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此如现在,男人抬起眼皮,淡淡的扫了她一眼。
沈怀璧的心脏猛地收缩。她知道,自己完了。
这个男人就像是个发光体,只消一个眼神,就足以把她电晕过去。
她扶著大槐树,吃力地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浮灰,对男人福了一福。
“请问这位公子是?”
男人微微拧眉,沉吟了片刻,说道:“在下是沈相爷的访客,今日拜访贵府,多有叨扰了。这位便是沈小姐吧?”
沈怀璧叹气。当然是我了。整个相府里除了小姐,还有第二个人有这种体型的吗?
“正是小女子,不知公子贵姓?”
男人的眉头又拧了下。看起来,他对她主动向男子搭讪的行为,还是持保守态度的。
过了片刻,他才回答,“在下姓李,木子李。”
李姓在天朝是个大姓。看来即使是极品帅哥,也难免会有个这么通俗的姓氏。
沈怀璧在心里暗自叹息一声,看看李帅哥的脸色,决定还是不要再追问他的名字了。
于是她低头不语,结果李帅哥反而开口了。
“小姐贵为相府千金,刚才……何苦自虐?”
很好。看来他还是很有理智的,没有把她当成神经病,只是以为她的脑袋有点秀逗而已。
她没办法向这时代的人解释减肥操的概念,只好换了个说法。
“小女子并非自虐,而是藉由肢体动作调剂身心,试图减低苦闷。”肥胖的人真是非常苦闷啊!
他点点头,若有所悟,看向她的目光中多了几分同情,“原来如此。是在下唐突了,小姐请节哀。”
沈怀璧眨了眨眼睛。又要她节哀?他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我只是调剂身心而已,况且也没什么需要节哀的事啊!”话刚出口,她就知道自己说错了。
他自称是“沈相爷的访客”,既然跟丞相有所来往,想来也是官场中人,又怎么会不知道秦衍之落跑的事情。
满朝的人都知道沈小姐倾慕秦探花,为此不借动用势力,把他强抢进相府,准备拜堂成亲。
她投胎过来,虽然连秦探花的面都没有见过,但毕竟这个身体是沈小姐的,以前的那笔烂帐还是要算到她头上。
未婚夫落跑了,她却说“没什么需要悲哀的事”,只要是男人都会气恼她的薄情寡义吧!
果然,李公子的神色倏地冷淡下来。
背著双手,在原地慢慢踱了两步,他停下脚步,转头看向她。
“秦探花失踪不过几日,沈小姐就如此言语,当真薄情得很。”又轻声笑了笑,“究竟是沈小姐在这短短数日之内就已经宽慰心情,忘记故人呢,还是说,沈小姐从未对秦探花真心过?”
这是什么话?
她就算再不了解事情始末,也知道当日的沈小姐肯定是喜欢秦探花的。
如果不喜欢他,又怎么甘愿败坏自己名声,派人把男人抢回府成亲?
更何况,她都已经死了。
对一个已经死去的可怜女人,就算是帅哥,也不可以用这种轻蔑的态度下评论。
沈怀璧立刻反驳说:“她……我自然是喜欢秦衍之的,只是……”
李公子挑眉,“只是?”
“只是……那个……啊,小女子我落水之后,后脑撞到大石头,很多事情都记不得了,包括和秦公子的种种过往。”
他淡淡道:“落水失忆?原来如此。”声音虽然平和,眉宇间却带著隐约的讥讽之色。
她更加著急的解释,“是真的!我撞到水底的石头,后脑上起了好大一个包,到现在还没有消退呢。不信,你可以问府里的下人,醒来之后,有很多人的名字我都不记得了。”
李公子只是又笑了笑。
沈怀璧不是傻子,对于他的轻蔑、鄙夷,她一眼就看出来了。
她说了半天,人家一个字也不相信,听到最后,他甚至忍耐的拧起眉头。
那种感觉,就像是容忍一个三流的戏子,在自己的视线里拙劣的表演。
也许他的心里,根本就看不起从前的那位沈小姐。
其实这也不奇怪,动用相府势力逼迫一个男人娶自己,却还是被抛弃的女人,被人看不起,也是在所难免。
沈怀璧却不禁感到悲哀。
沈小姐的家世也算是显赫,只因为她是胖妞,长得丑,所以就注定要被抛弃?
沈怀璧又委屈又心凉,对李公子满心的爱慕,顿时全转化为怨气。
他是帅哥又怎么样?帅哥就可以用这种高高在上的冷淡态度随意批判人吗?
胖子也是有尊严的!
她的脸色一沉,冷冷道:“这里是后花园,相府内宅,请恕女眷不方便待客,不论您是朝廷哪位王爷,有事请明日再来吧!”
李公子愣了下。
沈怀璧强忍住想再看他几眼的念头,一甩头,很有气势的大步走开了。
李公子被孤零零的丢在后花园,他想了想,低下头,仔细查验自己到底是哪里露了马脚?
普通的衣衫、普通的腰带、普通的鞋、普通的玉佩……等一下!
他的目光盯住系玉佩的穗带。
五彩的穗带,其中一根色泽金黄,是皇室专用色。
指尖微微用力,把那根惹事的金黄穗带扯下来。
“真是失败的微服探访啊……”原本想私下来看看强抢男人的千金长什么样子,没想到……
康王李文征拈著穗带,站在大槐树下,喃喃的自语。
第二章
第二天清早,就有大事发生。
当今皇帝的亲弟──康王爷,奉了皇帝的口谕,亲自登门拜访相府,因为听说了沈小姐溺水的事情,皇帝指派康王带了大批礼物,特意前来慰劳。
沈怀璧在半梦半醒间听到丫鬟们议论的声音,立刻一个翻身,从床上跳下地面,吓倒一片人。
她二话不说,把丫鬟们全部赶到屋外去,严令半个时辰内,不许接近闺房十丈。
站在偌大的屋子中央,确定左右无人,她深吸口气,开始大跳健康操。
“脖子扭扭,屁股扭扭,手臂抖抖,肩膀抖抖──”
半个时辰之后,房门打开。
沈怀璧接过丫鬟递来的热毛巾,擦掉全身汗水,换了套衣服,顿时神清气爽。
耐心等待了一阵子,传讯小厮总算到了。
“老爷吩咐小姐去前厅,迎见贵客。”
嘿,果然不出所料。沈怀璧得意的一笑,再次打量全身上下,服饰OK、发型OK、精神OK!
“带路吧!”她满怀自信,迎接挑战去也。
走过九曲回廊,穿过几重庭院,还没有走到前厅,遥远的便已可以听到宾主对话的声音。
现在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她昨天在后花园撞见的李大帅哥,天朝皇帝的亲弟,康王爷是也。
“沈相爷。”他端起碗盖,轻轻拂了拂茶盏边缘的泡沫,不愠不火的说:“令千金此次不幸溺水,本王深感同情,幸好沈小姐福泽深厚,安然无恙。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相信沈小姐历经如此劫难之后,必会很快遇得佳婿,成就一段好姻缘。至于失踪的秦探花,这也是上天注定,他终究是无福之人,跟沈小姐有缘无分。”沉吟了会,又道:“这秦探花的下落如何……本王答应相爷,日后会帮忙探察就是。”
沈怀璧在门外听了都忍不住要佩服他了。这段话说得多动听,如果昨天没有遇到他,她肯定以为康王是真的想帮她呢!
把身上衣服又整了整,她在门外轻咳了声,轻移莲步,款摆肥腰,在丞相和康王视线中,隆重登场。
她先过去向沈丞相施礼,他乐呵呵的拉了她,为双方做介绍。
“小女怀璧,康王爷是第一次见吧!璧儿,康王爷是难得登门的贵客,上次来我们相府是几年前的事了,还不向王爷请安。”
沈怀璧回转娇躯面向李文征,移动眼波,嫣然一笑,“王爷万福。小女子看王爷面善得很,本以为近日见过,不想竟是几年来首次登门造访,当真令沈府蓬荜生辉。”
话里暗指他昨日未经主人同意便溜进来的行径。
李文征神色不动,回报以微笑,“在下也是久闻沈家千金大名,只是无缘得见。今日一睹芳容,果然是……珠圆玉润、卓尔不群。”
意思是说,他绝不承认昨天来过,而她果然就像传说中是个超级胖妞!
沈怀璧的嘴角微微抽搐,勉强挤出几个字。
“过奖、过奖!”
沈丞相不知道其中缘故,听到康王恭维女儿,眼睛都笑成一条缝。
“小女虽说顽劣了些,毕竟自小教养在深闺中,大家体统还是有的,自然与普通出身的女子不同,可叹寻常人看不出我家璧儿的好,还是王爷有眼光!对了,康王爷,我家璧儿年方十八,还没有许配给人家,呵呵呵……”显然把女儿曾对秦探花强行逼婚的事给忘了。
李文征的手一抖,半碗茶几乎泼到茶几上,“惭愧、惭愧,还是相爷比较有眼光。”他四两拨千斤地说完,就怕沈丞相把目标转移到他身上。
沈怀璧钦佩不已。丞相老爹这才是无条件溺爱的典范啊!
沈丞相又拉拉杂杂说了一大堆废话,李文征按了按眼角,忍耐好半晌,这才把话题回归到正题上。
“礼物已经送到,既然沈小姐无恙,那么本王就此告辞──”
沈丞相的脸上露出笑容,正要说些皇恩浩荡之类的客气话,忽然有道声音在旁边大叫道:“等等!”
四道视线惊讶望去,大叫的正是沈怀璧。
李文征轻咳一声,“沈小姐还有何指教?”
沈怀璧的眼睛闪闪发亮。开玩笑,令她心动的极品帅哥就在面前,虽然昨天他的态度令她十分不爽,但她向来不是个爱记恨的人,何况今天如果错过了,下次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相遇。
“康王爷,今天天气这么好,何必急著赶回去?你难得来一次相府,不如我带你去后花园散散步、聊聊天?”
唔,不能著急,从朋友做起,慢慢来。
李文征愣了愣,旋即脸色一沉。
“沈小姐,相爷就正面前,你身为一个姑娘家,怎可以如此放肆无礼?”
沈怀璧也是一愣。怎么,在天朝年代,她身为相府的主人,带客人在家里散步聊天也不可以吗?
不会吧,这个时代比地所想的还要保守?
她还在思索著,李文征已带著下属,作势要离开了。
沈怀璧大急。他连一杯茶都还没喝完,也才和她说了几句话,怎么就生气要走人了?
不成,她不能让他现在就离开!
她连忙大叫,“康王爷,你不要生气,我纯粹是热情好客,并没有其他的意图──”情急之中,她向前走了两步,对著李文征坐的方向微倾身,他顿时被笼罩在大片阴影之下。
李文征一惊,猛地站起身,倒退半步,不悦的道:“沈小姐,请自重!”
被他的激烈反应吓住,她呆了呆,叹了口气,后退几步,颓然坐回座椅上,把脸埋在双掌里。
本来还不觉得什么,但就在刚才,与他近距离的对比下,她突然意识到这具身体比普通的女子庞大太多了。
也难怪他厌恶自己,如果看到比自己大两倍的肥男人,她也会被吓得后退的。
粉红色的幻想泡泡碎成千万片,变成冰稄,扎进心里。
沈怀璧的情绪突然变得无比沮丧。隔了很久之后,声音闷闷地从双掌间传出来,“多谢王爷登门探访,请恕小女子不便出门相送。”
李文征反而愣了下,他跟陪同前来的静南侯爷方小侯互换了个眼神。
想来刚才本能的后退举动,伤到她的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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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怀璧回到闺房,把所有下人都赶出去,抱著棉被痛哭了一场。
唉!她的衰运果然还在持续,来到天朝后的初恋,又要以失败告终了。
虽然这种事对她来说已是家常便饭,可是这次,完全不同于以往那些失败的经验。
对李文征的那种感觉……怎么说呢,只要看到他,就从心底开始到全身都在颤动,这就是传说中的遇到真命天子吧!
沈怀璧把脑袋埋在枕头里,闷闷的想。从前的那位沈小姐还比较幸运,她喜欢的秦探花是平民出身,官职又不高,就算对方不喜欢她,至少她能动用势力把人抢进府。
而她喜欢的人,是皇帝的弟弟,身份贵重,职权又高。
别说抢进府,把这个念头说出去都是死罪。
她趴在床上,眼睁睁看著窗外日落西山,月儿升起,她拍著床柱,慨然长叹。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小环,拿酒来!”
小环按著扭伤初愈的腰,慢吞吞端进来两壶酒,望著小姐,满眼敬慕。
自从准姑爷落跑以后,小姐触景伤怀,文采大进啊!
窗外夜色如水,窗内人影闪动。
不到半个时辰,两壶酒就空了。
沈怀璧喝到半醉,拎起空酒壶,摇摇晃晃的走到窗边,把酒壶扔出去,然后趴在桌子上,陷入深沉的梦乡。
她梦到了李文征。
身穿淡青色的丝绸长衫,用明珠冠绾起发,对著她微微含笑。
她注视他走近过来,丰采翩翩。她的一颗心因为期待而剧烈的跳动著,他温柔的捧起她的脸,唇缓缓开阖,对她说出令她心灵狂震的字眼。
“我……喜欢……”
吻落下的那个瞬间,沈怀璧从梦中猛地惊醒。
窗外月儿高挂,夜色深沉,桌上烛火摇曳。
她抚著胸口。因为梦里的情景,她的心至今还在剧烈的跳动著。
这简直难以置信。
她沈怀璧生平第一次作春梦了!
而且梦中的男主角,居然是个只见过两面,连话都没有说过几句的男人!
沈怀璧对著窗外,托著腮,发呆了两分钟。
原来,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啊!
感觉……真好。
如果能够跟他在一起生活,应该称得上幸福了吧……
等等,幸福?她倒楣了十八世,从来就没有体验过“幸福”这两个字!
难道,他的出现是某种暗示,陪伴她的衰运终于宣告终结,她要开始正式转运了?
难道,他就是上天安排给她的补偿?
想到这里,沈怀璧只觉得一股暖流从心底生起,瞬间流到四肢百骸,轰的一声,粉红色的希望泡泡漫天飞舞,她精神大振,活力四射。
夜深人静,万籁俱寂的时刻,忽然一声惊天动地的大叫从相府方向传开,声音之巨,响彻整个京城夜空──
“康王爷,我好喜欢你!”
据家家户户亮起的灯火显示,在这个月明星稀的夜晚,被她的深情告白惊醒的京城居民,多达上万之众。
其中,就包括沈相府隔壁的定国将军府、对面的刑部尚书府、邻街的礼部侍郎府,以及相隔两条街之外的皇宫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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