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自有真我
夏树薰
如何让你遇见我 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 我已在佛前 求了五百年 求它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席慕容
对我来说,书陪我走过许许多多的日子,我的许多观念及想法皆来自书。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对认定“颜如玉”与自己同为女性的我来说,上述两句中,黄金屋比较吸引人吧!
所以每个寂静的日子里,只有我、书及一些音乐。
每当我发现一个自己颇为欣赏的作者时,我便会挖出他所有的著作,挑选有趣的,一口气啃光。
也许有人说,这样的囫囵吞枣,根本不会获得任何益处,但一派优闲的我,实在不适合正襟危坐地读完一本书。
也许又有人说,只挑有兴趣的,那视野不会过于狭隘?但忠于自己癖好的我,啃没兴趣的书,不到三分钟马上见效——睡着,就如我高中时必读的三民主义,那时可真苦了我。
书,是会潜移默化的。
在我随兴翻阅的同时,我与作者时有共鸣,那共鸣深刻在我心里,从此成为我的一部分,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累积。
相信每个人在看到喜爱的字句时,皆与我有所同感吧?
这是我初次下笔,泄露出不少内心的想法。
有位作家曾说过,他觉得让人阅读自己的著作,就有如将自己赤裸裸地呈现在读者面前。
我也颇有这种感觉,虽然属于我的,尚不足称为著作,顶多能称之为拙作。
现在的我最需要的是各位看倌们不吝赐予的批评与指教,唯有如此,我才能不断鞭策自己,写出不令自己汗颜的文字。
可,这又好像违反了我闲散的本性。哦!不管了。
再次请各位看倌们不吝赐教。
于闷热的夏夜
楔子
“夫人,为了小少爷,求您再斟酌吧!人只要还活着总有希望,为了小少爷,求求您,快逃!”
“不,我与老爷虽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既入江湖,又何怨江湖。鹊儿,云儿就拜托你了,我只要他平安快乐地长大,不要他报仇,因为仇恨会蒙蔽一个人的心,知道吗?快走!”语毕,美妇掌力一提,将丫环鹊儿及襁褓中的孩儿送至墙外。
“云儿,娘对不起你!娘只求能永远与你爹相伴,今生与你无缘,只盼来生再续此缘。”美妇倚于墙上,串串泪珠随风飘散。
☆ ☆ ☆
一名身着青衣布衫,身形挺拔俊秀的青年,虽负伤数处,鲜红色的血液不断地染红青衣,但他脸上仍无一丝惧色,只是印堂发黑,冷汗直流。
“啊!”又有一名黑衣客飞出屋外。
“毒性应该已经发作了啊,他应该五脏六腑绞痛难耐才对,为什么还这么厉害?”其中一名黑衣客不禁喃喃自语,要不是事先放药,这时死的人恐怕是自己。
众人惧怕得裹足不前,心想反正再一会儿毒性遍及他全身,他便会七孔流血而亡,自己又何必急着送死。于是众人团团围住青衫客,却没有人敢再前进一步。
“相公!”美妇施展轻功飞跃至青衫客身旁,看着不断流出的鲜血,蛾眉不觉深锁。
“娘子,你回来做什么?我不是叫你们先走,我随后就到吗?”青衫客怒斥妻子。
“不,说什么我也不离开相公。”语气之坚决不禁令人动容。
“你……”
青衫客明了妻子眼中所表达的情意,千言万语尽在双眸中交流。
“滚!”他怒视围攻他的众人,众人顿时毛骨悚然,心生畏惧。
接着,青衫客又吐出一口鲜血。
反正毒已攻心,他将不久于人世,犯不着在这节骨眼上送上自己性命陪葬。黑衣客们忙着说服自己,且退居门外并在房子周围布满枯柴,一瞬间火势蔓延,就让他们做对亡命鸳鸯吧!
“我们终于永远都不分开了。”
熊熊火焰中,两个紧紧相拥的身影再也不分离。
☆ ☆ ☆
鹊儿没命似地逃跑,但在雪地里,一个弱女子又怀抱着婴孩,怎么跑也跑不过数名壮汉的追杀,她心里明白却怎么也想不出个办法。这时,她忽地撞倒一名小男孩,为了保护小少爷时所受的刀伤撕裂了开来,血流不止,终于再也支撑不住了。
“少爷……就拜托你了。”鹊儿把握住眼前唯一的希望,随即陷入无止境的黑暗中。
小娃儿似乎察觉到自己今后的命运,不禁嚎啕大哭了起来。
小男孩直盯着小娃儿,小娃儿也望了回去,但仍止不住哭泣。
“别哭了!我负责养你便是。”小男孩道。这时,听到急促的脚步声传来,他赶紧找了个遮蔽处躲藏。
“人呢?”尾随而来的敌人踢翻鹊儿的身子。
“人呢?小娃儿不见了!这可怎么交代。”黑衣人急着四处寻找,但仍一无所获。
小男孩躲在黑暗狭小的缝隙中目睹这一切,一动也不动地等待黎明,而他怀中的小娃儿也很合作的不出一点声响,本来要离家出走的小男孩看向怀中小娃儿一双大眼,不禁暗叹了口气。走不了人,只好等天亮先行回家再作打算。
☆ ☆ ☆
“二少爷,您昨晚跑去哪儿了?害我急得要死。唉!少爷,您倒是说句话啊!二少爷……咦?”
“古伯,我要麻烦你一件事。”王仲将怀中之物揭示给眼前的老仆看。
“啊!这是个婴儿,你打哪儿抱来的?”
王仲把大致的情况说了一遍,“我一定要把他留下来!”语气很是坚决。
“让我想想。”过于早熟的二少爷从未执着于任何人事物,为了感谢二少爷对他的信赖,他一定要帮二少爷留住这个小娃儿,可是这可怎么办呢?他左想右想了一圈……啊!有了,就这么办。
“二少爷,您先回房歇着,这事交给我。”古伯下定决心,“二少爷,这娃儿先交给我。”啊!这娃儿真是可爱。
之后,古伯对外宣称他远房亲戚穷苦得养不起这娃儿,又可怜他一个老人孤苦无依,因此过继一个娃儿让他终养老年。在获得王家老爷夫人的同意下,这娃儿便被留了下来。
而王仲则就小娃儿雪白的肌肤及他胸前佩带的玉上所刻的字为他取名为古皓云,这命运乖舛的小娃儿从此便与他的救命恩人结下终生不解之缘。
在大宅邸中多了一个小仆人只是件小事,因此古皓云就在不引起外人注目的状况下安然长大,当然,只要他的主人不惹麻烦就没事。
浪花有意千重雪,
桃李无言一队春,
一壶酒,
一竿纶,
世上如侬有几人?
南唐·李煜渔父
第一章
“住手吧!”
“老头,别多管闲事,免得被我们打散了你那身老骨头。”
从这匪徒狼狈的样子看来,被他们抢走的小男孩大概做了非常激烈的反抗,而且看起来大概只有七、八岁的小男孩脸上没有一丝惧色。
“让开!老头。”
“我生平最讨厌人家唤我老头,把我徒儿还来。”
小男孩冷冷地看着他,心想:我有这么倒霉吗?
这位自称是他师父的人,扮相实在教人不敢恭维,身上花花绿绿的,全身散发着放荡不羁的气息。
“老头,你活得不耐烦……”
突然,一根树枝由下往上贯穿了他的嘴,封住他尚未出口的话。
“啊!”恶人惊慌得直打哆嗦。
其中一名更吓得拿刀抵住小男孩的脖子,狂喊:“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我喜欢有礼貌的小孩,徒儿啊!叫声师父,为师的就来救你。”童笑痴连哄带骗的打算拐个徒弟。他不是想要别人养他,是不想浪费自己一身好本领,这样他可是会抱着遗憾走进棺材的。
不过,小男孩并不领情,依旧不理他。
“叫一声嘛!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好啦!叫一声,乖!”
这小男孩真是不给面子,哄了老半天,他还是连吭都不吭一声,不过这使得童笑痴更想收他为徒。想他顽童老人扬名天下,多少人想拜他为师,他都不屑一顾,不过这小男孩愈是不想拜他为师,他就愈想收他为徒。
“老头,你别管。这样好了,等拿到赎金分你二成,这样够意思吧!”匪徒笑得贼兮兮的,自以为想到好办法。
童笑痴一运气,只见一名绑匪飞了出去。
众绑匪吓得呆住。
“那分你五成好了,不满意我们可以慢慢谈,不要谈不拢不动粗……不要过来!”匪徒手上的刀子更用力地抵住小男孩的脖子,眼看着就要渗出血来。
“不要过来,否则我一不小心把他给杀了,那我们谁都拿不到赎金。”
“我才不要什么赎金,谁希罕。”
“不然分你七成好了。”他手中的刀子忽地被身手极快的童笑痴夺走。
“我说我不要赎金的,你怎么都听不懂,真烦。”
呆住的匪徒童笑痴终于知道自己敌不过这老头,“给我记住!”他扶着受伤的同伴,快速地逃离现场。
“谢谢。”小男孩轻轻一揖,便欲离去。
“等等,我救了你,你是不是应该报恩?”
要钱是吗?王仲心想。
其实他实在不太想搭理这老头,因为他本来已经想好要如何脱困,只是在等待时机罢了,反正他也不是第一次遭遇这种事,身为富家子弟,难免惹来恶人觊觎。
“喂!等等,是我救你的耶!”身后的呼唤声不停传来。
王仲停下脚步,“要钱可以,但如果要我拜你为师,抱歉,办不到。”
听这小男孩语气中的坚决,真是教人伤心哪!不过他不会这么容易就死心,看样子只好采迂回战术。
“我叫童笑痴,江湖人称顽童老人,不过,我对这称呼一直不太满意,一来我又不老,二来我才不顽皮呢,只不过好玩了点……等等!我还没讲完,在别人说话时跑掉,是很不礼貌的。”
王仲还是继续往前走。
“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儿?今年几岁?喂——”
这小子很哦!没关系,他的韧性也很强。
“对救命恩人说出自己的姓名,这不过分吧?”
原本急急往前走的王仲停了下来,看来在没得到这人想要的答案前,他是不会放弃的。
“王仲。”一字不多,一字不少,真是惜言如金。
“家住哪?”
王仲不理他。
“喂!你家住哪?”
王仲穿过数条巷道后,在一幢大宅邸前停了下来。
哇!原来方才以为没有尽头的墙壁是这幢豪宅的围墙,难怪刚才那些匪徒会心生歹念。
“原来你是要请我作客啊!早说嘛,害我傻傻地跟在你后面,怕你会把我丢下,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
说什么童笑痴也要死缠着王仲,直到他答应拜他为师为止。
王仲不禁翻了翻白眼,这人的脸皮可真厚,不过算了,一来人好歹也有搭救之恩,虽然不是很必要;二来他知道就算不邀他入内,这老人也会想尽办法接近自己,直到达到目的为止,干脆邀他作客,如此也省得他胡来。
于是,童笑痴便成了王家的客人,暂住在别业中的清香居。
☆ ☆ ☆
“小娃儿,你对当我的徒弟有何不满?”
你那身花花绿绿的装扮!年仅七岁的王仲心想。
童笑痴正欲以自己引以为豪的三寸不烂之舌展开游说时,突然看见一个可爱的小孩飞奔而来,瞧他那粉扑扑的小脸蛋儿,好想教人咬一口。
“二少爷,您去哪儿了?衣服怎么弄得又脏又乱的?”稚嫩的童音从王仲怀里传来。
“云儿,没事,我只是出去散散步。”王仲原本僵硬的脸庞顿时柔和下来,温柔地轻拍怀中古皓云的脸。
“二少爷,您每次说没事就一定有事。”古皓云气得鼓着小脸。
“真的没事,我几时骗过你?”
常常,年纪虽幼小但却机伶的古皓云忍不住狐疑。
“二少爷,我发现小鸡孵出来了,走,我带您去看。咦,他是谁?”
终于发现他了,童笑痴心想,等得可真久。
“不用理他。”王仲说完便揽着古皓云走开。
“这什么话,好歹我也是你的救命恩人。”
“什么?二少爷您怎么了?刚刚发生了什么事?你有没有受伤?”
“别听他胡说,只不过是我跌倒时,他多此一举的扶我起来,然后就厚脸皮地以恩人自居。”
“什么……”接到王仲冷冷一瞥,童笑痴识趣的止住了话。
童笑痴自顾自的做起自我介绍,“我叫童笑痴,是你二少爷的师父,你叫什么名字?”
这小娃儿可真投他的缘,一般像他这年纪的小孩,不是哭就是闹,小恶魔似的,可憎得很,所以他并不喜欢小孩,可这小娃儿不同,一点都不怕生,看到人就直笑,害他忍不住伸出手想捏捏那粉嫩嫩的小脸。
“不许碰他,还有,我不是你徒儿。”王仲冷冷地说。
小娃儿从王仲怀里探头出来,兴味盎然地看着那一身的花花绿绿。
“我叫古皓云,今年四岁,是二少爷的侍童,你那么喜欢我们家二少爷吗?”
本以为被王仲宠成那样可能是他的亲弟弟,原来是侍童。
“对,你家二少爷天资聪颖,又冷又酷的样子很对我的味,而且我武功这么好,不教给你们二少爷太可惜了,不收他为徒我会抱憾终生的。”
童笑痴作势勒住自己的脖子,吐出舌头摇头晃脑的模样,逗笑了小皓云。
嘿嘿!射将先射马,擒贼先擒王,瞧王仲对小娃儿疼爱有加的模样,只要小娃儿喜欢他,多帮他美言几句,难保王仲不会答应拜他为师。
“你喜欢二少爷?”
“嗯。”
“你不会对二少爷使坏?”
“当然。”
“只要是对二少爷好的人,我也会对他好,走,我们一起去看小鸡。”
古皓云伸出小手,一手牵着王仲,一手拉着童笑痴,喜孜孜地往后院走去。
年幼的古皓云并没发现这句话对王仲所造成的影响,而年仅七岁的王仲目前也只想好好守住这份悸动,丝毫没发现这份悸动将来会泛滥成无法收拾的爱意。
☆ ☆ ☆
已在王府白吃白住十日有余的童笑痴正苦于无计可施,他能用的计谋皆已用罄,唉,真是令人苦恼。
突然,清香居外嘈杂声纷至沓来,让童笑痴心疑。原本他这外人是不应管他人家务事的,但他又止不住好奇心。以“既然这是徒儿的家,那他也就不算是外人”的这种烂理由来说服自己。
童笑痴施展轻功一探究竟,只见人群挤往藕花水榭去。藕花水榭不是徒儿住的地方吗?难道徒儿出事了?心下一急,他来到王仲的房门外,正欲闯入时,有数名婢女自房内走出,他也赶忙躲至假山后。
“想不到夫人这么狠心,竟然把二少爷打成那样。”
“听说是那小仆人不小心踩到夫人掉在地上的手绢,夫人便打他,偏偏二少爷一心护着他,使得夫人更加气愤,说他们两人一起顶嘴,眼里没有她这个夫人的存在,便二人一起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