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clerk。”
“是啊!我不是很喜欢他,有一次我看见他戏弄我的病人。”
“喔。”
“我已经跟病人约定不让她随便碰别人和让别人碰她,可是他却故意碰我病人的手。”
“跟他说啊!”
“他自己难道没读过书?不知道不可以这样戏弄病人?就算我跟他说他会理我吗?”
“别生气,你要吃什么?我请你吃日本料理好不好?”
“好哇!”我笑得乐不可支。
车子在一家看起来很雅致的日本料理店停下来,他将车钥匙交给泊车小弟,让我先走,这方面他又很有绅士风度,显然教养很好。
我们坐在包厢里,我很快地点好炸虾、手卷、茶碗蒸和烤鱼。
“你不要吃生鱼片?”
“不。”
他则点了寿司和鲷鱼汤。
“对了,最后一个礼拜我为什么没有看到你?”
他沉默了一下才说:“我回美国去处理一些事情。”
听他说回美国,好似那边才是他的家。也对,他是在那边出生长大受教育的嘛。
“你住在美国哪里啊?”
“我住在波士顿。”
“你之前是在波士顿上班吗?”老实说,波士顿在哪里我都搞不清楚,不过我还是很想问他。
“嗯,我在MassachusettsGeneralHospital(MGH)工作。”
“喔。”我点点头,他讲的一串英文只有“医院”我听的懂,但有什么关系,反正我又不是美国人,听不懂英文有什么奇怪。
“那你为什么会当骨科医师?像你头脑这么好,不是可以留在医学中心做研究?或是选择更热门的脑神经和心血管外科?”殊不知许多少女漫画和言情小说里的医师男主角哪一个不是心脏或脑科专家?跟韩剧里的女主角如果要死都要得血癌死掉一样几乎是一种公式了。
他嘴角牵动一种比较接近嘲讽的笑。
“谁告诉你心脑科的医师比较强呢?”
“我、这、这是常识嘛!”我确实不清楚,当然,如果论赚不赚钱,我想车祸、受伤骨折的人那么多,骨科医师一天到晚有开不完的刀,应该也很热门吧?
他嗤笑一声,显然觉得我很没见识。
“你不要看我只是个小护士就瞧我不起,我只是比较不用功而已,其实我IQ很高哩。”
“有多高?”
“我国中时测就有一三四了!”怎样?吓到了吗?不是我呛声,超过一三0的IQ算不上天才也绝对聪明过人了,很少有人比得上。
“还满高的嘛,不过智力这种东西,随着年龄增加也有下滑的趋势,搞不好你可以再去测一次。”
“你是什么意思啊?如果说年龄会有影响,阁下你还比我虚长几岁,敢问你IQ多少?”我最痛恨别人讥我笨,因为我觉得自己真的很聪明。
“对喔,二十五岁以后我就没测过智商了,现在应该不超过三百了。”他含讽带刺地说。
“真的吗?你以前智商有超过三百吗?怎么可能?你怎么那么聪明啊?”我这个人有一个弱点,就是超崇拜天才。我以前说天才敌不过九十九分的努力其实并不完全正确,如果是真正的天才,就算你再用九千九百九十九万分的努力又怎能敌得过他?看看从前的爱因斯坦和今日的比尔盖兹,你就会明白我说的一点也没错。
他似乎对我眼睛中闪闪发亮的光芒和十指交握的崇拜手势感到质疑。“孟晓星,你还正常吧?”
“正常、我很正常,我最崇拜天才了,请让我叫你一声师父。”
我这一招实在很高,人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当然这只是名义上的身份,但我可以因此光明正大和他在一起,进可攻退可守,一点都不浪费。
“没那么夸张吧?”他唇角一撇,有点不敢苟同。
“师父万万不要这么说,徒儿只是想跟您学习天才至圣之道,奈何徒儿资质驽钝,需要多多教导,还望师父多加怜惜。”
“你讲话听起来好肉麻。”他将炸虾推到我面前。“你的炸虾来了,快点吃吧!”
“不不不,”我将炸虾推回去,虽然心里在淌血,小虾虾……不……大虾虾,我对不起你。“有酒食,先生馔。”
“你瞎扯什么?”喔,我忘了他是外国人,听不懂古代的国语。
“你吃吧!”
“小姐,炸虾是你点的。”
“你是我师父,所以我将最心爱的东西让给你。”我忍痛说出。
“我听你鬼扯!这顿饭是我付钱请你,干嘛给你你?”
说的好像有一番道理?“那师父,徒儿却之不恭了。”
“拜托你可不可以不要学古人说话?”
“你听得懂吗?”我含着满嘴炸虾,模糊地问。
“废话。”废话是懂还是不懂?
“你为什么要来台湾?留在美国不好吗?”
“吃你的东西,哪来那么多问题?”
“好奇嘛!”
“我有义务满足你吗?”
“是朋友就知无不言。”
“我刚才还是你师父。”
“亦师亦友你没听过啊?”
他却低头吃饭,不想回答我。
“是不是想落地归根啊?”
“什么落地归根?”
“你是华侨嘛!华侨都很爱国的。”我以前看国庆日,只要唱什么“梅花”、“我爱中华”啦,那些坐在来宾席的“老杯杯”都会热泪盈眶,把鼻说那是因为他们很爱国的关系。
“我爸妈才是华侨。”他闷闷地说了一句。
对厚!他是美国人怎么会爱台湾?要爱也会爱他们美国。
“那你来台湾干嘛?医院重金礼聘你?”
“不是,我不想说。”
“不说就不说,不过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还会不会回去美国?”
“会吧?”他有点不是很肯定地回答我。
“会还是不会?”这很重要!
他看着我,害我有点不好意思,低下头喝茶,然后又问:“台湾没有让你留恋的人吗?”
听不见他的回答,我抬眼偷看他,他还是看着我。
“干嘛一直看我?”我对上他的眼,我孟晓星可不是被吓大的,之前因为心里偷偷喜欢他所以害羞,但是他持续挑衅我岂可示弱?
“有吧。”他突然说。
“有什么?”我笨笨地问他,他的眼好深好沉,教人禁不住变得痴傻,心里满满的只有他眼中难解的光芒,那总是深沉得看不出一点情绪的眸子,有点温柔、有点深情、有点……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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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过后,我到了产房。这是一个跟开刀房很像,气氛却孑然不同的地方,这里的不是病人,而是产妇,是一个迎接新生命诞生的所在。
“我接生了一个小宝宝耶!还剪断他的脐带。”晚上我不再上网,因为神奇的杰克真的消失了,网路再也不令我留恋,取而代之的是从前我最讨厌,现在却最喜欢的七央(心里偷叫的)。为了他,我跟妈咪缠着申请一支专线电话装在我房里,妈咪当然全力支持我喽。七央来过家里几次,妈咪喜欢他喜欢得不得了。
“你不怕吗?”
“会啊!产妇生小孩真的很痛,可是看到小宝宝出生又觉得很了不起。”
“你喜欢小孩子吗?”
“应该喜欢吧?可是好像只喜欢漂亮可爱的孩子,看到小孩脏脏臭臭的话我就不会想要抱,而且我讨厌一直哭闹的小孩,你呢?”
“我也不知道,总觉得小孩是一个很大的负担。”
“会吗?”小孩子是很麻烦,爱哭又会闹,可是说到负担未免太沉重了吧?
“亲情是一种羁绊。”
“哪一种感情不是啊?”
“你说的很有道理。”电话里只有听到他的声音,如果不是很明显就听不出他的情绪,虽然看不见他的神情,可是我却知道他现在不太快乐。
“你还好吧?要不要来我家吃饭?我可以学老莱子彩衣娱亲让你快乐一下。”
“我吃过饭了,不然我请你来我住的地方玩,你没来过。”
“好哇!我去,什么时候?”
“现在。”
“现在?老兄你也未免太猴急了,说是风就是雨的。”我看看时钟,八点半,不算晚,当然也不早,吃消夜也不适当。
“来不来?”
“我考虑两下。”像我这样的美少女,晚上到一个单身汉的家里,摆明了丢一块上等的肉给一只饿犬,岂不危险?
“怎么样?”
“好吧!”我很勉强地答应。“那你来接我?”
“OK!三十分钟到。”他收了线。
我挂下电话。
“喔耶!”在弹簧床上又翻滚又跳了一分钟。三十分钟?不行,我得赶快准备。
我跑进浴室洗香香,吹干头发,换上养兵千日用在一时的漂亮内衣和新衣服,然后慎重地喷了喜爱的香水,还化了淡淡的妆。
哼!拿肉包子打狗,我就怕你不对我怎么样!
我持着小包包,走出房门。
“小星星,你要去哪里?”把鼻惶恐地问我。
“约会啊!”
“这么晚?”
“一点都不晚,才八点半!”
“要去哪里?”
“林医师家里。”
把鼻一副要昏倒的模样。他真是大惊小怪,又不是没见过七央,他还夸他年轻有为哩。
“不可以!不可以单独去男生家里!天下的男生都是色狼!”
“才不怕!反正我是色狼生的,是狼女,跟色狼同种,没什么好怕的。”
“你!”把鼻气的。“反正我不准。”
“不管不管!”我跑到门口。“妈咪救我!”
妈咪才从厕所出来就看到把鼻跟我拉拉扯扯。
“什么事啊?”
“小星星变坏,她要学不良少女晚上出去玩!”把鼻立刻跟妈咪投诉。
“把鼻乱说,我是要去林医师家里,他邀请我去他家玩。”我很大声地说,因为我很肯定妈咪心中的六绝男一定胜过中年秃头的把鼻。
“达今!这就是你不对了,你怎么可以阻止晓星去她朋友家?你知道现在的年轻人都很叛逆,如果你用高压政策,他们会变坏、翘家、作奸犯科甚至杀父母!”
妈咪你马帮帮忙,有这么严重吗?就算你再怎么喜欢六绝男也不要把我说得那么恐怖邪恶好呗?
“小星星,你不会吧?”把鼻担心地看我。不知道在他心中是我的贞操比较重要还是他的性命比较宝贵?
“把鼻,你放心,只要你不阻止我,我绝对不会像妈咪说的那样。”为了我的幸福,我只有这么说。
“但是——”把鼻还在犹豫。
“没有但是了,晓星的未来就在你的一念之间。”妈咪很肯定地告诉他。
“妈咪说的一点也没错!”
“可是——”
就在把鼻犹豫不决中,门铃响了起来。
“啊!是七央!”妈咪如翩翩彩蝶飞到门边打开门。七央?有没有搞错?
“伯母您好。”林七央将手上的粉红玫瑰及白百合花束交给妈咪。“送给您。”
“哎呀,七央你干嘛如此客气,而且你送给我这个老太婆应该送康乃馨,而不是玫瑰跟百合吧?”妈咪话虽如此,脸上却笑容灿烂、赧颊红晕一如少女。
“伯母一点都不老,送您玫瑰和百合是表示我的倾慕之意。”
“哎呀呀!”妈咪简直乐翻了,根本忘了她是谁。
“哼!花言巧语、油嘴滑舌。”把鼻很不是滋味,冷冷地嗤道。
“伯父,我想邀请晓星到我家玩,这点小心意请您笑纳。”他倒乖觉,也懂得送礼给我把鼻。
“这是TokajiEszencia?法王路易十五赞其为酒中之王、《浮士德》中形容为魔鬼诱惑的匈牙利贵腐葡萄酒?”
不会吧?连把鼻的眼睛都亮了。
“嗯。”
“这个在市面很罕见,我去欧洲时都没买到,你怎么会有?”
“运气好吧。”挺谦虚的。
“一定很贵吧?”把鼻将酒抱在胸口,一副比他的性命还重要的样子。我知道他一定盘算着等会儿要拿去跟他的酒友炫宝,到时他的宝贝女儿是生是死他才管不了。
在两个老人家各自沉醉在他们的美梦之时,我已经顺利地跟着他走出大门,坐上他的车。
“你还真会讨好老人家。”我的口气有点酸。
“吃醋了?”
“我算不算你的女朋友?”
“女……的朋友。”他很可恶地点点头。
“女的朋友会这么晚坐你的车去你家玩吗?”
“那倒不会。”
“那你还说我不是你女朋友?”
“我没那么说,只是——”
“只是什么?”
“没什么,我只是想,不知道有谁的女朋友不要说没亲热过,连手也没有摸过的。”
“你!”羞死人的话他怎么说得出来?而且态度自然得彷若家常便饭?难道他不知道人家早就默默地等着他饿狼扑虎……呃不……是羊了吗?
“我怎样?”
我将头低到不能再低,脸烧得可以煎蛋了。
“我又没说不行。”
“你说什么?”
我抬起头,看着他英俊无比的侧面。
“可以、可以……”哎呀!连性感小裤裤都穿在身上了,还有什么不能说出口?
他侧头看我,顿时让我勇气全消。
“可以什么?”他这样问真可以说是坏到家了。
“可以牵我的手啦!”我说。
第九章
告诉我,人是不是一开始就要背负这么大的罪,出生在这个世上?
打一出生,就注定了将一辈子忘不了自己犯过的罪,即使用肉体来赎罪?
那么,灵魂在承受痛苦之余,所记起的记忆,究竟都到哪里去了?
那些痛苦回忆,那些悲伤回忆,那使天崩地裂的爱,到哪里去了?
或者是一种幻想?终究,要去了解另一个完全不属于自己的灵魂,是不可能的。
幻灭若是残酷的话,一开始就不要心存希望。
受伤若会痛苦,一开始就别去拥有那不想失去的东西。
不要去爱、不要抱希望、不要去感动。
对!就连现在这一刹那,自己能否活着,也不要去期待。
然而这种失去方向的灵魂,不久终会将自己逼入自己体内的疯狂世界。
为了不走上这条路,即使明知会失望、受伤,人还是不得不去爱、去希望、去感动。归根究底,人的灵魂是为受伤而产生的……
——引述自奥尔佛氏之窗
车子在高速道路上行驶,因为路面平坦加上车子性能稳定,车内的人竟察觉不到车子正以高速飞快地奔驰着。
随着窗外飞逝的夜景、流泄而过的光线,沉默渐渐横亘在彼此之间,淡而柔的音乐播放着,此刻并不觉得尴尬,有一种很安静、很特别的气氛。
我的心专注于身旁开车的他,凝视着操控方向盘的修长手指,如果他不是一个外科医师,那这应该是一双属于艺术家或音乐家的手吧?
怎么能够仅是这样看着他,就能感觉到心里无来由的发痛,以及涨满着对他说不出口的爱,随时威胁着要倾巢而出。
“你会弹钢琴吗?”
“以前学过。”
“真的?弹给我听!”
“有机会的话。”
“你家有钢琴吗?”
“现在住的地方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