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来多久了?”
“整个下午没地方去,在这坐了半天。” 罗小路懒懒的身子向前拱,挑挑眉毛:“怎么样?那个人是不是作家?”
“我输了。”输是输了,但见到这个女孩,程多伦蛮开心的。
“铁的嘛,只有白痴才猜不着那个人是干什么的。”罗小路得意的再度挑挑眉:“叫牛排吧,他妈的,今天真饿慌了,全部财产买包烟都不够;喂,算你活该倒霉,等下结账,把我的三明治一块付了。”
“你今天就只吃了一份三明治?”
“本来想多叫东西的,又怕你这小子黄牛,他妈的,肚子饿得乱七八糟,只好先叫了一份三明治。”突然想起了一件事,罗小路从脏兮兮嬉痞袋掏出一包烟,丢到程多伦面前:“喏,昨天跟你借的。”
“我都忘了,其实根本不用还。”
“不用还?” 罗小路一伸手,烟又抓回来,丢进嬉痞袋:“不用还就拿来吧。”
这女孩真是不客气,程多伦忍不住想笑。
“你要吃什么牛排?”
“随便,我现在饿得能吃下一条牛。”
“你尽量吃,半打啤酒如果不够的话,还可以再加。”
“唷,你这小子倒蛮大方的。”罗小路眯起眼打量:“喂,你该不会是看上我,想追我吧?”
“追你?我——” 从未碰过讲话这么大胆的女孩,程多伦一时倒哑住了。
“没关系,你要追就尽管追好了,不过我想吃牛排啤酒的时候,你就得付账。”
“我——”
“好了,好了,叫牛排吧,我快饿晕了,啤酒一起叫来。”
两客牛排,六瓶啤酒,服务生奇怪的看看两个人。
把蕃茄酱、胡椒乱洒一通,罗小路看也没看程多伦一眼,一口紧接一口,程多伦还愣傻在那儿,罗小路的盘底已经空了。
“咦?你不吃呀?”
“你还要吗?” 程多伦被罗小路的饿相吓住了:“我这份你可以拿去。”
瞄一眼,罗小路端过程多伦那盘,切了一半,把另一半推回去。
“看你瘦伶伶的,一份你是吃不完了,喏,还你一半。”
吃完了半份,罗小路算是饱了,程多伦的盘里,还剩一大块。罗小路开始给自己倒啤酒,喝了一口,才想起来,在另一只杯里倒了大半杯。
“你也喝一点吧,算我请你的。”
“你请我?”
“有什么不对?别忘了,这六瓶是你输我的。”
想想,也对,程多伦接过杯子。
“那谢谢你啰。”
“不客气。” 一口饮尽,罗小路又倒一杯:“喂,你帮她工作的那个老女人笔名叫什么?”
“不晓得,她没告诉我。” 被这么一问,程多伦才发现,工作了一大,彼此连姓名都没介绍过。
“你真是白痴,你不问,人家还吃饱没事干吗告诉你呀?”
“你怎么老是叫我白痴?”
“你看你像不像嘛,好吧。” 罗小路瞄了瞄空盘子和啤酒:“以后不叫你白痴了,那么你总有个名字吧?”
“程多伦,前程的程,多少的多,伦理道德的 伦。”
“程——多——伦。”低低的念了一遍,罗小路皱皱鼻子,摇摇头:“这名字怎么听起来呆里瓜鸡的!”
“呆里瓜鸡?”
程多伦的傻样子,看得罗小路哈哈大笑。
“喂,不骗你,你真的长得一副呆瓜相,我敢发誓,从来没有女孩子看上你。”
“我也从来没看上过女孩子。”
罗小路正要喝的酒杯放下来了,凶悍的将身子拱上前。
“他妈的,你不是想追我吗?怕付账啦?”
“我——,我没有说要追你。”
“哦——。”罗小路戏剧化的哦了一声,拖的好长好长,身子靠回椅背,手肘撑抵在椅子上:“这么说,你没看上我啰?以后我吃牛排、喝啤酒没人付账了?”
程多伦点点头,想想不对,马上又摇头。
“还是可以请你吃牛排喝啤酒。”
直瞄着程多伦,罗小路一边点烟,一边倒酒。
“小子,你没病吧?”
“我——。”
“说了话可没让你反悔的机会哦?”喝一口啤酒,罗小路喷出一口烟:“我最近落魄潦倒得一塌糊涂,他妈的,坐牢的坐牢,送外岛的送外岛,我们这票败类,就留下我一个了,嘿,什么也没混头了,他妈的,要不是昨天碰到你这个倒霉白痴,从天上掉下牛排来,我快要得营养不良症了。”
“我不懂你的意思。”
“说你是白痴,一点也不冤枉。”
罗小路摇摇头,打开第二瓶啤酒。
“有一种人,家里嘛,懒得管他了,学校呢,七拼八凑,总算记了他三个大过,兴高采烈的送他出了校门,这种人没救了,开始在大街上游荡,几个这种人一凑,嘿,开始上报了,什么凌晨两点聚赌啦,某日在那个倒霉的阔佬家明目张胆搬走什么金银财宝,传家之宝啦,等等等等等等等,年龄都不满二十岁。然后,社会人士绞尽脑汁替他们封了号,男的叫小太保,女的叫小太妹。”
喝了一口酒,罗小路丢一根烟给目瞪口呆的程多伦。
“怎么样?懂不懂?再不懂,你这种白痴该去跳汨罗江了。”
先点着了自己的烟,罗小路把火柴举到程多伦面前,程多伦赶忙把烟放在嘴上,凑过头。烟是点着了,却大大的呛了一口。
“其实,我们这种人,也不算多坏,有心有肝的,谈起恋爱来,还不是跟你们一样死去活来,蛮带感情的,偏偏那些社会人士,吃饱了撑的,有事没事今天骂我们是败类,明天骂我们是害虫。唉,那群家伙也不好好想想,没有我们这群混蛋,会有好多警察失业,他们失了业,还不是跟我们一样的去偷金银财宝,去偷传家之宝,你说我讲的是不是有几分道理?”
一杯接一杯,转眼已经第三瓶见了底,酒喝多了,话就跟着多了,罗小路真像逮到白痴似的,霹雳叭啦,话多得不得了,也不管对方的反应。
“他妈的,讲起来也叫人生气,昨天我跟你借了包烟,不是赶着走吗?你记不记得?”
“记得。”
“我男朋友约我。”
“你男朋友?”
“已轻不算啦,妈的,那家伙八百年前就改邪归正变心了。”
“那他为什么要约你?”
“前天我去找他,他不在,结果他托朋友带信叫我昨天跟他碰头,你知道那死不要脸的家伙怎么样?”
“怎么样?” 程多伦开始关心起来了。
“他妈的,他把表脱下来还给我,叫我以后不要去找他,他要好好的念书,他妈的,当了大学生就抖起来了。”
“那表是你送他的?”
“废话,他妈的,不识好歹的,为了偷那只名表送他做生日礼物,我跟踪了好久。”
”跟踪?”
“我从一个倒霉的家伙手上拿下来的。”
咕噜咕噜,这回,罗小路不是用杯子,整瓶酒拿起来,就往喉管直倒。程多伦今天真算是见识到了,老天爷,她真不会醉吗?
“你已经喝第四瓶了。”
“这半打啤酒可是我的,你他妈的叫什么叫?” 握着酒瓶,罗小路凶巴巴的瞪着程多伦:“酒喝多一点,下手的时候才会顺利,你懂个屁,最近嘛,嘿,我认识了几个家伙,大伙准备干一票,又有人要倒霉了。”
罗小路把酒瓶重重的往桌面一放,引得旁桌的客人投以注视,吓的程多伦不敢再多讲。
“我刚才讲到哪里了?” 罗小路对自己的话题十分有兴趣,歪了半天头,却想不起来刚才讲到哪。
“你讲到最近又有人要倒霉了,因为你们要好好干一票。” 急忙的,程多伦赶快回答。
“对,就是讲到这。” 满意的点点头,罗小路叼起一根烟,划了几次火柴都没划亮:“他妈的,没打火机真不方便,过几天想办法去越一个。”
“越?什么叫越?”
“就是偷嘛,白痴。” 歪着头点火,罗小路很不耐烦的回答:“我告诉你,我们看中了一栋豪华住宅,他妈的,漂亮得要死,听说里面人口简单,很好下手。”
“你不怕被捉到?”
“白痴,哪有不怕的!”
“那你为什么要偷?”
“谁喜欢偷?没钱呀!”
“你家里不给你钱吗?他们晓不晓得你在外面做的事?”
“家里?哼,这年头的父母,没几个是合理的,开口就骂你,巴不得要你去死,哼,你骂你的,我还是用我自己的方式。”
“你不怕他们伤心?”
“算了,如果他们讲点道理的话,我也不会这样做。”
不声不响的,半打啤酒,已经开第五瓶了,罗小路半点醉意都没有,凭良心说,程多伦是打心底佩服。
“喂,放暑假了你不好好玩玩,跑去应征工作干嘛?”
“赚下个学期的学费。”
“那你是跟我一样啰,有个会生孩子的妈妈,碰上一个不会赚钱的老子,哼。” 一声冷笑,罗小路又灌下第五瓶酒最后一滴:“好了,今天算你倒霉,付账吧。”
打开脏兮兮的嬉瘩袋,罗小路把仅剩的一瓶,放进袋里,连同尚余的两根烟。
拿起桌上的账单,程多伦走到台前结算,找了零钱刚要转身,柜台小姐又叫住了程多伦。
“对不起,先生,还有两包烟钱。”
“两包烟?” 什么时候要过两包烟?多伦莫名其妙。
“是那位小姐要的。”
“哦,对不起。”
搞了半天,她抽的和准备还自己的烟,挂的都是自己的账,程多伦笑着摇头。
付完烟钱,回过头,位置上已经空了,服务生正在收拾那些东倒西歪的酒瓶。
“请问,刚才坐这的那个女孩——?”
“她走了。”
“哦,谢谢!”
走了?这个女孩多莫名其妙,连声再见都不说就走了,走了就算了,其实,不走又怎么样?难道还真的追她不成?像这种女孩,真要叫自己去追,那不知道要费多大的耐性,凶厉巴气的,像随时准备打架似的。
回到家,程多伦经过车房,出乎寻常的,爸爸的车居然停在那,也不过七点多,天都还没黑,他居然回家了,真是怪事。
一进客厅,在家里做了十几年的老佣人金嫂,神色不大对劲的,见了程多伦就指指楼上。
“老爷在书房等你,今天回来得特别早,我看他脸色不太对劲,你赶快去吧。”
会有什么事?程多伦不解的望着金嫂。
“快上去吧,别让他等久了发脾气。”
上了楼,虽然地面全铺着厚厚的地毡。程多伦还是尽量放轻脚步。这个在社会上颇有地位的企业家,在独生子心里,二十多年来,所培养的是无比的尊敬,个性有时候柔弱得像女孩似的程多伦,在父亲面前,始终是不敢多说话的孩于。
轻轻敲了敲门,等里面有了反应,程多伦才推门进去,依然是放轻的脚步和懦懦的表情。
“爸爸。”
程子祥咬着雪茄,坐在书桌前高背的黑色旋转沙发,背对着儿子。
“上哪去了?”
这是程子祥的第一句话,带着严厉的透视味道,语态中,似乎有几分命令——休想在我面前撒谎。
“我——,我跟朋友——。”
“什么朋友?“程子祥的旋转椅转向儿子,这回的口气,比刚才更严厉了,金丝边眼镜里的眼睛直视的盯着不安的儿子:“在我面前还要撒谎?你给我说,谁叫你去找工作的?”
“我——。”不晓得是什么力量,从来连说话声音都不敢在父亲面前太大声的程多伦,突然理直的昂起头:“我自己要找的,我想赚下学期的学费。”
旋转椅里的身子跳起来了,夹雪茄的手,指着程多伦,简单扼要的命令。
“辞掉!不准去!”
半天,程多伦史无前例的冒出惊人的反应。
“不!”
这种语气态度的坚决,是程子祥所不熟悉的,也是程子祥不能适应的。教了二十多年的儿子,反常的顶撞起自己来了,程子祥太料不到了,一时竟愣住了。
“是你说我没有用,说我优柔寡断没有男孩子样,说我二十岁了,还没有你当年的魄力,你讲那些话太不合理,所以我必须用我自己的方式。”
说完,程多伦调头就往门外走,没给愣在那的程子祥机会教训。走到门口,推开门,程多伦停住,丢下一串话。
“如果你讲点道理的话,我也不会这样做。”
重重的带上门,程多伦有一种奇异的感觉,那感觉像自己在刹那间变得成熟,变得巨大,变得像一个强壮有力的男孩。这感觉是十分意外的,程多伦实在怀疑,到底是什么东西在推动自己,二十多年了,父子相依为命,爸爸始终没有续弦,光凭这点,程多伦就可以确定,父亲是多么的爱自己,可是,二十多年来,他的爱,似乎有某种错误,自己敬他,惧怕他,不敢顶撞,不敢多说话,而这一点一滴在内心,却种下极端的反抗意识。
程多伦怀着那份奇异的感觉,无比轻松的走进自己的房间,突然,程多伦想起一个人,那个看起来凶厉巴气,丢在啤酒缸里泡一夜也不会醉的女孩,自己刚才对爸爸讲的那几句话,不就是她今天说的吗?
她?那个脏兮兮的女孩,我怎么会那么不自觉的用上了她的话?难道今天对爸爸的顶撞,勇气来自于她?可能吗?那个一句话加一个他妈的女孩。
程多伦拍一下自己的额头,有着十分遗憾。
“我居然没问过她的名字?”
她姓什么?叫什么?临走的时候她什么都没留下,算了,有什么好遗憾的,程多伦一想到她那凶厉巴气的样子,一腔遗憾就减去了。
☆☆☆
下午,换了衣服,程多伦准时去了林园大厦。
长了这么大,这是第一次违背父亲。
“今天有没有在门口等?”
开门,舒云开玩笑的用着那十分女人味的声音问,程多伦有些羞涩的摇摇头。这女人的声音真好听,简直给自己一种迷人的感觉。程多伦有欲望多听她讲话,但自己却是笨拙得就像昨天那个女孩讲的:白痴。
“我们开始工作吧。”
音乐,香烟,然后,程多伦拿起笔预备。
舒云喷出烟,闭起眼睛,沉思片刻,那柔软的,轻细略带疲倦的声音,像抛下的绸缎,悠长地伸展、伸展——。
今天工作的适应力,比起昨天,程多伦更熟练多了,三个小时,像阅读一本吸引人的书,在百般眷恋中告一段落。
出了书房,程多伦一声干咳接着一声,都到客厅门口了,才鼓足天大的勇气。
“我——我想问——。”顿下来,搓搓手心,程多伦又是一声干咳:“我——我能不能知道你的名字?”
无数的干咳加上窘迫的揉搓手心。就是问这个,舒云对这个有点害羞的小男孩,觉得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