头后一涌而上,上官骞沉着以对,步风稳健,在交手数招后,已见大汉节节败退,然此时,其中一名大汉趁上官骞不备使出暗器,一连发出十几支毒镖。
“小心!”也不知自哪生出来的勇气,竟让方芷灵奋不顾身地奔向上官骞。
“快闪!”上官骞及时环住她的纤腰,一旋身以避开毒镖攻击。
“啊!”方芷灵一声痛呼,没有功夫底子的她仍是闪避不及,肩胛处已中了一支毒镖。
“该死!”上官骞见怀中姑娘的右肩迅速涌出一片血红,忍不住低咒了声。
这时不知由何方又窜出二名与上官骞同道之人,看了一眼躺在上官骞怀中的方芷灵后,互换一个怪异的眼神,而后问:“来晚了吗?”
上官骞眉一皱,“往南门,快去!”他吩咐道,抱起方芷灵立即离开纷乱的现场。
☆
痛!
灼热撕裂的痛楚由一片湿源的右肩胛传来,芷灵在模糊的意识下仍强忍着痛楚,不肯让自己痛呼出声。
上官骞眉头紧蹙,他从来就不曾见过此般倔强的女子!她才多大?不及十二吧?这个年龄的女孩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勇气?
由她肩上那一大片血迹来看,不消多想大致也可以猜得到,衣衫底下是怎般的血肉模糊,但他竟然连一丝的喘息声也听不见,足见这个女孩有着多么倔强的拗脾气了。
“公子……”怀中的人儿终于有了反应,她额头上冷汗涔涔,看进上官骞的眼底,竟有着怜惜与不舍之情。
她轻扯着上官骞的衣袖。“奴家的马车……”她指着不远处林外的一辆马车,气虚地说道。
他明白她的意思,她是希望他能将她送回马车处。
事实上他也应该这么做才对,将她送至马车,让她的家人立即带她回家请大夫医治,倘若幸运的话,或许尚可保住一条小命,若不幸……
他蹙了下两道浓眉。
那也不干他的事!
他一向冷漠寡情,没有多余气力去为别人的性命忧心,今天会接连两次出手救她已属意外,而现在……
他瞪视着那汩汩流出的鲜血,然后目光往上移向她面白如纸的秀丽五官,他原先只注意到她有一双水亮的眸子,这会仔细一瞧才发现,她的五官相当精致,瓜子脸配上大大的眼睛,高挺的秀鼻,红艳小巧的唇,依这等姿色倘若再过个二、三年,必是一位倾国佳人。
极不愿承认此刻心湖的波动,竟是来自于眼前这位年纪尚轻的陌生女子,那种心头的抽痛就只因她的生命堪虞,更不想去思考为何他迟迟作不出决定的原因了。
其实一条性命对他而言,理当无足轻重,更何况只是一名陌生女孩;此刻他有更重大的事情待办,天鹰堡的存亡才是他该重视与关心的。
也就是说他应该立即放下她不管,让她的生死交由老天决定,自此两人再无瓜葛,而今天所发生的一切,都将随时间流逝而烟消云散……
“公子……”虚弱的呼唤再次惊扰上官骞的冥想。
上官骞深炯明亮的黑眸闪过一丝难以分辨的情绪,“别再说话,忍着气可让血流得少一些,如果你不想死的话。”他难得出现烦躁,再瞪视一眼林外的马车后,反身朝一间废墟而去。
是一份惺惺相惜之情吧!
他为自己荒谬的举动下了这般的注解。
☆
瞄了一眼斜挂在废墟外的红底金字匾额,上头写着“梅家庄”三个大字,由剥落的烫金字体以及掉了漆的匾额来判断,这间废墟已荒芜多年。
上官骞只看了一眼,即快速地抱着方芷灵入内。
此刻,歪斜的匾额上正坐着一位看来年约十岁的小丫头,她的一双小脚就在匾额上晃呀晃的,看起来好像随时要掉下来似的,可非但不见她有丝毫害怕的表情,一张可爱的小脸反而笑咪咪的,像是将有喜事临门般。
“唉,这对好耶!”她拍着小掌,一副大事已定的模样。
门前突然飘来一道白烟,白烟散尽后,一位拄着拐杖的白头老翁出现。
“什么好啊,这一对行不通的。”他摸着长长的白胡须,朝里头的男女望了望,如此说着。
“咦,为什么不行?”藜藜咻一声跳了下来,气鼓鼓地站在土地公面前。“我就觉得他们合适,男的帅,女的美,速配得很,为什么不行?”
“那个女的已经与人订过亲了,正所谓红颜薄命就属她这一型;而这个男的,是个北方汉子,不是咱们南方人,很快的他就得回去了,所以他们不会是一对,小丫头,依我看这一次你就不用忙了!”
“什么?那怎么行!”藜藜跳了起来,一会儿飞上匾额,一会儿又飞上树梢,一会儿又落在土地公面前。
“不行、不行,我一定要撮合他们,管它什么订不订亲的,还有红颜薄命是什么意思?她那个未来的丈夫会早死吗?那干脆让她别嫁算了,我看这个北方汉子顺眼,命也硬得很,就干脆让她嫁给他好了!”
土地公拿着拐杖到处找着藜藜的落点,这小丫头刁钻古怪得很,再多跟她接触几次,他这把老骨头非散了不可。
“喂,小丫头,你别再飞了,再飞下去我眼都花了。停下来、停下来,否则我可真不管你了,下回你也不用再找我帮忙了!”
藜藜一听土地公不帮她,哪还敢造次,立刻乖乖地坐在门口的阶梯上,“好、好、好,我不飞了,瞧你一把老骨头也怪可怜的,但是你总得告诉我,那个女的未来丈夫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你要说她红颜薄命?”
土地公咳了咳,这鬼丫头一点礼貌都没有,什么叫“一把老骨头怪可怜的”,他哪里老了,他也才不过五百多岁而已,在天界可也算是幼齿的。
“里头那个女的是城里方家的姑娘,今年刚满十五,名叫芷灵,人长得漂亮又聪颖,可坏就坏在她自小订了亲,而结亲的对象就是杭州城里最富有的葛家……”
“葛家?你是说那个气焰嚣张的大富人家?上次说什么他儿子经过鬼屋无缘无故被我克死了,然后叫了一大堆臭道士来驱鬼的那个老太婆?”藜藜跳起来大叫。
“对、对,就是那户葛家。”土地公连连点头称是。
“那他儿子不是死了吗?还订个什么亲?”藜藜一想起那个老太婆就有点火大,口气也愈来愈不好。
“他儿子死了还有孙子啊!”土地公理所当然地说,老太婆的儿子都多大了,怎么可能与方家丫头订亲,看来藜藜这丫头的脑筋比他还糊涂。
“老太婆的孙子?那他又是个怎么样的人呢?”藜藜愈听愈有兴趣了。
“她孙子葛天顺是个天生白痴儿,但这事是没人知道的,就连订了亲的方家到现在也都还不知道这事。
葛家老太夫人精明能干得很,她将所有事情都掩饰的很好,外面的人不知道还当葛天顺是个深藏不露的了不起人物哩,但再怎么说葛老太夫人也老了,也希望能快点找到接棒的人来分担她的辛劳,所以你说她怎么可能放过方家丫头?
再说,依方家老爷子那古董般的脑袋瓜,就算让他知道了葛天顺是个白痴,他也会为了信守承诺而将方家丫头嫁过去,所以说他们这门亲事是结定了,方家丫头注定是守活寡的命,因此我才说她是红颜薄命哪!”
听完土地公的解释后,藜藜重新坐回门口的阶梯上,双手支着下巴一副苦恼的样子。
“我不管啦,我喜欢这个女的,我就是要帮她!”经过了稍稍的沉思后,藜藜执拗地说。
土地公吹胡子瞪眼睛的,拿她没办法。“随你罗,反正我已经告诉你这一对很难撮合,你若不信邪,那我可管不着。”
藜藜吐吐舌头。“谁要你管!”
话毕,她又咻地一声往里头飞去……
☆
“公子,你……你这是做什么?”
废墟的一角,方芷灵气虚地拉着领口被扯破的衣衫,惊慌失措地想往案角下躲去,但她的体力早已流失,只能勉力倚在案桌的木柱旁。
“过来,你若不让我检视伤口,我要怎么替你疗伤?”望着她苍白疲弱的容颜,上官骞的眼神流露着怜惜与不舍之情。
原以为她的芳龄应不及十二,但刚才不小心瞥见了她姣美的身子,只怕他之前是错估她的芳龄了。
基于男女授受不亲,他当然明白她的矜持,也知道此种接触已是逾矩,但他可不想为此而误了救她的时机。
“不行的,这……男女有别……公子还是送我回去吧……”感到左肩胛那难抑的撕扯灼热感,痛得她双唇紧抿成一线,但她仍极力压抑着想呻吟出声的想望,却难掩嘴角微微的抽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