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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自着迷 page 1 作者:丁宁

  第一章  像贝克汉姆一样性感

  那天的子非穿了一身黑。

  他穿着LEVIS的黑色仔裤,黑色的高腰军靴,黑色的GUESS套头衫,黑色的厚外套,黑色的围巾,黑色的眼睛,黑色的眉毛,黑沉沉的表情。

  他死死盯着我手中的那本杂志,恨不得把我的手看断了,然后把那杂志抢为己有。

  因为他问报刊厅老板,老板说我手中的杂志是最后一本了。

  看他那副要吃人的表情,我耸耸肩,把杂志递到他面前:“如果你很急着要,就给你吧。”

  他依然用恶狠狠地眼神瞪着我。

  我也瞪他,真是不识好歹的小孩:“你要不要?不要我拿走了。”

  于是我付钱给老板,老板接过钱笑眯眯地他说:“这一期杂志特别好卖,你要是着急啊,就到前面的书屋看看,也许还会剩下一两本。”

  买了杂志,也就不关我的事,于是我转身就走。

  走到我的车子奥迪A6的面前时,我发现自己身边还跟着一个人,就像个黑色的影子。

  我诧异地回过头,问他:“还有什么事吗?”

  他依然瞪着我手中的杂志,咬着嘴巴半天才说:“虽然我很讨厌别人这么不重视他,随便就可以转给别人,不过,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能把这本杂志给我。”

  我看着他,在九月灿灿的阳光下,他的眉目如画,比杂志封面的家伙清秀多了,如果不是他已经开口说话,我甚至可以怀疑他是个女孩子,他说的话有些拗口,不过我可以体会到他对这本杂志的疯狂热爱之情。

  于是我把杂志递过去,他犹豫了一下接过了杂志,把杂志放进了肩背的NIKE包里,才露出一嘴洁白的小牙,笑着说:“不好意思,我没有一分钱了,这本杂志就算送我的好吧?”

  我盯着他,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站在灿灿的阳光下,顶着一头灿灿的金色头发,眉清目秀笑颜如花,竟然没有一点点的窘涩与拘谨。

  杂志已经被他装进了包里,难道我还要硬抢过来吗?

  这个死小子!

  我在心里拼命地诅咒,却还是露出绅士十足地微笑:“OK,就送你吧。”

  “你真是个好人。”他依然笑着,眼睛明亮,琥珀色的眼瞳,和发色颇为搭配,在黑色服饰的包裹中,他就像一个闪闪明亮的发光体。

  我在心里叹口气,真不错,终于有人夸我是个好人了,所以我也笑了:“再见。”

  “再——哎,能不能再麻烦您件事儿?”就在我打开车门,坐进去之后,他又趴在了窗口问道。

  我看看手表,距离下午的会议还有半个小时,而从这里到公司需要二十五分钟,并且是在没有任何红灯的情况下。

  “什么事?”

  “我没有钱了,也没有家可回……”他的声音小下去。

  这关我什么事?

  我有些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心里地火慢腾腾地上来:“你可以去找警察叔叔,他们会帮助你的,小朋友。”

  “不要!”他立即大声说,“警察叔叔会把我遣送回家。”

  “哦?”我挑了挑眉,“那不正好吗?可以回家。”

  “可是我不想回家啊。”他很认真地说,“你看起来挺有钱的,能不能收留我几天?我可以给你打工的,不收工钱。”

  真是大白天见鬼了!

  我准备拉上车门,不再理他,要走了。

  他却不要命地死死抓住拉手,虽然动作很猛,表情却依然甜甜地冲着我笑:“你是个好人吧。”

  我抚额叹息,这年头好人果然做不得!

  我再次打量他,身材高挑,快到一百八十公分了吧,脸蛋也不错,很青春,也就十九二十郎当岁,于是我点点头,让他坐进来:“好吧,你先跟我去公司,我马上就有个会议要召开了。”

  他喜笑颜开地进来,‘砰’一声把车门关死,然后看着我说:“你真的是个好人。”

  SHIT!

  我暗中捏紧了方向盘。

  我启动车子,他就安静地坐在一旁,好象几十年的老交情了一样,然后慢条斯理地从包里取出那本杂志,盯着封面看了足足五分钟。

  遇到了第三个红灯,前面车子排成了长龙,我看着手表,郁闷万分。

  他拿着封面到我面前:“好不好看?”

  我说:“不就是一个男人吗?”

  “男人和男人可不一样!”他忽然瞪着我说,“你不会连他是谁都不知道吧?”

  “谁啊?”看他激动的表情煞是逗笑,我就成心装傻。

  “贝克汉姆!他就是David  Beckham啊!天啊!”他抚额哀叹,“居然还有不认识他的人,真是见鬼了。”

  我看我才是见鬼了呢,遇到这样一个该死的小子!

  要是一个女人对着这个英格兰玫瑰发花痴也就罢了,偏偏一个大半不小的男人对着他发呆,我摇了摇头,好象在哪里偶尔瞧过一个讯息,说Beckham上了同性恋杂志的封面,果真是男女通杀的主儿,哎——莫不成这小子?!

  “你干吗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死小子立即用很无辜的眼神还我以颜色。

  “叫什么?”

  “哎?”

  “我问你叫什么?总不成你上了我的车,我还对你一无所知吧?”

  “子非,纳兰子非。”他瞥了我一眼,好象我很危险。

  我吹了声口哨,真美丽动听到令人痴迷的名字,子非,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居然真的还有人姓纳兰。”我说,又刻意地看了他一眼,很俊秀的脸蛋,符合历史上那位才华横溢的纳兰容若公子给人的印象。

  “那是。”他可能认为我少见多怪,继续专心致志地看他的杂志。

  红灯终于变成了绿灯,可前面那排长龙的车子慢得像蜗牛,等我终于开到路口的时候,灯又变成了红的,我哀叹着闭上眼,看来我今天要打破自己的记录了——出席会议从未迟到的记录。

  纳兰子非——算了,这名字虽然很美,叫起来却麻烦,我还是就叫他子非好了——子非一直在专心地看杂志,似乎觉得一本足球杂志上面的文字都美丽得胜过大街上招摇而过的美女们。

  他的侧脸看起来接近完美,明净的额头,细密的眉毛,长长的睫毛,挺俏的鼻子,还有很不错的嘴型,我习惯性地打量了一会,脑海里竟不由浮现出木村拓哉拍口红广告的画面,广告部正在为一款新上市的香水找不到合适的模特而苦恼,也许……

  他突然转过头来,目光直直地盯着我问:“你是Gay吗?”

  “嗯?”我被问个猝不及防,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直觉眼前一黑,这个死小子,以为我对他有意思不成?

  我冷冷一笑:“我可不像你。”

  “什么意思?”他也反唇相讥。

  “对着一个球星发痴。”我摇摇头,“你是吗?”

  “当然。”

  我诧异于他的坦然,转过头看他,觉得那张俊秀的面庞如今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嚣张。

  我耸耸肩:“又一个误入歧途的羔羊。”

  “错了,我可不是误入,这对我来说才是正道。”他继续盯着杂志上的球星发痴。

  “这就是你不想回家的原因吗?怕面对爸爸妈妈?”我问他。

  他哼了一声,继尔又以非常真诚的目光看着我问:“你是吗?”

  我也非常诚恳地回答:“不是。”

  他看了我好大会,应该不亚于他盯着贝克汉姆的时间,然后他长长地吁了一口气:“那就不要做Gay,那是一件痛苦的事。”

  我哦了一声,觉得这个死小子有些可爱了。

  可是他紧接着说的话却立刻打破了我刚刚对他的率直建立起来的一点点好感:“不过如果你是Gay,我也不会喜欢你。”

  我锁着眉头问他:“为什么?”

  他也以同样不悦的目光回视着我:“你不觉得你太老了?先生。”

  SHIT!

  我刚刚三十岁,我如花似锦前途无量我正处在一个男人最精华的岁月,他居然说我老了?!

  后面的汽车呜哇啊地乱叫一通,我抬起头才猛然发现绿灯已经亮了,只好发动引擎,他又继续低头看那本该死的杂志——都是这本杂志,害我如此不高兴!

  “过了路口请你下车。”虽然我不是个小气量的人,可是对着这样一个死小子,我无法控制自己本来就不太好的脾气。

  他抬起头来,把贝克汉姆装酷的头像贴在自己脸边,对我再次丢过来一个妩媚的笑:“你舍得让我和亲爱的大卫在炎热的街头流离失所么?我知道,你真的是个好人。”

  说起炎热,我倒又发现了另外一件怪事:这死小子全身武装,穿得足以抵抗寒冬的样子!

  现在才是九月,虽然和七八月份的酷热难当已不可同日而语,可站在日头底下,还是会有被晒得头晕眼花之感,穿件长袖衬衫稍微活动还是会汗意涔涔。

  可是这个死小子一身黑,LEVIS的黑色仔裤,黑色的高腰军靴,黑色的GUESS套头衫,黑色的厚外套,黑色的围巾。

  我上下瞥了一眼,怀疑他是个‘套中人’:“既然知道热,你这身打扮怎么回事?”

  “帅不帅?”子非笑眼眯眯地问。

  “不是帅,是很怪。”我保持着平素的沉着,反正这个世界上怪事多了,再多一两件也不值得大惊小怪,“不合时令,不合时宜的人。”

  他轻轻哼了一声:“反正我在很多人眼中都是怪人。”

  “你不热吗?”我还是有些奇怪。

  “你车里的空调很舒服。”他惬意地闭上眼睛,又大大地伸个懒腰,“好舒服啊……真想睡一觉。”

  “到了,下车。”我把车子放在地下停车场,然后示意他下车。

  “哗——你的公司很高档哦!”他跟在我后面,不停地打量着眼前高耸入云的豪华大厦。

  我微微一笑:“它不是我的,我的写字楼只占他们的六十分之一。”

  他哦了一声:“可惜,如果你拥有这栋大厦,我都考虑要不要卖身了。”

  我死死盯住他,他冲我扮个鬼脸。

  公司的写字间在二十八层,不太高也不太矮。

  “我现在要去开会,你老老实实地呆在这里,别惹事。”我把他摁在会客室,又嘱咐手下好生看住他,天知道他又会玩什么花样。

  “我等你。”在其他人的面前,他笑得格外腼腆,像个知书达礼的乖宝宝,还不停地向为他端茶上来的小姐道谢。

  我想起了什么,把他的包拿过来,抽出那本杂志:“我用一下,开完会还你。”

  他一脸的紧张:“一定要还哦!”

  “你还信不过我?”我暗自咬牙,搞错,这本杂志本就是我买的,怎么成了我向他借?!

  他又笑了:“我知道你是个好人。”

  ※  ※  ※  ※

  我有个不大不小的公司,下面分两个主要的部门:杂志社以及广告公司。

  我的起步之初,是在文化圈子里混,在一家报社从小编辑混到副社长,对于一个二十郎当岁的年轻人来说,这简直就是平步青云的最佳注解,可是我不满足,所以就自己独立出去,办了属于自己的杂志社。

  在杂志社成功运营三年之后,我把广告部独立出去,扩大成了广告公司,到今天为止,广告公司刚刚正式成立半年,还没有什么丰厚的利润回报,但是有杂志的稳固销量与广告单支撑着,我们有信心做得越来越好。

  公司副总兼总经理的乐颜建议我再多办一本杂志,因为我们的其他杂志走的都是国际化的时尚路线,他的目标就是办一本国内最时尚的足球刊物。

  在众多体育行业里,最终选择足球是因为它是目前世界上的第一大运动,拥有众多的拥戴着,很多人还在足彩上下了血本。

  这就是我为什么在大热天里,专门去买体育杂志的原因。

  熟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只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会遇到这样一个奇怪的小子。

  今天的会议就是最终敲板,商讨到底要不要办这样一本杂志的。

  按照我们一贯的会议模式,快速而简捷,但是每个人都要发言,而且要言之有物,无论你支持或不支持,都请说出基于市场考量的理由。

  乐颜是最狂热的球迷,所以他发言的时候有些激动,看着他,我竟然想起那个为贝克汉姆发花痴的小子。两人同样充满了激情,或许乐颜只是针对足球这项运动,而子非是为了球场上的帅哥们。

  激情啊……

  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离我远去,比天空与海之间的距离还远。

  乐颜是我大学的同学,后来去做了记者,并且做得不错,获得了国内记者行业的最高奖项,成立公司之初,我拉他过来,只是请他喝了一次酒,他就爽快地答应了,我喜欢他快刀斩乱麻的性子,以及看问题一针见血的毒辣,两人的合作一向很有默契。

  鉴于国内已有了相当多的足球杂志,这次的会议开得时间比较长,持续了两个半小时,最后,由我来拍板:做!

  至于如何做,走什么样的路线,需要什么样的资料,需要样的人才,就属于下一步协商的任务了,于是会议到此结束。

  散会的时候,我叫住了广告公司的负责人展鹏。

  “什么事?”

  展鹏是乐颜做记者时认识的,原本在一家颇大的广告公司做小兵,但是乐颜认定他大有可为,便把他高薪拽了过来,就他目前的表现来看,我还算满意的。

  “不是有个香水广告的企化书还没能落实吗?给你推荐个模特。”我是个商人,当然要物尽其用,纳兰子非那小子,以为凭他几个微笑就能降服得我?

  “哦?”展鹏双眼一亮,“人在哪里?有他的资料吗?”

  “不用资料,你过来跟我去见见人。”

  “好。”

  我推门走进会客室,静悄悄的,子非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原本神采飞扬的小子变成了沉寂的物体,脸蛋上隐隐透着疲惫与苍白。

  展鹏看了一会,说:“会不会太年轻了?那款香水针对的消费族是成功人士。”

  我笑笑:“成功人士最遗憾的是什么?”

  展鹏托了托斯斯文文的眼镜,耸耸肩。

  我伸手戳了一下他的眼角:“最遗憾的不就是这点鱼尾纹吗?宝马香车,金屋美女什么都有了,惟独没了青春,对待年龄,男人和女人一样介怀的,不是吗?”

  展鹏笑着说:“拓,有时候我经常会想敲开你的脑袋看看,到底如何组合的,好象什么时候都在思考问题,而且很犀利。”

  “还不是被乐颜那小子熏陶的。”我叹口气,“他整天在我耳边叫:你老了!你老了!”

  “啊?”展鹏扑哧一声乐起来,“这倒真符合他一贯的腔调,他整天强调一个人的外表多么重要,要把我们广告部的职员都变成性感部队,说只有这样我们招揽广告才更具有说服力与震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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