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缓缓摇头,眼中的疑惑更深。
“雨伞?一把伞顶尖如利刃的武器……,不,对善于用拳的人,赤子空拳的力道最猛,身外的武器反而是他的累赘。”
“事实证明,五名死尸皆以利刃戳毙!”
她抬头看他,唇边浮出冷笑。
“若不是那把伞分散他的力道,现在躺在床上的是第六名女尸……,他随时可以一掌劈死我!”
他眼神变得惊骇。
她皱起眉头,又陷入一场苦思之中。
“为什么?为什么他只对女人下手?为什么要用那把伞?”
他大笑起来。
“似钢,你想得太复杂了,他是个性变态的杀人狂,这种案例太多了。而对于性变态的人,他的想法千奇百怪,绝不是正常的我们可以捉摸的。”
“纵然有千奇百怪的想法,却只发于一个动机。”她冷静地说。
他黯然沉默。
“你想说什么?”
“性变态杀人狂的动机。”她盯着他不放。
周一庆干笑一声。
“这种类型的剧情太多被搬上萤幕,他可能因为有某种恨女人的情结,所以导致失去理智而杀人复仇。至于他的动机,必然是那些苦主的某一部分,像足了他所恨的女人,所以才激起他的杀机。”
“是吗?”她扬起眉。
“当然。”他回答得肯定。
她回给他一阵冷笑。
“可见你忙得没空着报告。”
他脸色发青,她瞄向床旁小桌,那里正放着一叠法医迭来的验尸报告,她意指请他细看一遍。
周一庆见她神色凝然,才心不甘情不愿取出报告细读。通常,他的职位不必阅读自法医室送来的第一版报告,大可等案情侦破后再读破案的完整报告就行,不过既然他以末婚夫的低姿态察妻言观妻色。自然就得暂时忘记原本高人一等的职权。
报告上列举五名女尸的特征:
一.年约三十,松曲发长至腰,体型丰满,疏眉小眼,平板足,已婚。
二.年约十八,平直短发,体型绒弱瘦小,近视颇深。
三.年约五十,大松短发,体型肥胖迟钝,左脚曾有矫正过的痕迹,略跛。
四.年约四十,发少至肩,体型中等,暴牙。
五.年约三十上下,到处可见美容过后的痕迹,割眼皮、隆鼻、丰胸等……
再看下去,更发觉五名女子五种类型,根本无一相似之处,据其家属指证,她们更有五种迥异的个性。
“奇怪,凶手为什么找上她们?”周一庆不由得惊叹一声。
似钢冷淡地瞄他一眼,令他有些困窘。
这些问题他倒是没想过,五名女尸,五种女人?
“从第一个女人发生事故至今,正好两年,她们都在同一地点毙命。据我们的调查,这一年内,死巷里不断有附近居民走动,但只有五个人发生事故,如果凶手有蓄意杀人情结,五个人并不算多。”
“你是说,凶手并不是性变态或神经病,这是一桩谋杀案?”他冲口大叫。
她慌张比个噤声的手势,周一庆猛力闭上嘴。
“若真是性变态或神经病还容易办些,因为症状随时会再发生,并且有线可查,但若是一桩惨无人道的谋杀案,除非我们能掌握他的动机,否则我们只能坐以待毙。”
“而且你的诱饵行动已提高他的警觉性,下一次出手,绝不会在你、我想像的范围内!”他接下她的话。
她脸沉下。她的出击的确坏了整盘大局。
“不过……,我看见他了。”
“对,我们唯一的线索。”他高兴起来。
“等于没看见。”她扫兴地说道,害周一庆猛闭起的大嘴差点骨折。
“他穿了一身黑,又带上黑罩,我只能判定他是大个子。”
“大个子?你知道天底下的大个子有多少?”
“而且练过武术。”她告诉他。
他沉默,如果对方会点拳脚功夫,案子就更棘手了。他可以轻而易举取人性命,而且快到令人防不胜防。
两人无言相对,各自陷人苦思中。
忽然,周一庆换回原来严肃的面貌。
“郑警官,现在我以长官的身分命令你,从今天起,不准你再干涉这件案子!”
“为什么?”她大叫。
“因为,歹徒已看见你的面貌,只要你一出现,只会使他有所警觉而逃逸,而这件案子可能牵扯到变态心理学,所以警方已托付专家代为受理。最重要的一点,你是个女人,本身属于高危险群,所以你不能接这件任务。还有你经常忘记的一点,我们是国际刑警队,缉案对象是跨国的犯罪集团,不受理区域性的个案。”
变回长官身分的他,说话有条不紊,将平日猴急的性子收放得宜,令郑似钢一颗心直落入谷底。
到手的猎物,竟因她一时疏忽而飞了……
“专家是谁?我不相信凭我五年办案经验都解不开的谜,竟有专家可以接手。”她不屑极了。
“一个自称大神探的疯子。我只可以这么说,不过他的确解开了不少悬疑案件。”
她笑得嘴酸。自称大神探的疯子?或许疯子的痛需要疯子才能医。
第二章
郑似钢翻越第二个山头时,已累得喘不过气。
她的伤势经过一个月的调养,只剩下一些难看的疤痕和淤青,其他则恢复如往常的样子。
她后悔没有听从长官的话,她应该开部登山的吉普车上来,而不是把两条腿累得举不起来。虽然她自认体力、脚劲非一般人能比,不过她到底是人、不是鬼,是人,就得一步一步往上爬,是鬼,可以直接翻越两个山头。
坐在乱石间翻看地图,她想,如果没有走错路,或者山林间生出另两座山,她应该到了。
周一庆称之的大神探,住在山林深处的某一角。
这位被数位老刑事组员竖起拇指称奇的大神探,事实上,是个科学家。郑似钢不由得想起他的资料。
大神探的名字如他的人一样奇怪,叫陆皓奇。
陆皓奇是个中美混血儿,不过从照片看来,他像中国的母亲比较多。
在陆皓奇少年时,曾以一篇“脑细胞思考电放量”轰动科学界,他所持脑部可以充电的理论,乃将自生物体内蕴藏的生命动能,灌注于无生命的有机物体,所形成的脑细胞再生,可以使石头跳舞、骷髅说话,甚至死人都有起死回生的希望。
这种少年恐怖言论立刻引起科学界的反弹,认为他有意破坏大自然运行的道理,于是将他驱逐科学之外,并称他为“疯子皓奇”。
疯子皓奇继续他的研究,可惜无人支持他的论调,由于实验耗资颇大,他只好自掏腰包兼做生意,而他最大的客户,竟是来自世界各地的警察单位。
所谓:心病需要心药医,大体会犯案的人多为精神异变者,而疯子犯案的心理过程,只有疯子最了解,所以皓奇先生从一个落魄的科学家变成闻名世界的超级大神探。
根据他“犯罪脑细胞思考程序”原理,不但使多位道行高深的罪犯伏首称臣,更令警界人士啧啧称奇。疯子皓奇总有一百个怪想法,而一百个怪中偏有一怪说中犯罪者的作案手法,迫使各式神奇难解的怪案在他“犯罪脑细胞思考程序”下,皆能迎刃而解。
郑似钢边看资料边摇头,她最不苟同以理论征服罪犯的手法,认为那不过是拿小聪明骗人的把戏,真正的罪犯心理过程,但凭办案的经验才能逐一击破罪犯的掩饰工夫。
当看到资料上列举陆皓奇曾破过的案件,郑似钢不得不暗自心服。
其中有一件离奇的分尸案件,涉嫌者有六人,总警方多次调查,皆不能肯定哪一人所为,最后只好请来陆皓奇。
而陆皓奇居然用与罪犯者的五句对谈,侦破悬压已久的案件。
以下是陆皓奇大神探与罪犯的对答。
陆皓奇:那具尸体身体焦黑、面目全非的破烂物,是人吧?
凶手:是人。
陆皓奇:据目击者供称,出事的前一晚,你们碰遏面。是你找他,还是他找你?
凶手:是他找我。
陆皓奇:你杀了他。
凶手:我没有!
陆皓奇:有人看见你杀了他。
凶手:我没有杀。
陆皓奇:你确定没有杀人?肯定回答我是或不是!
凶手:是的。
陆皓奇用相同的话问了六名嫌犯,既而肯定凶手是以上做回答的人。
他所持的理论令许多人匪夷所思,却真实的抓到了凶手。
他解释,真正的凶手,在每句回答的话里,比其他五人多了一个字,因此陆皓奇把这个字汇集成一句话:“人──是──我──杀──的”,因而证实凶嫌是谁。
以五位嫌犯与真正嫌犯的回答作一比较:
陆皓奇:那具尸体身体焦黑、面目全非的破烂物,是人吧?
五名嫌犯、“凶手”:是“人”。
陆皓奇:据目击者供称,出事的前一晚,你们碰过面。是你找他,还是他找你?
五名嫌犯、“凶手”:“是”他找我。
陆皓寺:你杀了他。
五名嫌犯、“凶手”:“我”没有!
陆皓奇:有人看见你杀了他。
五名嫌犯、“凶手”:我没有“杀”。
陆皓奇:你确定没有杀人?肯定回答我是或不是!
五名嫌犯、“凶手”:是“的”。
当他问第一个问题,“是人吧?”时,有五人不约而同只回答一个“是”。凶手却回答“是人”,比其他五人多出一个“人”。事实上对陆皓有的问题,嫌犯只要回答一个“是”就行了。
第二个问题,五人直觉回答“他我我”,只有凶手多加个“是”:与第一个问答一样,对方只要倾他的意,回答“他找我”就行了。
第三问答亦同,凶手的回答用了“我”字。
第四问答则多用了“杀”字。
第五问答更妙,当陆皓奇说明对方只需要回答“是”或“不是”时,他还是多用了“的”。
将五个多出的字组合起来,正说明凶手杀了人的实情。
这种结论好像是儿童的恶作剧……
资料看到这里,郑似钢不禁血脉高张,若单凭陆皓奇此种不合逻辑、没有科学的推论,就可断定凶手是谁,那冤狱者早已挤破牢门了!
当郑似钢再往下看,便不再有怨言。
陆皓奇最后的结论,才是真正破案的关键所在……
陆皓奇选择此五种简短的问法,就是把自己当成一部简单的测谎机,不论实话或谎话、凶手或受冤枉者,他们只有一种回答的方式。
可是凶手的回答却比别人多一个字,这个字在肯定的回答里,是多余的赘语、不需要的字,凶手为什么会多说一个字呢?
因为,他有罪犯否认的转折过程。
他回答话的过程,比其他人多转了个弯,而这个弯、这个多出的字,正是他罪犯的心理过程。
他说谎。
他在多出的字里说谎。
以胆小的人为例,他说谎时声音往往会发抖,所以谎话的频率,会比说实话的声音要长一点。
所以,没有杀人的嫌犯,大可不用心思就肯定他所做的事;而说谎者,因为他用心揣测了一点他的问题,所以回答的字比其他人长,而长的这一个字的距离,正是他罪犯的心理过程的距离。
一旦肯定罪犯是谁,陆皓奇立刻指着他的鼻子要他认罪。
这名嫌犯早在逼供时已心惊胆跳,现在又被陆皓奇几句不相干的问题里肯定他是罪犯,脸色当然不可控制地立刻惊变,此惊变过程,陆皓奇又有一套“罪犯脸色惊变之颜色分类图”,更肯定罪犯无误。
看完资料后的郑似钢,悄悄吁了一口气。
陆皓奇果然有两把刷子,也因为这两把刷子,让郑似钢肯翻越两个山头来我他。
等休息够了,郑似钢再度提起强烈的好奇感寻找皓奇先生。
☆ ☆ ☆
越过一片丛林,一座原始的心木屋赫然伫立眼前。
原始,乃形容小木屋除了屋顶、支柱和通风的窗户,没有任何人工修饰。
郑似钢往前走一点,才发现木屋的建材,全取自于附近尖长型的树条;而木条之间的接连物,不是铁丝,却是柳藤。
再望上去,木屋的屋顶也不是砖瓦合成,而是茅草覆顶,郑似钢几乎怀疑是否自己走入远古时代了。
总之,郑似钢可以肯定,陆皓奇是个名副其实的大怪人。
她举起手往紧闭的木门轻轻敲去,门内随即传来一阵男人粗哑的声音,他的话令郑似钢蓦然张大眼睛。
“别动!先别进来,让我猜猜你的长相。你有五呎七吋高,女人中的大个子;身重一百一十磅,女人中的小瘦子;你的肌肉结实有力,身手矫健灵敏,可惜满身伤痕累累。发长至肩下约十公分之处,有一双灵活的大眼睛,但是眉毛太粗,有失女人的温柔。你是个道道地地警察堆里的男人婆!”
郑似钢惊骇得不能动弹。
她发誓她这次的行动绝对隐密,甚至连周一庆都不知道;而且她和陆皓奇从未碰过面,他怎么可能把她的长相形容得如此贴切?
莫非木门破了个洞?郑似钢不禁俯过身检查木门一遍,别说门有个洞,就连一丝缝都没有。
他还知道她发长至肩下十公分之处,其不可思议!
郑似钢一向最疼爱她的秀发,上次因公务逼不得已,才将已长及腰部的头发剪去,每天她都恨不得头发能“一眼长一吋”。
据昨天测量的结果,现在她的头发正好长到肩下十公分,对方说得一点都不差。
当她发现门未锁上之时,她几乎用撞的冲人屋,迫不及待想知道陆皓奇的神通广大……
映入眼帘的男人,就算郑似钢想像过陆皓奇一百遍,但绝不是这种长相。
他很年轻,模样不超过三十岁,脸上挂着稚气的笑容。她以为科学家看起来应该比实际年龄老许多。
他身材高,体型瘦长而臀部结实,典型打篮球的料子。她以为科学家因为坐椅子研究久了,模样应该离不开肥大,动作离不了迟钝。
他的牙齿洁白,下巴干净俐落,袖口也没有残余的污垢,唯一符合科学家特质的一点,他有一头蓬松凌乱又稍嫌过长的头发。她还是以为科学家应该“白了少年头”才对。
总之,她面前的陆皓奇,眉清目秀、双瞳炯炯有神,鼻梁似有折碎的痕迹,而嘴角略显微薄,他有一张七分中国、三分外国的俊秀面孔。
这种面孔,不应该出现于原始的木屋,更不该出现在警察局的资料档案里,他应该是影视萤幕上的大众情人。
他看见郑似钢瞪圆的眼睛,嘴角隐约浮出促狭的笑容。
她慌乱平息乍看他的惊叹,拂去满脸的汗水后,再一次正眼与他对视。
“我找陆皓奇先生。”她还是不敢相信她所看到的。
“我就是。”
虽然郑似钢早就肯定他是陆皓奇无误,但是当肯定获得证实后,她还是被自己心存的犹疑吓了一跳。
“你知道我?”郑似钢只能用瞪圆的眼眸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