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只生我一个,她生前最大的乐趣就是教我做菜。一开始我也排斥过,我妈就我看国兴日片的『电视冠军』节目,有一次播放『小学生料理赛』,冠军是一名国小六年级的男生,才彻底颠覆了我对女生做菜的想法,原来男生也一样行。我妈还说,我外公生前是饭店的大厨呢!」
潘化智的外貌遗传母亲多些,十分斯文俊逸,像古代的美书生;然则,他的「牛皮糖」性格是连朱千喜也感到头疼不已,一旦认定了就绝不更改。
秋必娜喜出望外。「原来是系出名门,太好了,我们正愁没人做菜。」
「我会做。」千喜没好气道,圆睁杏眼死瞪着必娜,见风转舵的家伙,枉费我连续煮三天饭给你吃。
「别这样,小千喜,偶尔换个口味也不错嘛!」必娜宅心仁厚,不想给千喜出洋相:你是煮一锅咖哩充作三天的晚餐。
潘化智也不在乎第一次拜访「女朋友的家」,不但没受到招待,反而要替人下厨。来日方长嘛!他是个很有耐心的男孩子,不比一般毛躁小子。他把千喜买的材料一样样拿出来摆在餐柜上,看了看,又打开冰箱检查剩余材料,不禁眉锋微蹙,摇了摇头。「千喜,你买菜都没计算?」他用怡人的男中音说:「你买一颗大白菜,是要炒还是要卤?你买之前要想一下,然后别忘了把葱、大蒜、虾米、肉丝、红萝卜等配料买齐全,煮出来才色、香、味俱全。」
千喜咕哝道:「你喜欢逞强就乖乖的煮,不要唠唠叨叨的烦死人。」
潘化智斟酌了一会,便开始洗手作羹汤。「他真的会做菜哩,小千喜。」拉开高脚椅,必娜把整壶咖啡移过来,隔着餐柜看他的手艺。因为一个人住的关系她没有买餐桌,把空位用来放她的大桌子,安置电脑和杂物,而长条型的餐柜间隔着客厅和梳理台,正好权充吃饭的桌子。
千喜坐上另一把高脚椅。这两位小女子真的存心等吃现成饭。
必娜喜孜孜地道:「你看他动作多么熟练,真不简单。」
「你也多少学一学吧!」千喜把脸转向她。神色古怪的笑一笑。「难得家里来一位现成师傅,你应当站到他旁边充当下手,一来你是屋主,不好意思只看不做,二来也借这个机会学做几道菜,不然,你秋大小姐凭什么嫁人?」
「啥?」必娜低嚷:「谁规定女人不会做菜就不能嫁人?」
「社会规定的。」千喜理所当然的道。
「我怎么不知道台湾社会有这样规定?」
「不信的话,我替你问。潘化智……」
潘化智回头。「千喜,叫我『大智』,否则我拒绝回答你所问的问题。」
「好吧!」千喜忍耐的咽了一口口水。「大智,我问你,你说你很会做菜,那么你将来娶的妻子是不是可以完全不会做菜?」
他没有犹豫的摇了摇头。「我会做并不表示我喜欢每天做,最好两人都会,轮着做比较公平。」
「你看吧!」千喜发出胜利的笑声。「会做菜的男生都希望老婆也会帮忙,更何况大多数的台湾男性属于『白吃族』,你什么都不会的嫁过去,教你老公天天陪你吃下水饺或巷口的牛肉面,不出半年准完蛋。」
「你危言耸听。」秋必娜不怎么担心。
「想想,将来你老公要外遇多方便,理由多堂皇:老婆连煎蛋都不会,家庭生活没有温暖,我回去做什么?」千喜索性毒她一番。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因老婆不会做菜而诉请离婚的。」
「是吗?怪不得拿破仑也说:『美妇娱日,供半生之玩好,良妇娱心,作终身之援侣』,你是前者。」
必娜啼笑皆非的望着她。「既然你如此在意,何不过去磨练你的厨艺,毕竟在场的女生不只我一个,将来要为人妻子的也有你一份。」
「笑话,我本来就会了。」
「你那点本事啊,日后也会是餐馆的常客。」
「好过你只会泡面、下水饺。」
你一言我一语,你来我往的唇枪舌战,两女什么忙也没帮上,在口水战中,潘化智已做好了蒸蛋、醋溜鱼片、炸猪排、炒白菜和蕃茄豆腐汤。
「我好久没有吃到这么正式的一餐了。」必娜感动得直眨眼,自动自发的盛了三碗饭,随便招呼一下两位小娇客,便自个儿先吃了起来。
「真丢脸!」千喜取笑她,「你的读者如果知道所谓的『浪漫女作家』是这副德行,不抱着你的书来砸你才怪,欺骗社会大众嘛!」
「所以我从来不办签名会。」必娜反顶回去。出版社所举办的宣传活动,她一概举双手赞成,就是不肯与读者面对面接触,什么签名会、书香茶会,她一概否决,怕读者的浪漫细胞一下子死灭了,以后谁来买她的书?在必娜眼中,最适宜办书香活动的人就属朱丽儿,她的形象完全符合读者心目中「浪漫女作家」的标准,可惜她的读者群不广。
「千喜,」潘化智不是专程来做白工,他自有一套追求术。「你怎么突然搬到秋姐姐家来了你家一个人都没有,发生了什么事?」
「我妈不在家。」有道是吃人的嘴软,千喜没送他卫生眼。
秋必娜突然露出有点奸诈的笑容。「我告诉你,大智,千喜的妈妈好可怜,因为,她被千喜赶出家门,现在正不知流落何方。」
「啊?」潘化智怪怪的瞄向千喜。
「你别听她胡说,我妈和我爸二度来电,本来就应该在一起的,所以我就催着她去了。」千喜不愿被误会,不知不觉解释一堆,「我妈一辈子没主动过,若不是我爸死心眼,她永远也结不成婚。我光想到这一点就头度发麻,所以赶紧踢她出门去找我爸,早早霸住『太座』的宝位,我才好无事一身轻!」
潘化智笑容和煦。「原来我们两个同病相怜。真幸运,老天保佑我们没变成『兄妹』,我爸和你妈都需要人家照顾,果真结婚,他们快乐,我们会很惨。」他们相视微笑,惺惺相惜啊!
第七章
必娜打岔——美女受不了遭人冷落。「说真的,千喜,昨晚你接到丽儿的电话,她有说她已经跟你爸谈到有关你的事了吗?」
「我没问。」其实是不敢问。千喜神色黯然。
「丽儿这个缩头乌龟该不会不敢讲吧!」必娜愈想愈肯定其中的答案。「这样拖下去对你们三人都不好。千喜,或许该你主动出击了。」
千喜眨眨眼,等待下文。
必娜神秘一笑。「吃完饭,我陪你去找巧盈。」
「找她做什么?」
「巧盈的异母大哥叫卫东阳,是元配所生的『世子』。」必娜放下汤碗,拂一下及肩长发,说道:「我没见过他本人,不过我知道他是辜重鸣的好朋友,女性杂志还封他们是『台湾四大花花公子』,被巧盈骂死了,说是台湾最有价值的单身贵族还差不多。总之,巧盈和卫东阳感情不错,你可以透过卫东阳去接近你爸爸辜重鸣,给他一个惊喜。」
千喜有些跃跃欲试,又有点为难。「我怕他只『惊』不『喜』。」
「不试试看怎知他不喜?他不喜,你就给他『千喜』嘛?」必娜鼓起三才不烂之舌,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回眸见潘化智有点怔怔的,她诡秘一笑:「恭喜你,千喜很快将成为『正牌公主』,你想预约『驸马』一职吗?」
「千喜的生父是『鹰羽』的辜重鸣?」潘化智的父亲在摹家旗下一家报社当主管,他当然清楚辜重鸣这三个字的份最有多重。
「怎么样呢?」必娜追问。
千喜也虎视耽耽的看着他。她仍旧不明白有爹跟没爹差别在哪里,因为没体验过,但却很好奇别人对她的态度会不会因此而改变?
潘化智搔搔脑门。「伤脑筋!我最怕跟有钱人打交道。千喜,你以后是姓朱还是改姓辜?我真傻,这不是你能作主的事。」
「我当然姓朱,我叫朱千喜。」千喜大声的说。
「真的?太好了。」潘化智一把抓住她的手。
「神经!这关你什么事?」千喜没好气的甩开他的手,嘴角却忍不住微微上扬。
必娜看在眼里,暗暗思忖:想来,又是一对早婚族!不管千喜嘴巴多硬,大智这孩子更不简单,迟早会将千喜拐进礼堂。不过,也不是没有变数,辜家那帮人毕竟是「未知数」,无法加以预测。
辜家有后了。
这些日子以来,辜重德每次想到都忍不住想狂笑三声,忍得好不辛苦。
他最近频频约会江梦美。话颗三兜四转,总会绕到丽儿和千喜这对母女身上。
「你小阿姨真是伟大,守着女儿不肯嫁人,想必对初恋男友眷恋难舍,这在现代可是很难得的。男人一生最美好的梦,就是被一名深情女子所爱着。」在他想来,丽儿是一朵为情所苦、为爱执着的「苦情花」。
梦美露出不敢苟同的表情。「一个女人婚前失足,又带看一个拖油瓶,纵然长得还不错,她皮肤白嘛,一白遮三丑,然而,肯娶她的男人毕竟少之又少。」她满心不是滋味,不明白辜重德是什么意思。当初他向她询问丽儿的地址,她便起了警觉心,生怕他「移情别恋」,她知道丽儿是深富女性魅力的,所以便主动说出了家丑;朱丽儿未婚生女,败坏家风,致使老父老母无颜见人,带着她躲起来生产,她可不是什么清纯玉女。
就这样,辜重德是第一个意外知道辜家有后代的人,他内心忍不住的暗爽。辜以侬是第二个知道,却故意知情不报,谁教辜重鸣酷味十足,舍不得给老妹些许温柔。
江梦美作梦也想不到,小阿姨的初恋情人竟是辜家二少,小千喜会是辜家的长孙女。谁想得到呢?一干亲戚们都以为朱丽儿单纯好骗,那个「没良心的人」不是同龄的惨绿少年,就是好色的中年叔叔。辜重德在事情尚未明朗之前,自然不肯对梦美点破。
「我那个小阿姨最近很反常,听我妈说她好像失踪了,突然连络不到人。她上回失踪一个礼拜,这次又无缘无故走人,身为人母却不思以身作则,我们都很担心千喜会受到她的影响,步上她的后尘,朱家真的会完蛋了。」梦美故作悲天悯人状,希望重德不要受「坏女人」吸引,毕竟她才是「身心清白」的好女孩呵!
重德明知故问:「一个人怎么会无缘无故失踪?总该有一个理由。」
「能教女人突然反常的不顾一切,总不脱一个『情』字。」梦美心想这次他非死心不可。「你想,她把女儿丢给朋友照顾,自己跑去追情郎,像话吗?」
「是啊!」重德想的却是另外一回事。「照理说她有事出门,一去好几天,应该把女儿托给亲人照顾才对。」
梦美忙撇清。「不是我们不愿意,而是事先根本不知情,况且,千喜要上学也不方便。」她的声音透着委屈。「你不知道我妈为了小阿姨和千喜牺牲了多少,总说要报答养父养母的养育之恩,凡事委屈些也是应当的。」
重德连忙说:「这才叫长姐风范!」其实他指的是千喜可以给祖父母照顾,康淑贞想要一个孙子想得快疯了,才会逼着他上相亲。
重德虽然放荡些,是个孝顺儿子,住在家里以便两位老人家想唠叨就唠叨,想骂人就骂人,还风度一流的嘻笑娱亲;但是,他真的没有一丝一毫想结婚的意愿,所以一听小妹说起二哥有意中人,他马上、迫不及待的拔刀相助,只要辜重鸣肯娶,三年内老妈会暂时放他一马吧!等到由江梦美口中得知千喜的存在,他更加喜出望外,万岁,万岁!辜家有后,他不用再背负「传宗接代」的重责大任了,可以多谈几年恋爱,享受美好的单身生活。
过去,他曾不平。论长幼有序,要逼婚也该去找重鸣才对,为何爸妈不敢对重鸣以亲情相逼?论身价,重鸣才是钻石单身汉,身旁岂无美女?
到今天他才明白,当年大哥意外亡故,措手不及、哀痛逾恒的父母当机立断地把重鸣送出国求学,无意中造成重鸣对朱丽儿的负心,使无辜的千喜不幸成了私生女。虽说是无心的,但伤害毕竟造成了,死心眼的辜重鸣才会「虚席以待」。
他暗自笑叹:「没想到那个冷血汉居然是个痴情种!」他又回想初见朱丽儿的那一幕,那么文静雅致,飘然若仙,仿若一弯春溪,不艳却醉人。
雪肤花貌的朱丽儿,是一如羊脂白玉,有教男人痴情的本钱。
「重德,」耀眼亮丽的江梦美柔声道:「我妈请你明天过去吃中饭,我爸难得休假,你们可以见见面,聊一聊。」
「很遗憾,」重德彬彬有礼的说:「明天要为『狂爱三人组』开庆功宴,他们的新专辑销售破三白金。」
梦美小心冀翼的说:「你是老板,不去不行吗?」其实是等他开口邀请她共赴庆功宴,趁机向外界公开两人的关系,若能上报就更完美了。
重德自然查觉到她充满期待的眼神,故作不识,话锋一转扯上别的。
开玩笑!他辜重德到目别为止,还没遇见让他渴望拜访「女方父母」的异性呢!他对结婚的态度可是很保守的,「拜见双方父母」相当于要行办婚礼,岂可儿戏!就算不考虑这一层,他也绝对不敢娶江梦美!前两天,事重鸣已向他声明:「我是一定会娶丽儿的,假使你有意改口叫我『姨丈』,我也不反对。」
真是欺人太甚,想占他便宜?门儿都没有!他拒绝成为社交界的一大笑柄。所以,只好对不起梦美做的美梦了。
浓浓的夜,似一杯宜慢慢品尝的香茗。丽儿很享受被重鸣搂在怀里看电视、那种备受呵护的感觉。
他的双臂搂着她,边说边吻她的秀发。「丽儿,你想要巴黎订制结婚礼服,还是请香港的设计师做?」
「台湾没人会做吗?」
「当然有。只是,我以为你会希望趁这个机会到国外走一走,开开眼界,我可以叫以侬陪你去。」他仿佛看穿了她的心事,笑着补充,「蜜月旅行一定是我们结伴同去,可是到国外采购新衣,以侬比我熟门熟路。」
丽儿摇了摇头,把脸埋在他怀里。「认真要买,在台北就买不完了,而且,还不急!」
「胡说,订制一件结婚礼服少说要一、两个月的时间,若要找世界知名的设计师,拖个半年更是常事。」他的语调安详,充份流露出他的执着。「丽儿,我们一定要在今年完成结婚典礼,从现在算起,最多我只再等三个月。怕只怕,是你等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