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认为写作是件苦乐参半的事,苦的不用说了,大抵是绞尽脑汁寻找题材;至于乐的事可多了,诸如:收到读者来信、得到朋友好评、领到稿费(嘻!),甚至因铺陈细节而去查资料又增加了见闻知识……一举数得。
为什么会走上写作这条路呢?有一半原因也是为了爱看杂书——“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所以“看”出心得的琦缘就“读”而优则“写”啦!一笑。(咦?!好象有不少作家也是如此这般入行的哟!)
所谓的文艺小说其实是归属于消遣读物,算不得什么文学巨著,最大的功能就是在娱乐读者。但在这同时,琦缘也始终谨守着对自己的承诺对作品负责,不贬低女性、不鼓励病态的爱情观、不传递错误的人生观。
希望我每一本作品在读者眼中是健康、愉悦、有趣的,即使偶有轻怅淡愁也不放弃努力,并期望能引发读者们一点点省思。
譬如:我曾在书中小小消遣房中摆金马桶的“企业家”、或者有关催眠回溯前生的破绽笑话、微讽社会上各种匪夷所思的奇形怪状——不过只是轻松谈笑带过,不晓得你们留意了没有。
虽然将自己的作品定位在消遣读物上,琦缘仍希望“言之有物”,除了娱乐读者之外还能让读者们有些小小感动,深觉值回票价。
人生如歌、如戏,在这座剧场里,爱情绝不会、也不该是唯一的主角,不是吗?
写作快满两年了,其间也有低潮起伏,个中心情不足为外人道——相信你们也没兴趣听琦缘诉苦,对不?(一笑!),写这篇序的时候,正好家里有点事,影响了我的心情,所以琦缘很难得以如此正经严肃的口吻与读者们细诉衷曲。但是我相信并不影响到书里浪漫诙谐的一贯风格。
琦缘的写作目标并不是只有谈情说爱而已。
在我的小说里,除了爱情,你是否“听”到了一些弦外之音?
是否“看”到了我所传达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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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十年前。
一九八六年仲夏夜。
灰色的水泥建筑,黑色的柏油路面,丑陋杂乱的都市丛林中,不见月色星光,连夜风也不愿驻足在这片燠热郁结的盆地。
炎热的无名火延烧在汲汲名利的人群心头,也延窜在血气方刚的青少年的血液里;正值叛逆期的这些大孩子们,像初长不牙的幼兽,能为了一句口角、一个瞄视而开启衅端,展开一场毫无道理的火拚砍杀。
飚车、械斗,不过是燠热夏季中一首变调的交响曲。
霓虹灯逐渐黯熄的脏乱街道迸散出杂沓声响、脚步声、惊叫与嘶喊皆淹没在摩托车阵的引擎怒吼里。
这场寡不敌众的街头混战很快就分出胜负,一群烧红双眼、情绪亢奋的混混,围殴一个不支倒地的落单者,棍棒刀刃相击的声响令人毛骨悚然。
三字经、秽言、杂夹着各种屠宰杀戳的血腥字眼,更刺激了胜利者疯狂盲目的残暴举动。
唯恐遭受波及的商家纷纷拉上铁门,心惊地祷念:“警察怎么还不来?!再打下去会出人命的,真夭寿!”
“哪有这么快?!不等他们打完警察是不会来的啦!”另一个中年人鄙夷接腔道:“像这种小混混打死一个算一个,若打不死将来也是个社会败类……”
一语未了,另一群飚车族声势夺人地出现在路口,为首的重型哈雷机车带领着党羽一起回转,蛮横地霸占逆向车道行驶,使得两辆轿车紧急煞住,但慑住于群黑衣飚车族人多势众而不敢多言。
哈雷机车的骑士明显地是来驰援被围殴的落单者,他加快车速冲撞手持凶器的那群混混,并抽出了铁条招招直击对手要害,气势狂野。
紧跟其后的手下也没闲着,有人跃下机车加入混战、有人则砸起对方车子,也有人则骑着机车追逐落荒而逃的“敌人”。
“婊子养的!好胆别走!”
“只会以多欺少的龟儿子!别跑!”
骑哈雷机车的领袖无心乘胜追击,摘下了安全帽,单膝跪在不支倒地的落单者身旁,饱含关心却语气粗鲁询问:“猴子!你没事罢?!”
被唤做“猴子”是个年约十七、八岁的少年,血污满面,左眉一道伤口深可见骨,胸口间血流不止,年轻的双眸透露着对死亡的恐惧,奄奄一息的他嗫嚅半晌唤出了伙伴的名字:“红霓……”
骑重型哈雷机车的飚车族首领赫然是个眉目清秀、英气逼人的荳蔻少女!
“叫我‘老大’!”被唤作红霓的少女不客气地指责他,“搞不清楚状况!”
伤势极重的“猴子”泛起了一抹虚弱的笑意,但却没有力气和她争辩——他并不属于红霓所组的‘火凤凰’飚车族里的一员。
救护车依然杳无音讯,着急的红霓老大发火了,想拦出租车送他上医院,接连几辆空车都加速逃逸不敢惹上是非。红霓火大的发出咒骂骑上哈雷,不顾危险的冲撞迎面而来的一辆空出租车,逼得对方紧急煞车,在“运将”惊魂甫定之际,一叠折皱沾上血迹的钞票已拋掷在他的脸上。
“给我开车!”红霓低吼出声,双目灼灼地瞪视出租车司机,“到医院去!”
心惊胆颤的司机乖乖依言照做。
“红……红霓……”血液汨汨流失,脸色惨白的少年微弱询问:“我……我会死吗?”
“不!你不会死!”红霓双目嗔视怒声反驳,“我不会让你死!”
他的血染在红霓的真皮夹克上一片黏腻,意识渐渐涣散的他只听见红霓坚决的保证:绝不让他死掉!奇妙地安抚了他的恐惧与不安。
※ ※ ※
直奔至一家颇富盛名的外科医院,出租车司机如释重负地帮红霓抬下伤势严重的“猴子”。连忙将他送进急诊室。
然而并不是每一间医院都有“济世救人”的伟大情操,未成年的红霓受到的是一长串官僚式的刁难与搪塞。
没有身分证、没有保证金、没有家属签名的同意书……一大堆的“没有”,医院不能为伤患动手术。
“你们还是转院好了。”院方虚伪推托。
忍无可忍的红霓不顾自己只载着皮手套,握拳一击打破了急诊室的玻璃门。
“哗啦!”巨响,玻璃门应声而被,碎片满地。
“叫你们院长出来!看看周南衡的面子值不值得区区数万元保证金!”红霓怒声咆哮,报出了祖父的名字。
她转身向门外振臂弹指发出一个指令,那些紧随其后的“火凤凰”成员全聚集在门口,剎时间喇叭齐鸣震耳欲聋。
黑压压的一片人潮吓得医护人员目瞪口呆,也惊动了正在主持会议的院长。
飞奔而至的院长当机立断将伤患送进手术房,亲自持刀——红霓的霸气与狂妄他不是没听过。这个在恩师周南衡五十大寿前夕诞生而饱受娇宠的孙女,他甚至还曾喝过小红霓的满月酒呢!—说什么也得卖周老爷子的面子!
“我不准你死!”红霓执拗的语气传入了猴子的耳膜里,他随即跌进了无垠的黑暗中……
※ ※ ※
闻讯赶来医院的王父——猴子的父亲——难掩情绪激动,遵照了院方的指示办好一切手续,缴交保证金后,同红霓道谢。
“谢谢你救了志圣一条命!”问明原委后,他诚恳道谢。
被红霓唤做“猴子”的少年,有着一个“恢宏雄壮”的名字——王志圣。
“唔……这不算什么。”红霓有些忸怩,个性豪爽的她,不习惯这么一本正经的道谢方式。
她到这时候才知道:一向被她呼来唤去的“猴子”,竟然有一个颇具名气的角头老大爸爸。王父也对这个组织飞车党的女孩另眼相看——能够统率在医院门外的那群朋党,纪律整齐地静候她的指令,这个女孩绝对大有来头,王父暗忖道。天生的领袖魅力与狂野耀眼的活力才能如此轻易折服这群逞强斗狠的同龄伙伴。
他温和询问:“周小姐,令尊是从事哪一种头路?!”
红霓不假思索回答:“公务员。”
王父诧异扬眉,殊不知红霓所谓的“公务员”是类似总统府发言人的智囊团成员暨政务官。他以一种江湖中人的豪爽略过了这个话题,彷佛立誓般地坚定应允:“你救了我儿子一命,保住了我王家的一脉香火,志圣欠你一条命。‘大恩不言谢’,以后只要周小姐你一句话,我王某人一定竭尽所能,在所不辞!”
稚气未脱的红霓眨了眨明亮有神的双眼,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拔刀相助”已经为她奠立下一段生死至交的情谊。
然而,长达十年的孽缘,却注定了某人的无边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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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十年后。
数以万计的白色系花卉将这家五星级饭店的宴会厅妆点得花团锦簇,幽香四溢,为富丽堂皇的会场增添了柔和、浪漫的圣洁气氛。
宾客云集的喜宴,往往也正是交换流言耳语的最佳场合。
众人皆知“贺凌两府联姻”是一项政策婚姻,原先两家属意的新娘子人选是凌大小姐碧鸾,没想到却在最后关头有了戏剧性的变化——由庶出的凌二小姐芊黛代姊出嫁,跌破众人眼镜。(注:凌芊黛与贺连宸的故事,请见《狩猎你的心》。)
光是这一点就足以令众人好奇不已,再加上长达两、三年的订婚期就更惹人非议;如果今天晚上新娘、新郎中有人临阵脱逃的话,恐怕也不会令众人太过惊讶。
紧张兮兮的新郎官贺连宸紧张得频频冒汗,全然不似平日的冷静、理智,也因此对一些蜚短流长浑然不觉。
不明内情的三姑六婆总以为他是被心高气傲的凌大小姐“甩”了,颜面上挂不住才“屈就”凌家的二小姐——芊黛。其实这是大错特错的误解,若不是顾虑到凌家大小姐的面子问题,贺连宸真的很想大声地告诉全世界,他真心所爱的只有芊黛一人!
一思及芊黛,贺连宸的双眸便泛起温柔笑意;自从那个精灵化身似的小猫女联合了三位闺中密友,设下圈套狩猎了他的心后,他就心甘情愿地沦陷在芊黛织就的绵密情网中无法逃开。
外表柔弱纤细的芊黛内心其实有着最不相衬的顽强、刚硬,她将众名媛淑女视为“大奖”的贺连宸,自同父异母的姊姊手中“抢”了过来,还巧妙地制造出“姊姊不要、妹妹代嫁”的假象,全然不损自己纯洁、无辜的伪装。
不仅如此,在贺连宸一心一意急着想把芊黛早早娶回家时,她居然坚持不肯草草结婚,非要等到她在国际小提琴比赛中夺得名次才肯风光出嫁。
爱妻心切的连宸虽然百般不愿意,但也不忍违拗芊黛——因为,他知道:芊黛从小和生母在凌家饱受轻慢、忽视,才养成了她表里不一的性情。
如果,芊黛能在音乐的领域中扬眉吐气,一举拭去童年时期不愉快的阴影,那么,他也愿意耐心等候。
果然天从人愿,芊黛在这两、三年中接连得到了两项国际比赛的第一名和第二名的优异成绩,她这才开开心心地应允贺连宸第N次的求婚,结束了漫长的订婚期,正式步入礼堂。
但是无聊人士实在太多,连这也有闲话可说,言之凿凿地说贺家长辈包括新郎本人“嫌弃”凌芊黛不如异母姐姐凌碧鸾来得精明干练,掌管不起庞大的家族企业。
“幸好新娘子运气好,拿个什么奖的争了点面子,要不然订婚期还不晓得要拖到什么时候……”
另一个三姑六婆帮腔道:“说得也是,不过总算也是‘圆满收场’,算得上双喜临门。”
喜宴上压低嗓音说主人家闲话,几乎是中国人的“传统固有文化”,果然这一句“双喜临门”飘入了邻桌宾客的耳朵,听者有心又压低声音询问同桌的友人:
“听说新娘子好象‘有’了?!”“不会吧?!”“真的假的?!”
流言在传了一遍后,居然变成了新娘、新郎“奉子成婚”……
※ ※ ※
新娘专用休憩室。婉拒了饭店提供的化妆服务,新娘子凌芊黛慵懒地斜倚在长椅上和她的闺中密友兼伴娘的欧阳敏、苏妍妍说笑。没有陌生人在旁,芊黛完全放松了戒备,不再装出一副羞怯娇柔的小女人模样。
“要不要打赌,红霓会不会来‘闹场’?”芊黛嘴角擒着笑意,询问两位好友。
“怎么?!看样子你似乎很‘期待’红霓来搅局啰?”高挑修长的欧阳敏闲闲反问,冷静聪敏的她是四人中的“女诸葛”,捕猎贺连宸的计画大多出自她的建议。
而周家大小姐——红霓则是芊黛青梅竹马的玩伴,男性化的她从小就忠心耿耿地护卫芊黛,感情好得逾越一般手足之情,简直像一对假凤虚凰的小王子和小公主。
另一位好友苏妍妍,则以磁性兼具性感的低柔嗓音开口道:“我也很好奇呢!
不晓得红霓来不来?!”
芊黛和红霓、敏儿和妍妍,四个女孩儿在初中、高中的贵族女子寄宿学校同窗六年,在最敏感和热情的青春期中彼此相濡以沫,建立了此生不渝的友情。
熟读“红楼梦”的欧阳敏最常取笑红霓是“贾宝玉”的女身,将凌芊黛呵护得无微不至,最后还是“没缘法,转眼分离乍”。
四个女孩间的微妙情谊总带着一丝丝危险和暧昧,令外人难以窥知,甚至有些超越友情的尺度,好得令人侧目。
尤其是红霓,她“爱”芊黛的程度已足以令贺连宸产生了一种“情敌”意识,而芊黛也曾坦言:红霓若是男人,她绝对会毫不考虑“嫁”给红霓。
芊黛要结婚了,男性化的红霓不肯当伴娘,只向贺连宸“恭喜”兼“恐吓”——要是他没让芊黛幸福的话……哼!哼!后果自行负责!
所以啰!不仅三个死党兴趣盎然地猜测红霓会不会来‘闹场’,就连新郎官也提心吊胆,生怕狂野不羁的红霓做出什么惊世骇俗的举动——譬如:带着芊黛“私奔”——这档子事,红霓做过一次,难保不会再有第二次!
贺连宸紧张兮兮地不时察看笑语轻盈的新娘休憩室,惹来欧阳敏微扬嘴角地嘲弄:“放心!是你的跑不掉!不是你的强留也留不住!”这句话令新郎更加坐立难安。
※ ※ ※
顺利!顺利……脸笑得僵了的新郎官暗松了口气,上完了最后一道精致甜点,他和芊黛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赶走客人……不!该说“送客”才对!谢天谢地!什么状况也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