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王台风笼罩全台这一天,吉儿在写序,写得有点胆战心惊。
外头风声呼呼,把附近铁皮加盖的屋顶吹得隆隆作响。
那声音,听起来像有人把铁片当海苔用,拿来卷寿司,又像是铁皮在吶喊:我欲乘风飞去,快点放我自由!
想到铁皮满天飞的景象,天生没胆的吉儿说什么也不敢出门,看到电视新闻,百货公司人潮强强滚,为了周年庆,爱美的女人们不畏风、不怕雨,更不怕招牌满天飞、路树满地倒,执意要出门血拼,这时,吉儿只有一个感想……
猛!
吉儿可是孬得连碗泡面都不敢爬到对街去买的胆小鬼啊。在此,吉儿不禁想向诸位爱美的女性致敬。
好了,现在来说说新书吧,这本「霸道总裁别惹我」,是「爱情速配DNA」系列的第一炮。我喜欢尝试不同风格的主角,所以这次安排了一个超猛女主角,丁晴艳。
她的个性鲜、辣、呛,活像花椒炒辣椒,那滋味可不同于一般。
在写作时,我常会不由自主将主角性格移转成吉儿性格,因此在写这本稿子的时候,想当然尔,吉儿也跟丁晴艳一样,充满无限活力。
而男主角,卫展翼,一如以往,强势霸道。
吉儿对软趴趴的男人没啥兴趣(我保证这句话绝对是双关语),不写也罢。然而卫展翼有别于其他强势男主角的特点,是他刚中带柔。
他知道什么对丁晴艳最好,但他不只是「知道」,也放手去做了,这使他们这对个性都强悍的「非恋人」,最后有了圆满的结局。
至于他如何个刚中带柔法,就有劳各位亲自去看了。
下一本作品,书名已订,是「花心总裁别追我」,写的是卫征海的故事。
如果说「霸道总裁别惹我」的男女主角是「情逢敌手」,那么卫征海跟他那口子绝对是欢喜冤家,不管是吵架或是相爱,同样火辣辣,写起来相当过瘾。
看来,吉儿的精神又要亢奋好一阵子了。
等书出版时,大约已是冬季,到时候,希望各位到吉儿的书里,来感受活跳跳的生命力。
下回见!
第一章
「快快快,八点钟快到了!」
大队人马,扛摄影机的扛摄影机、握麦克风的握麦克风,拿纸、握笔、抱相机的,各自摆好阵式,就等今天最Hot的主角上场被剥皮!
大伙儿虽然隶属不同的公司,却很有默契地传递「彼此合作」的眼神。
电视新闻记者们一早顶着大浓妆,各自在「新川豪寓」外找好背景。
「三、二、一。」摄影记者打了个手势。
「各位观众早安,欢迎收看太阳电视台早上八点钟整点新闻,首先为您播报两岸三地商场大地震。」
另一角,春天电视台的播报员已经进入状况——
「商界名人王金强、林建德、高峰永三人,昨天下午正式宣告破产。据本台独家消息,三人的债权都掌握在『翼海集团』总裁卫展翼手中。」
顿了一顿,他又道:「无独有偶,十四年前,这三人与卫家也有一段豪门恩怨,昨天是卫展翼的父亲卫世颉的忌日,外传三人当年恶意侵吞『卫氏集团』,卫展翼此举是否为『王子复仇记』?本台将有最详尽的报导。」
在另一角,暖暖电视台也开始连线了——
「我们现在来到卫展翼的寓所,估计三分钟后,这位骁勇善战的商场战将,将会现身谈话。」
坐在一旁树荫下的丁晴艳嚼了嚼口香糖,无聊地吹了一个大泡泡。
「我们坐在这里好吗?」她的搭档小可探头探脑地问。
「有什么不好?」她顶了顶墨镜,一头俐落短发在风中飞扬。
「其他记者不是守在正门,就是守在车道出口。」小可搔着后脑勺,好烦恼。「而我们却闲坐在这里……」
「这儿四通八达,一有动静,不管跑到哪里都很近。」她又吹个大泡泡。
「可是,别人都直接守在那些点,哪像我们坐这么远!」
「你指的『别人』,他们的东家都派了好几组人马出来,哪像我们杂志社这么抠,明明是举世无敌大新闻,被踢上阵的就只有你跟我而已。」
「话不是这么说呀!妳本来还不让我跟……」斯文白净的小可,有点委屈地说道。
「废话!卫展翼可是我梦寐以求的……」话还没说完,她眼角一瞄。正门有动静!「小可,包包看着。」她跃起来,墨镜丢给他,两眼发光。「让让、让让!」
「各位,现在卫展翼已经从住家出来了,我们立刻去采访……啊?」
咻!一阵旋风吹起,女播报员连忙压下扬起的雪纺裙角。
「卫先生,请问……噢!」
一个身影快速前进,把另一位记者先生撞得转了一个圈。
「请发表您的感想……咦?我的麦克风咧?」
麦克风飞在半空中,被某人卷起的飓风袭走的。
叩!
「Shit!谁用麦克风打我?」
记者部队扭成一团,始作俑者短发飞扬,双眸灵俏,踩着风火轮,往前划去。
继续冲锋陷阵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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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新川豪寓,卫展翼立刻被大批媒体堵住了。
人人摩拳擦掌,准备听一段长篇声明。根据以往的经验,卫展翼是风趣、健谈,而且花心多情的浪荡子。以前去采访他时,他侃侃而谈臂弯里一个换过一个的俏佳人,甚至自爆到澳门豪赌千万,却全部输光的消息。
听他的口气,一举把钞票送给别人,不但心不痛,还痛快得很哩!
真该有人帮他算算命。这男人的生命从没平静过,永远都在高低潮间摆荡,他曾在股市一战成名,旋即又千金散去。他赚钱很快、花钱很凶,后来虽然收敛了上澳门赌场的恶习,但他的商业眼光也不怎么精确,老是在并购一些不起眼的小公司。
上一代卫世颉已经够没商业才能了,没想到他的儿子比他更逊!
等等……更正一下,以上叙述都是昨天以前的看法。今天以后,也许他就要扭转情势,名列「狠角色」中的一员了。
相机喀嚓喀嚓猛拍,记者蜂拥而上,竭尽所能地举高镜头。
卫展翼一袭亚曼尼西装,流畅的剪裁使身形更加矫健俊逸。不同于其他的焦点人物,他没有戴上墨镜,也不闪避镜头,高大挺拔的身躯站在众人之间,鹤立鸡群。
「卫先生,请问这是一项报复行动吗?」
「卫先生,外传王金德等三人与卫家人有仇,是真的吗?」
「如果说您这次的行动,是王子复仇记,您认同吗?」
他面无表情,不透露任何情绪,任由镁光灯喀嚓喀嚓地响着。
在他身后,还有一个跟他长得很像的男人,正眨着眼睛跟认识的女记者调情,年轻的脸庞与他相较,亲和多了。他是卫征海,卫展翼的胞弟。
守在其他两个定点的记者,纷纷冲过来,丁晴艳不落人后,她脚下踩着直排轮鞋,溜得比谁都快。
「让让、让让,撞倒恕不负责。」她一路大声嚷嚷。
这一招对从别的地方赶过来的记者还算有效,但对前门守候已久的记者群,可就一点都行不通。
她暗暗着急。不行啊!她一定要访问到卫展翼,这对她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那头,卫展翼启唇,准备说话——
她灵机一动,大声呼喊:「啊!王金德拿刀子,从那边冲过来了!」
果不其然,前面的记者立刻转向,眼睛像雷达一样,死命搜寻。
「哪里哪里?」
「天哪!一定要抓稳那个镜头,会很耸动啊!」
趁现在!她一路过关斩将,冲到卫展翼面前,按下录音笔,凑近他嘴边。
Yes!刚好能录下他对整个事件的感想。
他垂眼看她;她灼灼的目光几乎穿透他,说呀、快说啊!
他的感想很短,真的很短,只有四个字——
「无可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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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后。
「旋风杂志社」里一片混乱。
这是一家综合杂志社,采月刊发行,内容五花八门,包含了演艺界、政治圈、商业性新闻,还有生活休闲类。
此刻,几个女人刚从歌坛小天王的歌友会采访回来,正着闲聊——
「哇!马彬实在太帅了,那双眼睛简直会电死人!」
「快把照片传进电脑,别忘了给我一张正面照,我要做电脑桌面……」
「总编!」突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外面传了进来,女人们互看一眼,露出奸巧的笑容。「总编,你先别走。」
一双玉臂伸出来,挡住总编辑亟欲逃开的步伐。
「请让我去做卫展翼的专访。」
「唉,妳……」总编看了来人一眼,扭头就走。
她又挡。「拜托你,请让我做卫展翼的专访啦!」
总编抬起头,看向那双坚定的眼神。「妳这家伙实在……」他又换个方向走。
「总编!」
旁边的三个女人——Ally、Betty、Cathy,合称为「ABC三妖女」,专门说人是非、道人长短,还兼泼冷水。
「唉唷!还在肖想要采访复仇王子卫展翼啊?」
「别忘了,妳第一次出马,就让我们杂志社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半年前,丁晴艳自告奋勇去采访卫展翼的那一次,把所有能得罪的同业,得罪光了。
那天,卫展翼说完「无可奉告」之后,马上搭车离去,所有记者在「狼来了」的唬弄下,只能眼睁睁地看他离开。
从那之后,卫展翼再也没接受过任何访问,所有同业都把责任怪罪到旋风杂志社的记者丁晴艳身上。
她不理会任何讪笑。「总编,你明知道我有那个能力!」
「唉……妳到底要我跟妳说几遍?」总编不禁大声叹气。「小杂志社已经很难生存了,要是再被妳这样搞下去,怎么得了?」
她不死心。「总编,这是我唯一的心愿,我进新闻界,就是立志要……」
听到这一句,总编像是被戳到痛处,那双豆子般的眼睛,狠狠地盯住她。他从西装裤口袋里掏出皱巴巴的手帕,往汗水直流的额头上抹了又抹。
「心愿?」他吼。「让我告诉妳,什么是『唯一的心愿』!我抱着理想,进入新闻界,希望有朝一日,能成为著名报社的总主笔,拚了三十年,却只混到这个位置,在一家连『专业』都称不上的杂牌杂志社当总编,应付妳这种不知轻重的小鬼——」
皱手帕用力揩了揩「地中海」头顶。「唯一的心愿想在二十三岁就达成,回去作梦吧妳!」
话才说完,突地,一个更爆怒的声音从大队人马后面炸了过来——
「我一手提拔的陈总编,居然说我的杂志社是『杂牌』的?」
大伙儿回头一看。完了!大老板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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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艳,妳就不要跟他们斗了。」
新闻采访车停在路旁停车位,小可跟晴艳一起下车,拎着重重的工具。
「杂牌杂志社就是杂牌杂志社,连车都是烂的。」她看着腕上的表。「你有三十分钟可以修好它,不然我们只好弃车,改搭计程车去采访。」
「应该……修得好吧!」小可的口气很不确定。
「怪不得我们杂志要发月刊,开这种『铜罐子车』跑新闻,要是发周刊,赶到现场人都散光了,还采访什么?」
「妳不要这么好斗嘛!」小可开始动手修车,不忘软弱地劝她几句。
「我这不叫『好斗』,叫『恨铁不成钢』。」她边骂边把握时间,温习手边的采访资料。
小可打开引擎盖,翻翻弄弄,偷觑她一眼。
「妳明明想把工作做好,为什么要这样东骂西骂的呢?」
「自己人不骂,怎么会有长进?」
「妳连老板都骂!」
「他没用,当然骂他。」她理直气壮得很。
「妳不怕被开除吗?」
「开除更好,我去找下一个栖身之所。」
其实她明白,自己是嚣张了点,不过,如果她的话没有道理,早八百年前就被炒鱿鱼了,哪里还可能在这边晃啊?
「晴艳,妳好勇敢哦!」小可用崇拜的眼光看着她。
「呿!」她回神看资料,突然间,眼角余光瞄到一辆名贵轿车停在路边,车上信步走下一个挺拔的男人,唔,还真眼熟!
她揉了揉眼睛——
卫展翼!是卫展翼耶!
他走入「布鲁诺餐室」,一家超贵超高级的餐厅,她着迷似地看着他。
「小可!喂,小可!」她拚命顶他的手肘。
「干嘛?我快把车修好了,不要急嘛!」小可整个人埋进引擎盖里。
「卫展翼走进布鲁诺餐室了。」
「然后呢?」修车比较要紧。
她心思电转。「你进去帮我问问,他是不是那里的常客。」
小可无奈地转头看她。「服务生只会回答妳一句『无可奉告』。」
「那就塞点钱买消息啊!」她的语气有着掩不住的兴奋。
小可迟疑了下。「那种事,是三流的狗仔队才会做的耶!」
「少废话,我们杂志社入流到哪里去了?快点过去帮我问啦!」
她一推,小可用力在裤管上擦擦手,嘀嘀咕咕地走了过去。
「真不晓得,妳对卫展翼干嘛那么入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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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她干嘛对他那么入迷啊?就像追星族一样,视线没有办法从他身上移开、思绪没有办法从他身上抽开,就像中了一种名叫「卫展翼」的蛊一样,一中十几年。
尽管过了许多年,但她还记得那年的秋风、那年的落叶、那年的……初相见。
那天,老爹起了个大早,慎重其事地穿了成套的西装、发亮的皮鞋,告诉老妈,他要出一趟远门。
「我大概会到很晚才回来。」
她在一旁吵着:「我要跟你去。」
「晴艳乖乖待在家。」
「我要跟你去嘛!」她固执地说着,老爹的温情攻势对她从来都无效。
老爹拗不过她,只好多买一张车票,握着她的手搭火车,再转三班公车,走了长长的一段石子路,终于来到乡下。
一座红砖搭造的古老房舍是他们的目的地。
乡下很空旷,秋风吹得大,旁边有几棵大树,落叶纷纷。她被老爹命令,必须站在远远的一端,不许随便说话。
老爹上前去叩门,一个少年走了出来。看到老爹来访,少年毫无表情的脸上出现一丝错愕,随即平复过去。
老爹跟他在树下谈了许久,最后拿出一个厚厚的白信封,少年拒绝接受。不只他不要,红砖屋里走出一个比老爹更老的女人,也严厉地拒绝。
「他们不需要施舍。」
「我是他的小学导师,能力有限,但我想尽棉薄之力,如此而已。」
老女人恶狠狠地说道:「最好的帮助,就是不要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