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报复她,费加洛不但把乖乖全吃光,连碎渣都吞得一干二净,还故意把空袋子丢还给她,存心示威。
那只空袋子,像是在宣示着她是战败的一方。
越想,温柔越觉得气愤难当,这男人不但扰乱了她的生活,夺走了她的心,现在还吃光了她的乖乖——
是可忍、孰不可忍!
温柔不知打哪儿来的勇气,突然朝他冲了过去,整个人跳起来将他扑倒。
一个巨大的倒地声,两人已经狠狠摔在地上。
「你想干嘛?谋杀亲夫啊?」
费加洛活像是打不倒的金刚,立刻身手矫健的一个翻身,把她牢牢困在身下。
「谁……谁……是亲夫啊?」温柔气恼他为什么老是要戏弄她。
「我啊!」费加洛笑嘻嘻道。「把我摔死了,不怕以后守寡?」
「胡说八道。」温柔涨红着脸怒骂道。「你重死了,快让我起来。」
「让你起来?可以。」费加洛倒也干脆。「但我要一个吻作为交换条件。」趁火打劫,标准的士匪行径。
温柔又气又恼,没想到到头来自己又着了他的道。
看来,他不但是只老奸巨猾的狐狸,还是个道行很高的绿林大盗。
「休想。」 温柔别的没有,多的是一身宁死不屈的骨气。
「倔强的小东西。」一声暗哑低叹,他遽然俯下身准确无误的捕捉她甜美的唇瓣。
两唇相接的同时,他们都清楚听到彼此发出满足的叹息。
两人像是饥渴许久的旅人,拚命在对方的唇瓣间寻找止渴的水分,直到几乎喘不过气来。
「你为什么不诚实面对自己?」
费加洛深邃的黑眸深深凝视着她,让她连想隐藏自己悸动的情绪都徒劳无功。
「什么面对自己?我……我不懂。」温柔别开头,不敢再多看他一眼,就怕自己会在那双幽深里不顾一切地坦承对他的爱。
但是她不能,她要保留她的尊严、她的自尊,就算她是这场爱情游戏中的淘汰者,她也要退场退得骄傲漂亮。
「你懂,只是不愿意承认。」他的声音像是响钟,一声又一声的回荡进她的心底深处。
是的,她不会承认,她仅愿意让他知道,她对他的吻没有免疫力,但这并不代表什么。
「你还要坚持到什么时候?」头顶上响起一声低叹。
温柔讶然抬头望着他,在他眼中看到深情与落寞。
她不知道他这番话到底代表着什么意思,任她想破头也没有个头绪来。
或许,是她下意识拒绝承认、拒绝接受,只能继续欺骗自己,她不该对费加洛存有太多的奢想与期望。
不行,情况已经越来越超出预料之外了,她一定要尽快逃离这个男人身边。
她怕——怕自己心碎过后、泪流干后,还是无法自拔的爱着他。
她不怕心伤,只怕自己爱得深,一辈子也走不出他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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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你真的确定?」
机场的通关长廊上,郝世加再一次问她。
望着前头的海关,虽不知未来如何,温柔知道自己不能回头,一旦回头,她的意志力恐怕会彻底溃散,不顾一切奔回费加洛怀中。
因此,一个多礼拜前,她做了个孤注一掷的决定。
她毅然决然找上郝世加,问他愿不愿意带她到美国去,当时,郝世加惊讶的瞪大眼看了她许久,继而缓缓露出了微笑。
痛快地把辞呈丢到雷公脸上,辞去了电视台的工作,不顾老妈的唠叨、老爸的哭号,弟弟的百般劝阻……
几天之后,她就准备好行囊准备跟郝世加回美国。
温柔知道自己很傻,把一辈子托付给一个不爱的男人,还得离乡背井,去一个她全然陌生的地方。
但除此之外,她又能怎么办?
得不到的爱只会折磨得她日复一日心碎,不如远离这块伤心地,或许全新的环境跟生活可以让她遗忘过去。
「嗯,我确定!」温柔勉强绽出笑,把最后一行眼泪吞进肚子里。
点点头,郝世加的目光也同样复杂,越过她遥望的远方,仿佛也有着令他牵挂的不舍。
「走吧!」收回目光,郝世加跟温柔并肩走向海关——
一步、两步、三步——温柔坚定的跨出步伐,告诉自己她不会为今天的决定后悔。
但明明想离开这里、想远离费加洛的心那么坚定,为何每一步却有种想停下脚步回头的冲动?
这条长廊很短,明明海关就在前头,却好象一辈子也走不完。
两人各怀心事的走着,每走一步就是一次煎熬,好象这一步不是踩在地板上,而是疼痛的心版上。
你为什么不诚实面对自己?
费加洛的声音毫无预兆地在温柔耳畔响起。
是的,她不够诚实、也不够勇敢,她甚至不敢对他表白,九年前错过郝世加,九年后她又注定要错过费加洛。
没有勇气承担结果,就只能注定失败……她在心里低低叹息。
突然间,脑海里闪过他捉狭的脸孔、深情凝视、担忧关心,每一个表情、每一种情绪都那么深刻的烙印在她心底,她甚至不知道,在不知不觉中她的心竟然已经被他全部占据。
一想到这辈子,只能从回忆里去找寻他,那些微笑、凝视与低沉笑声,都将成为她这辈子永远也不可及的遗憾,她的心揪扯得像是快碎裂开来。
不,她怎能就这么轻易的认输,连一句爱都没有说出口,就像只自卑的老鼠一样夹着尾巴偷偷溜走?
万一、万一一切都只是个误会,万一他也有那么一点喜欢她呢?
突然间,两人同时停住了脚步,不约而同开口:
「温柔。」
「世加。」
两人惊讶地对望一眼,像是突然在对方眼中领悟了什么。
「我们不能离开。」两人不约而同说道。
他们相视一笑,迫不及待的立刻转身往机场外跑。
突然间,温柔觉得一颗心充满期待与激动,她要去找费加洛,她要告诉他她爱他!
不管他的答案为何,她只要他知道她的心,这就足够了!
两人来到机场门口,突然间看到一个熟悉高大的身影十分慌张地要往机场里头跑。
「费加洛!」
温柔用力挥舞双手,不顾形象的大喊。
像是某种奇妙的心灵感应,费加洛突然慢下脚步,搜寻的目光往她这里望来。
费加洛焦急的眼神,在看到她的那一刻突然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喜悦与不敢置信。
突然间,温柔好象开窍了,不必任何言语,那个眼神已足够让温柔知道她要的一切答案。
高大英挺的身躯快步朝她走来,温柔激动的望着他——她或许从重逢后第一眼就爱上的男人,不禁要感叹上天奇妙的安排。
她爱他,她要一辈子都在他身边!
温柔迫不及待地朝他跑过去,跳起来往他宽阔安全的怀抱飞扑而去,一双朝她展开的有力双臂,牢牢的接住她,然后把她紧紧揽进怀里。
大庭广众之下,两人旁若无人的搜寻彼此的双唇,像想寻求对方存在的保证,在唇舌的交缠中谁也离不开谁。
「我爱你。」依依不舍松开唇,费加洛为这句迟来的表白差点付出惨痛代价。
他就是太笃定,以为循序渐进才能把固执倔强的温柔一举成擒,却没想到这是反效果,让他差点失去她。
幸好,他未来的岳母大人及时向他通风报信,这个恩情,他一定会好好记在心上,来日要加倍报答。
「你——」温柔的眼眶里迅速盈满泪水,她几乎以为自己这辈子永远也等不到他这句话。
「我也爱你。」出乎意料的,这句话并不如她想象中的困难。
「我要你对自己诚实,可没要你背着我偷偷溜走,这笔帐,看我以后要怎么跟你算。」费加洛深情的撂下威胁。
「人家甘愿受罚。」温柔羞答答的窝在他胸口,低声咕哝道。
抱着失而复得的宝贝,费加洛第一次尝到爱情的酸甜滋味。
但,他却一点也不觉得厌腻,只觉得幸福而满足,一个只属于他、将被他牢牢搁在心底一辈子的真爱。
两人相视一眼,眼底有着诉不尽的浓情蜜意。
手牵手一转身,温柔她一脸错愕的看着郝世加以及一名年轻女子,两人十指交扣——这是怎么一回事?
「让释迦自己跟你说吧!」费加洛表情平静,显然早就知道了这件事。
「抱歉,温柔,我一直想告诉你,却不知从何说起,而且,我实在不想失去你这么好的朋友。」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要答应我的要求?」温柔完全想不通。
「我跟你一样,因为自己居无定所,又肩负球队输赢责任,不敢给任何女人承诺。这回回台湾,就是为了她,在临走那一刻,我才终于领悟,没有她,我就不会完整。」
一旁的女子紧紧握住他的手臂,像是坚定了想跟随他一生的决心。
「谢谢你,你让我想通了很多事。」郝世加微微一笑。
原来,连郝世加也看得出她心里有着别人,难怪他会那么爽快的答应,原来是希望能藉由彼此遗忘心上的身影。
看着两人相互依偎走远的身影,温柔心中一阵悸动。
转头望着费加洛,在他眼中,她看到了爱、希望,还有——未来!
「温柔。」他深情地望着她。
「嗯?」
「我已经在媒体上公开宣布,我要跟你结婚了。」费加洛深情款款说道。
公开宣布他们要结婚?温柔蹙起眉头,火气立刻发作起来。
「我又没答应,你怎么可以这么做?」她气急败坏嚷道。
「反正报导上都说我们是一对,观众心里都有底了。」
「有底个头啦!」温柔气恼地丢下一句——
「要是不来场正式的求婚,以及宣示忠诚文,让你那些红粉知己知道你以后只属于我温柔一个人,休想我嫁给你!」
费加洛无奈望着气冲冲而去的身影,脸上却是甜蜜的笑。
看来,以后的日子会很热闹。
【全书完】
◎编注:敬请期待于媜最新力作。
后记
小媜子闲嗑牙 ◎于媜
嗯,连续十几天赶稿,现在媜子脑袋里一片空白,就好象被人给挖空一样,很难挤出一点什么感想。
不过,在我脚边跑来跑去的小狗,提醒已呈现半失忆状态的媜子,一个多月前我买了一条狗。
话说,以前媜子曾经养了一条马尔济斯,是捡来的流浪狗,我们替它取名叫「尾巴」,其实这种狗很聪明,很懂得察言观色,你臭着一张脸,它会很识相地躲得远远的不敢招惹你。
养了尾巴十几年,它曾经是我们家的开心果,后来媜子结了婚,就把它一起带过来了。可是媜子ㄤ讨厌狗,这一点让媜子很伤脑筋,不过,碍于老婆威势,媜子ㄤ是敢怒而不敢言。
后来我家小犬出生,视狗为仇人的媜子ㄤ,立刻要媜子把狗送走,说狗毛会害小孩过敏︵后来事实证明,就算没有狗,小犬一样过敏︶。
当然媜子ㄤ真的很抢不得,可是也怕将来万一孩子真的过敏,尾巴会背黑锅,下场可能会更可怜;于是乎,媜子便商请美丽、温柔、善良、又可爱的安琪帮忙照顾尾巴。
安琪这个人什么没有,就是对动物跟小孩特别有爱心。每次媜子忙着赶稿的时候她就去替媜子溜小孩,现在狗也一一话不说的替我接手去养,让媜子真是感动万分。
只是,跟我们感情一直很好、也很乖的尾巴,前阵子染上狗瘟过世了,当时安琪哭得稀里哗啦,媜子当时正在花莲玩,也是哭了一个晚上,但是幸好我不在家,不然见景伤情肯定服安琪抱头痛哭个没完没了。
尾巴过世了一个多月,媜子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对,突然有种想再养一条狗的冲动,向来是行动派的媜子立刻请安琪载着我们大街小巷去看狗狗。
其实,我最锺情的还是马尔济斯,它们优雅高贵、洁白可爱,只是白色的毛真的不大好整理,也容易发黄,几经考虑之下,还是决定要买一只现在很流行的红贵宾。但别把媜子看得那么肤浅,媜子喜欢它的原因不是因为它很红,而是因为它蠢蠢呆呆的样子很可爱。
跑了几家宠物店,不是狗大丑、就是太大只,要不然就是太责,直到进进某家宠物店,店家很大方的让我试抱狗狗,当下媜子就立刻认定了要买它。
因为被我抱在怀里,狗狗好乖好温驯喔,还睁着一双骨碌碌的无辜大眼睛看我,让媜子深深为它着迷不可自拔。
但事实证明,买狗跟谈恋爱一样,第一眼的印象绝对是错误的,当我把那只号称天下无敌霹雳超级乖的红贵宾带回家后,我才知道,这种狗其实不应该叫红贵宾,应该叫「红魔鬼」。
把红魔鬼带回家后,我替它取名「布瓜」(突然发现我们家净取怪名字),相处了三天以后才知道这种狗的恐怖。
首先,它的活动力惊人,每天在家里横冲直撞,活像发疯一样到处跑,好几次我家小犬都差点被它撞倒。但狗爱跑也就算了,最可怕的是:它超爱咬人。
布瓜的牙齿还是乳齿,小小颗的,看似可爱,但咬起人来包准你哭爹喊娘。而且布瓜咬人是那种挑一块皮肉咬,会让你身上多一块淤青的那种,有时候则是咬我们的手脚。至于行走中的双腿更是它的最爱,每走一步它就跟在旁边追着你的脚咬。
最讨厌的是,它很爱在家里大小便,不管地毯、地垫还是地板,只要它老大高兴就蹲下来拉一坨、撒一泡,才没来一个月,我家已经俨然变成狗窝了。
但是,狗狗真的很可爱,尤其是当你抱着它,它乖巧的蜷缩在你怀里,仰头用那双无辜眼睛看着你时,真是会爱死它。
不过,我家的狗规矩差,恐怕还要很长一段时间教育才能晋升有教养的家犬之列,希望有朝一日能替我们衔拖鞋、叼报纸啦……咦?我会不会想大多了?
呵呵,媜子榨完最后一滴脑浆,要昏迷去,希望新系列的开始,旧雨新知继续支持鼓励喔!
媜子闲嗑牙,我们下回再见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