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橱里的秘密 京灩
难得找了一天整理我的衣橱,那是个阳光如同圆舞曲的午后。
我的衣橱比一般尺寸来得大,几乎像是双拼式公寓那样,可以容纳两人份的服装,而,它只属於我一个人专用。
衣橱的一半我用来放他买给我的衣裳,而另外一半则放些几乎已经不太穿的衣服。
不太穿的衣服有些是式样过於陈旧,有些则具有纪念价值,可是全都被我保存得很好,舍不得丢弃或转送。
那件白色海军领的小洋装,是和初恋的男孩第一次约会时穿的。
那件黑色套装,是得到第一份工作的月薪时,狠下心来买的。
我穿上那件米黄色睡衣,是第一个男人最喜欢的模样。
红色的YSL仍残留着我对爱情的迷惘。
浅驼色的男用手工毛衣,那是我亲手编织的,在与B分手时我硬从他的衣柜中抢回来,因为我不想遗留给他曾经为他动心的证据。
他走了进来,看着我茫然对着整床的衣服发呆的模样,他没有说什麽,只是给了我一个温暖的拥抱。
放在床上的每件衣服都有着过往的回忆,而我的过往里,没有他。
我相信他知道这些衣服对於我的意义,但是他从来不曾要我舍弃,或是打包起来放进收纳箱里束之高阁,他知道那全是我的回忆。
他从来不用这种方式证明他是我心中唯一的存在。
因为,他是我的衣橱。
他慷慨的接受了我所有的过往,毫无条件的包容与收留。
是他让我的回忆,有了归依的栖息处。
第一章
「男人都不是好东西!」
随着孟雁伦一声娇叱以及一记重重放下玻璃杯的声音,使得原本十分清幽宁静的小酒吧气氛顿时被破坏,所有顾客的眼光全都不爽地朝孟雁伦的方向杀过去。
孟雁伦大学时代的好友玫琳慌忙摀住她的小嘴,朝四周的人们投去抱歉的眼神。
「嘘……小声点!」她可不想成为那麽多人的眼中钉。
「我看她是喝醉了。」康霆扶住了她一面倒的娇躯,道:「雁伦,起来!我送你回家。」
「不……不要,我……我没醉!玫琳、康霆,我们再来一……一杯!」
孟雁伦和全天下的贪杯者一样,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喝醉了。
「康霆,怎麽办?」
康霆四下看了看,「我看还是先把她带走,我可不想让服务生亲自来赶人。」
他知道孟雁伦现在是扰人清宁的小酒吧公敌。
玫琳叹了一口气,「那……那也只好这麽办了。」
两人正合力要搀起孟雁伦时,只见她打了一个酒嗝,玫琳和康霆以为她要吐了,两人对看一眼後,慌忙闪到两旁去。
「呃……我告诉你,玫琳,男人……男人真的没一个是好东西。」雁伦语焉不详地说着。
原来她只是在说醉话!两人又同时放下心来。
「是呀!是呀!」玫琳一面虚应着,一面对康霆作了个手势。
「你去。」
她可不敢靠近,要是雁伦真吐了出来……天哪!那味道可有得受哩!
康霆瞪她,「我才不要,你去。」有难不同当还叫他去送死,看样子女人也不是什麽好东西。
她以为他不知道她在打什麽主意?
「与其两个人冒险,不如一个人去,另一个还可以全身而退。」
两个人就这麽压低了声音争执起来。
「既然如此,Lady first!」
「康霆!你到底有没有一点怜香惜玉的观念?你竟好意思叫一个淑女做这种事!?」
「你没听她说吗?男人没一个是好东西,反正我已经是坏东西了,再坏一点也无妨。」
「康霆,你……」玫琳话还没说完,醉得迷迷糊糊的孟雁伦突然仲长了手抓住玫琳,把她吓了一跳。
「雁……雁伦?」
「玫琳,我跟你说……」她用很沮丧、很沮丧的声音说:「我和赵明桓分手了。」
玫琳愣住。「什麽!?」
她是说真的,还是在说醉话?
连康霆也大感意外。「怎麽会?」
赵明桓是他大学时的学长,不但长得斯文俊秀而且是系上数一数二的优等生,研究所毕业後,他很快便进入一家有名的日商公司。原本只是个业务部的小职员,却凭藉着他过人的手腕,很快的便晋升为业务襄理。
个子高、学历高、薪水高,赵明桓是时下女人心目中理想的另一半人选,「三高」的赵明桓与甜美可人的孟雁伦交往了五年时间,向来是被大家所看好的一对,怎麽会毫无徵兆的说分手就分手?
「其实……其实我根本就不难过!三高的男人有什麽了不起……自私自利、目中无人,别的女人要就给她,我孟雁伦才不稀罕--」明明心里头介意得要死,小嘴偏偏还要逞强。
玫琳一心想要弄清楚事情真相,追问着:「雁伦,这到底是怎麽回事啊?怎麽会突然就--」
「玫琳,我看你就先别问了,雁伦现在一定禁不起言语上的刺激……雁伦!」
只见她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水眸半睁,双颊红润,脚步却是踉踉跄跄的险些栽倒。
若不是康霆眼明手快扶住她,孟雁伦大概会一头撞上吧台死得不明不白。
「雁伦!」玫琳吓得冒出冷汗。
「小心点,站稳。」康霆则是手忙脚乱、满头大汗,不知道拿她怎麽办。
「我没事,我很好……呃……奸得很,我才不伤心,一……一点都不!我跟你说,康霆,那个赵明桓……我一点都不稀罕……」
才怪!不稀罕会醉成那样?
想是这样想,可是康霆可没敢说出口。
喝醉酒的女人千万不要惹,惹怒了她绝对会死得很难看!
「对、对、对,不稀罕。」康霆发挥他最大的耐心随口诱哄着。
孟雁伦,就这样又抓着两个好友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堆,除了表现得像个失恋的女人之外,还夹杂着几句迁怒的话语。
孟雁伦失控的举止已经严重的引起小酒吧经理的关注,他正虎视眈眈的环伺在一旁,准备在最恰当的时候把他们轰出去。
「喂,康霆,我们再不走就真的等着被轰了!」玫琳紧张的扯着他的衣袖。
众目睽睽之下被赶出去--她可丢不起这种脸!
「好吧,那我去结帐,你先把雁伦扶出去。」说着,康霆开始掏皮夹。
「不,不,」玫琳迅速拿出信用卡放在柜台抢得先机;「还是我来付吧!你先扶她出去。」
「付帐是男人该做的事,拜托你不要连这个也跟我抢,」
其实他们心知肚明--他们根本不是喜欢抢着付帐,而是抢着逃避服侍孟雁伦的苦差事。
玫琳死巴着柜台不肯走。
「现在已经是男女平权的时代,上一次是你请我,这次我怎麽好意思再让你请?」
还好意思提上次!上次她敲了他一顿竹杠,狠狠花掉他四、五仟块,她居然要用这种花不到一仟块的「小摊」的来回报他,有够老奸!
康霆「咬牙切齿」地微笑道:「小事一桩,何足挂齿?我很乐意再请你一次。」
「呵呵呵……」她笑着打了他肩膀一下,「大家都是老朋友了,何必这麽见外?要请也不是没机会,这一摊就让我请吧!」
他们两人就这麽挤在柜台前,谁也不让谁。连後头等着结帐的客人都有点不耐烦了。
「喂,你们两个到底是谁要付?快点好不好?」
「啊,对不起、对不起……」康霆尴尬地道着歉,眼角却瞥到玫琳抓住机会刷了卡--
康霆简直搥胸顿足,不甘心的低咒:狡猾!阴险!小人!
带着胜利的笑容,玫琳如同是凯旋归国的战士般笑得得意洋洋。
她如同太后老佛爷般下着指令:「康霆,去扶着雁伦,可以走了。」
强忍着满腹的委屈和不爽,康霆一面暗暗发誓再也不要跟这两个女人一道吃饭,一面认命的回过头去找孟雁伦。
等……等等,雁伦人呢?
康霆脸色惨白,「雁……雁伦不见了!」
小酒吧里所有的人都停下交谈,鸦雀无声。
经理再也无法保持沉默,他忍无可忍地道:「这位先生,你已经严重的危害到顾客们享受清静的权利--」
「天啊!雁伦不见了!」玫琳放声尖叫。
「这位小姐……」
「怎麽办?她喝醉酒,根本就意识不清,会上哪儿去呢?」康霆猛抓头发,简直要疯了。
「会……会不会跑去吐了?我去洗手间找找看!」玫琳全乱了方寸。
「那我也去门口找找看。」他也冷静不到哪去。
两分钟後,灰头土脸、气喘吁吁的两人又碰头了。
「你……你那边怎样?」
「你不会看啊!如果有我早把她拉出来了。」玫琳火大的开骂。
「拜托!先生、小姐,请你们两位--」
「这都是你的错!没事干嘛跟我抢着付帐?」平时要是这样他会感激涕零!
玫琳不甘示弱的反击;「你还不是也推卸责任?五十步笑百步!」
「李玫琳--」脾气再好的康霆也被惹毛了。
在两人对峙的时候,经理叫来两个孔武有力的服务生,指着玫琳与康霆,气得发狂地吼:「把他们两个给我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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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玫琳与康霆找得天翻地覆的同时,「肇事者」孟雁伦已茫茫然的到街上游荡去了。
她提着鞋子,将皮包甩在肩上,醉眼迷蒙、颠颠倒倒的走着,三不五时还撞到停在路旁的机车、电线杆什麽的,然後冒出一声如小女孩娇嗔般的咒骂。
欧怀少被那个连路都走不好,形同醉汉的危险分子给吸引住。
他有趣的定睛看去,意外地发现那个「醉汉」是一个身形纤瘦的女孩子,约莫二十岁左右,有一张相当宜人的清水脸蛋。
一个如此年轻的女孩子怎麽会在凌晨时分还在街头游荡?难道她不知道台湾的治安糟糕到什麽程度吗?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欧怀少就这麽跟在她後头。
他才刚跟着她走了一步,她就停下来了。
欧怀少还以为她是察觉了他的跟踪,为了避免被当成登徒子,他正打算走开,她却突然发出足以吵死沿路住家的噪音--
「啊啊……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夜不伤悲……痛苦痛悲痛心痛恨痛失去你……不要再想你,不要再爱你,让时间悄悄飞逝,抹去我俩的回忆……都是月亮惹的祸,那样的月色太美你太温柔,才会在刹那之间只想和你一起到白头……十个男人七个傻、八个呆、九个坏,还有一个人人爱,姊妹们跳出来,甜言蜜语也要把他骗过来,好好爱不再让他离开……」
欧怀少讶异的挑眉,感到有些好笑。
她唱得浑然忘我,并且随着歌曲时而望望月亮,时而比手划脚跳来跳去,活像在带动唱。但那并不包括她那五音不全的嗓音!老天,她真是个音痴!他从来没听过有女孩子唱歌比她更难听的。随着被她歌声摧残过的地方,他听见窗户猛地被打开的声音,并夹杂着霹雳狂吼--
「三更半夜的,谁在那里鸡猫子鬼叫!?吵死人了!」
鸡猫子鬼叫?欧怀少深有同感的点点头。
然後紧接着是婴孩被吓醒的哭声。
「天寿哦!歹失德哦!囝仔好不容易才困去……」
「再鬼叫鬼叫我就报警!」
欧怀少几乎失笑。
哦,这个女孩子才花了短短三分钟就变成全民公敌,看来威尔史密斯也得甘拜下风。
不过她好像完全没听见,根本不顾民怨沸腾,又开始唱了起来:「一个、两个、三个印第安,四个、五个、六个印第安……」
「匡啷」一声,有什麽东西以极快的速度朝他们这方向飞过来,怀少忙将雁伦拉到一边,等到东西落地後才发现是一只铝罐。她的歌声已经成功的激怒了这个社区的居民,如果她再唱下去,搞不好下一个飞出来的就是锅碗瓢盆或是锅铲菜刀一类的东西。
不过孟雁伦却没有这样的自觉,她张开嘴还想再唱,为了两人性命着想的欧怀少赶紧摀住她的小嘴,拉着她尽速离开住宅区。
原以为她会反抗,但是没有。她像一只顺从的小绵羊,乖乖的任他拉着走。
怀少拉着她到一座小公园去,自掏腰包的到贩卖机买了一瓶矿泉水给她。
「喝下去,你会好一点。」
她抬头看看他,但是她醉眼惺忪,而且有好几个影像交错重叠着,使她无法完全看清楚,伸手抓了两三次,终於把那瓶矿泉水握在手中。
她究竟是受了什麽刺激,怎麽会喝得烂醉如泥?今天幸好碰到了他,要是碰上强暴犯或是心术不正的坏人,她的贞洁与小命可就堪忧了。
她喝了一口甘冽的矿泉水,露出像孩子般的笑容。她看着他,嫣红的唇儿一开一阖,好像对他说了些什麽。
他侧耳倾身,想听清楚她的话。
「什麽?我没听清楚。」
她点点头,乖乖的吸了一口气,中气十足地唱道:「乎乾啦!乎--乾--啦!杯底无通饲金鱼--」
震耳欲聋、五音不全的歌声轰得他耳膜发麻,嗡嗡作响。天!五雷轰顶也不过如此吧?
大声的吼叫完之後,孟雁伦像是满足了;她喝够了水,想把瓶盖盖起来,但她却始终对不准瓶口。
怀少叹了一口气,接过瓶子:「我来。」
听见他的声音,她露出近似於惊吓的表情。
「你……你是男的吗?」
「是,我是男的。」
难道喝醉酒的人都是这麽迟钝的吗?
她自作主张的和他握了握手,开始自我介绍:「你好,我叫孟雁伦,今年二十三岁,我住在南京东路一段十八巷三号十楼,家里有五个人,一个爸爸,一个妈妈……」
她的歌喉虽然差得无可比拟,但是她说话的声音却十分悦耳,清清脆脆的,像银钤。
上帝造人还真是神奇啊!欧怀少不禁感叹道。
「我还知道你有两个兄弟或是姊妹对不对?」
「对啊!咦?你怎麽知道?你好聪明!」她粲然微笑。
怀少笑了笑。「这麽晚了你怎麽还不回去?」
「因为我跟玫琳说过今天不醉不归!我还没醉啊,怎麽能回去……」她突然挽住他的臂弯,又开始唱道:「啊……我无醉我无醉无醉,请你不免同情我--」
怀少再度摀住她的小嘴。
这样还叫作没醉?真服了她了!
「请你不要再唱了好吗?你的歌声真是震惊四座,如雷贯耳。」他礼貌地表一不。
「呵呵……」她没听出他的弦外之音,还以为对方在夸赞她。「谢谢你的赞美,周先生……」
「孟小姐,我不姓周。」
「啊,难道我听错了?」她歉然地道。
「没有,我还没自我介绍。」他微笑地道:「我姓欧,欧怀少。」
她醉态可掬地笑了一笑,「虽然我常说男人没一个是好东西,可是欧先生,你真是好人,连名字都好听。」
「难道你失恋了吗?」
她突然敛去了笑意,好一会儿才又展露微笑,不过那笑容却十分僵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