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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鸟记 page 24 作者:亦舒

  「我并没有跳舞衣裳。」我说。

  「穿你的粗布裤与T恤吧。」

  我们并没有去跳舞,我们去看了一场电影,大宝小宝坐我们后面,然后我们到公园去散步。

  小宝问:「蜜丝,你不怕我们爸爸?」

  「我为什么要怕?」我问:「他很可怕吗?」

  「他」转头说:「你真是唯一不怕我的人。」

  「啊!」

  「你不知道,」大宝说:「爸爸是很凶的,他说:「只有蜜丝莫对我大声叫。」」

  我马上看着他:「我否认我「叫」过。」

  他难为情。「大宝!」他喝止儿子。

  大宝小宝走开了。

  他终于说:「只有你把我当朋友。」

  「是吗?」我看着他。

  「女人们常常把我当﹃未来饭票﹄。」他说:「可怕。」

  我气,「别这么自大,少在我面前诋毁女人。」

  「你不相信算了,」他很骄傲,「只有你当我是学生,我的身份根本与大宝小宝没分别。」

  「有分别的,你的程度比他们差。」我毫无留情。

  「看!这是我的意思,」他无可奈何的笑,「我喜欢你就是为这个,只有你敢这样。」

  「好啦好啦,别吹牛啦,香港的建筑师成千成万的,你就特别吃香?」

  「我是说实话。」他告诉我,「香港人最虚伪。」

  我看他一眼,难怪他那么说。的确是,他年轻漂亮,大把前途,资历好,收入丰富,多多女人追求,并不稀奇,可是人家就算有两打公主跟在身后跑,也不会告诉别人,他实在太坦率,抑或我们太虚伪。

  「明天学什么?我们会不会学﹃老庄﹄?」他问。

  「没可能,明天念﹃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我说。

  「你打算在我们家终老吗?」他问:「还要教多久?」

  「我不知道,我最近在找工作,白天太闲,晚上又比较忙,我觉得大宝小宝应当缩短补习时间,他们在学校功课已经够忙了。」

  「你打算怎么办?」他问。

  「或者在暑假再找。」

  「不行,简直是「一曝十寒」!」

  「说对了,」我说:「那句成语用得好!」

  「不行,你一定要继续来。」

  「我明天去见工,美国图书馆请人。」我告诉他。

  他很不高兴,坏脾气都在脸上,他情绪一低落,神情很忧郁,不如意的事仿佛很多。

  其实一个男人只要有事业,还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他还有两个这么可爱的孩子。

  我在见工后得到那一份工作,晚上去替他们补习有点力不从心,疲倦得可以。

  我想辞职。

  他听了之后,「你要离开我们?」

  我解释,「没有那么严重,孩子们已看得懂儿童书本,而且我也做足九个月,几乎可以拿双薪。」

  他脸色变动,终于说:「我留不住女人。」

  我觉得他过份,我说:「我不是你的前妻,我只是你的补习老师  --  你像一个被纵坏的孩子,三个人当中,你的自我控制力还不如小宝。」

  他忽然摔下杯子,「走走走!」他嚷,「别教训我!」

  我叹口气,「我抱歉,但为了生活,我不能一生都教国文,我得为自己打算,我也舍不得大宝小宝,我会教到月底。」

  以后那几天他都不来了。

  小宝说:「以后我看不懂书,没有人问生字了。」她说:「我的猪仔银行里够钱我们去吃冰淇淋,我们几时去,蜜丝?」

  我说:「说﹃扑满﹄,不是猪仔银行。」

  大宝说:「你如果走了,爸爸生气的时候,谁骂他呢?」

  我叹口气,「我不知道。」

  「你是不是﹃心乱如麻﹄?」大宝问。

  「是的。」

  「你为什么要走?」小宝问。

  「我不是你们家的人,怎么能跟着你们一辈子?天下无不散之筵席,迟早各人要做各人的事去的。」

  「你可以嫁给我们爸爸。」小宝说。

  我连忙看看四周有没有人,我低声说:「谁要嫁你们爸爸?脾气那么坏!」

  大宝说:「你可以改变他,不行吗?」

  我说;「喂!你们写字好不好?快!」

  两个孩子连忙低头做功课。

  我呆呆的看着课本。

  我会舍得他们吗?两个这么可爱的孩子,没有妈妈,只有一个工作繁忙的爸爸,自外国搬回中国人的土地住,不习惯的事有多少!

  不,我不舍得他们,但是再留下去我走不了,只怕那个时候人家要叫我走,一个人最主要是懂得什么时候出场,切莫等到人家讨厌。

  我走了,总有人来继续我的工作,这点是可以肯定的。

  一份很好的工作,原本可以增加一点收入,但因为我对老板的感情日渐起了变化,逼得要走。

  我喜欢看着他努力写毛笔字的神情,就像一个孩子,我喜欢他洁净的打扮,我喜欢他拿着公文包与时间搏斗的样子。

  我喜欢忙的男人。

  我喜欢尽责的男人。

  他一人担起了父母的责任,毫无怨言。

  我喜欢有才干的男人,没想到有这么多著名的大厦是他设计的。

  我还怎么可以留下来?

  我只得走了。

  我为什么要走?

  真的没有空吗?才不,有上述的难言之隐。

  表姐问:「你为什么要走?真的没有空吗?」

  我说:「他说每个女人都把他当「未来饭票」看待,真是气人,我不喜欢这种老板。」

  「你是他们的老师,你怕什么?」表姐说。

  我说:「但是渐渐我很喜欢他,你明白吗?喜欢他!」

  「该死!自己打自己的嘴巴。」表姐说。

  「我何必死!最多另外找一份工作!我不是找到了吗?这是什么年代了?还有家教嫁给主人的故事?」

  「去死吧!」表姐说:「这么倔强!」

  我没有去死。我正式辞了职。

  大宝请我在厨房里吃果酱饼干。我大口大口的喝着牛奶。

  大宝问:「我可以打电话给你吗?」他又问:「当我长大,我可以约会你吗?」

  「可以,你想约我到什么地方去?」我问。

  「我们可以去郊外,」他一本正经的看着我,「那么你可以说孙悟空的故事给我听。」

  「一定。」我肯定地点点头。

  「大宝,等一等!」他忽然走了出来,「你在说什么?」

  「没什么。」大宝说。

  「快去做功课,快!」他把大宝赶走。

  「别担心,」我站起来,「我这就走。」

  「没有人叫你走。」他说:「你听我说  --」

  「不!你听我说!」我嚷:「你是我的学生!你少那么自大,以为每个女人都会看上你。」

  「你别赌气,」他说:「我来向你求婚的  --」

  「什么?」

  「求婚。」

  「我们并不认识对方。」我说,但是心恐怕马上要跳出来?

  「当然我认识你!」他斩钉截铁的说:「恐怕你不知道我吧?」

  「我不知道你?才怪!」我用手撑起腰。

  「OK!刚才你不是说我们互相还没了解吗?」他着着我。

  「我不能够做你太太,你太漂亮,你太能干,你的条件太好了。」

  「少讽剌我!」他说。

  我说:「是实话。」我举起双手,「是真的。」

  「别这样好不好?」他说:「我们三个都需要你。」

  「说笑话,国文老师一毛钱三打。」

  大宝回到厨房,他说:「但是蜜丝,你很特别。」

  小宝在后面出现:「大宝,与你说过多次了,大人说话你别插嘴。」

  「出去!」两个孩子又被轰出去。

  「你可以以回家去考虑,」他说:「我不会逼你,但是我正式向你求婚。」

  「谢谢,我会回去考虑。有什么特别的要求?」

  他说,「当然要无条件的教我们国文,直到我们三个都能了解红楼梦为止。」

  「OK,OK。」我投降。

  表姐问:「你答应他吗?」

  「不答应?我又没发痴,当然答应他,放着那么好的人不嫁,嫁谁去?」

  妈妈说:「嫁了好,以免闲着慌,整天在我面前晃来晃去,要命!」

  大宝:「这婆婆的北京语又快又好,快教我们。」

  小宝:「我要蜜丝妈妈教。」

  他:「这是一个办法:把她娶回家来,她就不得不躭在我们家教一辈子了。」

  无痕无恨

  她还在床上。

  我静静的看着她。

  她的头发漆黑光亮地撒在枕头套上,她背着我。她的肩膀,圆润如玉,一只手搁在被外。手也是雪白的,留着长指甲,搽着一种令人不置信的玫瑰红,中指上一只纯银的戒子,手腕上套着一只银手镯,与戒子配对的。

  她不化妆,连眉毛都不拔一条,但是手指甲上、水远搽着那种鲜红,她咬手指甲。红色提醒她:不能把手放进嘴里。这是她的理由。

  她是真不化妆的一个女人,连头发都不熨。我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只觉得她有一张雪白的脸,近乎苍白,眉毛相当浓,配在那张扁扁的脸上,仿佛是唯一特出的地方。她长得高而且瘦,穿著一件银狐大衣,黑色毛衣,黑色长裤,人家替我们介绍,她伸出手来与我握,我看到她手指甲上的鲜红,呆了一呆,那仿佛是她身上唯一的颜色。

  她的丝巾掉在地上,我替她拣起来,触手的是轻柔的真丝,触目的是YSL三个英文字母。她是那种千金小姐,留学不过是为了更多的自由,更自由的亨享受与挥霍。

  她没有怎么注意我。

  她甚至没有微笑。

  她的头发则是墨墨黑的,没有染过,也没有熨过,但剪得很好。

  她的神态,与其说是骄傲,不如说是心不在焉。她并不是单单对我不加注意,她对任何事物都不大注意。她抽烟。左手中指戴着一只戒子,左手腕上一只银手镯。她没有说话。这是我第一次见她。

  她算不上美丽。

  或是活泼。

  或是可爱。

  或是健壮。

  只不过有那种出世的姿态,目无下尘得如此自然,仿佛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她:「你太骄傲了。」

  仿佛她自生下来那一日,便自觉高人一等。

  她不用香水。洗澡的肥皂,她用「无香味」的那一种。偶然在她头发里,只是一剎那,可以闻到一点点草药味,那种牌子的洗头水带着股青草味道。

  然后见面的次数多了,我觉得她五官有种说不出的味道,当她偶然笑的时候,她的神态像一个婴儿。而且她不是学生,她已经在工作了。她在一间律师行里做女秘书。

  她赚得不多,也花得不多。

  她可以回家,香港的律师行会付三倍的薪水请她这样的人材。但是她情愿留在异乡。她是一个奇怪的女孩子,廿五岁。有时候看上去只有十五岁,有时候却有三十五岁。

  我在读医。我最后的一年。

  她只是吸引了我,我不过是一个男人。在这里,可以说话的中国人并不多,言语无味的中国人则特别多。我有一辆破车,我送过她回家,她常常只说:「谢谢,晚安。」然后就走了,从来不抬头,好象从来没把我的样子认清楚过。

  她住在一层小房子里,一个人。我认为是寂寞的,我从来没有问过她日子是不是寂寞。陌生的相识是不能问这种深入的问题。

  有一次,我自朋友家晚饭出来,车经过她家,我看见窗口的灯光还亮着,不知道为什么,我停好了车,去按她家的铃。她来开门,光着脚,穿著牛仔裤,一件毛衣,看上去像十五岁,脸上很惊异。

  我看得出她没有讨厌我。于是我陪她聊了一会儿。她泡了茶让我喝,我们东南西北的说着话。

  她自己没喝茶,她喝的是酒。

  喝了酒以后,她脸颊上泛起了极其美丽的一抹红色。那一天晚上,我觉得她是个美丽的女子,而且越夜越美。

  我们真谈得很多,不知道话题自哪儿来,一直说到半夜,幸亏是个星期六。然后我也开始喝她的酒,那是马添尼,喝了不多,我没有醉,但是使我有足够的勇气吻她。她没有拒绝,我心里面打着问号:她是一个随便的女子吗?我有点罪恶感:如果我也想占她的便宜,就没有资格问这种问题。她的身体很软很动人,我没有想太多,我的功课压力太大,我的生活太刻板。她是个调剂。

  开头我只当她那样。一个调剂。

  早上,我起床穿衣服,有点羞惭。她背着我很清楚的说:「不要挂在心上,昨夜我没有喝醉。」

  是的。她廿五岁了。她应该知道她在做什么事。所以我走了。

  我始终觉得她是一个很随便的女子,随便与男人上床的,而且事后叫那些男人不要挂在心上。

  我有种吃了亏的感觉。男人总是男人,男人娶老婆,要王宝钏式的,男人找女朋友,要玉女型处女型的。

  我没有见她两个星期。

  她也没有找我。一切好象过去了。

  但是我想念那个晚上,真的我们谈得这么开心。而且我记得她身体的柔软。她的头发不滑留手。她的唇温暖馥郁。我想念她。

  我开始打听她。人们对她的意见使我惊异。

  「啊,那个目中无人的女孩子。」

  「啊,她,什么都用银子,银子打火机、银子原子笔,银子这银子那,发了财似的。大概赚一半,向家里要一半。」

  「倒没听说她有男朋友。」

  「没有,她没有男朋友你想追求她?算了,她哪儿瞧得起我们?有点自知之明好,何必去招她嘲笑?我们还养不起她一个小指头。找老婆,讲实际,找女朋友,讲投机,我不敢上她的门。」

  她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女人。没有人说她随便,没有人说她是众人乐园。这里有几个中国人?每个人的嘴都坏,恶事传千里,由此可知她并没有恶。

  然而她对我是随便的,而且她没有解释何以对我如此随便。我应该怎么办?

  我买了两打黄色的玫瑰,一瓶马添尼,去敲她的门。

  她来开门,屋里仍然一个人。我并没有事前通知她,由此可知她常常只是一个人。

  她穿著牛仔裤,换了一件松身的罩衫,她接过了我的花与酒,她的直发垂下来,遮住了她的一边脸,我伸手替她拨开了头发,我吻了她。

  开头总不过是玩玩。开头总不过是调剂。那是开头。现在不一样了。

  现在我爱上了她。

  我随便几时来,她总是一个人,好象永远在等我,地上摊着各式各样的书:法律的、会计、速记、小说。她并没有第二个男人,我是唯一跟她睡觉的男人。

  她并不是个随便的女子。

  现在我爱上了她。

  四个多月了,我爱上了她。她还是那种漠然的态度,不经意的——「好,你来了,欢迎,冰箱里有吃的,这一点点我贴得起,你不来,拉倒,我不会求你,互不拖牵。」

  秋天来后,她开始瘦。在我眼里,她一天比一天美丽。

  今天我比她早起。房间里很暖,窗子开着一线,供新鲜空气透进来,白纱帘微微的动着,屋子里是静默的。

  她还是维持着那个姿势,睡着。

  现在我对她很清楚了。她说得不多,但是我留心着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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