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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冤家 page 1 作者:舞夜

  序  舞夜

  这大概是舞夜有史以来写得最顺手、看得最顺眼的一本稿子了!

  对了,先在前面说清楚,以免读者们怀抱着旧情看完后,对本书是否确实出自舞夜之手感到质疑──本书里面没有半分激情床戏,因为原先就没有假想两人间的香艳浓情,所以直到收笔,也找不到地方安插此类剧情,是故男主角在床上雄风威武的模样,烦请自行想象。

  本书写作的过程中,没遇上什么太大的阻碍,尤其前半段更是顺畅得不得了,大概是因为我已经想写这故事想了超久的关系吧!

  因为一想再想,所以到终于能着手写这故事的时候,我只大约点出几件非写不可的情境,什么剧情大纲完全没拟,可还是写得粉顺哪……相比之下,先前每本写前先拟好一大缸子内容、后来却又拘于字数关系而左删一段右去一情节的行为,似乎就有点自找麻烦了……

  到了完稿之时,回头去看写作的过程,不禁要对老四感激涕零──庆暖,你怎么会这么好写?你真是个好人啊啊啊……(回音中)

  嗯,希望这代表现在的我已经找到一种适合我的写作方法,往后可千万别再有「不顺」的情况发生呀!写得不顺,可是很痛苦的。

  为了让大家阅读方便,「每日一字」再开课一次:「暖」字,音同「轩」,不读「暖」哦!因为此字被用在人名中,所以必须破音,就这样。

  至此,这一落王府家族系列该算完结了;不过,我还是想写本「番外」。

  原因乃出自《孤雁红伶》里,俞落雁当年走失的「欧豆豆」(日文的「小弟」之意)飞鹏,长成后挟怨来报,因而又惹出的情爱纠葛。有点老套的复仇戏码,可我还是想写,大家就担待点,忍气吞声再多看一本吧。呵呵呵……

  最近不知是否还有可爱的读者们寄e-mail给我?呃……说真的,或许还是贴上五元邮票直接寄到出版社,收信人给「舞夜」会比较好,因为信息落后的作者我,至今还是没装网络……

  家里这台PC每天都被用来打稿子,上网的机率和时间少之又少,如此一来,总觉得网络月租费太贵,所以不装;以前偶尔还会上网咖去收收信,可是投入十元后,不管有无信件、是否要回信,都一样要撑过一个小时,好……好难熬啊……加上烟味、左右往往皆非善类,我就愈来愈不爱去网咖了。各位,原谅我吧!(泣)

  好啦,最近没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小作者的生活就是坐在计算机前答答答地敲键盘,自由地度过每一天,所以序文也说不出什么内容,请大家见谅啰!倘若想写信,烦寄:

  台北市松山区I05南京东路五段234号口11F-3 舞夜收

  没兴趣写信的,就尽情在书中的字里行间情感交流呗!^_^

  第一章

  霁日朗朗,熏风款款,撩动玄武湖水波潾潾,放眼可望苍郁郁、翠绿绿的紫金山,湖边柳烟连片,湖面飞鸟划冲,湖上摆渡来来往往,夏季的南京,别有一股盎然生气。

  「唉……真无聊……」

  支着下颚叹出第无数次无聊,倚坐软椅上的庆暖一脸百无聊赖,一手旋玩着檀香折扇,不为所动地收览着眼前徐缓变换的湖光山色。

  身为一个手握几处全国经济要键的红顶皇商,他既不是在账本堆里查算得日月无光,也不是巧心算计着生意上的利益得失,而是在波光荡漾的湖上大叫无聊,说出来,大概不会有人相信吧?

  一旁的俏婢翠玦端捧上一杯凉茶,娇丽的脸儿漾开一抹轻淡笑靥,「奴婢早说该请凤吉班的水仙姑娘上船来陪您一遭的,您偏说甭了,这会儿可不就嫌起无聊来了?」

  「要她来干啥呢?」浅啜一口茶,他幽幽地道,「我的无聊,可不是叫个人来喂喂西瓜、喂喂茶水就能排解的。」

  「水仙姑娘又何尝只会给您喂西瓜茶水呢?」翠抉眨眨大眼睛,若有深意地望着主子,「她会用琵琶弹您喜欢的调儿、唱您喜欢的曲儿,也会陪您奕棋、吟诗,陪您谈天、用膳,等天色晚了,她还能帮您净身、熄灯,轻解罗衫上榻暖床……」

  「她做的事,甭说我从北到南群芳录中有名的卿卿宝贝们都做得到,就连翠玦妳也能做到,不是吗?」长指轻佻地托高了俏婢的芳容,看她在愕了一瞬后,红云翻涌地慌忙撇开小脸。

  庆暖莞尔放手,耸耸肩,也不介意丫鬟这般托出他平素的生活模式。

  没错,他一直都是这样的。

  天生比别人多了那么点小聪明,让他自小就滑头得足以和泥鳅、鳗鱼等滑溜界的名家成为八拜之交;不爱念书、不勤于习武,混水摸鱼也一样安然长大。

  因为爱热闹、喜玩乐、讨厌寂寞,所以哪里人多他就往哪钻,身边总要有人陪;而伴在身旁的那个、或是那些人,往往是销魂窟、温柔乡里的红粉知己。

  也因为懒得费心猜测对方到底是伪君子或真小人、到底是真笨或假聪明,所以他不大与人深交;而一堆堆的狐群狗党、猪朋狗友、酒肉朋友,他倒也觉得生活点缀得还不错。

  他不像自家的哥哥、弟弟们,一个个不是高傲得要死,就是自闭得可怜,对女人、朋友无不挑三拣四,导致生活封闭,平白损失了许多人生乐趣。

  死生契阔他不需要,生死之交也太沉重,他只想广结善缘,然后各取所需。

  对于胭脂美人们,他是今日红花、明天绿柳,个个都能缠绵说爱她,欢快一场后,好聚好散,她们拿到该得的银子和继续思念他的温柔俊俏,他则挥挥衣袖、拍拍屁股,光荣地带着薄幸名声去追寻下一晚的伴侣。

  至于朋友,就更别谈了。君须知,商场上没有所谓的朋友,也没有所谓的敌人。利益输送时,他可以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利益冲突时,他也可以含笑把对方连根拔起吃干抹净,然后打着饱隔观望「昨日的朋友」走投无路、抹颈上吊。

  有人说,他是花间罗剎,以最俊美的丰姿藏身花丛,引人茫然陷入他微笑的陷阱,用花香粉蝶掩饰了他身后食人骨血的腥臭。

  呵!哪有那么严重呢?他庆暖也不过是个普通人,一个有血肉之躯,饿了

  要吃饭、渴了要喝水、累了要睡觉的凡夫俗子而已,干么把他说成食人鬼?

  女人会失心爱上他,是因为他用真心讨好;商人会失足着了他的道,是因为他用诚意挖坑嘛!他玩的,可是一场场充满「真心诚意」的好游戏哪!

  只不过,这世上大愚若智的傻瓜,就像天上星星一样多,如果有人会因为数星星而感到厌烦,当然他也会骗这些傻子骗到烦,烦得没心情再玩,而生活中没了游戏,自然就剩无聊。

  他想要的,是一个更高杆的对象,来同他较劲;能并驾齐驱者,自是更好。

  可是举目所及,除了傻瓜,还是傻瓜。和他不分轩轾的人,究竟在哪里?

  「唉,无聊啊……」

  撑着侧脸,他不意将眸光投往正交错而过的另一艘船舫,却乍然间被一名懒坐其土、与他凑巧四目相对的华服少年吸引。

  少年如花般出奇姣好的面容,紧紧纠缠住了他的视线──

  ★※★※★※

  「唉……真无聊……」

  散开折扇,白玉珑有一下没一下地摇着,一手撑着下巴意兴阑珊地观看一片山光水色。

  她,头戴一顶丝织的瓜皮小帽,顶缀一撮长长朱缨,和扎成了长辫的黑发一起落在身后,金丝滚绣的边缘上扣着一颗血亮的红玛瑙;一身雪色薄丝长袍,外罩一层若有似无的瑰紫纱衣,清爽飘逸,正是适合夏季的打扮。

  脂粉未施的脸上,有着浑然天成的美人丽质,教见过的人都移不开目光。

  白里透红的嫩颊,莹莹泛亮;未点即红的美唇,轻透珠光;一双浓黑的剑眉微微挑扬,和一对黑白分明的星眸相配,煞是英凛,衬以高挺微翘的鼻,配上这副既秀气又贵气的男装打扮,恰是相得益彰。

  听主子又喊无聊,身旁的贴身侍婢紫苏忍不住小声哀号,「我的好『少爷』、好『公子』,妳在南京这儿已经玩了近月,既然无聊,好不好咱们赶紧把该处理的事都处理完,然后回扬州去,别再玩下去了?」她很累耶!

  「我也是这么想。」白玉珑点点头,中低的嗓音柔磁,「等船渡到那头,我跟林管事交代完最后一件事情后,咱们就起程回扬州吧!」

  「呜……真是太好了……」紫苏喜极而泣。

  白玉珑没多理会,只是继续捧着一侧香腮,随意浏览船外风光。

  换上男装在外头走闯、管理自家商事,是三年前才开始的。

  三年前,她退去与靖亲王府五世子的婚事,回归故里,赶走一群假惺惺哀悼她失去这门攀附权贵好亲事的哭丧队伍后,便决意用她的聪明才智,帮父亲打理家业。

  然而,这世间对男人的样样纵容和对女子的种种约束,实在太不公平。

  身为女儿的她,在那满身铜臭的油腻商人堆里,根本使不上力。

  不是她的经商之道有误,更不是她的谋算不如人,而是那些男人,根本打自心底看不起她!即使她提出的意见再对、再好,也不过惹来那堆恼羞成怒的饭桶几句凉凉揶揄──

  白小姐,女人家什么都不懂,就不该管那么多……

  这件事,我想该由自老爷来做主,可不能让小姐您意气用事……

  生意事儿哪由得女孩家任性?找个能做主的男人来,咱们再跟他谈……

  真是气死人了!凭什么她的提议,全都成了多管闲事?又凭什么她的坚持,全都成了意气任性?那群酒囊饭袋也不想想,他们又能拿出什么象样的馊主意!

  恼火之下,她决定扮成男装,换个身分。反正她很早就私下这样反扮过,对她来说,轻而易举。

  承蒙上天所赐,她有一副高姚的身材,比一般的女子高上许多,两肩也稍

  宽一些,待垫上一对垫肩、画浓了眉、勒扁了胸前突显的浑圆后,看来竟也无异于少年郎君,不过就是身材过于清瘦了些、面貌过于漂亮了些;但她眉间勃发的英气,足以掩过这丁点阙漏。

  如此再出去议事,所得到的回应,截然不同!

  因为这一回,她成了男人。

  只消眉一挑、指一扬,便教那些蠢猪低头汗颜,乖乖遵从指示。

  对于这般堪称特异的行径,她爹倒也不反对……

  忆及父亲说的话,白玉珑紧绷的唇角才释出了些欣悦的弯弧。

  「珑儿,爹并不遗憾没有儿子,因为妳冰雪聪明,资质更胜一般平庸男子。女孩家在外面行走,难免因俗世烦扰而有不便,妳能想出保护自己的办法,自是最好……」

  由于父亲的宠溺,她庆幸自己的生活不似其它富家千金那么乏善可陈,一生除却颐养闺仪、出嫁和相夫教子外,尚能有自己的主张和不同的经历。

  身为扬州首富白万金的女儿,年过二十犹未婚嫁,难免大街小巷议论揣测,白玉珑愈听愈是老大不爽,是以虽已和心仪的表哥向学昭订了亲,仍拖了两年还不肯点头完婚。

  向学昭的母亲是白玉珑娘亲的妹妹,早年丧夫,后来成了白万金的续弦,入门时也把儿子带了过来,表兄妹同在一屋檐下长大。

  向学昭是个唇红齿白的白面书生,个性内向文静,终日沉浸在诗文风雅中,与周旁那些浑身铜臭的商人迥然不同。白玉珑喜欢他的书卷气息,喜欢他总静静点头聆听她发表高论,也能包容她现在女扮男装的行为──

  当然,只有现在。

  不知多少次了,向学昭低声和气地告诉她,希望她成婚后能回复原来的女子模样,在府内掌理商事,别再出去抛头露面、引人注目。等往后有了孩子,把商务大事交给能代为处理的人,就更好了……

  她喜欢表哥,可对于表哥的要求,她完全没有听从的意愿。

  白玉珑没来由地一叹。

  回想幼时,她虽只是个生得美丽的小娃儿,脾气却横得惊人,聪明又好胜,娘亲曾抱着她笑哄:「珑儿妳呀,就爱争强,可就算争得了天下无双,日后又要上哪去找个独一无二的男子来配妳呢?」

  她记得很清楚。因为那时她心里暗暗想着,自己铁定会是天下无双,然后,她要嫁个独一无二的丈夫。

  可如今她才彻底认清,这世间兴许可以有她这么一个凡事都要争赢、抢冒尖儿的天下无双的女人,却没有半个能接受如是「天下无双」的「独一无一二」的男人。

  天下,只有普通男人

  表哥能接受她扮男装已是不可多得,可他仍是普通男人,一个想要妻子乖乖在家听话的普通男人。

  「哼。」嗤笑一声,白玉珑扬高眼睫,随性瞟了瞟正要缓过的另一艘船舫。

  霎见那名恰好面对她的男子,同样一身纯白缎面长袍,外加一袭湖水绿轻纱衫,慵懒地斜倚软座,这近乎水中倒影的相似模样,引她好奇地多看了那人一眼。

  一见,竟怔了神。

  他,蛾眉飞勾,面容肌肤恍如凝脂那般完美无瑕,皙嫩的颊上还泛着淡淡粉晕,晶红唇片佐以洁白编贝,轻轻眨动的一双桃花眼尤其水媚,看得她的魂都要给直直勾去了!

  而他,也正正地瞅着她。顷尔,他对她颔首微笑,笑容一派纯然无害,她于是不自觉地头一点,也回予一记轻粲。

  两艘船慢慢错身而过,她却挪不开视线,始终与那名男子正眼对望,凝视着彼此。船身渐行渐远,直到那张令她惊为天人的容貌再也瞄不着半分,她才回过神来,为方才未察的屏息和心跳加速大大补吸一口气。

  拍拍胸口,无法遏止的鸡皮疙瘩瞬息泛了满身。

  好……好妖媚的人!从未见过眼睛这么能勾魂的男人……

  忽地,白玉珑眉头一皱,闷声自问,「那……那是男人吗?」

  她不确定。真的,一点也不确定。

  生于江南这妩媚水乡,她早看惯了天生白净、素颜粉面的男人,可她还真是不曾见过如斯「妖娆」的男人!

  咦,等等!

  或许……会不会……

  依照大清律法,男子必须剃去半头,可她没剃,头上的瓜皮小帽若是不戴着掩饰,女儿身肯定马上露馅。

  她想起那人也戴了一顶小帽……当然,瓜皮小帽只是再平凡不过的头上饰品,可……或许……会不会……

  她再一次远望正往彼岸行去的渡舫。

  今生头一回,不想和一个形同擦身而过的人,仅只一面之缘。

  好不容易等到船只泊了岸,白玉珑一下船就遣人探听,方才搭另一艘渡船过湖的,来者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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