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是有所顾忌,因为我们相差十岁,而他又是我的监护人,他怕人家说他『挟恩索爱』,说我『以身报恩』。」孙巧灵的语气听似不经意,却已眉笼轻愁。
「干嘛要在乎别人怎麽想?只要他爱你,你也爱他,关别人什麽事?别人能代替你们感受这些年来你们之间的感情吗?不能啊!」官舒晴忍不住代朋友咬牙切齿。「如果柏雅器因为在乎世俗的目光而畏畏缩缩的,这种男人也就不值得你爱了。」
孙巧灵拉住她的手笑了,她的笑容柔美而带著一抹释然。「我就知道你是我最要好的姊妹,不会取笑我的爱情真像小说情节。大家都对『长腿叔叔』的故事太熟悉了,差别在於我住在大器家里,但也因为如此,我们将彼此的存在视为理所当然,一直以来都好像兄妹一样的生活著,而忽略了情愫已在暗中滋长。
「你放心吧!舒晴,大器是基於保护我的原因而选择不公开恋情,一切顺其自然,反正迟早大家都会看出来,到时候,自有他那一票爱起哄的朋友把我们送作堆。」
「瞧你乐的,害我担心了一下下。」
「就是要让你担心,这才叫朋友。」
「什么歪论嘛!」
「以前我也很关心你和夏可风的後续发展。」孙巧灵轻快的说。
「那时候根本没想那麽多。」
「才怪,是你自己太迟钝,其实我早就从你谈起夏可风时的眉飞色舞,猜你爱上夏可风而不自知。」
「咦?我才在感叹你的迟钝,没想到反被你将了一军。」
「你别忘了,我比你早开窍一年。」孙巧灵忍著笑道。
官舒晴盈盈一笑,轻轻地摇摇头。「比人家小一岁就拿来当作筹码,难怪柏雅器昵称你『小人儿』,果真小人。」
孙巧灵嬉笑道:「那夏可风私底下昵称你什麽?」
「不告诉你。」官舒晴马上有仇报仇。
「你好坏!告诉我嘛!」孙巧灵缠上她。
「不说、不说,我偏不告诉你……」
官舒晴笑奢想夺门而出,孙巧灵则拉住她的手臂,两人笑成一团、闹成一团。这时,官姿华仪态万千的走了进来,高跟鞋的喀喀声打断了她们的欢笑。
官舒晴向孙巧灵使个眼色。「我们回座吧!」
「好。」
孙巧灵走前面,顺利穿过官姿华身边,官舒晴尾随在後,却被官姿华堵住去路。
「你做什麽?」官舒晴早看出她来意不善。
官姿华抿了抿她那勾勒得很完美的红唇,深沉莫测的眼睛闪动著森冷的光芒。「我问你,你是使了什么手段强迫可风娶你?你有什麽好的?何况你们一向不亲,他肯跟你订婚,一定是受了什麽压力。」
「我强迫他?呵!我还没那个本事呢!」官舒晴没好气地反驳道。「你可以去问可风,为什麽他不要既娇艳又优秀的你,反而向我这个平凡女孩求婚?」
「他向你求的婚?」官姿华眼中的寒意更森冷了。
「那当然,就在我考完大学联考还没有放榜之前,他便向我求婚。」官舒晴毫不含糊的回敬她。
「而你竟堂而皇之地接受?」官姿华面罩寒霜地逼向她,冷冷地讥刺道:「你凭什麽接受?别忘了,你是害死自己母亲和哥哥的元凶,你不怕我去告诉可风?我担保他吓得马上甩掉你。」
官舒晴浑然不畏她的恶意挑拨,反而笑了,笑得诡异而优然自若。「我就知道除了你,没人会那麽坏心眼的跟可风强调那件『意外』是我造成的。真是多谢你了!可风早已知道,并且很明确的告诉我,我不需再为那件『意外』而自责,那不是我的错。」
官姿华若非化著浓妆,脸色一定是灰白得难看。「你不怕我告诉别人……」
「你在威胁我?」官舒晴淡淡地微挑秀眉。「你不觉得你很无聊吗?你尽管去告诉别人,恐怕别人反而会认为一再地苛求一个五岁的小女孩为意外事故背起沉重十字架的你,才是最卑鄙的人。」
「你——」官姿华气得浑身发抖。
「说得好!」不知何时,夏可风已站在化妆室门口,朝官舒晴伸出手。「过来我身边,小晴晴。」
官舒晴再也不顾官姿华的阻挡,从她身边挤过,投入夏可风怀中。
「恭喜你终於挣脱魔障,小晴晴。」
官舒睛发出幸福的呢喃声,而且,从他的肩头可瞧见孙巧灵正在眨眼睛,当然是她去搬救兵罗!还读得出她用嘴形在说:「嘿嘿!原来他昵称你『小晴晴』,我这不是知道了吗?」
官舒晴吐吐小舌,还她一个鬼脸。
孙巧灵展颜一笑,不在乎的耸了耸肩。
友谊,是人间至甜至美的果实,值得细细品尝。
※※※
被父母遗弃,是官姿华隐藏在内心深处不愿被人碰触的痛!
她习惯装作若无其事,以奋发上进来表现出她的不在乎,读书要读第一名,工作要进一流企业,她以自身散发出的光芒来掩盖她不幸的另一面。
事实上,她是在乎的,就因为在乎,所以她嫉妒官舒晴。官舒晴的妈妈愿意为女儿牺牲性命,她的妈妈却不顾她的感受弃女求去;官舒晴间接害死母亲和哥哥,仍然有爸爸疼著,送她去读贵族女校。官姿华自问乖巧又优秀,爸爸再婚後却仍不愿带她回家团圆,漠视她一直寄人篱下的凄凉。
这公平吗?命运对她公平吗?她一直那麽努力上进,不曾做错什麽,却得不到父母的怜惜。而官舒晴无心造成不可弥补的大错,却一样有人爱,连她自以为已十拿九稳的意中人夏可风!都宣称他只爱官舒晴。
若真有命运之神,也太欺负她了吧!
自幼遭父母背弃,她没有因此而愤世嫉俗,内心强烈的不安全感却骗不了自己。因为她好强,从外表上看来永远是那麽的亮丽、自信,其实,内心深处跟古代女子一样,都在渴求一副可以依赖一生的臂膀,一处可供遮风避雨的港湾。她一方面是独立自主的,另一方面又矛盾的想把自己的人生托付给刚强的男子负责。
她一心一意的冀望男人带给她幸福,让她从此过著富裕奢侈的舒服日子。相对的,她能赐予男人何种幸福呢?她则不去想,即使想到了,基於美女自负又自私的心态,她想,把自己青春娇艳的美丽胴体献给他,於他就是无上的荣宠了。
没想到,事情的发展急转直下,夏可风居然不要她,生命中的第一场严酷试炼,一把攫获了她。
她清亮的眸中蒙上一层阴郁的暗影,看待每件事均变了颜色。
她满街乱逛,最後走进这家五光十色、充满异国情调的PUB,游走其间的多是穿著细肩带、亮片服装的妙龄女郎,细长的双腿如嗑了药般天旋地转的舞著,小蛮腰宛若水蛇般灵动,媚眼如丝地四处放电,间或对著男伴发出放浪形骸的笑声。
这是台北夜生活的一面,躯体的放纵,目光的交缠,在夜幕时分荡漾著异色情爱。
官姿华紧闭红唇,对眼前纸醉金迷的热闹景象视若无睹。实在是太寂寞了,好不容易升迁,却找不到知心人一同庆祝,整个人都蒙上深沉的沮丧,於是净往热闹的地方钻,亟欲藉著灯红酒绿重新挑起生命脉动,却只感到极端的孤寂。这时若是四下无人,她真会大哭一场。
她看清了事实的真相,没有一个人是真心待她的!真正疼她的唯有她自己。她深吸一口气,她不哭,她能哭给谁看?教她因此而委靡不振,那更是天大的笑话。打从被父母抛弃的那一刻起,她便不断的提醒自己,永远不要气馁!永远不要畏惧未来!
每当面临不顺遂的事,她或许会躲起来忧伤,但持续不久,她只会变得更坚强,更渴望掌握大权。
天生的乐观思想告诉她,有权就有钱,有财即有势,如此一来,顺心的事将接踵而来,谁敢惹她不快?
世上至高的快感,莫过於人人奉承。
她突然想到杨桂妃曾笑言:「嫁入豪门多神气啊!」可不是?
她的眼睛闪烁发光,是风雨欲来的前奏。
「我以前怎麽会那麽傻,眼光那样浅?竟当夏可风是不可多得的好对象,仿佛我只配得上一间公寓。」女人的心说变就变。「母亲的例子还不足以让我得到教训吗?一个无能的丈夫势必会毁了女人的青春年华!优渥的生活才能常保美丽。我的理想更高了,我要住别墅,我要住高楼大厦,要有几个佣人让我呼之即来、挥之即去,这才叫快意人生。」
她青春正茂,容颜姣好,气质出众,丽姿曼妙,合该生活於上流社会,过她梦想中衣香鬓影、热闹繁华的日子,被人小心地奉承著。到时候,官舒晴非羡慕死她不可,夏可风也只能望著她流口水了。
噢!她真过腻了必须樽节开支,单调而不丰美的日子,如果可以马上成为富家少奶奶,一次刷卡上百万,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多美妙啊!不,还不够,她必须再进家族企业掌握实权,如此,她的幸福就如铁打的了,不安全感也可一扫而空。
至於该怎么做才能达成目的?如同她每次有所思索、有所计画时一样,她一定要运用心思来战胜命运。
她抬起头来,正好瞧见有个打扮得颇为花俏的年轻人,手里端著两杯酒正朝她走来。她可没有自作多情,那男的瞧见她在看他,他马上露出煽惑性的笑容。
官姿华二话不说,拎起皮包便走人。
那种花俏的男人只会带给女人不幸!念大学时便听说有女同学在舞厅或酒吧被人下迷奸药强暴,即使是认识的男同学也会使坏,令人防不胜防。
她走到柜台角落结帐,会计小姐看起来好眼熟,等她拿回签帐卡,走开两步,一个记忆重回她的脑海里,她回头冲到会计小姐面前——
「你是左杏苓学姊?!」
会计小姐圆睁杏眼。「你是——」
「我是官姿华,夏可风的表妹。」她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光芒,任谁也读不懂。
「哦!」左杏苓艰涩的吞了口口水,不是很乐意与故人相遇的样子。「你看起来成熟不少,我一时没认出来。」
「我现在是上班族,当然要注意一下装扮。」
「你在哪儿高就?」
「小职位啦!在副总身边当秘书,前瞻性不错。」
「那很好啊!像我……怎麽说呢?算怀才不遇吧!」左杏苓垂下头,轻咬著唇,多希望此刻身分对调。
「说得也是,想当初学姊是我们学校有名的才女,难得的是才貌兼具,不知有多少人追求,连可风也……」官姿华目光闪闪地紧盯著她说,吊一下胃口,试试她是否仍未忘情夏可风。
看得出来,左杏苓如今的际遇很不好,与她当初和夏可风同居一年时的神采飞扬简直判若两人。这种人官姿华也遇到过几个,在学校里是风云人物,风光惯了,出了校门仍放不下身段,於是做一行怨一行,只好「怀才不遇」啦!
缅怀与伤感两种异样的情绪同时在左杏苓的心里搅和,好半晌才问道:「可风……他好吗?」
「好得不得了!」官姿华眼睛闪烁了一下,一副代她惋惜的模样。「可风的祖父母死了,他顺利继承家里的公司和一大笔遗产,年纪轻轻就成了董事长。我真代你可惜,杏苓学姊,你若是不与可风分手,如今可是人人羡慕的董事长夫人了。」
「我没有和他分手啊!」这「董事长夫人」五个字活像一帖兴奋剂,教左杏苓倏然睁大了贪婪的双眼。「只是毕业後,他出国游学好一段日子都没跟我联络,自然便断了线,其实,我一直想找他问明白的。」
有什麽好问的?答案明摆著就是夏可风不爱她了,左杏苓岂会不自知?只是,董事长夫人这位子是每位适婚女子都很乐意坐上去的。
官姿华脸上浮现一朵明媚而善解人意的笑容。「就是说嘛!我那时候已认定你们会结婚呢!後来听说你们散了,还吓了一大跳。其实,可风真是不错的对象,婚後还可过著自由自在的两人世界,而且,他又会赚钱,虽说不是大企业家,却也还满富裕的,最重要的是他没有不良恶习。这麽好的老公人选,都快被女人抢光光了,若不是我对他只有单纯的兄妹之情,老早展开猎夫计画倒追他了。」
「可风仍然未婚?」左杏苓喜上眉梢。
官姿华笑睇著她。「我跟他是亲戚耶!他结婚,我能不收到红色炸弹吗?我确定他目前仍是一位单身贵族。」
莫非他还在等她?左杏苓的心底升起无穷的希望。
官姿华留给她一张名片。「你们经理在瞪人了,我先走啦!你有事找我,打我手机。」她相信最迟明天,左杏苓便会主动来找她。
呵呵!夏可风背弃她,她自然不能教他太好过。除了左杏苓之外,曾和夏可风出双入对的还有沈悦琳、詹明媛。哈!这便是她努力和他上同一所大学仅得的好处。
走出PUB,官姿华毫不留恋,这种低俗的品味与她格格不入。她想要的是在一所豪华富丽的花园别墅里招待宾客,神神气气地站在富有老公的身旁,嘴角含笑地和一些有地位的人打招呼;来宾各个珠光宝气,有头有脸,身上穿的不是香奈儿,便是凡赛斯的礼服。贵宾们在她的邀请之下,笑容满面,与有荣焉,她会是最完美的女主人。
这一套,是夏可风那种小财主给不起的。
「难怪伟人们都说:目标要远大。」
伫立在台北街头污浊的星空之下,官姿华心头的美梦却十分灿烂。
第四章
午後的阳光温暖无比,夏可风喜欢坐在自家阳台的休闲椅上工作,用手提电脑上网和国外的友人联络,也可用来遥控他所投资的事业。
他不觉得赚钱很困难,但他十分小心谨慎。他不奢侈浪费,却坚持生活品质要有一定的水准。
他的初恋开始得很早,大四时还跟一个女同学同居,後来他出国游学,便自然而然的散了。他的恋情总是无疾而终,因为他不特别慷慨,不曾在女友生日时花心思买一份昂贵的礼物;和左杏苓同居期间,他也坚持生活费分摊,不肯豪气的全额负担生活费,虽然他不必跟家里拿钱也负担得起。
一直以来,夏可风被精明的祖父灌输一种观念——结了婚的男人才有支付家庭开销的义务,还没结婚就先替别人「养老婆」,那是傻瓜做的事。
夏可风虚心受教,果然少了许多麻烦,因为女孩子大都喜欢找「冤大头」谈情说爱。
唯一的例外,是他对官舒晴暗中「输诚」,那个小呆瓜到今天仍不明白,她能去读贵族女校全赖他在背後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